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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蔷薇花枝与灰烬-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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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多个手下盯四个人。其中徐予和罗风都是身体底子极好的,罗阳又心思深沉一脸高深莫测的样子,便难免对身体不够结实,身份又有些微妙的陆以华看轻了些,屋里两个人盯着,门外两个人守着,管事的都不在,扯两句笑话嘻哈一阵,也就无聊起来。 
  陆以华坐在房间靠内的一个角落里,空荡荡的房间里什么都没有,窗户开着,风吹进来,窗帘便一晃一晃地随之而动,显得有些阴暗。 
  他尽量不引起那些人的注意,暗自计较着逃出去的可能性,刚才齐爷问他是否看够了热闹时,他心中忽然有一种隐约的感觉:齐爷并不是问他是否看够了眼前的这点热闹,而是在问,是否已经看够热闹,要做点什么了。 
  他当时如何回答的?——“是。” 
  能为齐爷做点有实际意义的事,感觉应该不错吧…… 
   
   
   
  第二十二章 
   
  当不得不独自面对一切的时候,他是否还有一样的勇气来为自己的去留做一个决定?他当然可以留在这里等待一个结果,齐家占了优势,他自然无恙;齐家落败,徐立先也不见得就要为难他一个看起来毫无威胁的人。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考验吧,一个人灵魂最深处的懦弱总会在这种时刻滋长起来,渐渐扩散成一种阴暗的毒。  
  坐在房间的角落,面对两个身强力壮的看守者,出逃是一件太不理智的事了。然而就在此枯等,对得起回答齐爷的那一句“是”么……更何况,在他的认识内,齐爷此去凶险万分。徐家内部自不必说,N市这边内奸未除,是否会与徐家全力周旋尚需置疑,这般一盘算,他大概是非逃不可的了。  
  一命,从不足惜。陆以华虽爱惜自己的生命,却也从没看得太重过。  
  这样的犹豫,也该终止了吧,当下之计,唯有等待良机。而他仅有的优势,不过是看守人略为松懈的态度而已。  
  日头很快就将落未落,门外的人探进身来,询问在房间内看守的两人吃什么,合计合计之后派个人去买。几人商量一阵之后,那人又闪身出去了。  
  陆以华一直没改变过姿势,他默默地回想进来时停车的位置和自己所在房间的方向,又抬眼看了看那遮住窗户的厚重窗帘——“麻烦你,这里有过夜的御寒衣物吗?”  
  夏夜微凉,被伺候惯了的少爷觉得冷也是很正常的。看这里空无一物的房间,料想他们也变不出什么被褥来。  
  “没有。”局势未定,大家都警惕得很。既不能放这些人走,也不敢恶声恶气,着实难办。乍听这安静了许久的人一出声,立即反应道。  
  陆以华闻言似乎有些为难,抬头看着窗帘不答话。  
  看啊看啊看的,一人终于骂骂咧咧地站起来把绛紫色的窗帘扯下来多半幅丢给他。于是负责外出购买食物的人回来前,陆以华成功地盖着堆得厚厚的窗帘,坐在偶尔被另外半幅窗帘拂上的窗下了。  
  无声无息,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脑袋埋在膝间,耳朵却始终立着,他在等。  
  车驶进花园的声音,来了。  
  饿得早就抱怨连天的两人立即来了精神,叫上门外守着的一起猜拳,输的人一会儿去采购的人那里去取食物。不过就是打开门围作一团的时机,几个人专注于手上输赢的瞬间,窗帘起了落了,被风吹动般的轻轻一荡。  
  得了胜的人乍一回头,那团绛紫色还在,放了心正要和同伴再说什么,突然反应到不对:窗帘还堆在那,人呢? 
  上前去一把掀开,里面只有一双皮鞋。  
  趁着这点遮蔽,陆以华把容易产生声响的鞋偷偷脱下,又等到他们松懈,跳窗出去了。  
  ——你以为你逃得掉?这边窗户临的是花园,绕到出口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足够追上去了。  
  一边大喊传递有人逃掉的消息,一边追下楼去,众人还未到,却只听得一声枪响,不由都皱了皱眉:谁开的枪,这几个可都不是他们敢随便杀死的人物。  
  开枪的是陆以华。  
  他踩在湿润的土壤上,湿意透过袜子令人觉得痒痒的,这种痒激得他头皮发麻,至少这是活着才能感受到的。而从决定逃离这里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把活着这件很平凡也很不容易的事放到了博弈的桌台上。  
  从窗口翻出,略软的膝盖让他跌落,立刻挣扎着站起来奔跑,他无需顾及自己的脚步声,一切都在于与时间拼斗的胜败,几秒后终于近了——是车。他用枪指着正背对着自己从车上取东西的人,毫无迟疑地连开两枪。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方式了,作为一个初学者,以他的枪法绝对无法顺利射中目标,与这些平日里搏斗惯了的好手自然是没办法比的。他唯一的机会,就是刚刚出去采购,手上拎着大包小包食物的两个男人。  
  在毫无防备的时候有人向你射击,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惊慌失措的两个男人下意识地跑开几步,甚至连手上的袋子都忘了丢下——这一刻的慌乱就够了。  
  陆以华疾跑两步蹿进车里拉上门,近乎于翻滚地将自己栽到驾驶席上,一油门踩下,转头冲向大门。  
