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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昨是今非(校对定稿版)-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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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低咒了声,灭了烟用手臂帮他擦拭额头上的汗。
  哎,也真难为他了。
  本想给他个难忘美好的体验,让他从此老老实实臣服在我的西装裤下来著,没想到我还是很不幸地失控了。
  “许总,”他有气无力地咬牙,“我的伺候您还满意吗?”
  我回过神,思索了下,开始专业地提出总结和意见:“总体上来说不错,毕竟你是第一次,我也不能要求太高。唔……以後要是叫得再大声点就更好了,最好能再主动点,你实在是不够热情……” 
  他面不改色地听著,一脸虚心接受的模样:“那麽许总,请您给我做个示范吧。”
  “什麽?”我突有极其不详的预感,某个刚刚看上去似乎还疼得下不了床的家夥已经掀开被子一跃而起,趁我愣神之际准确地把我按在床上。
  靠!
  我就知道,明明润滑做得充分,明明我没用那麽大力,明明他一点也没出血,哪儿至於到这种虚弱的地步?
  果然是装的!
  我懊恼地闭了闭眼,放松了身体任他折腾。
  算了,吸取教训,下次一定要见好就收了。
  咳,如果还能有下次的话……
  回国的航班是次日的傍晚,我送了他去机场,门口告别时他忽地道:“许岸,你一定要回来。”
  “废话。”我翻了个白眼,“不回来我能去哪?”
  “我等你。”他不理会我的调侃,很认真地继续。
  ……差点忘了,耐心是这家夥的强项。
  “放心。”我揉揉他的头发,“哥不会让你等成望夫石的。”
  他点点头,拖著箱子往里面走,又突地回过头来:“许岸?”
  “干吗?”我匆忙抬手,不著痕迹地抹了把眼睛。
  真是可怕,只是短暂的离别而已,我居然这麽舍不得,和他分开。
  也许这就是命。
  当初和迟暮在一起後,我那麽恐惧会再度沈溺进一段感情无可自拔,只能任人摆布一败涂地,可爱情偏偏就是这麽一件由不得人的事。
  “等你回来……”他顿了顿,“陪我见见我父母?”
  “知道了,婆婆妈妈的。”我凶狠地瞪著他,“你还不快进去?不怕误了航班?”
  他似乎笑了下,这才大步走向安检的方向。
  目送著他的背影彻底消失,我转过身,慢慢走出机场。
  外头,是夕阳绚烂的天。


☆、结局

  三个月後。
  航班秉承了它一贯误点的光荣传统,待本该晚上九点到达的飞机到了A市机场,已是凌晨两点。
  凭登机牌取了行李,我刚走到出口,就看到一个裹著风衣的修长身影,双手插在口袋里,安静的、好脾气地站在大厅等著,看著我出来的方向。
  於是我不知道怎麽地,竟然会有些视线模糊。
  我走过去,他也没多说什麽,只是淡淡笑笑,没有一句多余的问话:“走吧。”
  出了机场大门,夜已经有了丝丝寒意。我正要同他说话,两三个大概至少有十八九岁的背著背包的大男孩出现在我们面前。
  其中一个冲我问:“叔叔,请问晚间公交在哪坐?”
  我的脸立刻就黑了,身後的迟暮笑,在一旁应答:“沿这条路往东走,拐个弯就到。”
  “哦……”男孩应了声,目光从我转到他的身上,“谢谢大哥。”
  ……叫我就是叔叔,叫迟暮就是大哥?!这是凭什麽?!
  我无限愤慨地瞪著几个男孩离开的方向,如果眼神能杀人,大概那几个小子现在早就横尸当场了。
  “别瞪了,我们走吧。”身後传来温和的声音。
  我回头,见他明显辛苦地憋著笑,就更是没好气,把行李直接丢过去:“大侄子,叔这把年纪了,还不好好伺候著?”
  “是。”他乖巧地点头,“侄儿一定好好孝敬您,为您养老送终。”
  “你的嘴能吐出点象牙不?”我愤慨,被他一句养老送终气得语无伦次。
  他顿住,敛了不正经的笑,突然表情严肃起来,换了副深情款款的面孔看著我,其变换的迅速与自然,完全具备当一个出色演员的资格。
  “那麽,”他把手伸进口袋,掏出枚戒指,声音不再是先前的调侃,满满的尽是温柔,“许先生,我有这个荣幸,邀请您共度余生吗?”
  於是我觉得我立刻浑身僵硬了,甚至都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
  我猜我大概是被雷劈中了,或者今天根本就是愚人节。
  “看来是默许了。”他自我感觉相当良好的咕哝,抓过我的手直接把戒指戴上。
  “这……你这算……什麽……?”我无言地看了看无名指上多出来的指环,又看看他,再看看四周,愣愣地蹦出这麽几个字。
  这也太他妈的草率了!在这麽个月黑风高、杳无一人、特适合来一出恐怖镜头的深夜,上演一场含情脉脉的感情戏码?这家夥的脑子是不是突然被驴给踢坏了不好使了?
  “求婚啊,我实在等不及了。”他似乎挫败地叹了口气,“许先生,恭喜你成为迟家人。”
  “放屁!”我这才反应过来,打开他已经戴上了戒指的手,“你怎不说你是一心想嫁进许家呢?”
  “那也可以。”他丝毫不以为意,突然凑上前抵住我的额头,“你娶我还是我娶你,都一样。总之进了门,就不带反悔了。”
  依旧深沈的夜,昏黄的路灯,带著阵阵寒风的深秋天气,却突然让我感到了少见的温暖。
  “我怎麽感觉,”好半天我找回自己的声音,“我好像签了笔不怎麽划算的订单?”
  “那可真遗憾。”他同情地摊手,“本公司货物既出,概不退换。”
  “奸商。”我冷哼。
  “彼此。”他重新一手拉起拉杆箱,一手拉住我走向停车场。
  “喂。”我突然想起我们还有一笔旧账没算,“当年你到底为啥一声不吭就出国了?还把我联系方式都给删了?怎麽著,嫌我这个兄弟是你负担了?还是丢你面子了?”
  迟暮只是神秘地笑,握著我的手不放,却始终不肯说一个字。
  我灵光一闪,恍然大悟的指著他:“姓迟的你坦白从宽,哥不会嘲笑你的。你暗恋哥很多年了是不是?你十几年前就对哥的菊花有不轨企图了是不是?”
  “咳咳……”迟暮被呛得连连咳嗽,满脸的不自然,却依然将死鸭子嘴硬的良好精神进行到了底,只是用力抓紧了我。
  空气里有夜里潮湿清新的气味,手心传来的温度和力度,让人惬意得想叹息。
  看他没有说的意愿,我也就随他去了,只是顺著他拉扯的力度向前走。
  并肩而行。
  已经过去的事,不管有没有合理的解释,都不再显得那麽重要。
  或许有一天,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很久之後,时间总愿意给我一个答案。
  关键是以後,关於未来,我有信心,我会在身边这个人的陪伴里,一直走下去。
  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番外一 原点(1)

