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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白与蓝的世界-第3章

小说: 白与蓝的世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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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女孩的目光是如此的清澈明亮,让菲林觉得是她那双眼睛照亮了这个小小的世界。

    “你是新来的吗?我记得睡着前这张床还是空的。”小女孩的声音宛若清晨站在枝头鸣啼的黄鹂。

    “呃……吉恩太太……我是说慈祥的吉恩太太,不是说不让在睡觉的时候说话吗?”把这句话说出口,菲林忽然觉得这个回答很蠢。

    “嗨,别理她,她这会儿正在睡大觉呢。”小女孩的眼睛一眨一眨。

    “真的吗,太好了,我有点害怕她。”

    “那没关系,这儿的小孩没一个不怕她的,连坏男孩卡尼都怕得要命。”小女孩说着,笑嘻嘻的忽然蹑手蹑脚抱着小猫赤脚走下床,跳到了菲林的床上。

    一条破旧的毛毯裹着两个小孩在寒冷的夜晚中瑟瑟发抖的身体,小猫舒服的躺在两个人的怀里,月光洒下,一切是如此平静。

    “这条小猫是你养的吗?他可真乖。”菲林说着,居然无师自通的用手轻轻抚摸小猫的脑袋,这让小猫满意的发出呼噜的声音。

    “你应该用‘她’这个词,汤米是一只母猫。”小女孩也用手摸着小猫光滑的背脊,咬字一板一眼。

    “是这样啊,但是汤米听起来可不像一只母猫的名字,有点像巷子里那些喝醉的酒鬼。”事实上菲林根本不知道喝醉的酒鬼是长什么样子的,他从一本破旧的故事书里见到过汤米这个名字,是一个喝醉的酒鬼。

    “是吗?你这么说也没错,其实汤米是我爸爸的名字。我在捡到汤米的时候,就知道这一个名字,所以就只能这样叫她了。”

    菲林顿时有些语塞,只好搔了搔脑袋:“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爸爸也叫汤米。”

    “没关系的。”小女孩开始玩弄小猫柔软的肉爪,“我爸爸以前在钢铁厂里做工,每天都喝的醉醺醺的回家,然后用穿着厚皮靴的脚踢我的屁股,还骂我就知道吃,不会给他赚钱。什么时候我才能赚到钱呢?这样我就可以自己去买喜欢吃的带奶油的面包片了。”小女孩说道这里沉思了起来,仿佛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

    “那后来呢?你怎么又被送到孤儿院里来了?”菲林睁大了眼睛,眼前顿时浮现出吉恩太太那又干又瘦的手掌来,心里想,妈妈肯定不会把我送到这个地方吧,倘若她还没有到那个遥远的地方的话。

    “有一天,我正在窗边数那个中心有一只特别大个儿蜘蛛的蜘蛛网到底有多少根线,然后家里就来了很多人,他们都说我爸爸喝醉酒后睡到了大街上,被不知道哪家贵族老爷的马车轧死了。我那时候还在想为什么爸爸一整个晚上都没有回家呢,原来是因为这个啊。后来,他们就把我带到这里来了。我在这儿已经住了六个月了,本来这里挺无聊的,我老是想回去看看家里那只大个儿的蜘蛛,也不知道它想我了没有,但吉恩太太说我家已经被市政厅收为公共财产了,所以我就不能去看望那只大个蜘蛛了。不过还好我在门口捡到了汤米,她除了身上老是脏兮兮的,其它还挺好的,也不用我喂她,她自己会找食物吃的。不过坏男孩阿蒙戈他们老是欺负她,扯她的尾巴玩。”小女孩说着眼中露出了怜爱的神色,目光有意无意的朝一旁的几张床扫了扫,顺便拨弄了一下汤米脖子里挂着的小铜牌,“我还从路边给她捡了一块小铜牌,这样也不用担心巡检队②把她捉走了。就是吉恩太太不太喜欢她,老是要我把她扔掉,还说下次再见到汤米就要把她剁碎了熬汤喝呢,我可不会叫她捉到汤米呢。每次安娜来这探视,我就偷偷的把汤米放出去,一到半夜她自己就回来了,多聪明可爱啊。”

    “伊莎贝拉,你又半夜偷偷起床了,吉恩太太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把你揍个半死的。”一个低沉的声音不合时宜的从一旁传来。菲林和被叫做伊莎贝拉的小女孩扭头一看,却看到不知道什么时候,身旁那张床的主人已经醒了过来,那是一个长着乱糟糟的灰色头发,满脸都是雀斑的小男孩,他站起身来比菲林足足要高上半个头,但是身体却比菲林还要瘦弱不堪。此刻,他正坐在床头,眼珠子转个不停的仔细打量着被寒气冻得有些发抖的菲林,“新来的?”

