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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大岛主2-第1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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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下,观众也都愣住了,不管他能否顺利逃生,仅仅是在水下憋气三分钟,而且还跟没事人似的,就凭这一点,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好小子!”山羊胡子吧嗒了一口烟袋,嘴里也赞了一声。然后就听到哎呦一声,前面一个穿着半截袖的家伙,手臂碰到烟袋锅,立刻烫个大水泡。山羊胡子一瞧不妙,赶紧开溜,而那位想要追,却又舍不得这么精彩的表演,只是骂了两声,然后掉过头继续看。

    唐积德已经再一次被放进水箱里面,只见他身子抖了一阵子,锁链就奇迹般地脱落下去,他的双手也终于恢复了自由。

    然后,在一双双无比惊异的目光中,唐积德的俩手就在身上开搓。一开始,大伙都没瞧明白,渐渐的才看出门道:不会真是洗澡吧?

    把全身都洗了一遍之后,唐积德的身子忽然又向下一坠,然后整个身体就全都进入水箱之中,竟然没有人瞧出他的双脚是怎么从桎梏中挣脱出来的,要知道,那道枷锁紧紧箍住脚脖子。

    这一下,所有人都收起了轻视之心,然后开始有节奏地鼓掌。在他们看来,大头的表演天赋远超大卫,而魔术的难度和技巧,大卫更是只能望其项背。

    在热情洋溢的掌声中,唐积德在水里盘膝坐下,然后扳着脚丫子搓洗起来。

    这一幕落在观众眼中,当然就是“表演”,他们的掌声更加热烈,而且还纷纷报以善意的笑声。这时候再瞧大头,越看越滑稽,简直就是一位幽默大师。

    而大卫的脸色越来越差,他自己的道具当然最清楚,但是却看不懂大头的双脚是怎样挣脱木枷的,难道这个家伙竟然是深藏不露的高手?

    “他在水里已经12分钟了!”一个很突兀的声音从人群中响起,是那位戴着面具的魔术师。

    一语惊醒梦中人,这时候观众们才反应过来。在短暂的沉寂之后,潮水般的掌声随之响起,并且一直持续下去。现在,每个人都彻底相信,胜利最终会属于这个大头。

    “这个人也修炼瑜伽吗?”在观众中有一个穿着袍子的印度人,骨瘦如柴,形如骷髅,望着水箱中游鱼一般自在的唐大头,他的目光如同山岳一般坚定。

    终于,在十五分钟之后,唐积德双臂划动,开始上浮。突然之间,又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之间他的大脑壳从拳头大小的木枷孔洞之中钻出来,钻出了水箱,朝下面喊了一声:“野鸡,送块香皂进来啊!”

    这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惊呆了:脑袋能出来,那么整个身子就完全可以出来。更何况像唐积德这样的,脑子比别人还大了一号呢?

    “香皂没有,俺这有块石头你要不要?”野鸡叼着一块石头飞到唐积德上空,一张嘴,吧嗒一下,石头砸在大头上。

    唐积德这下可火了,只见他嗖的一下,整个身子就钻出水箱,抬脚向野鸡踹去。

    “表演结束,鼓掌!”野鸡嘴里哒哒哒的奏乐,唐积德也只好讪讪地收回脚丫子,四下鞠躬。回应他的,是经久不息的掌声和欢呼声。

    阿嚏——唐积德打了个喷嚏,他身上就一件裤衩,被风一吹,凉飕飕的。于是缩着脖子抱着膀子踅摸了一下,跳起来扯过旁边黑色的幕布裹在身上,果然热乎了不少。场下所有的魔术师都傻眼了:布罩居然还有这个用途吗?
第三十四章 狗尾草的正确位置
    围观的人们渐渐散去,接连几场大戏,足够他们回味一阵的了。大卫也黯然离开港岛,和他踌躇满志而来的时候相比,这位曾经风头无限的魔术师,估计以后再也不会登台。

    唐积德一行人也离开了街心花园,他们不知道的是,在半个小时之后,港岛的一家电视台就报道了此事,而且还大肆宣扬。甚至在电视的画面之中,还有唐积德和大卫比赛的全过程,以及他戏耍绪川集人的镜头。绪川先生身后耷拉着毛蓬蓬的狗尾草的画面,不知道笑翻了多少人。

