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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奇职怪业俱乐部-第1章

小说: 奇职怪业俱乐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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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The Club of Queer Trades

作者:'英'G.K.切斯特顿

译者:纪大伟

【由文,】

夺命三色堇

在英美两地,公寓楼房的设计一定曾受到拉伯雷①或他那位狂放的插画家古斯塔夫·杜雷②的影响。人们为了节省空间,就把房子一层一层叠起来,前门贴后门——这种想法,简直就出自于拉伯雷的《巨人传》呀!在这些嘈杂的交叉街道之间,任何怪事都可能发生。我相信,“奇职怪业俱乐部”的办公室就在这些巷弄之间。或许有些人会以为,这个俱乐部的名号,可能会吸引甚至会惊吓到行人,然而,在这些繁复阴暗的蜂窝建筑之间,并没有什么能使人感兴趣或受惊的新鲜事。行人只会忧郁地走向各自的目的地,那可能是蒙特格罗航运公司,或是《鲁特兰守卫报》的伦敦办公室,他们走过昏暗的巷道,仿佛穿过梦中幽暗的走廊。如果有恶棍纠结起来,在诺福克街的某幢大楼开起异国暗杀公司,让一位戴眼镜的好好先生来应付外来的盘问,相信也不会有人来打听它的底细。就这样,“奇职怪业俱乐部”就像一片叶子掉进了森林,无迹可寻。

后来,我们终究发现了这家俱乐部的特色。待会儿,我就简明扼要地说给你听。这个俱乐部诡异而神秘,其最特别之处,就是对于会员资格的严格要求:申请会员的人,一定要发明过新的行业,并且能够靠新发明的行业赚钱。这里说的行业,必须是前所未有的,它要符合两项基本条件才算数:一,这里的新行业不能只是既有职业的应用或变形而已。举例来说,假设有一名保险推销员并不保一般的家具火灾险,而是保障顾客的长裤不被疯狗咬——这固然是创新,但“奇职怪业俱乐部”不接受这种小创意,这点新意不足以申请入会。原则就是这么严格。布列卡克·柏那比——就是布列卡克爵士,就曾在俱乐部一场激昂动人的演讲中,以风趣殷切的态度,对“斯道姆·史密斯事件”的问题阐明上述意见。二,这项新行业必须真的能赚到钱,得以养活新行业的发明人。所以,俱乐部不会承认一个成天收集沙丁鱼空罐头的会员,除非这个人可以靠这种收集大赚一笔,像奇克教授那样。如果我们还记得奇克教授发明的新事业是什么,一定会哭笑不得。

能够发现这个奇怪的俱乐部,真是妙透了。在世界上发现十种崭新的行业,就像是看到人类历史上的第一艘船或第一把犁般令人振奋,也像回到人类的童年时代,让人倍感新鲜。我怎么会发现如此独特的团体呢?不是我自夸,这全是因为我有参加俱乐部的狂热爱好,你大可以把这说成是“收集”俱乐部的癖好。在我狂妄的年轻时代,收集的物品能媲美雅典神殿,从此之后,我更是陆续堆存了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纪念品。或许,来日我可以谈谈曾经加入的其他团体,聊聊“死人鞋社”做了什么事——这团体乍看似乎很邪恶,私底下倒是很讲道理;也可以解释“猫和基督教徒”的奇妙起源——它的名称一直遭人严重误解;还要让大家知道,为何“打字员组织”和“红色郁金香联盟”得以共生共荣。当然,关于“十个茶杯会”,我就什么都不敢说了。无论如何,首先我要介绍就是“奇职怪业俱乐部”,它也被我归类为怪异的俱乐部,而且,我总觉得它是我命中注定会遇上的俱乐部,谁叫我有参加社团的怪癖呢!城里的野孩子戏称我是“俱乐部之王”呢!他们也叫我“小天使”,因为我虽然年纪一大把了,还是一脸幸福,显得很年轻。但愿天上精灵的晚餐和我吃的一样好!不过,关于发现“奇职怪业俱乐部”的经过,还有一件妙事。其中最妙的是,发现俱乐部的人不是我,而是我的朋友巴兹尔·格兰特。巴兹尔是个喜欢观察星象的神秘主义者,平常甚少走出他的阁楼。

