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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一路去死-第17章

小说: 一路去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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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

我转动把手,把门推开一线,吱的一声响,我就及时停了手。这一声的分贝无疑极轻,但在我耳中却如鼓点般清晰。门开了一指宽的缝隙,里面黑着,走廊上的灯光游了些许进去。

我把铁丝放进口袋,重新戴上手套。做完这些,门里依旧悄无声息。

我捻了捻左手的合金索,又开始推门。

第二声吱响比想像中来得晚,这时门已经推开了一尺半。

里面依然没什么明显的动静,我把头伸进去,仔细地听。

我想听听那熟悉的呼吸声,但脑袋里那该死的嗡嗡嘤嘤声又出来了,这声音像是从未离开过,见鬼,我的头又要痛起来了。

吱,吱,吱。

然后我走了进去。

走廊里的光照到了床的三分之一,我皱起眉,反手把门关上,打开灯。

床上没人。

我四下扫了一眼,立刻判断这是间空房,没人住着。

我弄错了?那血腥味的确淡得几乎闻不出来,弄混了,她不是住这间。

那她住哪一间?我没能做出其它的记号,也不方便把服务员叫醒问吧。

等一等。

给她保留的,是最后一间空房。那这间空房,是哪里来的?

我重新打量房间,床褥平整,没有睡过,桌子上很干净,茶杯摆放整齐,的确是收拾完没住过人的样子。

我走进卫生间。牙具没拆,马桶盖子是合上的,马桶边的垃圾桶里……一块换下的卫生巾。→文·冇·人·冇·书·冇·屋←

她跑了!

生活真像小说,一部不那么拙劣的,比如我写的小说。

所有的事情,都不会痛痛快快地完成。

我盯着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好一会儿,出门把背包拖了进来。我把刀、合金索和铁丝放回去,又在包底下翻出个小皮袋子,从里面掏了点零碎玩意儿出来。

假发,假胡子,大黑框眼镜,及一管涂了能让人肤色变黑的乳霜。改换了容貌之后,我把背包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让背包翻了个面,原本的黑色双肩包,就成了个白色单肩包。

这些年来,我始终没有忘记,自己从何而来。我随时准备好被打回原形。

加油站附近停了很多车,既然旅店的房间那么紧张,自然也有许多窝在车里过夜的司机。

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的司机被我从后排吵起来的时候,满脸的不高兴。但是当他用手电往外照,发觉把车窗敲得噼啪作响的,是一叠钱时,态度就有了些许改变。

他仔细权衡过了我这个深夜搭车客的危险性,决定挣这四千块钱。因为我和他本就是同一方向,只是早几小时起程的事情。

我准备了个家人急病需赶早飞机的理由,但他并不问,发动了车子便向轮台方向急赶。最初他还随口说几句闲话,比如今天晚上搭夜车的人倒是多。我想他说的就是钟仪,但我却并不搭话,更不问钟仪搭的是什么车去的是民丰方向还是轮台方向。我对他说我睡一小会儿,于是他就收了口只顾开车了。

钟仪的方向好判断得很,民丰方向最近的机场在和田,比轮台方向的库尔勒机场远三百公里左右,作为一个连夜出逃的女人,难道她还会舍近求远?退一万步来说,即便她不打算搭乘飞机,北疆的交通也要比南疆更方便,穿过塔克拉玛干沙漠到民丰就是彻底的北疆了,汉人极少,相对危险性要比南疆稍高,种种理由汇合起来,足以支撑我判断她的去向。

而她搭的那辆车……先前我沿公路走来,迎面而过的,只有一辆大货车。以现在这车的速度,也许不到轮台就能赶上。

我在后排假寐,半睁着眼睛,望着外面黑沉沉的沙漠,看见的却是她的模样。那模样和钟仪有所不同,更年幼许多,实际上我看不清她的面孔,却又觉得是实实在在地瞧见了她,并不模糊。

我看见她蹭在老头子的肩上,如玉的皮肤挨在那块长着黑毛的胎记上。她纯净得不似凡人,温婉如美玉,且不沾尘,风沙在身上留不住,每时每刻,她都散发着淡淡晨曦的光辉。每一次见到她触碰那个污秽的蘸满了烂泥的老头子时,我都有巨大的不真实感,世上荒谬的事无过于此。每当这般画面出现,我就恶心得想吐。但凡他碰她一下,我都感觉有狗在啃我的脸,啃我的心,那狗长着他的脸孔,用的是他那残缺的黄斑牙和湿淋淋的腥舌。

