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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梦落繁花蓝雪-第103章

小说: 梦落繁花蓝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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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按理说,马是很害怕狼的,我不知道是因为北辽的战马有所不同,还是因为只有一头狼,所以构不成什么威胁的缘故,那些骑兵身下的马都非常听话,即使在面对狼不远的地方,也没有惊起逃跑,而是顺着骑士的操纵,绕着圈跑。这样一个包围圈,方圆至少有几里,朗星翰已经带着我往前跑了一阵子,可我仍然只能看清楚那狼的一个轮廓而已。
    
    
我看见那条狼从东跑到西,又从南跑到北,可没有一处它能突围出去的。最后它停在草原中央,上半身直立,头高高地仰起,开始嘶声嚎叫。这是我第一次听到狼的叫声,充满了野性和愤怒的声音,带着三分凄凉,极具穿透力地在草原上不断回荡着。我知道这狼是铁定要被猎到了,可听了这叫声,还是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因为这声音里,仿佛带着一种可以撕裂人心的力量,让人毛骨悚然!
    
“别怕,它伤不了你。”朗星翰在我耳边轻声说着,右手从后面拿过了他的弓。那弓样子古朴,长度大约有一米左右,线条流畅,但没有任何装饰,并不好看。弓身发黑,看不出是什么材料,应该是用了很久了,因为手握的地方虽然有花纹,却都已经被摸得油亮。忽然,只觉得左手大拇指微微一凉,低头一看,原来他给我套上了一个扳指。那扳指是白色的,非金非玉,也没什么光泽,似乎是用骨头磨出来的。正端详着,就听到他说:“这狼,就由你来射。”
    
    “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朗星翰已经把弓塞在了我的左手上,他的左手抓住我的左手,和我一起将弓竖着举了起来。右手从马背上挂着的箭袋中抽出一只羽箭。
    
“捏住箭尾,将箭身搭在板指上。”他一边指导,一边握住我的右手,让我跟着他一起把羽箭搭上弓身。我左手戴着扳指的大拇指,正好撑住前面的箭身。接着,就是拉弓弦。我当然是拉不开这弓,都是他在使劲,我不过就是跟着他做个姿势罢了。当那弓完全拉开之后,箭尾的羽毛,几乎擦到了我的鼻子。
    
“现在,瞄准。”朗星翰的脸紧贴着我的脸颊,热乎乎的。我努力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那只狼身上。而直到此时,我才发现,那狼似乎发现了,我们这里才是围住它的那些人的首领所在。但是它不逃跑,反而直冲着我们飞奔而来!
    “啊,它跑过来了!”我喊了出来。
    “安静!用心瞄准。”朗星翰在我耳边的声音并不大,但是,可恶!他居然咬到了我的耳朵!
    
    那狼越跑越近,当我都快看见它血红的眼睛和森白的牙齿时,“好,放手!”
    
朗星翰的话音未落,弓箭已经脱弦而出。虽然我只是摆个样子,可仍然感觉到那弓弦强大的弹力,震得我左手臂一阵发麻。把弓还给朗星翰,我用右手使劲儿揉着自己的左臂,目光又落到了那扳指上。
    
在我的时代,这个东西在不知多少电视剧里出现过,我从来都以为那不过是个装饰。这一箭射出去,我才终于弄明白那扳指的实际用处。原来,要给弓箭一个支撑点,让它对准目标直飞出去,就必须用大拇指撑住箭身。而若是不带个东西保护的话,手指哪里受得了那么大的磨擦。那扳指其实是用来防磨用的。
    
    
朗星翰驾着马向前慢跑了一段距离,射箭时我只看见那箭一闪而过,然后那头狼就倒在草丛中,也没看到有很多血痕迹,所以搞不清楚是否真的射中了。而这时,士兵已经跑了过去,不一会儿,就把那狼抬了过来。“射中了。”朗星翰在我身后轻声说,接着他就带着我一同下了马。走到近前我才看到,朗星翰射中的是那狼的眼睛,所以才没有多少血留出来。
    “你想要狼皮?”我问他。
    
他没答话,只是轻点了一下头,然后走过去,把箭拔了出来。而此时,我突然发现四周的氛围有些——安静。是的,安静地太突兀、太奇怪了,刚刚围猎的时候,这些士兵喊叫得多热闹,可现在已经成功地射到了猎物,他们反而一声不吭了,全都神情肃穆的站在原地不动,似乎是在向死去的那匹狼致敬一样。
    
    朗星翰让属下把狼抬走后,我实在忍不住了,因为心里的疑问太多,就看着他问:“那狼最后为什么正对着我们冲过来?它应该知道那是绝路吧?”
    “置之死地而后生,这是狼的特性。若是你把一匹狼逼到悬崖上,它最后必定直对着你冲过来。反正都是难逃一死,不如放手一搏。”朗星翰淡淡道。
    “你们为什么表情那么严肃?终于猎到了,你不高兴吗?”
    他看了我一眼:“狼是草原的灵魂,我们尊敬它们。”
    “什么?”我真是觉得不可思议,“既然尊敬,那你为什么还要猎杀狼?”
    