了解巴兹尔的人不多。并非他不擅长社交,任何一名路人走入巴兹尔的房里,他都可以陪聊到天亮;认识巴兹尔的人不多,因为他就和诗人一样,并不需要人群的陪伴。对他而言,送往迎来就像观赏夕照云彩般自然,并不觉得自己应该汲汲营营,如同他不想改变日落的云彩。他住在兰柏特一户古怪而舒服的阁楼里,身边的杂物与屋外的贫民区形成奇妙的对比:屋里尽是老旧的幻想故事书、宝剑、甲胄,全是浪漫主义的垃圾。不过,置身在这些狂想英雄的纪念品之间,他的脸孔却奇妙地显得恳切而具现代感——那是一张刚正而有力量的脸。除了我,没有人知道巴兹尔是谁。

虽然已有好一段时日了,大家却仍然记得一件发生在某处的恐怖怪事:有一位甚为精明强势的英国法官突然在法庭上发疯。对于这件意外,我有自己的看法,不过,事实就是事实,不容辩驳。早在几个月前甚至好几年前,人们就在这位法官的言行之中察觉出一丝不对劲了。法官似乎对法律失去了兴趣,虽然以往他在这方面的优异才干,和国王的顾问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但是,后来他似乎变得不爱谈法律,却偏爱提出个人的道德意见和忠告,说起话来更像是教士或医生,而且还说得头头是道。他最早的惊人之语,大概是对一位意气用事的嫌犯所做出的判决:“秉持上帝赐予的坚定信念,我判你三年监禁,还应该去海边度三个月假。”他在法庭中对嫌犯提出的控词,都和显而易见的犯罪事实无关,反而都是以往不曾在法庭听过的罪状:比如说,他觉得犯人极度自大,缺乏幽默感,故意表现出病态等等。在出名的钻石奇案的庭审中,首相也被他训斥了一顿。当时,这位精明的贵族首相万分优雅但不情不愿地走到法庭中央,指控起他的侍从来。法官审问过首相家居生活的细节之后,要求首相再向前走一步,而高贵的首相也沉静地照办了。接着,法官却突然以尖厉的嗓音向首相宣布:“去换一个新的灵魂吧。你的旧灵魂连一只狗都不如,所以去换新的灵魂吧。”在某些聪明人看来,法官的这些举动,就是后来在法庭上完全丧失理智的先兆。有一回,是两位有钱有势的财阀之间的诽谤案,两者都蒙受监守自盗的罪名。这场官司既漫长又复杂,律师则是啰嗦、好辩。经过好几周的工作和辩论,终于到了法官裁定判决的时候。人们无不渴望听见这法官说出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的判决,希望这是他来日最着称的案例之一。法官在延长的审案期间并不多话,在接近结案时更显得悲伤而情绪低落。到了宣布判决的时刻,法官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突然朗声唱起一首歌。他唱出来的歌词(据称)如下:

噢,混蛋混蛋无聊的混蛋,

无聊的混蛋无聊的混蛋,

哎呀哎呀无聊的哎呀,

无聊的哎呀噢呜!

之后,他就辞官退隐,蛰居在兰伯特的阁楼上。

有一天傍晚,大约六点钟,我坐在巴兹尔家,正啜饮一杯很棒的勃艮第葡萄酒,平常他都把这瓶酒藏在一排黑体字大部头的书籍后头。而他就在房里阔步来回走着,习惯性地拨弄他收集的宝剑精品。炉火炽热的红光投射在他方正的五官和狂乱的灰发上,那蓝眼珠看起来比平常更不同寻常,更满怀梦想,而他嘴里仿佛也说起梦话来。这时,有人推开房门,走进一位脸色苍白的男子。那人留着红发,身穿一件皮毛外套,一面喘着气一面跌跌撞撞地闯入房间。

“巴兹尔,真不好意思打扰你!”那个人上气不接下气,“我擅自做了主张,在你这里和人订了约会,是位顾客,再有五分钟对方就要上门了。真不好意思,老兄……”

接着,他也向我行礼致歉。

巴兹尔微笑着对我说:

“你不知道我有个具有实干精神的弟弟吧?他是鲁伯特·格兰特先生,一位能干的人,在我穷困潦倒时,他倒是诸事顺利。我记得他干过记者、房屋中介、自然学家、发明家、出版家、学校老师,以及——咦,鲁伯特,你现在干什么?”

