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名人小传-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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瀑布山下(史传此地为道家的洞天福地之一)。
………【第三十七篇 王献之】………
羲之有七子一女,献子为第七子,其余六子为:玄之、凝之、涣之、肃之、徽之、*之。
王献之降生时,东晋王朝偏安江南已历二十八载,政局相对稳定。献之的父亲羲之早年以秘书郎起家,历任征西将军参军、长史,后迁宁远将军、江州刺史,但他平生无意仕进,自称“素无廊庙志”,尤其是感于朝廷积弊日久、吏治黑暗,自己虽有心为生民立命,却无力扶颠持危,故解江州刺史任后,回到建康乌衣巷,研习书艺,教诲子弟,并为年长的儿女*办婚嫁之事。
晋穆帝永和四年(348年),王羲之应朝廷征召,拜为护军将军。护军将军是专职武职,统领护军营。羲之上任后,全力整顿护军营弊政,却因触及公卿巨室的利益而受到朝廷上下、豪门大族的非议,无法推行。愤慨之余,他把更多的精力转向书法艺术。在王氏家族,书法乃是“家学”,不仅羲之书法名动朝野,其子玄之、凝之、徽之也习书,凝之已有“善草隶”之誉。这时,献之已长到六七岁,到了学书的年龄,受父兄的影响,也开始学着洒墨挥毫,羲之亲自为他启蒙,教他执笔、运笔之法。《晋书·王献之传》载:“(献之)七八岁时学书,羲之密从后掣其笔不得,叹曰:‘此儿后当复有大名。’”在羲之七个郎君中,献之的品貌、才情最为出色,从幼年时起就显露出独特的个性。本传称其“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有一次,羲之的几个门客在作樗蒲之戏(古代的一种游戏,类乎后世的掷骰子),献之从旁经过,看出其中一人将输,便说了一句“南风不竞”(语出《左传·襄公十八年》,意指此人将输)。门客见他年少,就随口说:小郎君你这是管中窥豹,只见一斑。献之明白门客是轻视自己,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远惭荀奉倩,近愧刘真长。”生气地走了。荀奉倩是三国时曹*谋士荀*的儿子荀粲,乃世家名门子弟,眼界之高,后代少有其比。刘真长则是羲之的好友刘*,人品俊逸,选尚公主,时任吴兴太守,他因为个人条件优越,只和有名望的人交往。献之举此二人以表示自己身为名门子弟,竟然和俗人说话,真是太惭愧了。
另有一次,王献之与兄徽之、*之一起去拜见谢安。徽之、*之喋喋不休地说着家居俗事,献之则除了问候以外,少言寡语。献之弟兄走后,门客问谢安王氏弟兄哪个更好些,谢安回答说:“小者佳。”门客问其故,谢安说:“吉人之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晋书·王献之传》)
王献之少时,为人恬淡,遇事沉着稳重而有主见。《晋书·王献之传》载:“(献之)尝与徽之共处一室,忽然火发,徽之遽走,不遑取履。献之神色怡然,徐呼左右扶出。夜卧斋中,而有偷人入其室,盗物都尽。献之徐曰:‘偷儿,青毡我家旧物,可特置之。’群偷惊走。”
永和七年(351年),王羲之出为右军将军、会稽内史。初莅郡,公务繁杂,难得有闲指导献之读书习字。但生长在书法世家,耳濡目染,加上天生具备习书的秉赋,献之书艺进境极快。刘宋虞《论书表》记载了献之幼年习书的一件事:“子敬出戏,见北馆新泥垩壁白净。子敬取帚沾泥汁书方丈一字,观者如市。羲之见,叹美,问所作,答云:‘七郎。’羲之作书与亲故云:‘子敬飞白大有意。’是因于此壁也。”
由于早有令名,十岁的献之参加了永和九年三月的兰亭修禊,因年幼未作诗也未罚酒。但这种文人盛会对他的成长给予了积极的影响。
永和十一年(355年),王羲之称病去郡,誓墓不仕。这对他几个儿子的生活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一则琅邪王氏虽然没有了王导在世时的威势,但仍然是侨姓第一大族,献之的叔父王彪之、舅父郗、郗昙仍在政坛上有显赫的地位;再则,羲之早有隐退之志,在会稽国的剡县、上虞、诸暨、山阴一带置了田产,足以维持一家优裕的生活。
王羲之去官后,住在蕺山的别业中,优游山林,闲适恬淡,有了更多的时间指导献之习书。献之日夕修习,书艺突飞猛进。王羲之对人介绍献之的书法时,曾称其“咄咄逼人”。他在谢奉处书于材上的字,被谢家收而藏之,珍同羲之书。(事见刘宋虞《论书表》)此时的献之,仅是十余岁的少年。而羲之二十七八岁任临川太守时所写的字,还被陶弘景称为“不足观”,可见献之习书天赋之高。
王羲之在去世前一二年写信给好友、益州刺史周抚说:自己没有其他心事了,只有最小的儿子还没有完婚,正在为他物色。是时,献之年方弱冠,人物出众,已经很有名气。晋代品评士人的标准,特别注重容貌风度,总称之为“风流”。在羲之、献之生活的时代,“凡称风流者,皆举王、刘为宗焉”(《世说新语·品藻》刘孝标注引徐广《晋纪》)。王、刘,指王与刘。献之的风流,人们常与刘相比。
谢安曾说王献之仅次于刘。献之风流既为“一时之冠”,自然要娶名门之女。献之舅父郗昙的女儿道茂,稍长于献之,美妍贞静,待字闺中。献之对其颇有“好”之意,羲之乃代其托人向郗昙求婚,其中一封书帖云:“中郎女颇有所向不?”