这样的折磨我经受了五年,而这一切,全是我自己找的。

因为父亲和祖父的关系,我一直想和他们一样,成为传奇的淘玉人,哪怕沾了和他们一样的壮年暴毙的厄运也在所不惜。我只想离家去远方,如歌中所唱那样。在那个酷热之夏,我对初见的淘玉老头大肆吹嘘自己的探玉本事,还搬出了父亲和祖父的战绩以为佐证。当他最终答应带我走时,我蹦起来,似觉一股奇风托在后腰,要把我吹上峥嵘之途,只道人生就此不凡。

更何况他的身边还有她。那是晨曦女神,人间的精灵。当我对着她的时候,俗世间种种困扰,如朝阳下的初雪,无声而融。

后来走的地方多了,发觉父亲和祖父的故事,不仅家乡左邻右里知道,但凡上点年纪的采玉客都听说过。这才明白过来,老头子当年自然也是知道的,要不然,怎么会被一个少年郎三言两语说动,多带一个陌生人走天涯。他信我的运气,或者说信我这一脉男丁的运气。我爷爷采到一块十三公斤的白玉籽料,我爹捡了一块六公斤的极品黄玉籽料,我只要有他们一半的运气,他这趟买卖就值。

他信的对。

反倒是我,第一眼的时候,没看出他的凶恶和污秽,他污秽到足以使最纯净的事物沉沦,包括她。

拯救,必须赶在沉沦之前。

我想,我会在今晨的曦光出现前,赶上她的。

思念让我想再和她说说话,便去摸手机。忽然发现自己居然没戴着手套。回想起来,是旅舍里戴假发戴胡子时除去的,卷起来放进包里,竟忘了换上干净的。这真是罕见的错失。

这些年来写小说之际,我也看了许多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为什么我在那之后,就强迫性地让自己戴手套,对此我自行做过分析。这种成年后突发的洁癖行为,和我对老头子污秽的深恶痛绝脱不开干系,以至于到如今,已经扩展到让我觉得世间万物都是不干净的。即便是她,隔了那么多年,还干净么?

可我居然现在没戴着手套。

而且发现了这点后,我竟没有强烈的不适感。真好,不药而愈。

我拿出手机,给她发短信。

睡了么,你住几号房,我想过来再和你聊聊。

她会怎么回呢,我饶有兴致地等待。就让这作为追赶途中的娱兴节目吧。

手机蓦地暗下来,没电了。我都不知道这条短信是否成功发送出去。

今天我一直没顾得上充电,现在的智能手机用电真快,今天格外快。

整个世界安静下来。

车里还放着维语流行歌曲,发动机的声音也轰响着,还有高速行驶中整辆车不停抖动产生的嗡嗡声,这些声音全都在。但我就是觉得,整个世界在这一刻安静下来。

我想这是错觉。

应该纠正一下,不是安静,是清静。

我愣了一小会儿,猛地反应过来,是那个声音消失了。

那个若有若无,只有我听得见,像个趴在我耳边的隐形人发出的磨牙声,消失了。从下午踏进罗布人村子开始到现在,它折磨了我近十小时。而就在上一刻,它不见了。

我像个绑着沙袋走路的人,时间长了也就慢慢习惯,但若一朝解下,就觉得身子和羽毛一样轻,风一吹就会飘起来。这声音是绑在我脑袋里的沙袋,如今没了,才体会到先前我的头脑是何等的浑浊混乱。

我看着失去了电力的手机。

是它。

那始终缠绕不去的声音,是从我手机里发出来的。

一定是某种高频音,在人耳所能听见频率的极限附近,所以才会感觉似有似无,又非常难受。

那名黑客既然能轻易黑进我的电脑,那么黑掉我的手机想来也并非难事,何况她就在我的身边,与我朝夕相处呢。今天下午在村中,一切的发端,就始于这种声音的蓦然响起。这是最犀利的武器,胜过那一系列装神弄鬼的小动作和迷魂的大麻,我就是被这声音弄得头昏脑涨,严重分心,才会一步步落入她的算计,险些遭殃。

