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恐怖电子书 > 鬼大巴 >

第162章

鬼大巴-第162章

小说: 鬼大巴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心念一动,前方,是不是有什么正向我们迎面走来?

我们四人屏住呼吸,等待着对方的出现,林珊手,已然握着刚买回来的x四式手枪。

终于,远处的黑暗之中,无声无息地,走出了一条黑影,正一步一步地向我们走来,此人的脚步,乍看似不紧不慢,实际,却是有如鬼魅般的飘忽。

这是因为,对方在用脚尖点地而行。

他是什么人?林珊也紧张起来,谁都知道,来人绝不是刚才那些魂魂可比的。

对方黑衣黑裤,头戴着一顶黑帽,帽檐压得很低,以至我们看不清他的模样。

走到离我们还有二十米左右,那人便停住了脚步,右手突然向着我们的方向一甩。

嗖眼前白光一闪,夹着一股劲风,一样白色的物事向我们疾飞过来,我们都条件反射地向左右跃开,担心这是暗器。

只有天养向着一步,左手向着那物事一抓,那物事顿事被天养抓在了手。

哼对方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站住林珊举枪瞄准对方后背。

但对方充耳不闻,继续向前走。

林珊咬了咬牙,食指就要扣下板机。

   第一百九十四章新的提示

第一百九十四章新的提示

那一刻,我的嗓子眼都差点要跳出来,想制止,却已来不及了。

用黑市买来的枪,当街打一个不知底细的陌生人,这林珊也太疯狂了!

找死!在手枪就要击的一瞬间,那背向我们的黑衣人,却是连头都不回,右手向着我们的方向一甩。

嗖!一声锐啸,夹着极凌厉的罡风,一道寒芒直向林珊打来。

林珊,包括我们所有人,一时间竟都傻了,无法作出任何反应。

林珊,命悬一线。

电光火石间,丁!一声清脆的鸡撞声响起,林珊鼻前不到十厘米的地方,溅出几粒刺眼的火星。

林珊惊叫一声,踉跄后退两步,然后仰面朝天的就倒在了地。

林珊!宋明第一个反应过来,扑前抱起林珊,大叫:你怎么了,没事!

林珊迷茫地眨了眨双眼,脸象纸似的煞白,一时还没能从那生死一线的转变中恢复过来。

哼,身手不错啊!冰一样冷漠的嗓音,从那个神秘人口中出,他陡地回过头来,虽然有帽檐遮挡着,但似乎还能感觉到对方,那锐利得让人心悸的眼神。

既然来了,就留下好好把事情说清楚。在我们身后的黑暗之中,程慢慢走了出来,冷冷道。

留下我?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哼哼!那神秘人冷笑一声,又回过头去,身形陡地加快,向前方奔去。

别跑!天养拨脚就追。

我也马紧跟。

林珊,你在这等着,别跑!宋明放下林珊,也紧跟来。

那个神秘人,奔跑起来时,竟象一股看得见的黑旋风,度之快,浑不似人类!

瞬间就把我们抛开了几十米远。

别追了!程在我们身后喊道。

大家闻声稍一放松脚步,那神秘人便马完全消失在浓浓的夜色之中,再难复寻。

程哥哥,为什么不去追那个家伙?只要把他捉住,这件事就能真相大白了!天养有些不甘心道。

程说:算了,那家伙实力不弱,而且还懂得不少邪术,要抓住他不容易,弄不好还有可能被反咬一口。

借着月色,可见程脸色还是有点苍白,显然在王岐村损耗的元气还没能完全恢复。

程哥哥,你的伤还没好?天养很担心地问。

程摸摸天养脑袋,微笑着说:我没事,估计再休息两天就能完全恢复了。

程,刚才谢谢你救了林珊!宋明扶着林珊走过来,眼中充满着感鸡。

而林珊,仍然心有余悸,苍白脸的恐惧挥之不去。

刚才怎么回事?林珊茫然地问道。

哼!刚才多亏程哥哥及时用飞针救了你,不然你此时早就见阎王爷了,就这点本事,你也好意思跟着我们!天养皱了皱鼻子,不屑道。

林珊看了看程,又看了看刚才自已摔倒的地方,苍白的脸现出了一抹红云,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

这时,程走到离林珊摔倒处不远的地方,弯腰从地捡起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枚食指长短的欲白色飞镖,未端还系着一撮红缨。

在飞镖的中部位置,赫然有着一个的白印,那便是程飞针与之鸡碰留下的。

这枚飞镖是什么造的?宋明奇道,这飞镖有点象欲,但似乎又少了欲的润泽,有点白的样子。

应该是大型野兽的骨头造的,得硬度不在金属之下。程说着,把飞镖放进了裤兜里。

程哥哥,这是那个家伙留下的。天养把之前接到的那件白色物事交给了程。

这时我们才知道,那原来是一块四方形的纸片,是从香烟盒随便撒下来的!