    “狗仔队无处不在啊?”唐积德也不得不感叹起港岛记者的敬业。

    不过对他来说,也算是一战成名,走到哪都有人喊“大头魔术师”。开始的时候唐积德还沾沾自喜,到了后来就不胜其烦,唯恐避之不及。

    为了摆脱大批追踪者,在湾仔小霸王的带领下,专门走僻静的小巷,果然清净不少。正行间,前面的巷口忽然出现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形,头上缠着一圈一圈的包头巾,脚上赤足,整个人皮包着骨头,就跟一具行走的干尸。

    “阿三,大白天的不要跑出来吓人好不好——”肥鸟很是不满地嚷嚷一声。

    那位阿三根本就不搭理它,自顾自地坐在地上,手里拿着一根笛子吹起来,笛声悠扬,又似乎带着一股神秘,听起来十分诡异。

    野鸡倒也识货:“嘎嘎嘎,原来你是耍蛇啊,跟杂耍也沾点边。不过俺咋没看到你的蛇呢?”

    耍蛇人也显然能听懂英语,他略略点头,笛声忽然出现几个杂音,异常刺耳。然后,就看到野鸡忽然趴在地上,使劲抻长了脖子,脑袋还一探一探的,说不出的诡异。

    大星连忙上去扒拉一下它的脖子,真担心野鸡把自个的脖子抻断。却听到野鸡嘴里翻来覆去地嘟囔:“俺是一条蛇,俺是一条蛇!”

    厉害——后面的人不由交流了一下眼神,这在魔术中也是一个很冷僻的门类——催眠。而小虾米则微微皱着小眉头,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从这个印度人身上,她似乎感觉到有一股熟悉的气息。

    阿巴拉古,噢——耍蛇人的笛声再次一变,这次的曲调听起来颇有些熟悉,欢快之中带着淡淡的哀愁,赫然是那首有名的拉兹之歌。而野鸡也不再装蛇,开始卖力地呼扇翅膀,跳起欢快的舞蹈。

    “我是流浪汉,很高兴能在这里遇到我的朋友。”那个人呲牙笑了笑,结果看起来更加可怖。不过,唐积德和小虾米却从他的眼神和笑容之中感觉到了真诚。对于他们来说,早就不再以貌取人,更多的是感受更深层次的东西,所以鲜有走眼的时候。

    于是唐积德伸出手,使劲和对方握了握:“你好,拉兹先生。”既然对方自称流浪汉,那么唐积德自然就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那部经典的印度电影,里面的主人公就叫拉兹。只是电影中的拉兹是个热情的帅小伙,非是眼前的干尸相比。

    流浪汉的手全是骨头,稍稍有点硌手,不过力道十足,使劲和唐积德握了握:“先生,我该如何来称呼你好呢,是叫您大头魔术师呢,还是尊称您为坚牢地神?”

    这下唐积德就不够看了,以他的学识,哪里知道坚牢地神是何许人也。于是求助的眼光望向小虾米。事实上,坚牢地神是古印度神话中二十四大天王之一,是掌管土地和一切植物的神灵。如果唐积德要是知道对方一语道破天机的话,估计非得惊得来个大腚墩不可。

    还好,有小虾米这个天才儿童在场,只见她的脸上露出两个大大的酒窝,然后按照印度教的传统礼节,向对方施礼。在毛毛球岛的时候,那里的人们多是印度教徒,所以早就熟悉了:“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称呼您紧那罗王?”

    紧那罗王为“天龙八部”之一,也入选二十四大天王。主要职责是表演歌舞器乐,所以是音乐之神。

    听了这番话,流浪汉脸上的笑容更盛,也就更加骇人,他伸出枯骨般的手掌,同样还礼之后说道:“哈哈哈,如此说来,那我就只好称呼您鬼子母喽。”

    他们在这相谈甚欢,野鸡也终于摆脱了魔笛的控制,重新恢复了清明。虽然对于刚才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但是那段空白记忆还是令它有所怀疑。在跟何田田验证一番之后,野鸡勃然大怒,可是想想对方的手段,它还真不敢上去理论,只能远远的嚷嚷:“你个老叫花子,臭要饭的,死流浪汉,说俺们家小虾米是鬼子母,有长得这么好看的夜叉之母吗?”

