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玄幻电子书 > 九州华胥引全集 >

第74章

九州华胥引全集-第74章

小说: 九州华胥引全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想起昨夜梦境中红着脸丽容惊人的莺哥,她对容浔说:“我会成为容家最好的杀手。”想起红缨翻飞中她踉跄的背影。
  我问慕言:“容浔送给容垣的那位女子,后来被封为紫月夫人的,就是莺哥么?”
  他摇着扇子点了点头:“显然。”
  我觉得有点迷茫:“那其后紫月夫人之死又是怎么回事?”
  慕言顿了顿:“诏告天下的说法是景侯因病主动禅位,但从前也有传闻,说景侯禅位是因平侯逼宫,逼宫的因由还是为的一个女人。”他唇角一抿,笑了笑。我真喜欢他这样的小动作。“这女人便是紫月夫人。这是件趣闻了,也不知是真是假,说那日平侯将随身佩剑架在景侯的脖子上,问了景侯一句话:‘我将她好好放在你手中,你为什么将她打碎了。’从前一直以为是个器物,今日方知是位美人。”
  我唏嘘道:“可终归是他将她送人的,怪得了谁呢?我真是不能理解,倘若要我将自己的心上人送人,我是打死都不会送的。”
  慕言瞟了我一眼:“哦?不会把谁送出去?”
  “把你送出去啊”六个字生生卡在喉咙口,我嗫嚅了一会儿,在他意味不明的注视下抬不起头来,半晌,道:“小黄……”
  扇子收起拍了下我的头:“又在胡说八道。”
  远处有山巅连绵起伏,云雾缠绕,山中林木隐约似琼花玉树。慕言淡淡道:“人心便是欲望,欲望很多,能实现的却很少,所以要分出哪些是最想要的,哪些是比较想要的,哪些是可有可无的……”
  我想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只需得到最想要的就可以了么?”
  他笑了一声:“不,最想要的和比较想要的都要得到,因为指不定有一天,比较想要的就变成最想要的了,而最想要的已变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就如平侯,当初他送走莺哥姑娘,也许只是觉得莺哥姑娘并没那么重要。”
  我看着他:“你是说假使你是容浔,便不会送走莺哥,但莺哥依然不是你最重要的吧?”
  他摇着扇子似笑非笑看着我:“谁说最重要的东西只能有一个?”
  我似懂非懂,但他已不再说什么。
  再看向船桅,莺哥已不知去向,驶入江心,河风渐渐大起来,我找了个无人的隔间挑出随身携带的一幅人皮面具戴好,慕言打量半天:“这就是你原本的模样?”我想若是没有额头上那道疤痕,我原本的模样要比这个好看多了,但多想无益,这些美好过去还是全部忘记,免得徒增伤感。我摇了摇头:“不是,我长得不好看,不想让人家看到。”
  其实我只是不想让他看到。
  踏上二楼,看到一身紫袍的容浔正靠着雕花围栏自斟自饮。这是郑国的国君,此时却出现在赵郑边境一艘民船上,着实令人费解。锦雀、莺哥、容浔,这些人相继出现在我眼前,像一出安排好的折子戏,又像一穗未盛开便凋零的秋花,有什么要呼之欲出,令人欲罢不能,却理不出任何头绪。眼前容浔的面容仍同莺哥梦境中一般俊朗端严,修长手指执起龙泉青瓷杯的动作,雅致如一篇辞赋华美的长短句。
  还没找好位置坐下,猛然听到楼下传来打斗声,抬眼望去,甲板外江水掀起数丈高的浊浪,船客惊恐四散,水浪里蓦然跃出数名黑衣蒙面的暗杀者。黑衣的刺客来势汹汹,泠泠剑光直逼甲板上一身紫衣的高挑女子。
  我见过莺哥杀人,不只一次。却是第一次看她以长刀杀人。狭长刀影在空中利落收放,站姿都无甚改变,却都是一刀毙命,那是樱花树下容垣曾使过的招式。刀柄镶嵌的蓝色玉石在水浪绽出的白花中发出莹润绿光,衬着黑衣人脖颈间喷出的鲜血,显出妖异之美。而莺哥一身紫衣从容立在船头,似飘在船舷上一幅翩然轻纱,手中长刀刀尖点地,杀了六个人,锋利刀刃上却只一道淡淡血痕。可看出着实是把好刀。
  遍地血腥,她全身上下未染一滴血渍。这样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法。
