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朝那些事-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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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惠崇三王如约而至,但鲁王以“路途遥远,身体不适”为由婉言谢绝。
潞王自六月初八出任监国,六月十四归降清廷,执政仅仅六天,有幸成为中国历史上执政期最短的监国。
历史把他这种苟且偷生的行为永远钉在耻辱柱上,供后人嘲笑和唾骂。
但在这位佛教徒兼儒生的心里,却是坦然的,因为他的选择,这块山清水秀的土地上避免了一场人为的劫难!
可能,历史既需要史可法的“坚强的气节”,也需要潞王这样的“明智的回旋”,前者存气节于后世,后者保民生在当下。
一个民族,有气节方可获得尊敬,有回旋方能得以生存!
潞王的选择不是本文所提倡的,但在满清还没有搞“留发不留首”的民族压迫前,江南百姓又把“清代明”看作一家一姓之争时,他的这种做法,自有其难言的苦衷,今天的我们,也不宜做人云亦云的指责。
1645年七月,接二连三的捷报送到北京,先是大明的东平伯刘泽清结束了一个月的海上飘泊,领全军解甲归降;后是潞监国纳土归降,弘光朝最后的余火也光消烟灭,明朝的南直隶特区变成了大清的一个普通行政区。
喜不自胜的多尔衮认为南方的那些“无主省份”完全可以“传檄而定、和平接收”,考虑眼下南方已进入暑季,南征的清军以北方人为主,难熬江南的酷热,于是令多铎将军事大权交给平南大将军勒克德浑后,班师还朝,江南平定地区留少数“八旗兵”及南明降军驻守。另外,他还给了熟知南方风物的福建佬洪承畴一顶“招抚江南各省地方总督军务兼理粮响”官帽,授权他全权处理原南明剩余省份的招降工作。
九月初四,交接完工作的多铎携带弘光、太子、潞惠周崇等藩王及原南明政府的重要“高干”——钱谦益、赵之龙、徐久爵等一批“特殊人物”,班师还都。
二百多年前,明朝大将军徐达占领元大都,为宣耀“南人”对“北人”的胜利,将大都改名为“北平”,寓意“北方平定”。现在,作为“北人”杰出代表的多尔衮同志,也出于同样的目的,想宣耀一下“北人”对“南人”的胜利,于是在班师撤军前,将“南京”改为“江宁”,寓意“江南安宁”。
以后,“江宁”这个南京的新名字,被叫了208年,一直到1853年,汉人的一条好汉——洪秀全领着太平军打下此城,才把这里改为“天京”。
在回军途中,经过淮河时,邹太后这个刚烈的女人,投河自尽,这让同行的老朱家一帮男老爷们好不羞愧。
怀着一颗颗惴惴不安心回到故都的弘光及藩王们,并没有关到“滓子洞”或“劳改营”去接受思想和劳动再教育或干脆被一刀跺了。为在全国人民面前混个“仁义之君”的形象,也为了吸引全国老朱家子孙们参加大清“和平建国”大业,多尔衮同志早在七月底就授意大清政府向外界公布了老朱家各归降子孙的“工资待遇”。(以白银发放)
亲王500两/年、郡王400两/年、镇国将军300两/年、辅国将军200两/年、奉国将军100两/年、中尉以下给田30亩/人自养,世袭罔替。
这个“工资待遇”还是相对丰厚的,要知道,清初四品文官的年薪才是105两,一品文官年薪才180两。
除了“工资”外,大清政府还给这些朱家子孙们在北京分配了大小不等的“安居房”,以让这些亡国王孙们“入则有房、出则有钱”,充分感受新政府的温暖。
大清朝的“宅心仁厚”的确也感动了这些前一段还处在颠沛流离、朝不保夕生活状态的王孙们,他们选出潞王作代表,给清朝的皇帝——顺治上了谢恩折,表示自己一行人将“结草衔环,举家焚顶”,向上天祈导皇帝陛下“圣寿无疆”。
但四五个月后,大清的实际当权派——多尔衮就高兴不起来了,这倒不是他心疼每年流出去的白花花银子,而是他发现,“树欲静而风不宁”。自从政府发布“剃发令”来,南北方各地的“造反运动”此伏彼起,不少“造反派”打的旗号就是这些老朱家藩王们的,这其中,潞王、弘光、“太子”、秦王的名号常被这些家伙们“废物利用、推陈出新。”
这等于自己花了钱,却给别人做了贡献,这种亏本的买卖多尔衮不想干了,他动了从肉体上彻底消灭这些藩王们的心思。
这时,潜伏在潞王身边的谍报人员向他汇报,潞王私藏原来用过的公章,有危害大清国家安全的犯罪企图。
这让多尔衮终于抓住了“莫须有的辫子”,他让有关官员成立“专案组”加紧审理,以案牵案,终于让弘光、潞王、太子、秦王等“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现出了原形。1645年四月初九,这些人统统被斩于菜市口。
弘光朝最后的一点余烬也消散得无影无踪!
