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玄幻电子书 > 漱石猫侠 >

第305章

漱石猫侠-第305章

小说: 漱石猫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君之代》

    旗一蹿一蹿地向上爬去。

    “沙砾成岩兮”——唱到这里时,旗升到旗杆中间,“遍覆青苔”音刚落,国旗便爬到了顶尖。两人随即挺胸凸肚,取立正姿势,目光直视国旗。假若晴空万里,又赶上阵风吹来,那光景便甚是了得。

    傍晚降旗,其仪式也大同小异,只是顺序与早上相反,旗一溜烟滑下,收进桐木箱中即可。晚间国旗却是不随风翻卷的。

    何以晚间非降旗不可,其缘由我无从得知。其实,纵然夜里,国家也照样存在,做工的人也照样不少。巡路工、出租车司机、酒吧女侍、值夜班的消防队、大楼警卫等——这些晚间工作的人们居然享受不到国家的庇护,我觉得委实有欠公道。不过,这也许并不足为怪,谁也不至于对此耿耿于坏。介意的大概舍我并无他人。况且,就我而言,也是姑妄想之而已,从来就没想寻根问底。

    房间的分配,原则上是一、二年级两人一房,三、四年级每人一间。两人一个的房间,有六张垫席大小,略显狭长,尽头墙上开有铝合金框窗口。窗前,背对背放着用来学习的两套桌椅,门内左侧放一架双层铁床。每件家具,其结构简单得出奇,且结实得可以。除了桌椅铁床,还有两个衣箱、一张小咖啡桌,以及直接安在墙壁上的搁物架。无论怎么爱屋及乌,都难以恭维是富有诗意的空间。差不多所有房间的搁物架上,都摆一些日用品。有收录机、吹风机、电暖瓶、电热器和用来处理速溶咖啡、袋装茶、方糖、速食面的锅和简单的餐具。石灰墙上贴着《平凡周刊》上的美人照,以及从报刊上剪下的(被禁止)广告画。其中也有开玩笑贴的猪交尾照片,但这是例外中的例外。一般房间贴的都是luoti(被禁止)照,或年轻歌手照和女演员照。桌上的小书架里排列着教科书、辞典、小说之类的。

    房间里因都是男人,大多脏得一塌糊涂。垃圾篓底沾着已经发霉生毛的桔子皮,代替烟灰缸用的空罐里烟头积了10多厘米,里面一冒烟,使用咖啡啤酒什么的随手倒进浇灭,发出令人窒息的酸味儿。碟碗则没有一个不黑糊糊的,里外沾满无名脏物。地板上散乱仍着速食面包袋、空啤酒瓶什么以及什么器皿的封盖之类。没有一个人想起过用扫帚把它们扫在一起或用垃圾铲铲倒垃圾篓里。风一吹来,灰尘便在地板上翩翩起舞,而且,每个房间都充斥一股难闻的气味。虽然气味多少有所不同,但其成分都是毫无二致:汗、体臭,加上垃圾。大家全都把要洗的东西塞到床下。没有一个人定期晾晒被褥,于是那被褥算是彻底吸足了汗水,释放出不可救药的气味。我现在还感到不可思议:在那般混浊状态中居然没有发生致命的传染病。

    不过相比之下,我的房间却干净的如同太平间,地板上纤尘不然,窗玻璃光可鉴人,卧具每周晾晒一次,前臂在笔筒内各得其所,就连窗帘每月都少不得洗涤一回,这都因为我的同室者近乎病态地爱洁成癖。我告诉别人说:“那家伙练窗帘都洗!”但谁都摇头不信。谁也不知窗帘乃常洗之物。他们认定:窗帘是半永久性垂在窗口的附件,并且说“那小子性格异常”,随后又都称其为“纳粹党”或“敢死队”。

    我的房间连美人画都没贴,而代之以阿姆斯特丹运河的摄影。我贴luoti(被禁止)画的时候,他开口道:“我说渡边君,我,我可不大欣赏那玩艺儿哟!”然后伸手取下,以运河画取而代之。我也并非很想贴那luoti(被禁止),便没表示异议。来我房间玩的人看了这运河摄影画,都问是何物,我说:“敢死队看着它(被禁止)来着。”我本来是开玩笑说的,大伙却轻率地信以为真。由于大家信得太轻率了,连我自己不久也以为可能真有其事。

