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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杀手十二岁:卧笑桃花间-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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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这样的气?

怒气勃发之余,不由得豁了出去:“你不是想砍掉我的双手么?那还救我做什么?!”

宫湮陌瞧了她一眼,淡淡地道:“我只是要你的手而已,又不是想要你的命,你如果死了,我去哪里领十万赏金去?”

十万赏金?

哼,这家伙已经这么有钱了,还惦记那十万赏金……。

“宫湮陌,你如果砍掉我的双手我也不要活了!让你赏金领不成!”

风凌烟气恨恨的。

“有我这个神医在,小兔子,你就是想死也死不了的。”

宫湮陌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对自己的医术很自得。

“哼,就算我死不了,回去见了我的父皇母后,我会让他们杀了你!”

风凌烟冷笑。

“唔,这倒是个问题,我可不想得罪你们皇家……”

宫湮陌魅惑的桃花眼中有光芒一闪。

手抚着下巴,开始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风凌烟见他已有所松动,忙趁热打铁:“你再想想,你如果砍掉了我的双手,就算再接上等待好转也要半年时间,白白浪费药不说,还不能及早收到钱。”

她被忽悠的很惨

风凌烟见他已有所松动,忙趁热打铁:“你再想想,你如果砍掉了我的双手,就算再接上等待好转也要半年时间,白白浪费药不说,还不能及早收到钱,我如果再告你一状,你更是鸡飞蛋打,得不偿失。倒不如你放过我,我再给你十万两,这一反一正就是二十万两,你是聪明人,这赔本的买卖还是不会做的。是不是?”

“你说的倒也有些道理。只是这规矩……”

“规矩也是人订立的,又不是国家法律,法律还讲究以人为本呢。”

风凌烟唯恐他会反悔,自怀中掏出剩余的二十万两银票:“好啦,银子给你了。你我也就互不相欠了。”

将银票塞进他的手中,心中却有些肉疼。

好不容易挣了二十万两银子,还没等捂热乎便就这家伙给忽悠去了!

唉,谁让她现在小命是在人家手心里握着,技不如人,也只能服软……

哼,等她功力完全恢复再说!

“唉,算了,念你是个孩子,这次就这么算了,不过,你得随我出诊将功折罪。我正好少个打下手的小童,你颇通医术,跟随我做个药童也不错。”

风凌烟没好气地瞧了他一眼:“我可以说不吗?”

宫湮陌摇头微笑:“恐怕不行。”

“好,让我做药童也可以,不过我也有个条件!”

风凌烟趁机提出自己的要求。

“什么条件?”

宫湮陌挑眉。

“我不喜欢什么兔子,你将我后背上的兔子刺青改动一下怎么样?你是神医,这点事应该难不倒你吧?”

“好!这个不难,你想换成什么样子的?”

宫湮陌答应的很爽快。

被欺负啊被欺负

“嗯……一条龙怎么样?”

反正纹青龙的在任何朝代都不少,应该没人会注意。

“你一个女孩子纹龙做什么,还是纹一只云雀罢。”

“不,我才不要麻雀!不纹龙那就纹一只翱翔九天的大鹏!”

在这个时代,她要天高任鸟飞,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宫湮陌拍了一下她的脑袋:“小兔子志向不小,不过大鹏戾气太重,我还是给你纹一条彩凤吧。反正你是公主,纹只凤凰也不为过。”

他见风凌烟还想反驳,摇了摇头:“不许再讨价还价,就这么决定了!不然我再不管你!”

风凌烟想了一想,也就答应。

反正她只是想去除掉黑焰门的标记,把兔子改成凤凰也算是进步了一大截。

…………………………………………

等所有的东西都准备齐整,已经是三日后。

宫湮陌的出诊日期也已经确定。

并派雪鹞子通知了在山外苦候的三拨人马。

三日后,风凌烟偕同宫湮陌一起出了云海山庄。

前往第一站,水云国的国都——沧海城。

那位权势通天的云王爷的王府就在沧海城内。

苍凉的大道上,宫湮陌骑着他那头白虎在前面逍遥而行。

而风凌烟肩上背着小药箱迈开两只小短腿拼命跟随。

“喂,喂,宫湮陌,你让雪儿跑慢一点。我跟不上了!”