最后,我再来交待一下和弘光朝“休戚与共”的两个大人物——马士英和阮大铖的人生归宿。
马士英,即老马同志不愿跟着潞监国一起参加“和平运动”,就从杭州逃了出来。逃出时,他的手下只剩下从家乡带来的四百“私人武装”,为大树底下好乘凉,他加入了方国安的大队伍谋求一起发展。
这时,阮大铖这个难离难弃的战友又来舍生忘死地投奔他了。原来,在杭州被“和平接收”后,阮大铖先是跟着朱大典逃到朱的老家——浙江金华。但金华人民对他这个祸国殃民的家伙嗤之以鼻,坚决拒之于城门之外,走投无路的阮大铖只好带着一颗受伤的心再次来找老马哥。
面对突然而至的阮大铖,老马同志没有丝毫劫后重逢的欣喜。痛定思痛,他现在对这个曾给予自己莫大恩情,又给予自己无数麻烦的老友充满了复杂的情感,反思弘光朝的“短存骤亡”,这位老友真是功不可没,因此,他对阮大铖常常是态度冷淡、爱搭不理。
不甘寂寞的阮大铖转而去和方国安方司令套近乎,阮的“脱口秀”功夫不久就让方司令有相见恨晚之感,这两个老头子很快便陷入了“夕阳恋”。
方国安后来加入了拥立鲁监国的行列,并向鲁监国举荐了老马同志,但鲁监国对这位“臭名远扬”的弘光首很不感冒,拒而不见。鲁监国属下的各级官员对老马同志也是如见过街老鼠,个个喊打。
为将臭名声彻底洗清,老马参加了与方国安部攻打杭州城的战斗,结果方部在钱塘江被以逸待劳的清军打了个落花流水,老马那点残存的“私人武装”也在这次战斗中损失殆尽。
灰心失望的方国安和阮大铖在清军继续南下时,率军投降。
降清后的阮大铖在清军队伍中发挥个人专长,组织“文艺宣传队”自任团长,搞了一场又一场“心连心”的文艺汇演,这给清兵枯燥的军营中增添了不少欢乐的气氛,阮大铖又获得了清营上下交口称赞,大家见面时都恭敬地称他为“阮老先生”。
后来清军攻打福建,阮大铖也随军出征,在翻越仙霞岭时,已经六十岁的阮大铖为了显摆其“老当益壮”的风采,和同行的清兵一起徒步爬山,结果一脚踏空,脑袋触石而亡,终于在八闽之地结束了这老小子罪恶深重的一生。
而老马同志在方阮二人投降时,却再次选择了“静悄悄地离开”。
他托人去给隆武帝送信,希望自己继续能在有生之年,为隆武帝复兴大明的事业发挥余热。
隆武帝派人对其好言相慰,但让他耐心等待。
这时的老马,子死妻亡、家破财尽,早已孑然一身,在江南大地几度辗转飘泊,最后投入了太湖吴易的抗清队伍中,并先后光荣地参加了攻打吴江和海盐县城的战斗。
坚持斗争两年多后,1647年初,太湖义军最后的营寨被清军攻破,老马、吴易等义军首领被擒获,在劝降未果后,全部被杀于太湖之滨。
老马同志在潞监国降清后,又不被容于鲁、唐两政权,但他并没有因此就转头投向清朝,而是尽力以抗清的实际行动改变自己过去的不佳形象,实属难能可贵。相形之下,黄宗羲、张岱在鲁监国政权处境困难时,就悄悄回到清朝统治区遵制剃头,以明朝“遗民”自居,虽然不能见危授命、治国平天下了,但也出版些个人专著,靠骂骂“奸臣”马士英来证明自己是正人君子。
历史似乎就这样的“诡谲无情”,与弘光朝另一“著名烈士”——史可法死后屡获殊荣、筑庙祭祀、香火不绝相比,老马死后不仅被黄宗羲等“社会贤达”唾骂,而且,在清朝官方所著的《明史》中,还把他归为奸臣类,与严嵩、温体仁等同作一传,并美誉其为屠戮弘光朝的“第一杀手”。
同样是为国尽忠,同样是殚精竭虑,但人和人的差距昨就怎么大呢?
