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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北域狂飙-第24章

小说: 北域狂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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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附近的村民,以采药为生。每年这个季节,后山就生长着一种叫做‘胡婆子’的草,我不知道是治什么的,但是有人每当这个时候就来我们村里高价收购。于是,我和几个不怕死的兄弟就一起来这里采药。

“然后,”冯四黑黝黝的脸上泛起一丝苦笑:“人有失手,一不小心,就掉在这里了。我们从山上下来采药,都是腰上绑着条绳索,绳子一断,既上不去,也下不来。只好待在这里,活一天,算一天。”

“我在这里,算算已经待了半月有余。”说罢,便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半月有余?”无情奇怪的道:“那你说这里没有干粮清水,又是靠什么过活?”

冯四一听无情问起,方才消除的警惕又浮现在脸上,紧张的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无情哑然失笑:“反正我与他发誓,绝不打你食物的主意,说说又有什么关系?”

冯四看看无情的下摆,还有苏梦枕前襟的血迹,微微安心。他一个人独自待在这里也是无聊之极,有人聊天倒也一扫以往的寂寞。便道:“你往上看。”

无情与苏梦枕依言抬头,发现就在这山洞顶部的石块上,有个树枝搭起的大窝。巢里还有些碎骨。

冯四看着他们眼中的了然神色,道:“这是个鹰巢。初时,我刚落在这里,那对大鹰很有敌意,现在倒也相安无事。它们吃剩下的,就丢下来给我,有时,还有带肉的骨头哩!”

无情轻叹。苏梦枕默然。

人要活到了这个份上,如果是你,你会不会选择生存?

每日靠那扁毛畜生施舍点烂果子,偶尔一点带肉的骨头,都成了美味佳肴,还生怕被人抢了去,这种日子,是否生不如死?

冯四看到他们脸上的怜意,激动了起来,大声道:“你们觉得我很可怜吗?等你们尝到饥渴的滋味,就知道有东西吃已经是谢天谢地了!就向前几天那人,穿着最好的绸缎缝制的衣服,手上一只扳指一看便知价值连城,可他落到了这寸步难行的地方,钱有什么用?权有什么用?没有东西吃,还不是照样自寻了断!”

“什么?!”苏梦枕与无情听他这样说,都是一惊。

冯四得意洋洋的道:“看你们两,也是富贵人家的大少爷,不过那个人的衣着打扮,可比你们气派的多了,只是衣服全被血染的红了,就算有东西吃,怕是也活不成的了。”

他这话一说,苏无便知那人确是雷损无疑,均喜出望外。没想到在这隐蔽的山洞里,居然能发现这样的线索!

无情立即道:“那人落到这里后发生了什么事?还请详细见告!”

冯四见他问的诚挚,以为那个人与他有什么亲戚关系,心中暗叹这一家人的命怎么都这么苦,接连落崖。因此摇头道:“小哥,你请节哀吧,那个人是绝对活不了的了。”

看着无情眼中的坚持,冯四思索了一阵,终觉有个人陪自己说话,实在解闷,还是将雷损的事说了出来。

那天晚上,我正在睡觉,突然听到有人拨弄洞口边的杂草,于是醒了,借着月光,看见那人踉跄着扶着内壁走了进来。

他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似是在给自己疗伤。不过照我看,他的前胸象是被什么利器穿过,流的血染红了好大一片衣服,就算神丹妙药,也医不好的了。

他没有看我,敷上了药,又伸指在自己胸前点了点。说来也奇怪,他的手指很枯瘦,却有种神奇的魔力,指头点到哪里,哪里的血就止住了。

于是我好奇起来,走到了他的身边,他还是没有看我,倒头就睡。

我见他受了伤,便没有打扰,也依然睡下,直到第二天大亮。我起来时,发现他盘膝坐在地上,换了药,又是用手指在伤口处戳戳点点。

这一次,我看清了他的样子。

他穿着最好质地的衣服,左手只有两根指头。大拇指上戴着一只流光异彩的扳指。他看上去很阴狠,却也有点温和。于是我问他:‘你是个有钱的大老板哪!’