    菲林怯生生的点了点头,在这些长居此地的孩子面前,自己还是保持恭顺一点的态度比较好。

    雀斑男孩满意的点了点头:“看起来你比我要小上那么一点,所以在这里,我就是你的头,懂吗?”

    菲林还没来得及回答,伊莎贝拉就朝雀斑男孩撇了撇嘴:“奥佛利,你还是闭上你那张臭嘴吧,我可不准你欺负……”忽然想起来到现在为止,双方居然还没有交换名字。菲林朝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叫菲林,菲林?格莱维尔,你叫我菲林就好了,这么说你叫伊莎贝拉喽?”

    小女孩认真的点了点头:“伊莎贝拉?德兰,你可以叫我伊莎贝拉,也可以叫我伊莎,大家都这么叫。”

    “奥佛利?威治。”雀斑男孩也不愿被边缘化,干脆也跳下自己的床,往菲林的床上磨蹭,“嘿,我还有个外号,叫‘黑夜里的法师大人’你以后就这样叫我吧。”

    伊莎贝拉却把奥佛利推了下来,撅着嘴说:“不行,奥佛利,你身上太脏了,天天不洗手。”

    “我洗了。”奥佛利说的信誓旦旦,“睡觉之前才洗过,不信你看。”说着还把手在两人眼前晃了晃,果然比平常干净的多。这次没有遭到拒绝,奥佛利笑嘻嘻的爬到菲林床上,也钻进了两人的毛毯里。这一下原本就狭小破旧的床顿时有些不堪重负了,发出吱呀吱呀的抱怨声,不过也没人在意。

    “对了,你刚才说‘法师’。那是什么?”菲林好奇的念叨着这个对他来说完全陌生的名词。

    “连法师你都不知道?”奥佛利显得非常吃惊,连脸上的雀斑都因为激动涨的通红,“这可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啊。”奥佛利谈起自己最感兴趣的东西来滔滔不绝,伸手从自己床头一个隐蔽的地方掏出一个小东西来,递给菲林。那是一个破损的铜制雕像,雕的是一个穿着长袍的小人,带着尖顶的高帽子。

    “厉害?有多厉害?难道比魔王狄美亚③还要厉害吗?”狄美亚是在大陆上流传广泛的一个童话故事里的魔王,最终被勇敢的王子所打败。

    “那是当然的了。”奥佛利信誓旦旦的说,“法师是世界上最高贵最勇敢的人,据说他们天天只吃奶油布丁,喝橘子汁。”他说着咽了咽口水,“这样的生活实在是棒极了。”

    菲林闭上眼睛想了想:“难道比我们梅森特市的市长大人生活的还好?”他想起了一年多以前的降临节,那天妈妈带他到市中心的广场,看到了市长大人那辆又华丽又气派的马车,“难道市长大人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生活最美好的人吗?”

    “哪儿呀。”伊莎贝拉说,“你们说的都不对,我听以前邻居的老奶奶说,这个世界上最厉害最富有的人,就是我们国家的国王啦,你们说的法师和市长,都是要给国王陛下下跪的。”

    “下跪?”奥佛利皱起了眉头,“像我们给吉恩太太下跪一样吗?那可一点都不好玩。”然后他的眼神中又一次充满了希冀,“我要是能当上国王就好了。”

    听到这个,伊莎贝拉的神色顿时有些黯淡:“别傻了,奥佛利,你忘了以前老是爱掐你的胳膊的那个讨厌鬼马福思了?听说他被送到皮革店那里做学徒了。像我们长大了之后都是要送到店里面做学徒的,那些皮革师傅们比吉恩太太还要凶一百倍呢,你要是敢弄错了一个针脚他们就把你的皮扒了做成皮革缝衣服。”伊莎贝拉说的煞有介事,把奥佛利连同菲林都吓坏了。

    “我不想当学徒,我要当法师。”奥佛利再一次坚定的说了出来,稚嫩的眼神中却充满了无比坚毅的色彩,也许有一天,他会实现这个遥远的梦想吧。

    “我想赚很多钱,买一辈子也吃不完的奶油面包。”伊莎贝拉笑嘻嘻的说着,用手轻柔的抚弄着小猫汤米的皮毛,她的梦想倒是非常现实,“你呢,菲林?”

