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胡战史-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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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按捺不住好奇,翻身而起,悄悄的往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他的盘骨虽然中了一剑,但幸好没有伤及筋脉,他以单足着力,虽然身法不若以往俐落,依然没有发出半点声息。
走没多远,见到声音来源,立即恍然怪声何来,心中却泛起更多的疑问。
繁星点点,只见大片空地上黑压压坐满了羌人,怕不有十几万人,每人身前放着一只碗,面露悲愤,紧紧闭着嘴唇,静得哑雀无声。众人屏息静气,连呼吸声也听不见,只是慢呼慢吸,不免露出轻微的振动之气,十余万人同时振动,怪不得王绝之“听”到声音了。
高台上坐着十三个人,正是十一位酋豪,加上易容,另外还有一名女子,却认不出是谁。由于她实在瘦得厉害,连年龄也看不出来,只知约莫是十八到五十左右吧。
易容双手裹着白布,白布上犹有几点殷红血色,不知他那双手能否复元如初,再使出名震天下的绝世剑法来?
他们身前放着十个大铁锅,几乎比人还高,锅下火光熊熊,柴火烧得正旺,锅中不停冒出热腾腾的蒸气。
王绝之心下奇怪:他们究竟在干什么?莫非这是羌人的祭神仪式?怎地没有听说过?
高台上的十一名酋豪,为首一人身高不到五尺,正是广汉羌的酋豪鬼池安。他不发一言,挈出一柄短刀,反手持着。
所有在场的羌人也纷纷掏出短刀,除了台上那名女人外,自十一名酋豪之下,人人手上均有刀。
蓦地,鬼池安用刀在脸上划了一记,鲜血滴入锅中,武都一阳、零霸等十名酋豪跟着照做,也用刀划伤自己的脸,鲜血缓缓滴进十个大锅。
至于台下群羌,亦以刀尖划面,鲜血滴在自己面前的碗内。
王绝之知道这是羌人习俗,叫做“抹面”,大凡有亲人死亡,均会自割面部,以示哀伤。看见这个情形,他灵机一闪,心下震动:莫非……莫非迷小剑死了?
抹面后,众羌人拿着碗,轮流到锅中舀一碗滚汤的水,一口喝光,人人神色哀伤,有的更是流下泪来。
王绝之心想:“看他们这伤心的样子,迷小剑定已死亡无疑。只是那十锅热水又是什么意思?”想及自己拚命保护迷小剑,而迷小剑却仍难逃一死,不禁恻然。
忽听得身畔一人低声道:“那十锅热汤是划碎了迷小剑的手臂,用以熬成的肉汤。一条手臂煮成的十锅汤,自然清如白水,一点肉汤味也没有。”
王绝之不用抬眼看,也知来人是绝无艳。
在听了她的话后,他顿然明白羌人为何一脸悲伤的喝汤,不禁叹息道:“汤味虽淡如白水,但喝在这群热血羌人的肚里,却不啻热辣的热酒,燃烧起他们的悲心和雄心。”
绝无艳幽幽道:“是的,迷小剑的手臂,已给他们喝进肚里了。”
@文@王绝之问:“迷小剑死了?”
@人@绝无艳摇头,“不。”
@书@王绝之松了一口气,“他没有死?”
@屋@绝无艳也摇头。
王绝之见状,一头的雾水,“他究竟死了,还是没有?”
绝无艳尚未回答,忽听得鬼池安朗声道:“迷豪此刻仍在敌营,生死未卜。他对我们恩重如山,甚至不惜断了自己的手臂,来给我们填肚子,这份恩情,我们就算上刀山、下油锅,也是无法偿还的。”
众羌人本来一直寂静无声,听了这番说话,却响起一阵阵的哽咽低泣声来。
鬼池安又道:“咱们喝过了迷豪的手臂煮成的汤,代表向天发誓言,如果迷豪不幸归天,咱们拚了性命,也要和石勒、石虎、石葱、支雄、慕容嵬、刘琨、还有该千刀万剐的叛徒姚弋仲,拚个你死我活,为迷豪报仇。”
羌人众口齐声道:“是!”
前一刻还是静如深海,突然十余万人齐声应和,这一呼端的是惊天动地,饶是王绝之之内力深厚,也不禁心一动,侧头看向绝无艳,发现她脸色惨白,连忙伸手握住她的掌心,一道内力输了过去,绝无艳方始回复镇定及冷漠。
鬼池安恭声道:“迷夫人,你有什么话要说?”