他笑了笑,点了头。我就这样与他搭上了话。与他说话的同时,我发现,他的眼睛盯着人看,有种会被看透的恐惧。

可是我不怕他。他又枯,又瘦,要是他来抢我的食物,我非把他打的满地找牙。

(说到这里,无情不禁笑了起来,苏梦枕的唇边也忍不住勾起一个微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笑的冯四继续自顾自的说道:)

于是他也开始问我。问的问题与你们的相同,我怎么会掉到这里,我叫什么,是做什么的,然后他也问了我,怎么能活到现在。

我如实告诉了他。他那双能看透人的目光似乎亮了一下,可是随即黯然起来。

那一天,大鹰只扔下来三个果子。我想,留一个给他吧,毕竟他身负重伤。可是饥肠辘辘的我,一口气就将三个果子全吃光了。

他看了看大鹰的巢,站了起来。似乎发了疯的想跳上去。可是刚一站起来,就捂着胸口又坐了下去。

然后他眯起眼睛,看着我。看了很长时间。

过了很久,他坐在地上对我招手,对我说:“你过来,我会看相,我帮你看看。”

我正无聊,听他这样说,也来了兴趣,就走过去,坐在了他的对面。他枯瘦的只剩三根手指的左手抬了起来,伸出拇指,按在我的额上。那一刻,我突然有种发自内心的颤栗。他的神色有点伤感,看了我一阵子,收回了手。“你的运道不错。”

我冷笑着回答他说:“都落到这个田地,怎么还能说运气不错。”

我想,他说会算命是骗我的。

我起身,回到了原先坐着的地方。但是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这个人的手指按在我额头上时,我会那么害怕,好像要死的一种害怕。我于是对自己说,我太胆小。一根手指能做什么啊?

我正在胡思乱想,他就站了起来。这一次,他没有捂着伤口,站的很慢,很直,也很傲慢。

他大笑了一阵,因为笑的剧烈,本已止了血的伤口又迸裂了。然后他说了一句话,就走出洞口,纵身跳了下去。

当冯四说雷损骗他近身,将拇指按上他额头时,苏梦枕与无情明知道他活的好好的,也不禁捏了一把冷汗。

当时雷损或者真没有能力走过去杀人,但将人骗到眼前,一指下去,便有了生还的机会。

一根手指能做什么?

哈哈!那可要看是什么人的手指!

雷损的一根手指,便是能让人可生可死!

直到冯四说雷损垂了袖,放过他,两人才松了口气时,却听他讲雷损自己跳了下去!

雷损这种人,只要有一线生机都会抓住,怎么可能求死?苏梦枕与无情眼中都是不信,一起问道:“他说了什么?”

“他说——”冯四想了一会,眼中仍是迷茫:“天要亡我!对一个毫无武功的人,就算老天要我杀他苟活,我又怎么能够动手!”

雷损虽然狡诈、阴险,但也相当傲慢!

身为一代宗师,一方霸主,他的傲慢不允许自己对一个平民百姓动手!

他是雷损!他是六分半堂的总堂主雷损!

“好!”

无情与苏梦枕脱口而呼一个‘好’字,登时起身!

“既然他从这里跳下去,而下边却没有什么发现,”无情道:“至少说明,他没有立即死!”

“如果他没有死,找到他,这件案子便可迎刃而解!”苏梦枕道。

他揽起无情,让他伏到自己的背上:“要下去么?”

这次,无情决然点头。

冯四眼睁睁的看着苏梦枕背负着无情纵身跳下,远远看去,竟如御风飞行。他想起苏梦枕笑着对自己说‘我们下的去’时,自己还放声嘲笑,不禁失魂落魄的喃喃自语:“难道我遇见神仙了?”

他的确以为自己遇见了救命神仙。那两个俊美青年走后,隔天,山上便垂下条绳索。直到他重回村子时,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当得知是一白衣残足的少年通知村里速去救人时,才一头栽倒,向着空禅方向便拜。

他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在山洞中的这几日里,分别见到了怎样的人物,他只是在感谢上天派神仙搭救的同时,总会想起那个一脸阴沉的男人笑着将按在自己额头上的拇指收回,说:“你的运道不错。”他突然觉得,这个人其实说的很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这人的指下,走了怎样的生死来回。

正文 第三十六幕:诸葛先生的风格
(更新时间:2006…11…12 19:24:00  本章字数:3827)

一日看尽长安花。

自古名城,西都长安,东都洛阳。

长安花盛,仍逊洛阳三分。

“牡丹出丹州,延州,东出青州,南亦出越州,而出洛阳者,今为天下第一。”

雅韵楼是远近驰名的茶楼,这里不仅茶师傅的手艺好,更请了一位博学鸿儒讲着本地的名胜,热心为外来观光的旅客导游。

这一天,茶楼进来两个人。

很年轻的人,都很好看,气质却迥然不同。

他们穿着同样质地样式的白衣,却一个绯染,一个清素。

他们也喝茶,冷澈一派的极品。

肃杀凛幽的天山绿雪。

清寒悠远的信阳雪峰。

同样冷澈中带了杀意的茶,他品出了磨剑的悲壮,他品出了救世的决然。

茶师傅远远的看着这两人,茫然间,也分不清他们哪里象,或不象。

“是欧阳修的《洛阳牡丹记》?”