    由于我同敢死队住在一起,大家都对我表示同情,但我本人却无甚反感。只要我洁身自好,他便概不干涉。作为我,反倒有些求之不得:地板他扫,被褥他晒,垃圾他倒。要是我忙得三天没进浴池,他便嗅了嗅,劝我最好洗澡去,甚至还提醒我该去理发店剪一剪鼻毛。麻烦的是只消发现一条小虫,他就拿起杀虫剂喷雾器满屋喷洒不止。这时我只好到隔壁的混乱地带避难。

    敢死队在一间国立大学攻读地理学。

    “我嘛,是学地、地、地图的。”刚见面是他对我这样说。

    “喜欢地图?”我问。

    “嗯。大学毕业,去国土地理院、绘地、地、地图。”

    于是,我不禁再次感叹:世上果然有多种多样的希望,人生目标也各所不同。我来东京后一开始便发出诸多感叹,此其一。不错,假若没有几个人对绘制地图怀有兴趣和强烈热情——人多了怕也大可不必——那是有些不好办。不过,想进国土地理院的却是每说到“地图”两字便马上口吃之人,也真是有些奇妙。他也不总是口吃,但一说到“地图”一词,便非口吃不可,百分之百。

    “你、你学什么?”他问。

    “戏剧。”我答说。

    “戏剧?就是演戏?”

    “不不,那不是的。是学习和研究戏曲。例如拉辛啦易卜生啦莎士比亚啦。”

    他说,除了莎士比亚外都没听说过。其实我也半斤八两,只记得课程介绍上这样写的。

    “不管怎么说,你是喜欢的喽?”

    “也不是特别喜欢。”我说。

    我这回答使他困惑起来。一困惑,口吃便更厉害了。我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件十分对不起人的事。

    “学什么都无所谓,对我来说。”我解释道,“民族学也罢,东洋史也罢,什么都行。连看中这戏剧,也纯属偶然,如此而已。”这番解释,自然还是没能使他理解。

    “我不明白,”他真的一副不明白的脸色,“我、我嘛,因为喜欢地、地、地图,才学地、地、地图的。为了这个,我才让家里寄、寄钱,特意来东京上大学。你却不是这样……”

    他讲的自然是正论,我不便再解释了。随后我们用火柴杆抽签,决定上下床。结果他住上床,我在下床。

    他身上的打扮,总是白衬衫黑裤子和蓝毛衣。光头,高个儿,颧骨棱角分明。去学校时,时常一身学生服。皮鞋和书包也是一色黑,看上去俨然一个右翼学生。也正因如此,周围人才叫他是“敢死队”。但说实话,他对政治百分之百的麻木不仁。不过是嫌选购西装麻烦罢了。他所留心的仅限于海岸线的变化和新铁路隧道的竣工之类。每当接触这方面的话题,他便结结巴巴地一讲一两个小时,直到我抽身溜走或睡着才住嘴。

    清晨6点,他随着足可代替闹《君之代》歌声起床。看来那故弄玄虚的升国旗仪式也并非毫无效用。旋即穿衣,去洗脸间洗漱,洗脸时间惊人地长,我真怀疑他是不是把满口牙一颗颗拔下来刷洗一遍。返回房间后,便“噼噼啪啪”地抖动毛巾,小心翼翼地按平皱纹后,放在暖气片上烘干,并把牙膏和香皂放回搁物架。随后,拧开收音机做广播体操。

    我晚间看书看得很晚,一觉睡到早上8点多钟。所以即便他起来弄得簌簌作响。甚至打开收音机作广播体操,一般我都只管大睡其觉。可是,惟独到了广播体操那跳跃动作部分,却是非醒不可。不容你不醒。因为他跳跃之时——也确实跳得相当之高——便把床板震的上下颤抖。头三天,我都忍了。听人说集体生活是需要某种程度的忍耐的。但到第四天早上,我认识到可不能再忍下去了。

    “对不起,广播体操在楼顶什么地方做好么?”我开门见山,“你那么一做我就不用睡了。”

    “可都6点半了呀!”他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那我知道,不久6点半了吗?6点半对我是睡眠时间。原因不好解释,反正就这习惯。”

    “那怎么成!在楼顶做,三楼就有意见了。这是因为下面房间是贮藏室,谁都不会说三道四。”

    “那就在院子里做,在草坪上!”