那女子走上前,缓缓说道:“多谢大伙对我夫郎忠心耿耿的关怀。我身为迷豪的妻子,当然希望他无恙归来,但纵使他不幸身亡,也希望大家别意气用事。迷豪以前常常对我说,自己一人的性命事小,整个羌族的兴亡事大,绝不能为了一已之私,而让整个羌人党的事业……”
绝无艳道:“她便是迷小剑的妻子,先零种的大美女先零晓衣,现下她瘦了,容貌看不出来,如果照她以前的样子,羌族中只怕有一半的人倾倒在她的裙下。”
王绝之问:“那另一半人呢?”
绝无艳冷冷的说:“另一半人是女人。”
王绝之道:“你明知道迷小剑已经娶了妻子,还来天水找他?”
绝无艳瞟了他一眼,语气淡然的说:“他娶了妻子,并不代表我不能找他。”
王绝之哑口无言,忽然想起迷小剑的妻子名叫先零晓衣,不知跟先零走有没有关系?
他的注意力回到高台上听得先零晓衣继续道:“我希望大家冷静下来,就算迷豪真的不幸身亡,千万不要为他报仇,应该以整个羌族的大事为重,保留羌人党的实力,贯彻迷豪的心愿。”
鬼池安、武都一阳听见先零晓衣这番与已相反的言论,却是不发一言,连眉毛也没有挑动半根。
绝无艳低声道:“呸,假惺惺,不要脸。”
王绝之道:“怎么说?”心下暗忖:先零晓衣是你的情敌,自然是说她的坏话了。
绝无艳道:“姚弋仲叛变,如果迷小剑死了,鬼池安便顺理成章成为羌人党的酋豪。他大权在握,不知道会有多乐,自然不希望羌人党为迷小剑报仇,削弱了实力。也不知他用了什么甜口滑舌,怂恿先零晓衣这贱女,让她说出这番不要脸的话来。”
王绝之微笑道:“你平时寡言冷漠,但这番话却说得既快又激动,看来在你的心中,还是爱着迷小剑。”说完这句,他忽然有种酸溜溜的感觉。
绝无艳脸色一变,神色极是古怪,蓦地拂袖而去,半句话也没留下。
王绝之不知该不该追上去,只是咕咕道:“就算给我说中了,也不该一句不吭就走了,真是个怪女人。”留在喉咙没吐出来的一句是:怪不得迷小剑不要你。
羌人喝了汤,三三两两陆续散去,却是散得井然有序,想来目前天水之围虽已解去,但敌人尚未撤去,仍得严加戒备不可。
人群自王绝之身旁走过,突然有人出手,抓住他背后的大椎穴!
事出突然,令人猝不及防,而且王绝之受伤后,反应稍逊,竟然中招。
来人既能偷袭到王绝之,其武功之高可想而知,王绝之要想反击,只有使用最毒辣的招数,方才能摆脱对方。
然而大椎穴受制,上半身酸麻无力,次佳的方法,莫过于一记反撩阴腿,痛击对方的下阴。
不幸的是,王绝之的大腿受了伤??幸好的是,一个人有两条腿。
但没有一腿支撑受力,另一腿也就出得不够快、不够重,只踢出一半,就被对方的脚尖重踢中后膝的委中穴,膝盖登时一软,跪倒地上。
对方手法甚快,乘势抓住他的足踝,将王绝之的左脚反拗抬高,犹如歇子翘尾一般。
至此,王绝之已完全受制,任由对方要宰便宰、要割便割,宰割后要蒸、烤、烧、煮悉听尊便。
天下闻名的王绝之,莫非就此遭殃,连杀已者也不知道就不明不白的死掉?
背后那人沉声道:“你服不服?”
王绝之叹道:“我服了。”
到了这步田地,让人家制得五体投地,他还能不服吗?
背后那人道:“你既然心服口服,那我便宰了你吧!”
王绝之苦笑一声,“那天我痛揍了你一顿,一报还一报,被你宰掉那是理所当然的事,甭客气,拿刀便宰吧。”
背后那人忽地笑了起来,“琅琊狂人果然是耳力聪敏,冠于天下,听便听出是我了。”
王绝之笑道:“也不是什么好耳力,你抓住我的练金子,非但快烧焦了我的大椎穴,整个背部也给你的热劲炙得出汗,热得比南方的炎夏还要难受,除了你金季子之外,还有谁会这样的武功来?”
到了这地步,他居然还笑得出来。
王绝之笑着续道:“北方的冬天苦寒刺骨,若哪天你的买卖失败,家财尽散,不妨去找刘聪,用这一招为他驱驱寒,也不失为糊口养妻的生计。”
金季子冷冷道:“你尽管谈笑吧,反正你也笑不久了,你辱我如此之甚,我绝不容你再活下去。”
王绝之道:“我替你引开石虎、杀胡世家、鲜卑四族,让你稳稳当当的使一招暗渡陈仓,把粮食运来天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呀!”
