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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New Zealand恋爱季-第1章

小说: New Zealand恋爱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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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如是


他说她坏?呵!坏,是恋爱的条件。
不是她“情性”不够坚定,
谈情说爱是一种让人愉悦的感觉,
虚荣地享受男人爱宠的滋味很自由,
何苦为情爱的琐碎哭呀笑的?
再说从北半球到南半球,她只是短暂过客,
何必认真经营一段感情或关系?调调情就好。
偏偏遇上他这优质好男人——Goodkiwiguy,
什么理智、现实全被爱情制约了,只知道——
恋爱的另一个条件,要紧抓住爱情发生的那一刻

序言

好像很久没见面了。还在念书的、已经毕业的,刚找到工作的,才要恋爱的、或者早就失恋的,你们,都好吗?

我很好。老了一点,懒散了不少。

这一年,我都在鬼混,不管做什么好像都不太认真,都有点怠慢。刚开始还有点愧疚,觉得对时间的浪费,后来就习惯了。

还是回到这个异国恋情之《Newzealand恋爱季》故事上吧。

我想,不管谈过恋爱或者没谈过恋爱的人,大概都会觉得“缘份”是种奇妙神秘又浪漫的传奇,美得像传说。我也是。可是,写着写着,突然觉得什么缘啊份的,真真是骗人的东西!生活的范围决定了爱情的范围;而所谓的“生活范围”包括了时间、空间、文化,甚至是阶级的差异,无异是一种“环境的制约”。写到一半,我甚至要认同陈浪琴的调调——调调情就好。

对于自己这种“可怕”的想法,大大的吓了一跳。不过,调调情也没什么不健康,好像也没什么不好;一旦要认真去看待,反而有很多琐碎的麻烦。好比说,嫉妒啦、不安、担心、烦恼、在意对方的想法、自己身材是不是不够好……等等从抽象到具象种种令人坐立不定的“咬啮性”的小麻烦。

调调情不就很好?既不用烦恼又不必负责任!看,我的想法多“可怕”!

可是,人之所以在欲望和情意之间摇摆,就是有种渴望为孤单的灵魂找个伴,而不光只是像动物每年春天发发情就一了百了。

所以,聪明得太过分的想爱又不爱的人,最后往往还是笨透的往情爱的深坑里跳。因为,没办法,就是发生了。

没办法就是没办法。

如果说爱情有什么道理,就是这个了,没办法。

所以,不要问我“为什么”,就是没办法。就像吃喝拉撒那样,要忍吗?实在没办法。

就这样了。最后摘一句话,其实是散漫在这故事中的一个想法——

How wonderful life is while you are in the world。

什么意思?我相信谈过恋爱的人都知道。

楔子

他说她是个坏女人。很坏很坏的女人。

“哦?”她挑起眉,嘴角一勾,侧脸睨着他,要笑不笑地。“怎么个坏法?”

“就是这么地坏!”他生气地叫嚷起来,那样地愤愤不平,不甘愿地发着脾气。

她抿嘴笑起来,随手拨开被风吹乱的发丝。

“坏”,那是恋爱的条件。

第一章

“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坏的女人!”他还在生气,看她一副不在乎的模样,更气了,索性丢下驾驶舵,熄掉动力,收起帆,走到船后头甲板,任船在海中央飘荡。

太阳从当空直射,照射在他高大的身影,曳落一大片阴影在她身上。她坐在舱房外的夹椅上,抬起头看他,阳光从他肩膀绫线上方照射入她眼睛,她眯着眼,从这个角度仰看,阴影下,他的身形看来更高大。

“你别再闹脾气了,吉米。”她跟着起身走过去,站在他跟前,挡去了大半的太阳光,俯身看着他。他躺在甲板上,双手枕在脑后,白衬衫的袖子卷到了手肘,扣子随便地扣了一粒,衬衫下摆随风吹荡,露出晒得均匀古铜色泽锻炼得相当结实的肌肤。“我们现在可是在大海上,没有交通号志和路障,你这样丢着不管,这么一飘可会飘出太平洋。”

“那样最好。最好是再来个暴风雨,把船给吹沉掉,可以顺便替世界除掉一个祸害。”他仍在气头上,闭上眼不理她。她没搞清楚,他是在“生气”,不是在“闹脾气”。刚刚,他是暴躁了一些,因为不甘愿。他算是那种低调冷静型的,但最近,他发现自己愈来愈没有绅士风度。“还有,”他睁开眼,下命令。“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不要再叫我‘吉米’。”只要他一生气,他就不许她叫他“吉米”,不管它感觉是不是亲密。