今时婚对,自不可复得。仆往意,君颇论不大都比亦当在君耶!郗昙于穆帝升平二年(358年)八月升任北中郎将、持节,都督徐兖青幽扬五州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羲之书帖称郗道茂为中郎女,求婚当是升平二年以后的事。献之与道茂成婚的时间,史籍没有记载。但是,允婚后,需要经过问名、纳采等繁复的程序,成婚时间当在升平四年(360年)初,郗昙未能参加婚礼而由郗代为主持。早在升平三年(359年)十月,郗昙和西中郎将、监司豫冀并四州诸军事、豫州刺史谢万一同北上,征讨慕容氏建立的前燕,行军到涡水、颍水之间时,郗昙因病退屯彭城,影响到谢万,全军溃散,郗昙因此降职为建武将军。此后,郗昙病情一直很重,献之、道茂成婚不到一年即病故。
升平五年(361年),郗道茂生一女,取名玉润,不久即因病夭折,这使羲之大为悲痛,身体每况愈下,未几也去世。
王羲之晚年虽然誓墓不仕,却并不禁止儿子出仕。凝之、肃之、*之和徽之早已出仕为官。献之成婚后,也以州主簿(此从《晋书》本传。当时州、郡均置主簿。会稽属扬州,扬州刺史乃与其父“情好不协”的王述,王献之似不应赴扬州任主簿,而应任会稽郡主簿。)的官职步入仕途。献之任职不久,羲之去世,乃遵制丁艰守丧二年零三个月。
王献之有文集传世,始见于《隋书·经籍志》“集部”中“晋东阳太守袁宏集十五卷”下有注云:“《金紫光禄大夫王献之集》十卷、录一卷……亡。”此文集编成于何时,不可考。称王献之为“金紫光禄大夫”有误。考本传,献之因其女神爱为晋安帝皇后,被追赠为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未加金紫(金章紫绶)之荣。可断定必非其子孙所编。全集既有十卷之多,则除了片段书信等杂帖以外,还应有奏章及与同僚的完整书信等,惜均已散失。
和王羲之集一样,王献之文集的散佚,大约前后经历两次,一次是梁元帝萧绎承圣三年(544年)西魏军队攻破江陵,元帝以为读书无用,放火烧了收集的图书(包括二王文集及书帖)十四万余卷。然而王献之文集或书帖,仍有收藏于会稽、建康一带的,经陈、隋两代收集,达十卷之多。另一次是唐武德五年(622年),李世民派人运观文殿、妙楷台、宝迹台的藏书去长安,在三门底柱沉船漂没。《隋书·经籍志》下注曰“亡”,说明王献之集全沉于黄河中,因此《新唐书·艺文志》未见著录。唐贞观十三年(639年),太宗下令收二王书,只说得到大王(羲之)书(法)218卷,而未提得到小王(献之)书(法)。
但是,王献之尚有遗文(以帖为主)藏于民间。《二王等书录》即称“二王书中,多有伪迹,好事所蓄,尤宜精审”。最早著录王献之文(无诗)的是张彦远《法书要录》卷十,题为《大令书语》,计十六条,其中最短的只有二字:“如省”。宋刻《淳化阁帖》收有《相迎帖》等76帖,所收最多。
张溥的《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在《王献之集题词》中说:“法书简帖,间有伪书。翰墨足传,字贵尺壁。大文绝少,独表明安石(谢安),言得其平。”此集共收书二、疏一、表一、墓志一(《保母志》)、诗二(《桃叶歌》二首)、杂帖八十七(其中《辞中书令》,《全晋文》作《辞中书令与州将书》。考此官尊贵,即使辞官,也应向皇帝辞,不能向州将辞,疑非献之作。又,《保母志》,后人也有疑为伪作的)。严可均辑《全晋文》收书、疏、墓志与《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同,惟多《进书诀表》,杂帖为85条,剔出了王羲之帖误收入王献之集的几条。
