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游戏电子书 > 完美之旅 >

第167章

完美之旅-第167章

小说: 完美之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间也是有限的,不过,他们不一样,在我毕业之前,一天到晚就在户外忙碌着……
我是99年进大学的,03年6月毕业,而妹妹,则在复读一年后,01年开始了自己的大学生涯,05年6月才毕业,老爸对我的要求,总是很少拒绝,但是一直都不大同意妹妹复读的,说读了那么多,也未必有用,是妹妹一再的要求,然后在舅舅,阿姨们的帮助下,才总算踏进了大学的门槛……
老爸是爷爷,***长子,不过,这长子却不是很受宠爱,五岁多的时候就开始做家务,额头上至今尚有当时留下的一块烫伤的痕迹,也正因为这伤疤,导致老爸错失了几次进修的机会,小学还没毕业,就跟着人家出外打工,二十来岁的时候跟老妈结婚,分家的时候,就煮饭的锅子都没得到个的……
老妈一向是劳碌命,为了送我跟妹妹读书,总是想方设法的去赚钱,很多次,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了,甚至打算去卖血的,好在当时的医生是熟人,才阻止了这事情的发生,为了钱,她只要听说那里有门路可以赚到些,不论路程多遥远,总会赶去,而老爸,前几年的身体一直是不大好,干不了重活的,因此,很多农活都落在她的肩膀上,我在家的时候还多少可以帮些忙的,不过,很多时候,只得起早摸黑,为的,就是多收入几个铜钱……
毕业之后,我就离开了家乡,来到了一个远离家乡的城市工作,而妹妹读书的钱,都是我出的,老爸老妈的负担总算是轻松了些,没必要跟以前一样累死累活了,很多时候,亲戚朋友都劝他们田也不用作了,就种种菜,做点家务就行了,只不过,他们却总说不习惯,人坐的时间长了,容易出问题的……
05年的时候,妹妹也毕业了,原本以为这下可以过段舒服日子了,没想到,这时候却出了个岔子的——奶奶因为长期的劳累,生活在阴暗的环境中,导致脑充血,经过一番抢救之后,总算是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不过却留下了后遗症——半身不遂,大脑时而清楚,时而糊涂,吃住都得要人照顾……
回想起来,到现在,十多年没在家过生日了,很多时候,我都很怀念在家过生日的感觉,三五亲戚,做上一大桌的菜,然后围在一起吃喝,不过,也只能是想想而已,我已经很长时间没过过象样的生日的,以前还叫上三五朋友,大家在馆子里搓上一顿,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心情也渐渐的消失了,去年生日的时候,更是独自一人喝闷酒的……
这一年来,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将父母接过来,好好的住上一段时间的,不过,***病情不大稳定,老妈又总是放心不下家里的事情,老爸则依旧操心家里的一亩几分田,生怕错过了灌溉的时机,因为,这恐怕也只是一种奢望罢了……
哎,真想,什么时候,一家人能好好的在一起生活的,欢乐也好,悲伤也好,有亲人的陪伴,再苦,再累,也心甘情愿……