风凌烟跑的气喘吁吁的。

心里无限悲催。

京城离这云海山庄足有数百里,本来她在路上也买了马匹骑乘。

但那些马一见了白虎便吓得连拉带尿,抖得像筛糠似的。

不要说跟随,就是连行走都困难。

你一个胎毛未褪的小丫头有什么便…

宫湮陌本想让她和他同乘白虎。

但风凌烟一来是怕他占便宜,二来心里也打了小算盘,想趁落后的时候逃走。

只是她每次逃走还没逃出几里,便总能看到宫湮陌逍遥自在地在前面等着她。

脸上挂着一抹云淡风轻的笑,问她想去哪里?

风凌烟含混地编了几句尿急就糊弄过去。

而宫湮陌也不多问,不动声色地‘哦’了一声,便不再追问。

这样连番几次,风凌烟终于死心。

以自己现在的本领,要想在这家伙手下成功逃跑概率几乎为零。

还不如回皇宫以后再跑,虽然皇宫之中戒备森严,但自己想要逃跑只怕不是难事。

总不成那些皇宫侍卫都像这家伙这么变态!

而且这家伙毕竟有人脉,又有钱,自己跟着他正好见识一下各地的风土人情……

心中计较已定,风凌烟终于不再打逃跑的主意

宫湮陌斜坐在白虎背上,看着她跑得通红的小脸,悠然一笑:“终于想通了?”

“什么……什么想通了?”

风凌烟瞪着他。

宫湮陌笑而不答,修长白皙的手掌伸出:“上来!”

风凌烟一愣,一咬牙搭上了他的手掌。

微一用力,便跃到了白虎背上,就坐在宫湮陌前面,凶巴巴地道:“你不许占我便宜!”

宫湮陌哈哈大笑:“你一个胎毛未褪的小丫头有什么便宜可沾?”

在白虎背上一拍:“雪儿,你可以尽情奔跑了。”

白虎原本对一直迈着猫步向前行走很是不满。

一听这声吩咐,喜的一声长啸,撒开四蹄如风奔驰。

风凌烟在现代开过最快的车,骑过蒙古的烈马,惟独没有骑过老虎。

这老虎奔跑起来的速度虽然比马要快,但它上蹿下跳的,也比骑马颠簸的多。她人又长的小巧,几乎坐不住虎背,她紧紧揪住白虎的斑斓毛皮,唯恐一个不防让它给颠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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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她真的是我的有缘人……

“笨兔子!”宫湮陌笑斥了一声,伸臂揽上了她的纤腰。

被他的手臂这一抱,她坐在老虎背上牢稳了不少。

二人挤在一只老虎背上,免不了肌肤相接,他温热的气息在她身后吹佛,风凌烟只觉一股淡淡的清香沁入鼻端,似薄荷又似幽幽茶香,让人莫名的心旷神怡。

她身子虽然是十三岁孩子的身子,但思想却已是成年人的思想,就这般坐在一个大帅哥的怀里,让她心脏莫名地跳了一跳,俏脸不由红了。

为了掩饰尴尬,她故意取笑他:“你用的什么香水?”

“什么是香水?”宫湮陌不耻下问。

糟糕,自己又冒现代词了!

风凌烟干干笑了一笑:“香水……香水就是用香料制成的水。”

“熏香可以制成水?这倒第一次听说。不过我从来不用熏香的。”

“那——你洗花瓣澡?”

风凌烟只觉他身上的味道比古龙水还好闻。

“我是大男人,才不洗那个!”宫湮陌反驳。

“那你身上怎么会这么香?”风凌烟才不相信他不用香。

宫湮陌身子微微一僵,这丫头能闻到他身上的香气?!

怎么可能?!

师父不是说他身上的香气只有有缘人才能闻到?

难道她就是……

“小兔子,你闻着我身上是什么香?”宫湮陌不答反问。

“嗯,像是薄荷又像是清茶……总之很怪。”

风凌烟对香水颇有研究,却说不上他身上到底是什么香。

宫湮陌眸光一闪,她说的完全正确,看来这小丫头倒不是信口开河。

难道她真的是我的有缘人……

你是在故意制造神秘感……

看了看怀中的小丫头,宫湮陌微有些怔神。

“喂,宫湮陌,你怎么不说话?”

“哦……说什么?”宫湮陌难得的愣怔。

“你到底用的什么香?怎么调制出来的?”

风凌烟十分好奇。

嘿嘿,如果把这种香制成香水,保准大卖特卖!

这香气太迷人了!