我立刻意识到,下午在地窖中,为什么我的反击没有成功。夹墙后只是一个扬声设备,还得有一个收声设备,才能把我的声音传出去。既然我的手机已经被黑了,那么还有什么收声设备比我自己的手机更灵敏更合适的呢。我的所有动静,都通过手机传了出去,当我自以为安静地在地上匍匐前进,想让她以为我撞墙晕倒时,手机早把我的举动泄露出去。

这个手机,今天真是害我不浅,它身兼数职,所以这么快就没电了。

此时此刻,我回想今天所作所为,包括夜间与她的对谈,冷汗一阵一阵冒出来。

那些谈话,那些举动,是在思维受扰却不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现在想来,错了,错了,错了……

我现在的头脑,是自踏上丝绸之路后最清醒的,脑海中似升起座灯塔,塔尖射出一道光,照在漆黑海面上,慢慢转动,让我得以看清那些波涛如何起伏。

最先看清的,是她不是一个人。

修车时,她是和范思聪一起离开的,鬼屋里,她也和范思聪在一起。在前一个阶段,她需要为整个行动做准备,比如买女童衣服,把声音设备放到地窖夹墙后。在后一个阶段,她需要和困在地窖中的我对话。先前我只是觉得,为了获得单独活动的空间,她需要很好的理由来把范思聪支开,连续两次后范思聪多半已经有了疑心,只是碍于对她的爱慕,才暂且压在心中。

可是,那超频的噪音让我犯了大错误,如果幕后黑手就只她一个,那么她需要支开范思聪三次,而不是两次!

我忘了那堆大麻!

在我进入鬼屋时,大麻已经点着有一会儿了。她什么时候点的大麻?

刚进村的时候,我和陈爱玲走在前,她和范思聪拖在后面,不久他们两个就走从岔道往村子深处走了,过了阵子又从另一条小道绕了回来。就是这段时间点起的大麻!

一次分离可以编出完美的谎言,两次分离则必然会让范思聪起疑心,三次分离……除非范思聪被催眠,否则绝不可能做到!

范思聪和她是一伙的!

那她怎会独逃?

等等,不止范思聪!

在我收到了那条笑声短信后,我曾听到身后响起一声诡异的笑,她和范思聪串通一气,当然说没听见,但是陈爱玲也说没听见!

“刚才你听见什么声音没有,有点难受,这会儿又没了。”我忽然开口对司机说。

“你醒啦?好像是有,你不说我还以为是错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声音,现在倒的确是没了。怪事。”

我也问过陈爱玲有没有听见这种让人不舒服的噪音,当时她离我的距离不会比司机更远,环境更是比现在安静,但是她回答我没有。

但是陈爱玲是厂商代表,怎么会和她搅到一起?

噢。

陈爱玲是厂商代表,钟仪是广告公司策划,范思聪是广告公司摄像,邀请我参加一个重走丝绸之路的商业活动——这一切都是她告诉我的,我并没有核实过。没人会在这种事情上核实的,我之前接过十几次类似的商业活动,从未想着去核实。

袁野呢?也许是,也许不是。就像这个司机,如果我不问起,他也不会说出来,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原来幕后黑手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两个人,而是这个团的所有人。这确实是我之前没有想到的。

我接下来想清楚的,是她不是她。

复仇这种事情,向来只合适单枪匹马的做,因为仇是一个人的仇,别人既体会不到切肤之痛,多半还有不方便透露出去的隐情。如果钟仪就是当年的她,那么陈爱玲和范思聪为什么要帮她,正常人哪有铁了心亲身涉险去找犯罪分子麻烦的,告诉警察不就行了。

下午地窖中所发生的,恰能为此佐证。

当时我已有所觉,只是没有深想下去。那个装神弄鬼的家伙先假扮了小女孩的鬼魂,这当然是为了吓唬我,好让我失魂落魄,但细想却是多此一举,反而产生了逻辑上的矛盾——接下来“显灵”的是她,她当然和小女孩扯不上半点关系,那么为啥会一起显灵呢,显灵这么严肃的事情,应该从一而终的吧。这么一想,小女孩的显灵就显得生硬了,且全无必要,因为如果要吓我,那么单一个她就足够了。

布局的人怎么会犯这样明显的逻辑错误?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她其实不得以。她只能用小女孩来吓我,因为她不知道,当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

她不是她。

钟仪就是钟仪,也许她不叫这个名字,但她并不是她。她有着陌生的五官、陌生的身体、陌生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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