朗星翰拍了拍身边逐云。这时,已经到了傍晚,夕阳正从他的侧面照了过来,把他的面容都染上了一层淡金色。我清楚地看见他眼底眉梢的骄傲:“尊敬,并不代表不可以征服。”他转过身来,明明唇边挂着微笑,却让我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压力。我借着挡阳光,我把手放在额前,阻挡住了他注视我的目光,但耳中还是听到他的声音:“若有需要,自然可以取来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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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房里很安静,不是因为现在已至接近未时,而是因为穆容成的沉默。跪在下面的魏阳,满面尘霜,形容憔悴。因为日夜兼程,他跑死了三匹马,自己更是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所以他的双眼中满是红色的血丝。可是一到京州,他不顾时间已入深夜,硬是直闯文德殿,直到见到了穆容成。此刻他虽然跪着,可身子还是挺得笔直,看不出一丝疲态:“皇上,娘娘如今确实身在北辽。现在既已知道了娘娘的下落,臣请皇上尽快拿出对策,将娘娘营救回来!”
    “你说,当时辽主就在她身后?”穆容成的声音,毫无起伏,似乎比平时还要冷静。
    
“正是。臣无能,查到娘娘下落,却没来得及将她救回。当时北辽的骑兵已经冲到了冻马河地带,将臣团团包围。当时如果不是娘娘以死,以死相逼,”说到这里,魏阳的声音微有些哽咽,但随后他依然坚定地说了下去,“臣必定性命不保!臣愧对皇上和娘娘,臣愿亲率部下,做皇上的先锋官,打入辽营,救回娘娘!”
    
    穆容成站起身,走到魏阳身旁,淡淡地说:“如此说来,雪儿的命对朗星翰很重要。那么,她短时期内,应该不会有性命之忧。”
    “皇上,你难道不打算立刻派兵……”
    
“魏阳!”穆容成厉声打断魏阳的话,“你身为天启将领,应该明白两国交战的重要性。若我们与北辽之间的战争,无法避免,那么调兵遣将,陈兵布阵,稂草供应,哪一样不需要提前考虑周详?此外,即使朕相信你所说的,你又如何能凭着这番经历,说服满朝的文武百官信服此事,同意出兵北伐?”说到这里,穆容成的脸色愈加阴沉,“更何况,朕绝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而仓促出兵!” 
   
    魏阳抬头看了一眼穆容成,声音略带沙哑却清晰无比地说:“皇上乃圣明君主,自然也不会以一个女人的失踪在他国境内为借口,冒然对敌宣战。”
    “你明白就好。”
    但魏阳的话并没有说完:“可是皇上,如果这段时间里,娘娘有何不测,又或者……”
    “那是她的命,朕也没有办法!”穆容成说着,狠狠地一甩袖子,袖尾扫到了魏阳的脸上,竟在他脸上抽出了一道红痕,但魏阳眼都没眨一下,腰背依然笔直,纹丝不动。
    
“魏阳,你未奉旨意私自出京,本是逆上之罪,但念在你找到了贵妃娘娘的下落,暂且功过相抵。回府去歇息吧,此事切不可再对他人提起,否则朕就以祸乱民心制你的罪!”穆容成刚才话语中所带的愤怒与激越已经减淡了很多,只剩下为君者下令时不可抗拒的威严。
    魏阳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翻腾,低声道:“臣谢皇上网开一面,臣告退。”
    
    
魏阳离开后,何鸿见皇上一直站在殿中沉思,脸上的神情阴晴难辨。他本不敢打扰,但天色实在太晚,只好小心翼翼地说:“皇上,夜深了,您明日还要早朝,是不是…。。。”
    “朕睡不着。”穆容成顿了顿又道,“明日一早,宣兵部与户部侍郎进尚书房,还有卫尉监和军器监。”
    “奴才遵旨。”何鸿躬身领命,“只是皇上,您今夜无论如何也要睡一会儿。若您龙体有恙,那如何处理国事啊!”
    静默了片刻,穆容成的道:“随朕去听雨轩。”
    