“这,或许是药香罢。我懒得熏什么香。”

宫湮陌懒洋洋打了个哈欠。这他倒是没说谎话,这香气是他出生就带的。

不过却不是人人都能闻到的……

不至于给他造成多少困扰。

风凌烟扭头瞧了他一眼。他一袭雪白长袍,脸上又带了一张人皮面具,虽然英俊,面目却有些僵冷。

手中执一管洞箫,腰际坠一梅花玉佩,黑发懒懒披着,长过腰际,只在末梢松松地系了根玉色丝带。天然一股华贵而优雅的气质,

“宫湮陌,你本来的面目长的也算差强人意,干嘛还要弄这么一张冰山脸?”

风凌烟有些纳闷,终于问出了憋了许久的问题。

宫湮陌淡淡一笑:“天机不可泄露。”

“切!”

风凌烟瞟了他一眼:“什么天机不天机的,你是在故作神秘好不好。哼,我知道了,你是在故意制造神秘感……”

“哈哈哈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宫湮陌笑得无比畅快。

二人一虎同乘,谈谈说说,倒也不算寂寞。

聊的多了,风凌烟才发现,这宫湮陌极是博学,五行八卦,天文地理,风土人情,诗词歌赋……竟似无一不知,无一不晓。甚至于权谋变数帝王学他也略通一二。

看来她这公主也不是太平公主

风凌烟听的津津有味,渐渐的忘了戒惧之心。

而且自他嘴里风凌烟总算知道了这个世界的格局。

这个世界共分五个国家:金云国,木云国,水云国,火云国,土云国。

五国之间时不时爆发战争,像极了中国古代的五代十国。

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他……

乱哄哄的打成一锅粥。

这五国中以金云国国力最强,火云国其次,木云国最弱,其他两国不上不下……

他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国家为水云国,南和火云国接壤,北和金云国为邻。

风凌烟微微皱了皱眉,低低地叹了口气。

唉,没想到她居然穿越到一个乱世来了。

看来她这公主也不是太平公主,不知以后会不会受到战火的波及……

风凌烟虽然做过杀手,却并不是有雄心壮志的女强人。

在这个世界,她只想吃好,喝好,玩好,自由自在的就好,可没想趁乱世做成什么大事业。

“小兔子,你想什么了?”

宫湮陌见她半晌不语,情不自禁问了一句。

“嗯,没,我没想什么……唉,这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裂的国家多了,战争就多,乱世之中百姓生命如同草芥,还是统一了好……”

宫湮陌没想到她小小年纪居然说出这么有见识的话来,眼眸微微一亮。

深深地瞧了她一眼,似笑非笑地道:“只怕各国的百姓并不如此想。”

风凌烟小嘴一撇,淡嘲道:“没有任何人喜欢战争,百姓也喜欢安居乐业,而五国之间因为一点琐事时不时爆发战争,到时候吃苦流血,流离失所的还是老百姓。如果统一成一个大国,百姓就不用长年累月饱受战乱之苦……”

风凌烟来自于现代,作为一个杀手,她对历史颇为研究。

这家伙简直就像是公款旅游的官二代

自然知道战乱对百姓的危害,这时候禁不住侃侃而谈,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她这样的观点在现代再普通不过,但在那个时代,却是极大的异数。

宫湮陌瞧了她一眼,忽然叹了口气:“小兔子,你实在不像个孩子,更不像火云国的公主,有时候我真纳闷你这小脑袋里怎么装了这么多奇思妙想……你的机关术又是和谁学的?”

风凌烟心中一跳,打了个哈哈:“我也没说自己是火云国公主,这话是你说的。至于机关术……呵呵,算是天授吧,我在梦中学会的……哎呀,天已中午,我饿了,我们去吃饭好不好?”

她的机关术是在现代的时候跟一个机关大师学的。

而她自己也喜欢这一类的东西,看了许多这方面的闲书,机关术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当然这些她不能和宫湮陌说,所以用天授含混过去,说到最后一句,她干脆转移了话题。

还夸张地拍了拍自己的小肚子。

越向前走,越是繁华,人烟鼎盛,官道上人来人往的,骑马的,坐轿的,倒也十分热闹。

只是每次白虎经过的时候,就会有一场骚动。

那些马老远闻到白虎的味儿便是一场人仰马翻……

幸好白虎的脚程甚快,一溜烟似的飞奔,那些跌在地上的马上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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