  心跳与引擎声混杂在一起,没有汗水,冰冷的手指牢牢握住方向盘,他知道自己暂时安全了。这是一辆经过大幅度改装的车,普通的子弹无法轻易地穿透它。而当那些人启动车追上来时,一切都会晚了。他会用最快的速度冲入闹市,任何有灯火的地方。  
  轰鸣作响,身后有人追赶而来,也有人奔去开车,陆以华慌乱过后以近乎于麻木的心态在开车,当这些令人恐惧的情绪超过一个人的负荷,就再也没什么可以恐惧的了。一辆,两辆,穷追不舍,但始终无法将距离拉近。因为他们在奉命追逐,陆以华却是在拼命逃亡。  
  他要活下去,然后要做一些比他活下去更有用的事。  
  ——齐爷的处境并没有比他好上多少,孤身陷在T市,自家势力却不知道能不能顺利的展开援救,甚至有可能后院起火,两方面一起出现问题。这样一来,莫说地盘,便是性命,只怕都要被人分割。仇人,在你呈落败之势的时候都会不嫌麻烦地踩上一脚。  
  S市并不太远,它在N市的西北方向,开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不过是十三四个小时的路程。陆以华不敢给N市的任何人打电话询问情况,包括主宅的一众人等,都已经不再是值得完全信任的对象了。他只能把希望寄托在遥远而陌生的S市,尽管那并不像一个能对齐爷有帮助的地方。  
  S市不大,与N市T市相比都小了很多,是个相对落后却也平静的小城市。  
  那座城市比较有名的是花,湿润的气候,肥沃的土壤,得天独厚,栽花种草的理想之地。一般来说,这样的地方也适合钓鱼、散步、野餐,综合起来说,适合养老。无论怎么来看,也不像个隐藏着巨大势力,能够给齐爷提供帮助的地方啊。  
  不过,这已经是陆以华能想到的唯一途径了。  
  十三四个小时,从夕阳落山,从夜色茫茫,从晨光破晓,一直到几近正午。不知道是什么时侯甩掉了那些追踪的车辆,也忘记了加油时是怎样与站员对谈,陆以华感觉得到自己处于一种虚浮的精神状态中,肉体极疲惫,精神发钝却又清醒非常。  
  车开得极快,风迎面吹来却吹不进车内,这种感觉令人窒息。陆以华的理智提醒他需要休息,如果不能休息,也要采取一定的手段让自己清醒,疲劳驾驶的代价就是未到达目的地就已经失去生命。  
  而这手段,他的第一反应并不是以前熬夜工作时煮的咖啡,而是齐爷的烟。齐爷很少抽烟,心烦的时候喜欢点上一支,掌心与指节处常有烟草的味道,不浓重,总令人觉得是一种成熟而沧桑的感觉。  
  神经在拉扯着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折磨得人几欲疯狂,他继续想,不敢停下。他想起很多很多东西,其中浮现出的种种影像虚幻不实,从小到大。从只有自己与家人,到出现方此辰。那之后,只有方此辰,然后是齐爷,最后……陆以华看着窗外因车速飞快而连成一串的灯光笑了。  
  最后,有齐爷也有自己。  
  在他近乎于执念地将方此辰当做生活的重心并为此付出极大努力之后,他的生活中,似乎就已经不见了陆以华这个人。凡事种种,为了方此辰,为了方氏。为他人愁,为他人喜,一心追逐着一个人,满心满眼都是他,最后把自己追丢了。  
  然后那人渐渐圆满,便功成身退,顺便再被丢给齐爷,像是很可悲的过程,事实上不尽然。再可悲也是自己选的,没什么可后悔。男人,有一个目标可以为之付出,失败了也不要回头骂上两句,平白失了脸面。  
  无论是方此辰或是当初的自己,他都不打算去责怪。这种事情,本来也不是责怪便有用的,而通过鄙薄过去的自己而显示如今自己如何如何的成熟坚强,更是过于小气的表现。错了,错了怎么办。错了就挣扎着满身泥淖地爬出来,站起来,把自己清理干净,从头到脚从外而内地洗一遍,把自己找回来,就可以了。  
  这个过程中,幸好有另一个人的存在。  
  那个人没有说过一句安慰的话,不曾诱哄也不曾安抚,甚至不肯给一个怜悯的眼神——他不用那些方式表达他的温柔,也许他根本不觉得自己温柔,更不认为自己需要温柔。  
  但陆以华始终相信他是个温柔的人。  
  他救过他,顾及他背上的伤口,尊重他的习惯与偏好,在自己最痛苦的时候,他沉默,扔给他一件用以遮掩的外衣。  
  他赏识他,愿意耐心地去教导,给他展示能力的机会,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他鼓励,坦然地把最高的信任交予他。  
  是这个人用沉默而成熟的方式来成全他,那些黑夜的厮磨与白日的冷淡,像两味药。  
  一味告诉他,他仍是被人拥抱着的,有些贴合那么紧那么默契,火热之中他常常忘记自己往日坚冰一般的外壳。既然遮掩在这个人面前已经毫无用处,那么就自暴自弃地把脆弱和真实一并丢出来放肆地宣泄吧。  
  而另一味,则告诉他仍有自己的价值,仍是被需要的。他之前生命中所习得的并不是无用之物,在其他的领域,他的智慧他的认真他的冷静依然可以为他带来一件件成功,他有手段有气魄,并不是灰暗的影子。  
  这些在他脑海中一一闪过,他找到了自己,找到了自己的价值……然后呢,他找到了一些掺杂在其中更为隐秘而令人心跳的所在了么,例如那些令他悸动的感动的,真的只是被赏识所产生的单纯的敬慕么?也许不是,而这个事实,也并不是他现在才发现的。  
  他早有所觉,然而一来始终难以了解齐爷的真正心思,二来觉得时日长远,维持现状未尝不好,不必说开了闹得矫情无比,到时种种尴尬,倒不如现在的默契自在。  
  而近日发生的,平白为他添了一种想要确认的想法。无关于齐爷,仅仅是他单方面的,也想确认其中到底是什么。  
  虽然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值得他去担心,例如关于S市的一切。 
   