很明显,他说的那个“祸害”就是指她。

她坐下来,推推他说:“吉米,你有风度一点。谁是祸害了?”她不是有意的,知道他在气头上,还明知故犯。但她那个“r”音老是发不好,“杰瑞米范伦”往往就叫成了“吉米范伦”。

他也知道她这毛病,纠正了她好几次她就是改不过来,最后他只好放弃。但只要一生气——尤其最近,他常常生气,他就借题挑剔。

杰瑞米朝她扬扬眉,一副“你还会不知道吗”的表情。没好气说道:“你还要我说得更明白吗?你这个特坏女人!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坏心眼的女人!”把对她的不满又重复了一次。

“哦?我哪里坏了?”她脸儿一偏,嘴角一勾,又是那种要笑不笑的笑法,眼睛亮得出水,荡漾着波浪,说不出的引诱。

杰瑞米看得一怔,脸色一阵红躁,撑手坐起来,又生起气来。

就是这个表情!就是这种该死的态度!她老是这样教他捉摸不定,抓不住,若即若离又充满诱惑性,让他充满急躁的情绪。

“你自己心里应该很清楚。”他逼视着她的眼睛。

“不,我不明白。”她的眼光可一点都没有躲开。

她是真的不明白。她只是懂得要求,敢拒绝,不管别人的想法及忠于自己的欲望而已,这怎么叫做“坏”?!若说坏,这里的女人哪个不是这样,像她这程度,拿出去根本还不够看,而他居然说她坏!

“你不明白?”杰瑞米那两道剑一般的浓眉挑得更高了,声音也高扬起来。“你要我告诉你吗?好,那我就告诉你。你很清楚你自己的魅力在哪里,擅于利用它去诱惑勾引,招蜂引蝶,那么虚荣得意地看着那些傻瓜被你迷惑,拜倒在你的魔力之下。你是那么的大胆不在乎,浪荡招摇,把被你迷惑的那些白痴耍得团团转,欲擒还故纵。陈浪琴,你不仅虚荣,而且还是个最坏的女人!”

杰瑞米愈说愈激动,还有一股愤懑,那种男性嫉妒的不甘愿。

哟哟哟,说得她好像是个多么水性杨花的女人!陈浪琴眯眯眼,不怒反笑,看着杰瑞米,真的笑起来。每次他生气叫她名字时,那个音发得真漂亮;尤其“浪琴”两个字从他唇形性感的嘴里吐出来时,总有一种奇异的味道,她仿佛因此多添了一些妩媚似,从来没有任何时候像那刻,她会觉得原来她的名字取得那么好。

“你笑什么?”杰瑞米不高兴地皱眉,更暴躁了。

“没什么。”她耸个肩,仍然没有收住笑。

她大概知道杰瑞米生气的原因了。他在气她的“态度”。她自己是不觉得真的有像杰瑞米说的那么严重啦,但显然的,对杰瑞米来说,完全就是那么回事,她跟其他男人眉来眼去的就是一种勾引一种放荡,就是坏。而且,他说,她是有魅力的,那她就更“坏”了。

“不可能‘没什么’!说,我要知道。”杰瑞米倾身逼近她,坚持要她解释。看他生气,她竟然还能那么无所谓,还能那样不在乎的笑,让他觉得更加可恼。

陈浪琴看看他,对毒辣的阳光皱个眉,站起来说:“这里热死人了,我要下去了。”

“你别想逃,把话说清楚。”杰瑞米抓住她,用力一拉。帆船在起伏的波浪中飘荡,被潮浪推来送去,她颠了那么一下,没站稳,扑在他身上。

她埋怨地白了杰瑞米一眼。他仍然抓着她。

“吉米,你有风度一点。”她说:“我跟其他人的来往,就像我跟你一样,大家有空聚聚,都是朋友,你那样说我是不公平的。再说,你自己不也有女朋友,可是你还是会跟其他的朋友出去的,不是吗?”

“我才不会!起码,不是像你那样!”杰瑞米狼狈盯着她。他才不会像她那样和其他的男人眉来眼去。“还有,不是‘女朋友’,是‘前女朋友’,我早已经跟她分手了。”说到“前女朋友”他特别加重语气,强调它的过去式。

“好吧,随你怎么说。但我并没有跟谁有承诺,就算有,也应该有交朋友的自由吧?”