纸片空白的那面,没有任何字迹图案,总之,是白纸片一张。当然,经过龙师长家那次经历,我已经断定,这纸片,一定有着用古女真巫族特殊手法印刻的“隐符”。

这神秘人,他就是个送信的。就这区区一张纸片,他甩过来时,竟然有飞刀一般的气势!

一个送信的,就如此厉害,他背后的势力,其可怕不敢想象。

走,回去再说。程拿着纸片,就往住宿的宾馆走去。

宾馆内,大家围坐在一张方桌,目光都聚集到程手的那张纸片。

程把纸片放在桌面,右掌轻轻按在面,一片淡淡白光从掌缝沁出,转眼即逝。

当程把手掌移开时,那原本空白的纸片,已赫然多了四个古怪的文字。

这四个文字,自然便是古女真巫族的文字,而在场人中,只有程有可能认识。

落云谷程仔细分析了一会,沉声说出三个字。

大家都愣了,眼神茫然。

落云谷!我在脑袋里出现的大兴岭地图快搜索着。

这两天,我已经提前做了不少功课,包括仔细看了大兴岭的地图,对之可以说已经相当熟悉。但想了半天,却是根本对这个“落云谷”没有任何印象。

落云谷,只是古时的名字,现在地图当然没有。程看了看大家,淡淡道。

对于这处地方,我倒是有些印象,它又有一个别号:天境绝地。程停了一下,又继续道。

天境绝地?林珊突然冲口而出,脸竟多了一丝惧色。

林珊,你认识这个地方?宋明马问。

是的,听过。林珊点了点头,脸色变得很是凝重。然后打开一张地图,指着大兴岭东方端纵深约两百公里的一处地方,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就是这个地方。

林珊所指,那里没有任何标注,只能通过描绘的颜色,知道那里海拔约在一千米左右,且面都有些较高的山体。

这处地方没有任何标注啊?怎么能确定这就是落云谷呢?宋明问。

因为——林珊深深吸了一口气,闭眼,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着:因为据我所知,这个地方,进去的人,都没命出来!

这,到底是一处什么地方?宋掌门眉头微皱,问道。

林珊叹了口气,摇摇头,说:这处地方,在我心中是很可怕的,就跟地狱一般。

   第一百九十五章天境绝地

第一百九十五章天境绝地

林珊喝了一口茶,全然没了平时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英气,可见,程所说的那处地方,给她留下了多么可怕的阴影。

我是东北大兴岭猎人家的女儿,那一年,我才四岁。林珊平息一下情绪,开始娓娓道来。

我爸一共有四兄弟,他排行最末。当时生活在大兴岭周围的人们,世代都是靠打猎为生的,大兴岭无穷无尽的森林高山,就是他们取之不尽的生存宝库。

那一年冬天,天下着很大的雪,整个世界都是白茫茫一片,我爸和三个哥哥,也就是我的三位伯父,以及同村一些猎人,象往常一样,走进大兴岭打猎,这是没办法的事,那时大家都很穷,少打一天猎,随时都有可能揭不开锅。

我爸等兄弟四人,顶着漫天的风雪,在无边无际的森林里寻找猎物,因为当时雪太大,所以过了大半天都没什么收获。

正失望着,我大伯父突然瞪大双眼指着远处,鸡动得浑身颤抖,嘴巴哆哆嗦嗦地说:你们看?

兄弟仨顺大伯父手指方向看去,也惊得几乎叫出声来,但大家又很默契地压抑住内心的极度兴奋。

原来在前方大约两百米远的地方,有一只全身火红色的巨鹿!

那头巨鹿,体型象只牛似的,头顶的两只鹿角,活象两株巨大的树杈。

那是火鹿王!