王献之在诸兄弟中,宦情最为淡薄。《世说新语·品藻》记述:“王子猷、子敬兄弟共赏《高士传》人及《赞》,子敬赏‘井丹高洁’,子猷云:‘未若长卿慢世。’”献之赞赏的井丹,《高士传》中对此人的《赞》语是“井丹高洁,不慕荣贵”。长卿即司马相如,《赞》语是‘长卿慢世,越礼自放’。献之欣赏井丹的不慕荣贵。献之为宦多年,从不计较官品的高低,也不孜孜营求*。他不以从政为要务,一生执著于书艺的进境,自信而高傲。谢安曾问献之,其书法与父亲羲之比,谁的更好。献之含蓄地表明,自己的成就并不比父亲差。谢安说,人家并不那样看呢。献之回答,普通人哪懂得这个。
王献之的高傲近乎狂妄。在吴郡,大族顾辟疆家有个花园很出名,他不认识花园主人,却坐着小轿子入园游历了一番。主人正在宴客,献之旁若无人,视而不见。主人大怒,说:对主人傲慢,不礼貌;凭着门第高贵,对士人摆架子,是不讲道义。不具备这两者,简直是个为人所不齿的“伧”。命令手下人把献之的从人赶了出去,让他自己留在轿子上。(事见《世说新语·简傲》。)过了一段时间,献之不见从人回来,便要求主人把自己连轿子送到门外,还表现出“怡然不屑”。王献之聪明、稳重、沉着,又自恃门第高贵,恃才傲物。这种性格,不适宜为官,然而却使其艺术个性得到充分的张扬,最终成为一代书法大师。
献之居丧期间,为求安静,在郡城南三十里云门山中置了一所宅第(王献之宅在云门山,最早的记载应是唐代杜甫的《奉先刘少府新画山水障歌》:“若耶溪,云门寺,吾独何为在泥滓?青鞋布袜从此始。”赵宋《嘉泰会稽志》载:“淳化寺(宋时的名称)在县南三十里,中书令王子敬所居也。义熙三年,有五色祥云现,安帝诏建云门寺。”唐诗人严维《送鲍侍御宿云门》开头一句便是:“中令(献之曾任中书令)遗踪在”。僧灵一《招皇甫冉游云门寺》诗中也提到此事:“春山子敬宅,古木谢敷家”。与妻子郗氏安宁度日。这时,王彪之以镇军将军、加散骑常侍任会稽内史,已经六七年(《晋书·王彪之传》:“以王彪之为镇军将军、会稽内史、加散骑常侍。居郡八年,豪右敛迹。”后于哀帝兴宁三年(三六五年)初被免职。逆推王彪之任会稽内史当为升平二年至兴宁三年(358年…365年)间事。其前任为江,江的前任为王羲之。)。彪之从尚书仆射改任地方官,会稽王司马昱非常信任他,献之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守丧、奉母、读书、习字。
哀帝司马丕兴宁二年(3*年)初,服丧期满,王献之仍回到州主簿任上。兴宁三年二月,哀帝卒,因为无子,奉皇太后诏,立其弟琅邪王司马奕为帝(后被桓温所废,史称海西公)。辅政的会稽王司马昱改封为琅邪王。此时,王彪之因为得罪了大司马桓温,被免职下狱,司马昱便借新皇帝即位、大赦天下的机会,免彪之罪,降职为尚书,调到建康。十二月升任尚书仆射。王彪之升任尚书仆射时,设法将王献之调到朝中,转任秘书郎。这时,王导的长子王悦、次子王恬、三子王洽、四子王协都已去世,献之的堂弟王珉尚在建康,于是献之便住进乌衣巷大宅中。
珉都善书法,秘书郎本无多少秘阁书籍可校,献之得以日夕与两位堂弟切磋书艺。
第二年,改元“太和”。王献之由秘书郎升秘书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