  打到这个地步,双方都在观望,可怜楼下瑟瑟发抖的船客。风中送来几丝凉雨,天地都静寂。无边无际的悄然里,突然响起莺哥一声冷笑:“外子教导在下杀人也是门艺术,要追求利落之美,今次你们主上派这许多人来杀区区一个弱女子,恕在下也不与各位切磋什么杀人之美了。”酒杯啪一声脆响,我回头一望,看到容浔仍保持着握住酒杯的姿势,手中却空无一物,木地板上一滩青瓷碎片,他目光紧随船舷上持刀与数名黑衣人对峙的莺哥,冷淡面容上神色震惊。
  莺哥已凌空跃起,凌厉刀影划破飞溅的水花,身姿翩然如同春山里一只破茧的紫蝶。我靠近慕言,担忧道:“她身上有伤。”这担忧没持续多久,在容浔和身边几个便衣侍卫跃下阁楼加入战局时彻底解决。我注意看莺哥,即便眼见着容浔加入战局,砍向黑衣人的刀锋也未停顿半分。她是个合格的杀手。
  当最后一个黑衣人于水花四溅中毙命于莺哥刀下,容浔手中的长剑却反手一扬,挑向她的纱帽,隔着半臂距离,本无可能失手,她却轻巧一个旋身,立在船沿之上,纱帽后看不清面目,但想象应是一瞬不瞬正打量眼前男人。江风浩浩,将她周身轻纱吹得飘起来,宛如日暮之时天边扯出一副紫色烟霞。她手中长刀就搁在他颈边,他走近一步,刀锋沿着脖颈擦出一道绯色血痕。岚岚雾雨中,翩翩贵公子微微皱眉,叹息似地唤她:“是你么,月娘。”她手中长刀倏地收回,没有回应,转身扑通一声便跳进浑浊江水。他伸出手想去握住她,却只握到半幅轻纱。又是扑通一声,一旁的侍卫突然反应过来:“快救爷,爷不会水。”
    ***
  我在一旁呆了半晌,只能用三个字来表达此刻想法:“真精彩。”完了一想不对:“我们是把莺哥跟丢了么?”
  慕言正坐下来执起茶壶斟水,一本正经道:“莺哥姑娘虽是顶级的杀手,但照理以我的追踪术追踪她,应该不成问题,问题是多了一个你,将追踪术平均分配下来,实力就大大降低……”
  我放下杯子转身下楼:“青山不改绿水常流,今日一别后会无期。”被他一把拉了回来:“我本也没打算一路跟着她,这样的杀手,只要让她有一点察觉,就很容易将我们甩掉,如此岂不是前功尽弃,所以才去买了这只黧鸦。你可听说过以西木花制成的药粉为媒介,利用黧鸦追踪的追踪术?将那药粉施到被追踪的人身上,即使她远在天涯海角,与被施药粉相配的黧鸦也能追踪到。”
  我摇摇头:“没听说过这种追踪术。”
  他点点头:“哦,那是自然,那是我们家祖传下来不为外人所知的追踪术。”
  我:“……”
  船驶向目的地,也没再见到莺哥和容浔一行。
  目的地是赵国边境的隋远城,我们在城中住下,等待莺哥前来,听慕言说,倘若莺哥入城,黧鸦必然有所反应。但遇到母黧鸦时,这只关在笼子里的公黧鸦也表现出了反应,且反应巨大,叫人完全没有想法。
  我觉得既然要长久与我们同行,必须给这只黧鸦起个名字,想了半天,问慕言:“你觉得给它起个名字叫小黑怎么样?”
  他的反应是:“你敢。”
  才想起从前我也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小蓝。
  住下不久,竟收到君玮的飞鸽传书。慕言对我在逃亡途中还能收到飞鸽传书表示惊奇,但这只飞鸽的运作机能其实和他的黧鸦差不多,如此,也就释然。摊开传书一看,字迹龙飞凤舞,依稀可辨是这样开头:“阿拂吾妹,一别数日,兄思汝不能自抑,汝思兄否?
  午夜梦回,常忆及少时,兄至王都探汝,左牵黄,右擎苍,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悲乎?悲哉!
  日前午时小休,兄思妹成痴,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山川载不动,许多愁,不察盘缠为强人所掳……
  兄思虑良久,此事因妹而起,便当因妹而终……”
  慕言问道:“写了什么?”我总结了一下:“他睡午觉的时候不小心被小偷把盘缠偷了,然后小黄不肯配合卖艺,他就把小黄典当给当地动物园了,让我用这个飞鸽绑张银票什么的给他。”
  慕言伸手拿银票,我止住他:“不用。”拿出纸笔给君玮回信:“十日之内,若不将小黄赎出,吾定将汝卖去勾栏,望汝好自为之。”信纸晾干后卷入飞鸽的竹筒,啪啦将其放飞,此事圆满解决。
  在隋远城安顿下来,一住就是五日。第五日傍晚,笼中黧鸦兴奋异常,兴许是附近又出现母黧鸦,兴许是莺哥终于入城,我着实不能辨别。慕言淡淡扫了眼四围暮色,将笼子打开,黧鸦立刻摊开翅膀冲了出去,而我们在后方紧紧跟随。我心中有隐隐的担心,忍不住问出口:“你说它这么激动不会是去会情妹妹吧?”