以下是我的一个小小分析,文字浅薄,仅供一览。
其一、“一把手效应”,老马同志虽然位居弘光朝的“次辅”位置,名义上是弘光朝的“三把手”(一把手为弘光帝、二把手为史可法),但一把手弘光帝既无履职能力、又无行政经验,放在朝堂上仅仅是一个摆设、一个象征;二把手史可法被他挤到“领导核心圈”外的扬州城去督师,这样南明朝真正的一把手就成了他老马同志,这是当时南明人和大清人都知道的事。
既然作为一个团队的一把手,那么,就不能只享受它给予的权利,也得履行它带来的义务,承担它带来的责任。如果这个团队出了大问题,最终被首要追责的,必然是“一把手”。
其二、能力问题,既然老马同志勇于担当,因势利导、费尽心机地成为南明的实际“一把手”,就应该有与之相匹配的能力。尤其此时的南明,真是到了一个“危急存亡之秋”,清朝、大顺、大西三个政权都对南明的生存构成了实质的威胁,时代对这个“救时的一把手”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
结合当时的形势,老马同志要成就一番大事业,必须具备两种“成功人士”的能力。一为“张良式”的能力,即能制定摒弃前嫌、拉住大顺、驱逐鞑虏、进取中原的大政方针;并能在实际操作中,以变应变,恰到好处地处理一些棘手舫冲突事件。
这一点上,老马同志差强人意,他把军队的主力一直归缩到长江、淮河一线,对河南、山东的“进取”只是名义上的“收编”,看不清敌友转化的大势,一直顽固地棒着“借虏平寇”衣钵不放。在处理左兵趁清兵北来东下这些突发事件上,顾此失彼;后来清兵渡江,又轻易弃都而走。这与张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能力差距相距何止十万八千里。
另一种能力应为“萧何式”能力,即能在人事管理上调和文武干部、为复兴大明同心协力;经济管理平衡财政收支、舒缓社会矛盾、保障民生幸福。
这一点上,老马更是稀松差劲,人事上,他出于自身目的,参与了南明的军队干部、党派人土、官僚队伍这三者的互相争斗,更让这三者之间矛盾不断,纷争不息;经济上他没有出台任何的“裕民”政策,把“加税加税再加税,卖官卖官还卖官”做为解决财政危机的旁门左道,使江南农业工商业再遭重创、官场更加黑暗腐败、民众对政府的坚持率一降再降。
从以上可以看出,老马的确不是“救时的一把手”那块料,他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凤阳总督的任期内,那则的老马,意气风发、平灭刘超,保得江淮一带拔云见日、风平浪静,但其一旦忽登高位,官位大于能力,他就无法突破自身发展的瓶劲了。
其三、个人生活作风问题,明史上说其“贪鄙”,民歌唱其“扫尽江南钱、填塞马家口”这些都不是无厘头的炒作。“贪鄙”这种作风,在明末贪污成风的官场,老马同志搞点“计划外收入”似乎也不值得过于吹毛求疵,但在南明立国之初、百废待新的时刻,剔除明末“公务员普遍贪污索贿”这块腐肉毒瘤,重塑政府良好形象为当时行政改良的重中之重,(此时的多尔衮同志正在北京搞创建“廉洁型政府”的试点工作)。但老马却为满足个人私欲,反其道行之,使贪污成为一剂加快弘光朝速亡的催化剂。
相比老马同志的不洁,史可法可是两袖清风,一无所驭,连督师厨房中的肉都分给将士们去过节用了,除夕夜他只能拿点盐和酱下酒,这自然能赢得当时及后人们无限的敬仰和爱戴。
其四、“损友”因素。朋友分三种——益友、诤友、损友。以此推论,老马同志执政期间,有两个很标准的“损友”坏他的事,一个是他的恩人阮大铖,一个是他的上司弘光帝。前者是毫无大局观念、私心自用、眦睚必报;后者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快活一阵是一阵”。对这两损友,老马同志一个出于“报恩”一个出于“利用”,都不能做合理的疏通与扬弃,反而在“党争”和“财政支出”这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