“已经好一段时日了……”鲁伯特得意地说,“我是个私家侦探,待会儿要上门来的,就是我的顾客。”

巨大的敲门声打断鲁伯特的话。门外的人一经允许,便急忙推门进来。来客看来结实精悍,他迅速走入房中,“啊”的一声把真丝帽搁在桌上,说:

“大家好。”

话的重音落在句子的最后一个字上,看得出来这个人在军事、文化、社交方面都受过良好教育。他脑袋很大,一头浓密的黑发夹杂着灰发,两撇突出的黑色小胡子让他看起来一脸凶恶——不过,那忧愁的海蓝色眼睛把这副凶相恰如其分地抵消了。

巴兹尔马上对我说:“我们到隔壁房间去吧,古利。”

正要往房门走去,客人说话了:“别走,是朋友就留下来,可能帮得上忙。”

他一说话,我就想起他是谁了,原来是几年前在巴兹尔的聚会上见过的布朗上校。本来我已经完全忘了他衣着考究的黑色身影,也忘了他一本正经的脸,不过倒忘不了那特殊的说话方式:他通常只说出每一句话的一小部分,而且声音尖厉,像是子弹发射一样。不知道,这种说话方式是不是因为他在部队中下惯了口令?

布朗少校曾荣获维多利亚女皇勋章,是一名能干的杰出的军人,可绝不好战,就像许多开拓英属印度的军人一样,一生下来就具有信仰,拥有老处女般严肃正统的品位。在社交场合,布朗少校穿着入时又得体,待人接物就像一杯浓淡相宜的茶,恰到好处。他像信教似的热衷一件事:栽培三色堇。每当说起他搜集的花草,他的蓝眼睛就闪烁起来,像是小孩发现一件新玩具似的。话说当年他的部队在坎大哈的罗伯茨大获全胜时,他的眼睛连眨都没眨一下呢。

“好啦,少校。”鲁伯特·格兰特一脸得意,拖过一把椅子坐下。“您怎么啦?”

“黄色三色堇,煤窑,皮·杰·诺索维。”少校的语气既严肃又愤怒。

我们满怀困惑,面面相觑。巴兹尔早以他奇特的方式闭目养神了,这会儿却简洁地提出一个问题:

“你说什么?”

“事情是这样的。街道,你知道的,老兄,三色堇,在墙上,要我去死!有问题,太荒唐。”

我们轻轻摇头。巴兹尔·格兰特看来要睡着了,可是幸好有他在场,我们才能够逐渐听懂少校的话,把他支离破碎的故事重组起来。事情经过的细节委实太过琐碎,所以,我打算用自己的话重述一遍。请读者一定要试着想象我们当时的场景。身穿黑衣的矮子少校,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像打电报似的说起世界上最惊人的故事,巴兹尔照例闭上眼,像是接受了催眠。鲁伯特和我的眼睛却越睁越圆。

我说过,少校是位成功的军人,不过却绝不是热心的战士。他退伍之后只领半薪度日,却一点也不觉得遗憾,反而很快活地在一幢像是娃娃屋的小巧别墅里安居下来,准备以种三色堇、喝淡茶度过余生。他把军刀收挂在小前厅——和两个正牌炖锅以及一幅不怎么样的水彩画放在一起——他不再舞刀弄剑,而改成在阳光灿烂的小花园里耙地,并且如鱼得水、乐在其中。对园艺的爱好使他看起来像个荷兰人,照顾花朵就像在关爱小兵一样。他是少数会在一个伞架塞入四把伞而不是三把的人,如此一来,伞架中的伞头会很对称地左右各歪垂两支——他把生命看做素描涂鸦本子里的图案。也因此,在事件发生之前,如果有人通报他:别墅乐园几尺英以外,难以置信的迷离冒险正等着吞噬他,他根本就不会相信,也不能理解。因为无论是在可怖的丛林或险恶的战场上,他都未曾看过或想象过这类奇遇。

在某个明朗凉爽的午后,少校精心装扮了一番,像平常一样出门散步。他穿越一条社区的大路,沿着一条看不到终点的巷子走着,旁边就是一排别墅的荒凉单调的后院,让人奇怪地联想起戏院的后台。这样的景象对我们来说可能很平凡无趣,可是对少校而言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因为,在这条粗陋的石子路上有某个东西,对少校来说,就像是教徒眼中的圣物。一个鱼蓝色眼睛、大红胡子的粗壮男子推着推车,走向上校,小车上全是举世无双的花儿。这些珍贵花朵,都是各色花种之中的上品,不过其中最吸引人的正是少校最爱的三色堇。少校和男汉子攀谈起来,接着就做起买卖了。少校这时的态度,像是收藏家,也像疯子。也就是说,他小心翼翼又不无焦虑地挑出最棒的花朵,品评半天,将花朵的等级分为惊人的稀有上品以及不堪的俗物,可是呀,他还是什么都买了。那男人原本就要推车离去,又停步向少校走近。

“先生,我告诉你,”他说,“如果你对花感兴趣,就爬上围墙看看。”

“爬到围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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