  慕言头也没回:“怎么可能。”
  我喘气跟上他:“万一呢。”
  他淡淡:“那就宰了它给你炖汤喝。”
  黧鸦在半空颤抖地嘎了一声。
  半个时辰后,果然在护城河畔发现莺哥,昏倒在水草间,全身湿透,也不知这五日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惦记她肩上的伤,解开黏答答的绷带,看到伤处行迹可怖,已被污浊河水泡得发白。
  这一夜是在城北的医馆度过。
  医馆的老大夫看症后取出馆中最好的药材,和着续命人参熬成药汤,以长勺一点一点哺入莺哥口中。可大半碗药汤灌下,她依然未能醒来,且高烧不退,不断说着听不清的糊话,似在昏睡中陷入某种凶恶梦魇。老大夫的意思是,倘若黎明前这姑娘仍醒不过来,就请出后门往右拐,隔壁有个棺材铺,不仅卖棺材还提供丧事一条龙服务。这种人性化布局固然温暖人心,但莺哥绝不能死在此处。她死了我们首先要买一幅棺材,然后要勘察墓地,还要请人抬孝掘墓下葬封土……处处都要花钱,真是后患无穷。为今之计,只有故技重施以结梦梁再入莺哥梦境,黎明之前,将她成功带出来。我心里觉得爱他必须珍惜他,就是说不能让慕言有任何冒险,但还是情不自禁将他带进了危险重重的梦境,这让我觉得害怕,我知道自己潜意识里一直想将他弄死,只是没想到这样快理智就不敌潜意识。或者说人的理智从来都不敌潜意识。敌过潜意识的最后全去当了长门僧。
  梆子声声,踏过结梦梁远远观望,不同于上一次的支离破碎,这一次,莺哥的梦境很连贯也很清晰。
  因必须找到症结所在,解开她心结才能将她顺利带出来,我们不得不花费一段时间看完整个故事。心中诸多疑惑,一一得到解答,但始终无法搞清魇住莺哥的到底是什么,这故事的每个结点看起来都有魇住她的可能,这就是一个杀手的命运,这样坏的命运。告诉我们杀手这个职业的确不能寄托终身。
    ***
  故事开始于郑景侯即位的第七年。
  景侯七年,飞花点翠,春深。二十岁的莺哥已是廷尉府最好的杀手,从十六岁杀掉第一个人开始,四年来,以手中长短刀所造杀孽不计其数。女子最好的年华都在鲜血里浸过,戾气晕得眉目日渐浓丽,而长年与兵刃为伍,所谓温软心肠在生死门前磨得半点不剩,一颦一笑都透出刀锋似的冷意。容府的下人集体对她心存畏惧,等闲不敢和她说话,以至经常处在方圆百步渺无人烟、凡事只能自给自足的境地。不过这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看小说的时候没有人敢前来打扰。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明明一模一样的眉眼,奶奶死后被接入容府的锦雀却人见人爱,完全不像莺哥那样人气低迷。总结原因,一来锦雀爱笑,同人说话未语先露三分笑意,像朵盛开在日光雨露下的太阳花,漂亮又干净;二来锦雀乐于助人,常帮园子里的花匠侍弄花草,帮厨房里的嬷嬷炖汤洗衣,还免费教小丫头们如何绣出最时兴的绣品。锦雀是这样平易近人,拥有十七岁少女该有不该有的所有美好,莺哥同妹妹相比,着实没有这样多才多艺,唯一会的只是杀人,而杀人显然不能算作一门才艺。若她也是像寻常姑娘一般长大,如妹妹一样,每月有姐姐的月俸供养,熬汤绣花自不在话下,可她不在乎,九年前容浔将她捡回来,容浔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想要她变成什么样,她都会努力做到。好比她晕血,却成了杀手。好比她怕打雷,却能在怒雷滚滚中面不改色将目标置于死地。
  四月十七,容浔二十四岁生辰。
  暮春的雨无休无止。莺哥在赵国的任务中受伤,手臂被利剑划出一道可怖长痕,本应放缓行程将养,却惦记着容浔生辰,一路风餐露宿,紧赶慢赶七日,终赶在四月十六回到了四方城。赵国盛产白瓷,她想着要亲手做一件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