   
   
  第二十三章 
   
  到了。 
  S市,下了高速便看到路边是大片大片无人搭理却极茂盛的野花,花开得很大,灿灿烂烂地堆挤在一起,阳光之下令人觉得心都是明亮的。风随意地吹上一吹,便东跌西倒地摇晃起来,一波一波地漾着颜色,直要把人的融进这色彩里一样。 
  这样的地方,是S市,却不像能托付齐爷的嘱托的S市。 
  很快他就明白,自己没有听错记错位置,因为这样的炫目的色彩之中迎面开来一辆黑色的轿车,正停在了他的车前挡住去路。 
  陆以华坐在车里没动,他在等,等有人说点什么。只见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人嘴唇动了几动似乎在和谁报告些什么,之后便摘下耳机下了车,敲陆以华的车窗。 
  “请问,先生是N市来的?”黑衣男子看起来便像是被极讲究的人调教出来的,语言动作都很有礼。 
  “是。”难道这些人奉命在这里专等有N市牌照的车辆进入? 
  “先生是为谁而来?” 
  “齐爷。”陆以华想了想,将那金箔牌子拿了出来。 
  “失礼了,请。”男子连忙深深鞠躬,请他上车。 
  一路无话,车开得很稳,陆以华将目光投注在车窗外的美好景色上,却看不进去一二。他心中只觉蹊跷,看来人的态度并无恶意,但也不急切,丝毫不像是急着去营救谁的样子,难道是关系不近?但如果关系不近,齐爷又怎么会让自己到这来。 
  很快就会有结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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