    菲林张了张嘴,还没有说出口来,只听到门外陡然传来一个尖锐高亢的声音,这粗暴难听的声音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快起床!你们这些贪睡的小鬼!谁要是敢在晨祷时慢了半步,我就把他倒着吊挂在天花板上!”

    伊莎贝拉的脸色顿时变得惊慌失措:“是吉恩太太,快,回到自己的床上去。”

    随着“吱呀”一声刺耳沉重的开门声,一个充满压迫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是,慈祥的吉恩太太。”几乎是在同时,屋子里传来了所有孤儿慵懒,但是整齐划一的声音。

    注释①:瓦莱河:横跨圣乔治亚帝国一半国土的河流,发源于圣克拉拉雪山,梅森特为其流经的第一个大城市。污染非常严重,事实上已经见不到鱼虾了。笔者注②:巡检队:又称为城市治安管理局下属特别行动队,专门负责整理市容。笔者注③:美狄亚:出自童话故事《沉睡的公主》,有考证说这个故事最早可以溯源到光明教会创教时期,也有人论证这个故事出自《神典?旧启示录》的某些章节。笔者注'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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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唱诗班
    若要用一个词来概括孤儿院的生活,多年以后的菲林一定会用沉闷无聊这样的词。然而那时候菲林即便学过怎么拼写这个词,也不明白它的真正意义。在孩子的世界里,是不存在沉闷无聊的,哪怕是那样一个阴暗封闭的环境里。

    吉恩太太虽然喜欢被别人在名字前面加一个“慈祥的”形容词,然而她本人跟“慈祥”这个词毫不搭边,对于这些令人生厌、缺少父母关爱的阴暗儿童,吉恩太太更是拿不出半点心思来,她只盼着这些孤儿们吃的更少,快点长大然后统统送去当学徒。只有在晨祷的时候,她才觉得这些孤儿对她有了一点可怜的用处,在他们惊慌失措机械般的回答声中,吉恩太太能感到一种被服从的满足感。

    晨祷之后,这些孤儿们会在一顿简单的早餐后被送到教会学校,开始一天的课程。这一点,不得不说教会还是做的非常有仁慈之心的,只不过这些孤儿们不大愿意领情。他们大多数并不喜欢这些繁琐枯燥的课程,表达自己对光明女神的虔诚之心,逃课成了屡见不鲜的事情。也只有在合唱班的时候,人数才会齐那么一点。

    上午学习语法课,下午学习《神典》①和赞美诗。

    对于语法课,菲林从来不会逃课,因为以前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教他读写,在来孤儿院之前,菲林已经能够阅读少量的书籍了。所以尽管对外面的世界非常好奇,菲林还是忍住把每一节语法课都认真听完,不仅如此,他还拉着伊莎贝拉和奥佛利,现在三个人已经变成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至于下午的《神典》课,实在是无聊透顶。教他们的这个神甫是个秃顶老头,戴着厚厚的眼镜,看书时需要把眼睛紧紧贴在书面上,课堂上即便是少了很多人,他也不知道。

    所以一有机会,菲林就和伊莎贝拉还有奥佛利三个人逃出来,在大街上随意溜达。

    他们最常去的地方有三个,一个是月亮人大街拐角处的面包店,虽然面包店的大叔很讨厌这些不怀好意瞎晃的小孩,但是生意好的时候也没功夫理会。所以运气好的话,他们甚至可以偷一点发硬的面包出来。第二是白头鹰大街街头的垃圾回收站,三人经常在这里淘出点好东西,比如旧齿轮啦,螺丝钉啦,亮晶晶的玻璃片啦,有一次伊莎贝拉甚至在一只破烂的毛绒娃娃肚子里掏出一枚铜维特,这个发现让三个人简直笑了一整晚上。

    第三个常去的地方,则是菲林在无意中发现的。那是某一天的下午,小猫汤米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跑回伊莎贝拉的床上,这让三个小伙伴心中有些担心,于是就趁吉恩太太不注意,一起从孤儿院溜了出来,分头去找汤米。

    这是一个温暖的下午,鹅黄色的暮光照耀在横亘在梅森特每一条街巷的蒸汽管道上,锈迹斑斑的管道外表竟也闪烁出晶莹的光芒。道路上的行人很多,或许是因为难得的好天气,大家都漫步在街上,顺便互相抱怨一下那些令人生厌的兵役税征税员,不过要避开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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