    “也不行。我、我那收音机不是晶体管的。没、没电源不能用,没音乐我又做不了操。”

    的确,他的收音机相当原始,是交流电源式的。而我那个倒是晶体管,可又是音乐专用,只能收立体声短波。罢了罢了,我想。

    “让你一步,”我说,“做体操可以,只是把跳跃动作去掉。那部分太吵了。这回总可以了吧?”

    “跳、跳跃?”他满脸惊异,反问道,“跳跃是什么,跳跃?”

    “跳跃就是跳跃。就是上上下下一蹦一跳的!”

    “没那回事啊!”

    我开始头痛,没心思再和他罗嗦下去。但转而一想,既然话已出口就该说清楚才是。于是,我一边哼着广播协会那段“广播体操第一”的曲子,一边在地上实际蹦跳一番。

    “看见没有,就这个,怎么能没有呢?”

    “啊,倒也是,倒是又的,没、没注意。”

    “所以我说,”我一屁股坐在床沿上,“希望你把这部分免掉,其他的我全部忍胜吞气了。只要你不跳,就能让我睡个安稳觉,行吗?”

    “不行不行。”他说得倒也干脆,“怎么好漏掉一节呢。我是十年如一日做过来的。一旦开了头,就、就下意识地一做到底。要是去掉一节,就、就、就全部做不出来了。”

    我再也说不出什么,能说出什么呢?最有效的莫过于把他那个活气死人的收音机称他不在从窗口一甩了事。可是不用说,那一来肯定像打开地狱之门似的捅出一场骚乱。因为敢死队这小子拿自己的东西极其注意。我哑口无言,在床边茫然坐着。这当儿,他笑嘻嘻地安慰道:

    “渡、渡边君,你也一块儿起来不久得了。”言毕,到食堂吃早餐去了。

    讲罢敢死队和他做广播体操的趣闻,直子“扑哧”笑出声来。其实我并不是当笑柄讲的,但结果我也笑了。看见她的笑脸——尽管稍纵即逝——实在相隔很久了。

    我和直子在四谷站下了电车,沿铁路边上的土堰往市谷方向走去。这是5月中旬一个周日的午后。早上“劈里啪啦”时停时下的雨,上午就已完全止息了。低垂的阴沉沉的雨云,也似乎被南来风一扫而光似的无影无踪,鲜绿鲜绿的樱树叶随风摇曳,在阳光下闪闪烁烁。太阳光线已透出初夏的气息。擦肩而过的人都脱去毛衣和外套,有的搭在肩头,有的挽在臂上。在周日午后温暖阳光的爱抚下,每个人看上去都显得分外开心。土堰对面的网球场上,小伙子脱去衬衫,穿一条短裤挥舞球拍。只有并坐在长凳上的两个修女,依旧循规蹈矩地身着黑色冬令制服。仿佛惟独她们四周没有阳光降临,但两人还是一副心满意足的神态,享受着晒太阳聊天的乐趣。

    走了15分钟,背上渗出汗来。我于是脱去棉布衬衣,只穿圆领半袖衫。她把浅灰色的运动衫的袖口挽到臂肘上。看上去洗过好多遍了,颜色褪得恰到好处。很久以前我也似乎见她穿过同样的衬衫,但记不确切,只是觉得而已。关于直子的事,当时记得确实不很多。

    “集体生活怎么样?和别人朝夕相处,可有意思?”

    “弄不太清,才一个月过一点嘛。”我说,“不过,倒也不坏,至少还没有叫人吃不消的事。”

    她在饮水台前停住,喝了一小口水,从裤带里掏出白手帕擦了擦,然后弯下腰,细心地重新系好皮鞋带。

    “你说,我也能过那种生活?”

    “集体生活?”

    “嗯。”直子说。

    “怎么说呢,这东西主要看个人想法。伤脑筋的事说有也是有不少的。一些规定罗罗嗦嗦,无聊的家伙耀武扬威,加上同室人6点半就做广播体操。可是,如果想一想这类事到哪里都在所难免,也就心平气和了。只要你心想只能在此度日,就能凑合下去。就这么回事。”

    “呃——”她点点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停了一会儿。之后就像审视什么世间珍品似的凝眸注释我的眼睛。仔细看去,发现她的眼睛是那样深邃和清澈,令人怦然心动,这以前我竟没有发现她有如此晶莹澄澈的眸子。想来,我还真没仔细看她眼睛的机会,两人单独走路是第一次,说这么多话也是第一次。

    “打算搬进寄宿宿舍?”我试着问。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