“哦,当然,你就像朵花那样,到处撒粉招蜂引蝶,怎么还不够自由!”杰瑞米的声音逼得很紧,低沉中带着一股尖酸,充满讽刺。

“我不知道你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吉米,”陈浪琴说:“但我想这件事我们最好就此打住,不要再继续谈下去。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我晚上跟同学还有个约,我们该回去了。”

他们已经在海上荡了一天。今天一早,杰瑞米到宿舍接她出来,他们就驾驶帆船出海。沿着怀特马港驶进太平洋。她从没有过这样的经验,举目都是海,看到的除了天就是起伏的波浪,四顾一片蓝。那天杰瑞米说要带她出海时,她就一直很兴奋,充满期待;一整天在海上飘荡下来,她更爱上航海的感觉。但她没想到,杰瑞米会突然闹起莫名的别扭。已经快三点了,从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驶回奥克兰起码得要两个小时的时间,她和同学约好六点在城中的餐厅碰面,如果加上回学校和梳洗的时间,她铁定是来不及。

“你居然还有约!跟谁?在哪里?”杰瑞米劈头一连串的质问,语气充满了气恼。

“只是班上一些同学,在‘玛格丽特’。”

“他也会去吗?”杰瑞米逼紧一些,说着“他”字时,脸上有一种古怪,不是滋味的表情。

“不知道。”陈浪琴老实的回答。“不过,我想卡文大概会去。”卡文范伦,杰瑞米的哥哥。

“是吗?”杰瑞米冷静下来,眼神变得不可测。他本来就不是那种“激动爆发”型的;一向有着冷静的气质。他一旦冷静下来,就变得“可怕”,有一种压制人的魄力。而且,他一向有种气势,不会太咄咄逼人,但绝对强调出他的存在。

这样的他是有魅力的,而且——至少对陈浪琴来说——迷人。她一直觉得他很有魅力,想不懂他那个女朋友为什么会和他吹了。

但就像别人大概也想不透她这个人一样。

像现在,杰瑞米说她“坏”。但她自己可一点都不觉得,她只是不管别人的想法,我行我素了一些而已。

有首歌大意是这样:我知道我不够漂亮,不够高挑苗条什么的,但我是独特不一样的,欣赏我要用不同的眼光。

好像是这样,总之那首歌大概就是这样,丑女人发出的哀嗥。但是,要是碰到不懂得欣赏的该怎么办?偏偏你又喜欢对方喜欢得紧,着了魔,又该怎么办?

这差不多是发生在陈浪琴身上的写照。不过,她倒不觉得自己不漂亮,虽然也称不上什么绝世大美女就是了。她觉得她的眼睛够大,鼻子够挺,嘴巴够大,是不够婉约秀气没错,但她觉得有一种现代个性美。身高虽然才一百六十一点多一点。体重有达五十四公斤,没有模特儿高挑清瘦的身架,但她觉得自己这样肉肉、肉感的,另有一款妩媚性感的风情。

是的,她“觉得”。这是很重要的。她“自己觉得”自己的美和好。至于别人怎么想、怎么看她,那就不是她所能控制。比如她先前喜欢的那个人、再先前她对他有好感的那个男人,另外,更先前她觉得也不错的那个斯文型男孩,他们好像就不那么觉得了。

她的爱情是一部部的断代史。从幼稚园偷亲邻座的小男孩,小学对大一班的学长有好感,中学和隔壁班的那个大头男生叫来骂去,到高中时暗恋英俊性感的男老师,尔后举凡书生型的、运动型的,或者赏心悦目型的男人她都欣赏喜欢过,然而每一次都是无疾而终,都夭折。

像先前这回,那个万人迷施志安真的长得很不错,很可口,在众多女人的包围下还注意到她,对她好像也有了点意思,但她一头热了一番之后,末了却拍拍屁股抽身走人。其实她也不是没耐性,或容易死心放弃,或者“情性”不够坚强;只是她觉得,把那么多时间精神花在为那些情啊爱的琐碎上哭或笑和斤斤计较,实在有点划不来,所以每次她的“爱情”到最后都无疾而终,半路就夭折。最重要的,她厌烦了“等待”;厌烦了那种在一旁偷偷地瞧啊,等着对方发现她,却什么结果也熬不出屁来的无聊等待。

她觉得人多半不可靠,她自己也不那么可靠,总是改来变去的。“变”,既然是一种人性,那就要有心理准备爱情的不长久。真要认真经营一段感情或关系有点麻烦,但基本上,谈情说爱是可悦的,是一种让人愉悦的感觉。

“吉米,”她坐近他,瞪着他看,极大胆的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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