闲来无事,随便写写

 
某年某月某日,某某人对我说:"你许久没到论坛去看看了,是不是什么时候该回去看看呢?"
回想起来,确实如此,这段时间一方面是因为工作比较忙,另一方面,又一直找不到所谓的灵感,
再加上在论坛上发生了一些不痛快的事情,因此很长段时间,我都很少上论坛,自然也很少写文
章,只是,面对着曾经花费了诸多心血的地方,即使再忙,再累,怎么可以不去看看呢?
适逢昨天下午单位有网,一时又无甚事,因此偷的半日闲,可以慢慢的想些问题,思考一些从来
就没想过的事情,成天生活在钢筋混泥土之间,每天庸俗而又忙碌的生活,我都怀疑自己快迷失
着这现实与虚幻交界的生活中,在网络上可以拥有一切,要房子有房子,要车子有车子,甚至还有
所谓的名利与声望,而现实中呢,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穷光蛋,二十多年来,习惯了向社会索取,
要房子,还要面包,还要名利,要声望,一直都不甘心做个平凡的人,所以一直都在很努力,努力
的赚钱,努力的生活,努力的奔波在家与工作之间,为的只是混日子,很多时候,很多次,我都问
自己,究竟我想要的是什么呢,我又该如何确定自己的目标和为了目标而奋斗呢,这样的问题思
考上千万次,始终却还是没有结果^
听说了许多朋友的事情,有人在为失恋而痛苦,有人在为工作而烦恼,还有人象我这样碌碌无
为的生活,或许,生活注定了平淡,没有所谓的惊天动地的爱情,没有那从天而降的横财,也没有
波涛澎湃的生活,我们是平凡的人,所以注定要过平凡的生活,可以偶尔在网络中发发牢骚,可以
在游戏中成为一代豪杰,离开网络,我们依旧是个普通的人,一个在为生活和生存而奔波的棋子,
我们不能抱怨昨天,因为那些美好的回忆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磨灭的记忆,即使偶尔的翻阅,也会
一种别样的心情油然而生,只是我们也不能生活在昨天,社会总是往前发展的,沉醉于已经消逝
的夏天,你必定会失去即将来临的秋天和冬天,我们能做的只是把握今天,因为昨天已经过去,明
天只能展望,只有今天才是最实在的,做自己该做的事,喜欢自己该喜欢的人,吃自己最爱的东
西,好好的享受存在的每一刻,能这样平凡而又不庸俗的过完一天,已经是一种莫大的享受,我们
也需要展望明天,一定要相信,经过昨天的教训和今天的努力,明天的我们一定会过的更好,只
是,更多的时候,这美好的未来,还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辛苦与汗水^
因为无聊,所以随便想想,因为随便想想,所以感慨诸多,因为感慨,所以闲来无事,随便写写

我本俗人

 
偶有一日,无意中翻起旧日的笔记,发现曾经的我,年少轻狂,信心十足,立志
要在三五年内做出一番事业,如今,离毕业已经三载有余,所谓的事业,却依旧
只是水中花,镜中月,可望而不可及也,而所谓的雄心壮志,早已随风而飘散在
虚空之中……
看罢,良久心不能平息,又想起前日在网络上看到的一句话:当你工作后发现你
喜欢摇滚乐的时候,证明你还在挣扎,当你工作后发现自己喜 欢忧郁的轻音乐
时,你就快完蛋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讨厌那喧闹的摇滚乐,喜欢在优雅的轻音乐中,慢
慢的陶醉自己,看了此言之后,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不再挣扎,不再反
抗,不思进取,居然在现实中出卖了自己……
撙上一杯带着些许甜味的人参乌龙,细细的品位着那淡淡的清香,突然之间,我
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只不过也是一俗人而已……
俗人者,就是多多少少沾了些尘世的味道也,俗话说十有九俗,很长段时间来,
我都以为自己是那唯一的一个不俗的人,生性好玩,亦爱幻想而又感情丰富,还
喜欢舞文弄墨,卖弄风骚,以为这样就可以自
命清高,孤芳独赏,颇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味道,只叹天公作弄人,绕了大半个
圈子,我再回过头来,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变得跟我以前很讨厌
的一些人一样,复杂而又世故……
俗人者,固注定要为生活而奔波也,天生愚蠢而有迟钝,因此,注定在钢筋混凝
土铸造的城市之中,不断的挥霍自己的青春与汗水,为的,只是能在这陌生而又
熟悉的城市中生存下来,原本只是打算将这里作为自己到杭州或者是上海的跳
板,只是,几年下来,却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这中平淡而又庸俗的
生活,会偶尔去同学录看看,想知道当时的自己,是多么的满腹抱负,是多么的
潇洒万千,但你已经不想再说话了,偶尔也会想起自己以前最好的朋友,然后给
他打个无聊的电话,漫无边际的瞎侃着,无意中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
朋友之间的距离,开始变的越来越大……
不过, 俗人也未必一直都是很俗气的,就象刚毕业的时候,我也曾经是雄心壮
志,发誓一定要在三五年内闯荡个名堂出来,只可惜日子一长,所谓的雄心壮志
就不晓得跑到那里去了,偶尔回想一下刚毕业
的时候的情形,不由的长叹一声“人啊,怎么就老的这样快咯……”
因为是俗人,所以也难免有五情跟六欲,而我,一向则充满了幻想与期待,想
想当年,初中刚毕业时我曾说“悲哀啊,都快毕业了,我都不知道有谁喜欢过
我。”别人听了只是笑笑而已,高中毕业的时
候我都自己说“我别的要求没有,只要每到一个地方都有人陪就可以了。”不
过,这点居然让我给做到了,回头想想,觉得实在是不可思议;等到大学毕业,
我只是默默的问自己“我到底喜欢的是谁呢,又究竟有谁喜欢我呢?”而现在,
则是什么也不想了,只是过一天算一天吧,谁知道明天还是什么样子
的,哎,人生大概就是这样,越老就越堕落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也越来越懒,高中时,曾一星期至少写两到三篇周记,多的
时候,一天一篇也算正常,等到大学的时候,基本上就是一个月出个那么三四篇
文章,人就觉得很满足了,而现在,则越来
越少动笔了,偶尔也会文兴大发,来上一段酸酸麻麻的文字,只不过是为了赚取
几滴眼泪,获得几份同情而已……
哎,明天又是休息日了,不过,倒也无所打算,俗人嘛,每天的日子其实也就是
那样,吃饭,睡觉,娱乐,不过,这样也好,很多时候,没消息,就是最好的消
息……
躺在沙发上,无聊中突然想起了当年高中语文老师看我文章后说的一句话:生
活,原本就是很平淡的……