火鹿王那一身烈火似的皮毛,在冰天雪地之中真是扎眼非常。

火鹿王,在东北老猎人心中,那是最神圣的猎物了,如果谁能猎到一头火鹿王,便会被人们认为是天派遣下来的旷世英雄。

也就是说,只要猎到火鹿王,不仅我们一家,甚至整个家族,在猎人的圈子中,地位立刻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火鹿王对绝大多数的猎人来说,只是个虚幻的传说,别说捕猎了,就算见到没见过,我爸他们能遇,不能得不说是极大的缘份。

我爸弟兄三人,拿着猎枪心翼翼地向着火鹿王靠近,但火鹿王极为警惕,很快感觉到有危险迫近,马就向远处跑去,只是当时积雪很深,那火鹿王跑得并不快,给了我爸他们追踪的机会。

于是,我爸兄弟三人就追踪着火鹿王的蹄印,一路深入大兴岭。

其间,我爸他们也仔细讨论过,是不是要继续追踪下去,毕竟在这样的天气下深入大兴岭,有着不少的危险。

但开没有弓没有头箭,在火鹿王的巨大诱惑下,我爸弟兄四人,还是咬牙追踪了下去,渐渐地,越来越深入,以至都不知道自已身在何处了。

日夜不分地追踪了三天后,我爸他们来到一处很诡异的地域,那里被浓浓的白雾笼罩着,接天下连地的,左右都不见边际,怕是少说也有百里方圆,雾很白很浓,完全无法看到里面的东西。

而那只火鹿王,最后跑进了那浓雾之中,再也看不见踪迹了。

我爸他们站在这个被浓雾完全遮蔽的地域,犹豫不决,不知是进,还是不进。

忽然大伯父惊叫一声,好象想起什么来。

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们有印象没?大伯看着三个弟弟说。

三个弟弟你看我我看你,没人知道。

这里是天境绝地啊!大伯大声说。

我爸他们不禁倒b;在东北老一辈的猎人中,没有人没听过这处地方的,但见过的人,却是很少。在这我下话,因为这个天境绝地位于大兴岭纵深两百公里处,我想寻常的捕猎,是不太可能如此深入的,以致于这处诡秘的地域,在老一辈猎人中虽然是如雷贯耳,却又少有人知其庐山真面目。

所谓天境绝地,是一个形容的比喻,意思是里面象仙境一样美丽,迷人,但实际,却是凶险无比,有去无回。

关于猎人误入天境绝地,尸骨无存的传说,千百年来口耳相传,可谓不少,他们的结局也只有一个,就是有去无回。

但也不是没有例外的,传说在一千年前,有一位大英雄,跟一头残害百姓的虎精,大战三天三夜,虎精不是对手,只好逃进了天境绝地,那位英雄,也是毫不犹豫地追了进去,之后整整一天都没有动静,本来人们都以为那位英雄已经和虎精同归于尽时,那位英雄手执血淋淋的虎头,大步走出了天境绝地,从此成为人们当之无愧的领袖。

这位英雄,在历史是留了名的,他叫完颜阿骨打,也就是金国的开国皇帝。当然,传说而已,林珊这么说,我这么复述罢了

本来事情到了这份,我爸他们应该知难而退了,但我爸后来回忆说,当时大家象被什么迷惑住一样,也可能是年青气盛不信邪。毕竟,他们也没真的看见谁进过天境绝地,然后有去无回。那些都是传说。

兄弟四人商量一番之后,决定让我爸留守在外面看着,大伯父带二伯父三伯父进去继续捕猎火鹿王。

于是,大伯父三人,拿着猎枪,走进了那片被浓雾笼罩,传说有去无回的天境绝地。

结果,我爸在外面等了整整一天一夜,都还没有看到伯父他们出来。

当时大雪还在下,干粮也剩下不多,我爸必须作决定了,要么回去,要么进去找伯父他们。

我爸决定进去找伯父他们,丢下亲兄弟的事,我爸是绝不会干的。

我爸脚一踏进那片浓雾,刚往前走了几步,眼前突然豁然开朗。

天空,蔚蓝得象一块无比巨大的水晶,飘着几团白云,地下,是一个个同样蔚蓝的湖泊,还有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我爸没多少文化,没法用太多形容词来叙述眼前的美景,但他很肯定地说:那是他一辈见过最美丽的景色,美丽得让人喘不过气——

在这片浓雾之外,正是寒冬大雪,而这里,却是青天白云,暖如阳,我爸惊讶得张大嘴巴都合不拢了。

然而,表面的美丽,却是暗藏杀机,我爸忽然觉得脑袋越来越沉,渐渐的手脚越来越不听使唤,只是木然地往前走着,象是被无数只无形的“手”推着,走向一个很大的湖泊。

   第一百九十六章前往叶轮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