喝了茶,静静坐着听台上那鸿儒热心的介绍他们洛阳有名的牡丹,清素的少年公子抬头启齿一笑。

他笑起来的时候,如一缕清风吹过镜湖,泛起微微的涟漪,好象,不那么寒了。

“正是。”

这姓朱的儒生点了点头,似遇见了知音,稍稍激动了一些:“公子要是赏花,可去牡丹楼。”

“牡丹楼?”

“那是洛阳第二个赏花之地。”

“第二个?”少年公子望着他,眼中有询问之色。

“洛阳牡丹,艳绝天下,而温府牡丹之色,艳绝洛阳。”朱姓儒生笑了笑,有点遗憾的道:“只是……温晚温大人的府邸,等闲人可去不得……”

那时,茶楼里的客人们正在谈天喝茶,听那儒生提起温晚的名字,立即一片哑然。

也就在这时,门外匆匆进来两名家丁打扮的青年,四下张望了片刻,对着那少年公子与他对座一直没有说话的寒傲青年小声询问了什么,待两人点了头,方即跪倒,声音不高,可是因为满座鸦雀无声,所以每个人都还听的清楚。

“传我家老爷口信:洛阳温晚拜会风雨楼苏公子,神侯府成少捕头。两位既然大驾来此,还望赏光一聚!”

苏梦枕与无情相视一笑。

温晚,洛阳一方他称第一没有人敢称第二的温晚,消息真是灵通。

众目睽睽下,苏梦枕起身,揽着无情,一路去了。

门外,轻车骏马。

想必温晚也已知道无情来的急,没有可代步的物事,下了车,立即有人推来檀木雕花的轮椅。

遇到考虑周到的主人,当然却之不恭。

苏梦枕推着轮椅,跟在那两名家丁的身后进了温府。

温府也并不豪华。

若神侯府是一派古朴雅致,隐约带些自赏的孤高,温府便如梦境温柔乡,无处不潇洒,无处不风流。

进了这样一座宅子,苏梦枕和无情都放了心。温晚想必是名士气派,并非严肃过剩的古董。

温晚当然不是。

或者应该说就算是,给这两人的印象也绝不可能是。

因为他们见到温晚的时候,他正趴在地上,对着桌底下那小小女孩子温声细语的耐心道:“柔儿,你出来,看看你缩在这里一个时辰了,也不吃饭,爹不该骂你,你出来好不好……?”

那小女孩子穿着桃色轻衫,十一、二岁的样子,圆的眼,俏的脸,一种表情,就是一番风景,好似这满宅的春光,都飞到了她的脸上。

“我不,爹你骗我出去,还是要教训我的。”她歪了头,笑嘻嘻的道。声音带着童稚的清脆,笑的好象枝头开的正好的牡丹。

温晚满头大汗的辩解,胡子都因为汗珠凝成一缕一缕的:“唉唉,你这死丫头,不就打碎了一只唐三彩瓶子么?那破瓶子家里还有十只八只,你要喜欢打着玩,出来吃了饭,爹给你全拿出来任你去摔。”

“可是,可是,”小姑娘迟疑着,眼睛眨了眨:“我还在爹的官服上,绣了一只蝴蝶……”

旁边陪温晚劝她,一直捂嘴偷笑的丫鬟忍不住了,“小姐,那哪里是蝴蝶……那跟一只长了翅膀的乌龟差不多……”

“你敢说我绣的不象!”小姑娘横眉怒目的样子,真是可爱。她的眼眉一片娇痴风流,怎么瞪,也瞪不出怒气来。

“象,象极了!”丫鬟立即改口。

温晚只好叹气:“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只要肯吃饭,都没啥大不了的……乖,柔儿出来吧,一会爹有客人要来,千万别给他们看见……”

他急的什么似的,却不知那两位客人早在门外看了个一清二楚。

“客人?”小姑娘眼睛一亮,自己钻了出来。

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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