殇之舞

 
月华,行云,
断鸿,香砌,飞絮。
绮陌红楼,
入破舞腰红乱旋。
灵眸婉转映朱唇,
淡扫蛾眉月翠色,
莺声花貌秋水姿,
清艳脱俗水芙蓉,
肤如初雪染薄潮,
嫣然一笑娉婷娇。
我端坐铜镜前,
细细妆点着额上的梅花妆,
一袭白色纱衫,
外罩一件粉紫双鸟联珠纹锦半臂,
下穿白紫相间条纹长裙,
缀以雪白羽饰,
裙子上端用锦带束在胸,
肩上披着纯白罗帔,
远山黛,圣檀心,眉目含情,顾盼生辉。
望着镜中的自己,
我不由得
嘴角扯出一丝几不可闻的冷笑,
所谓舞姬,
又能比青楼花娘高明到哪去呢?
“心月,我的心肝啊,
你怎么还在这啊?
赶快到前厅去,
今儿有重要客人要赏舞!
可怠慢不得啊!”
青姨在房外急促的催喊,
叹了口气,
缓缓起身,
我早已没有选择。
钟罄齐鸣,
筝声幽幽,
是由皇宫传至民间的“霓裳羽衣曲”,
我随着乐声舞动,
从容,忘我,
旋转间,
看到坐在主位的男人,
气宇轩昂,不怒自威,
而在他身边点头哈腰的
正是“醉颜楼”的常客,
当朝尚书幼子,
这个男人的身份可见一斑,
该是皇亲国戚之流了。
只是,这与我又有何干系,
尊贵或是低俗,都是我的客人,
我只是个舞姬,我的责任只是跳舞。
舞毕,行礼退场。
那个男人大步跨来,
抓住我的手腕,生疼,
“你叫什么?”他一脸期待的望着我……
我努力挣脱,福了下身:
“回爷,奴家楼心月。”
他的眼睛没有停留
在我的脸上搜寻了半天,
而我
则倔强的回视,
“好一个‘舞低杨柳楼心月
,歌尽桃花扇底风’!
好一个不谄媚,
不取宠,从容淡定的楼心月!……”
他微微的一笑,双眼却始终未离开我的脸庞……
“心月,不得放肆!”
青姨急急在旁喊道:
我看他一眼,
敛敛身子,
“奴家告退!”
趁他愣神的当口退下,
直到见不到他的身影,
我才拍了拍慌乱的心
这个男人,太过危险。
一面极精巧的铜镜,
古朴的藏银闪烁着
时光沉淀的智慧,
九花十八蝶,
令我爱不释手,
当即接过放在妆台上比照。
“这可是平南王特地派人送来的!”
青姨看我欢喜得紧,忙说,
平南王?!
原来那个男人就是功在社稷的平南王萧疏。
女人的直觉告诉我,
他对我有兴趣,
但是,我的心中只一个楚暮。
楚暮,那样一个干净斯文的男人,
养尊处优的绸缎庄少爷
,第一次被朋友拖来“醉颜楼”
看见我居然就脸红了。
在他的眼里,
我看到了久违的尊重与理解以及疼惜。
他说,阡陌,
让我为你赎身,
让我娶你,让我保护你!
是的,他叫我阡陌,
我的本名,
楼心月是“醉颜楼”红牌舞姬,
阡陌却是清清白白,
干干净净的。
我总推说时机未到,
一来楚家绝对不会同意
一名舞姬进楚家门,
二来我尚未完全肯定
楚暮会是值得我托付终生的男子,
我的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