金季子道:“王绝之,你是向我求情?”
王绝之笑道:“我不是向你求情,只是说出你心中想要我说的话而已,其实你根本不想我死,对不对?”
金季子道:“嘿嘿,你以为我不会杀你?”
王绝之语气平静的说:“如果你要杀我,一下子就可以把我杀掉,又何必跟我磨菇这么久。”
金季子道:“哼!我要报仇,自然不会一刀将你宰掉,而是让你多受折磨,方泄得了心头之恨。”
王绝之懒洋洋道:“那你快点折磨我吧!先此声明,我王绝之的硬脾气你是知道的,我若少了一片指甲,你要求我办的事情便再也别指望了。”
金季子冷笑道:“我才不相信一个人给一刀一刀割下肉来,还能忍住什么也不应承。上次我只是轻轻地在那名倒楣的叛徒的手臂划了一刀,他就痛得哇啦大叫,连爷爷、奶奶,以及爹娘也忙不迭答应全杀了。”
王绝之道:“结果呢?他真的杀了他的家人?”
金季子道:“我要他家人的性命做什么?我不过是逼着他玩而已。这没骨气的小子一答应,我便喀嚓一刀,把他的脑袋瓜给砍了下来。”
王绝之微笑道:“我王绝之有骨气得很,绝对不会答应你去杀掉我娘和奶奶的,至于先父和先祖父早已去世多时,更是杀无可杀了,所以你一定不会喀嚓一刀砍掉我的脑袋瓜。”
金季子嗤道:“你肯定?”
王绝之道:“我不但肯定,而且还知道你要我为你办的是什么事。”
金季子不信道:“连这个你也能猜到,除非你是神仙下凡。”
王绝之道:“我不是神仙下凡,不过是你肚子里的蛔虫而已。试想,这里是通衢大道,你制住了我,却不立刻将我宰掉,反而待在这里跟我穷罗唆,难道不怕鬼池安、武都一阳、零霸他们横加插手吗?由此可见,他们不但跟你是一伙的,而且此刻就站在你的身后。”
他一说完,便听得一人拍手道:“王公子果然聪明绝顶,什么也瞒不了你。”那声音正是鬼池安。
另一人道:“王公子武功高强,耳力过人,佩服佩服。”是武都一阳。
王绝之道:“你们不用拍我的马屁,我软硬皆不吃,如果你们有心求我帮忙,必须立刻放了我,然后??”这时,肚子忽然“咕咕”响了两声,他丝毫不觉得尴尬,“你们听到了我兄弟的叫声,该知道如何拍我马屁吧。”
他的话尚未说完,金季子便已放了他。
鬼池安笑道:“王公子,肥鸡三支,是老早风干腌好了的,刚刚烧热的,请享用。”
他说话不卑不亢,令人听得舒服无比。
王绝之想:“素闻迷小剑麾下三大得力部下,以姚戈仲武功最强、鬼池安口才最佳、武都一阳性格最直,今日一见果然不差。”
鬼池安拍拍手掌,立即有一名羌人捧着一个木盆走过来,木盆里果然有三支肥大烧鸡,大老远就已嗅到了香味,令人馋涎欲滴。王绝之至少听到了五个人吞口水的声音??他自己当然是其中之一。
“鸡从何而来?”他指着金季子问:“你不是说为了简单行装,只带稻米,不带鱼肉的吗?”
金季子笑了笑,“纵是简便行装,也少不得带上十支风腌的肥鸡,来孝敬付我金子的迷小剑大爷。”
王绝之拿取一支肥鸡,咬了一大口,点头道:“噢,这肥鸡原来是迷小剑的,既然他不在,你便给我大快朵颐了。”
任何一个神智正常的人。得知口中食物的原来主人差不多快死了,不啻是吃着死人之物,恐怕再也吃不下任何一口,然而王绝之依然吃得津津有味,丝毫不受影响。
王绝之吃完了一支鸡,肚里有点东西撑着,力气又多复一分,他望着金季子道:“金季子,你好大的胆子,先前暗算我,把我的腿拧得好痛,居然还敢站着不逃,嘿嘿,你以为我王绝之是这样好惹的人吗?”
金季子嘻嘻笑道:“你揍我一顿,我拧痛你的腿,刚好扯平。再说,你有伤在身,未必打得过我,就算我不是你的对手,你的腿受了伤跑不快,我绝对逃得掉。”
王绝之双眼瞠大,瞪着他,“信不信我用单腿跳也跑得比你快。”
金季子怪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