“是。”何鸿连忙跟了上去。他就知道皇上一旦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到贵妃娘娘的寝宫去。但他并不知道皇上在那里做什么,因为每次去的时候,穆容成都是让所有宫人离开,自己一个人单独待在那里。何鸿想着,今天无论如何要让皇上在蓝娘娘寝宫那里睡一会儿,这些日子皇上失眠得厉害,人都瘦了一圈。那魏阳可也真是的,没看出皇上心里也在着急烦恼吗?还这么步步紧逼的。
    一路想着,便已经来到了听雨轩的宫门前。何鸿自动停住脚步,因为他知道,接下来就会听到皇上的命令:“你们都等在外面,朕要一个人进去。”
 


梦落繁花—蓝雪 第六卷 北望江山人断肠 尘喧马鬃擎
章节字数:11202 更新时间:07…08…04 00:17
    
又一次住进了帐篷。真是不敢相信,只是两个时辰的功夫,眼前一马平川的草原,已经变成了一片军营,建起了数量不知凡几的帐篷。北辽的士兵们,有的埋锅造饭,有的加固帐篷,还有成队的士兵不时地在营地间穿梭巡逻。这么多人在忙碌着,看起来却井然有序。而且几乎没有人有多余的话,营地上能听到的只有脚步声,马嘶声,干活儿时的工具碰撞声,还有篝火燃烧时劈柴的噼啪声。我没看过北辽的士兵打起仗来是什么样子,但这样纪律严谨,训练有素的军队,在战场上绝对是强者。
    “草原上的夜风硬得很,您还是回去早些歇息的好。”一件斗篷披在了我的肩上。
    我对丽莎点点头:“回去吧。”这丫头一直拒绝称呼我为穆夫人,我又不同意她叫我蓝小姐,所以她干脆把称呼省了,见面直接说话,顶多加个“您”字。
    
    
她把我领到中间最大帐篷,这里应该是朗星翰的主帐。里面的陈设和我记忆中的差不多,四壁挂着的刀枪剑戟带着彪悍的武士风格,可占了帐内整整一面的高大的书架和宽大的书桌,整齐摆放着地文房四宝,又给这里添加了浓郁的书香气质,两种完全迥异的风格搭配在一起,却是异常的和谐。
    “那是什么?”四面望了一圈后,我指着铺在床上的那张灰色的兽皮问丽莎,因为那看着有些眼熟。
    “这是狼皮。”她恭敬的回答。
    “喜欢吗?”这时,帐帘一掀,朗星翰从外面走了进来。
    “这就是你猎的那头狼的皮?”我走过去,用手轻轻地摸那张皮。这和我曾摸过的皮大衣之类的差不多,毛茸茸的,没什么太特别的地方。
    他见我摸了上去,便道:“用手向下压压看。”
    
我看了他一眼,按着他所说的做了。隐隐觉得,这毛皮内里似乎有一股韧劲儿,越往下按,它反而顶上来。这也没有什么,只要是皮毛制品,都有这种弹性和柔韧。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同,或许就是当我的手顺着那皮毛的纹理抚摸时,感觉有点粗,不像我在“上辈子”里接触过的毛皮制品那么顺滑。不过,这也许和现在的加工工艺不够先进有关。
    
    
“狼是有灵性的动物,即使死了,它的皮上也留着它的灵魂。”朗星翰不紧不慢地在我身旁解释,“若是你一直睡在这狼皮上,就能感觉出来。一旦有危险来临,不论天灾人祸,这皮上的毛,就会竖起来,扎得你的皮肤微微刺痒。”
    
“真的?!”我将信将疑地看着他,这狼皮真有那么神?但双手还是不由自主地再次仔细地摸了上去。朗星翰却哈哈大笑起来:“这是北辽民间一贯的传说。我也没有长期睡过狼皮,所以不知道是真是假。你若如此感兴趣,咱们就一起试试它的感觉。”话音刚落,我眼前一花,他已经搂住我的腰,把我翻到了床上。
    
    
那丽莎自然早就不知踪影了。这时候太阳还没落山,夕阳的余晖从斜侧面的窗缝中钻了进来,正照在我的双眼上,让我一时看不清东西。偏转了头,我冷冷地说:“没觉得身下的狼皮怎么样,可上面却重的很。”他的脸埋在我颈窝处,闷声笑。发鬓正好蹭到我的脸上,痒痒的。他的身上没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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