    它不好意思说自个的丑事,索性就拿小虾米做文章。野鸡跟着小虾米也不是白混的,学识噌噌见涨,它也知道鬼子母同为二十四天神之一,但却是恶神,生了五百个小夜叉,专门以小孩为食,残害众生。

    流浪汉也颇有些诧异,想不到这只鹦鹉也能博闻强记。于是点头道:“鬼子母被释迦佛点化,皈依佛门,专门庇护妇女和小儿。善恶之间,存乎于心,不必着相。”

    野鸡这下没话说了,只是刚才被耍戏了一通,十分不爽,嘴里叨叨咕咕:“自高自大,自封天神。要是这样的话,那俺还是阎摩罗王呢。叫你生就生,叫你三更死就活不到五更。”

    它所说的阎摩罗王也是二十四天神之一,传到中土之后就逐渐演变成阎罗王。

    对于野鸡这种颇富阿q色彩的精神胜利法,大伙也全都置之一笑,不再理它。有小虾米居中翻译,双方居然相谈甚欢。唐积德也很纳闷:这位拉兹老兄见闻广博,尤其是对自然万物很有独到的见解,莫非也是同道中人?

    陈依依也同样很好奇:“长者,请问你也是魔术界的前辈吗?”

    流浪汉再次露出他那骇人的笑容:“魔术,小道尔,我修行的是古瑜伽术,挖掘身体的极限,畅游天地之间,这才是真正的大道。”说完,又意味深长地望了望唐大头和小虾米,“两位又何必在红尘中打滚呢,不如随我去吧,遨游太虚,岂不逍遥——”

    哥还没娶媳妇呢——唐积德抓抓后脑勺:“拉兹先生,我们都是俗人,自然要在红尘中打滚,抱歉抱歉。”

    流浪汉沉吟一阵:“也好,出世入世都是修行,或许这条道路真正适合你们也未可知。不过有机会的话,希望我们能在婆罗多相见。”

    唐积德抓抓后脑勺,然后悄悄捅捅野鸡的屁股:“婆罗多是啥地方?”

    野鸡正没好气呢,于是嘎嘎两声:“就是十八层地狱!”

    “先把你打进十八层地狱,专门在割舌地狱里面割舌头,割了长,长了再割。”唐积德索性将野鸡的破嘴缠住,免得它烦人。

    “大头叔叔,婆罗多是一些印度人对他们本国的称呼,就像我们喜欢称呼华夏九州的道理差不多。”还是小虾米耐心地给大头叔叔扫盲,像野鸡那样的,绝对不是一个好老师。

    唐积德这才点了几下大脑袋:“好好好,有机会也希望拉兹先生能去我们桃花岛溜达溜达。”

    流浪汉也再次展现出他那魔鬼般的微笑:“如果能够有幸去神之子的家乡一游,当然是平生快事。”

    听到神之子这个称呼,唐积德多少觉得有点脸红,想想毛毛球和印度那种密切的联系,对方能认识他并且知道桃花岛这个地方也就可以理解了。于是伸手摆了摆:“拉兹先生不要取笑。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他年相见,后会有期!”既然对方要走,唐积德总得交代几句场面话,可是他又实在想不出什么,只好凑合了几句应景。

    噗嗤,陈依依捂着嘴乐出声,这位师父还真有意思,这么老古董的临别赠言也好意思说出口。

    而流浪汉先生却是一愣:“好不容易遇到同道中人,当然要盘桓几日。”

    不走啊——唐积德咂咂嘴:“不走就好,先吃饭去!”转悠了一小天的时间,肚子还真饿了。

    既然要吃饭,那么大星自然熟门熟路,直奔牛丸店而去。乐得唐积德在后面直夸:“好同志啊,为了省钱,宁可多走十里地。”

    进店之后,唐积德照例是吆喝一声:“一人一碗,给我来两碗——呃,还有这位拉兹先生,也来两碗吧。”

    牛丸端上来,别人都用勺舀着慢慢吃。而流浪汉则伸出鸡爪子一般的手掌,直接戳进碗里用手捞,抓了一把牛丸就往嘴里塞。

    “小心烫着!”唐积德一着急,结果嘴里的牛丸射出一股汁液,溅到手上,倒是把他的手背烫得一片红肿。

    反观流浪汉,却跟没事人似的,手爪子在滚烫的汤水里面搅合,嘴里嚼着滚烫的牛丸,眨眼之间,两碗牛丸就被他给捞干,瞧得满店顾客都大眼瞪小眼。

    最后,流浪汉又端起大碗,咕嘟咕嘟把两碗热汤也都喝进肚里。唐积德瞧着都觉得嗓子眼发烫:你饿死鬼脱胎的吗?

    “要不要叫救护车?”因为是大明猩带来的主顾,所以店老板也特别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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