  红酒,佳肴,餐具在幽暗的灯光下现出华美的色泽,窗外的繁华夜景令人眩晕。
  气氛很好,很适合做些什麽浪漫的举动。
  我看了看手表。
  再过五分锺,不远处的Waiter就会按照我预先安排好的那样,向坐在我对面的女人送上玫瑰与钻戒。
  再过五分锺,那个陪在我身边整整五年不离不弃的女人将成为我的妻子。
  再过五分锺,所有过去放不下的,都不得不去放下。我将成为一个好丈夫,担起一切该有的责任。
  虽然是即将踏入婚姻的殿堂,但我猜我此刻一定摆著一张要走进坟墓的脸,以至於对面的田静已然看出了不妥:“你怎麽了?心情不好?”
  她一向如此地无微不至细心体贴,我的每个细微末节她都注意得到。我自问不欠别人什麽,唯独对她,这五年来亏负甚多。
  “没。”我抿了口红酒,笑著摇摇头。
  “我一直觉得,我从不知道你在想什麽。”她自顾自地发话,“明明我已经认识你十年了,迟暮。”
  “十年?”我疑惑地皱皱眉。
  五年前的一次聚会上,我与刚来加拿大的她偶然相识,何来十年?
  “你当然不记得了。”她笑容里泛起苦涩的味道,“十年前我才高一,你都已经快毕业了。”
  我切了块牛排递到她的盘子里:“先吃吧。”
  我真的无言以对,因为我十年前的记忆里实在没有她这号人物。
  “人人都以为我是你女朋友,其实我们的关系你是最清楚的。”她也仰头喝了口酒,“我一直以为只要我有耐心,只要我能等,总有一天你也会爱上我。”
  “小静,”我很心虚地揉了揉额角,“我其实……”
  “主动这麽久,我累了,我也等不下去了。我努力过,我已经没有遗憾了。爱情可以不计一切,但是婚姻不可以。”她放下高脚杯,直视著我,“迟暮,我们分开吧。”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我先是愕然,随即居然觉得心里舒了口气:“这几天我看你一直心神不宁,就是想跟我说这个?”
  “嗯。”她爽快地承认:“我想我已经找到了适合结婚的那个人。”
  我本不想关心这个,想了想还是很多嘴地问了句:“谁?”
  “林远。”
  林远。林氏集团的太子爷。虽然我只与他在酒会上有过一面之缘,不过看谈吐倒的确是个有真材实料的人,不像某些家夥就是草包一枚。
  只是他的风评向来好坏两极,如今竟愿意安定下来结婚,想必也是动了真心。
  “对不起。”我很诚恳地向田静道歉。
  有另外一个比我更合适更真心的男人待他,倒也可以让我减免那麽些愧疚。
  她的手微微一颤,眼眶都有些发红:“你甚至连句挽留都没有。”
  不远处笑容温暖的Waiter推了车过来,在我们身边停住,车上那一大束玫瑰花红得耀眼。
  “这是……”她抬起头看著我,眼里满是震惊。
  “有个更好的男人照顾你,我很为你高兴。”我拿起那束玫瑰,交到她手里。
  这是我第一次对她做如此浪漫的举动,我想,大概也是最後一次。
  她愣愣地接过玫瑰:“你本来准备……”
  “不重要了,”我打断她,“祝你幸福。”
  花里装有钻戒的小盒掉了出来,在地上骨碌碌滚了几圈,只是我们谁都没有去捡。
  “迟暮!你混账!”伴随著一句她失控的骂声的,还有打在我脸上的一记响亮耳光。
  我目送著她把花扔了转身出门,无视周围人或惊愕或打量的目光,站在原地自嘲地笑了笑。
  也许我就是这麽个混账。
  “先生,”一旁的Waiter绅士风度地把戒指递到我手里,“请问有什麽可以帮您?”
  我看看他:“买单。”
  出了餐厅,我看著深黑的夜色,重重吐了口气。
  或许我该去喝点酒,庆贺我又恢复到了单身的身份。
  十年前我孑然一身离开这个城市,十年後回来,还是一样。
  手机响起,我接听,那头传来熟悉的大嗓门:“美人!上次酒会来不及多寒暄,啥时候咱单独见个面啊?哥请你喝酒!”
  美人迟暮,当初那帮恶趣味作祟的小子,从此就美人美人喊个不停。
  尤以打电话来的这位裘少为最。
  每次在公开场合,这家夥一把搂住我的肩膀乐呵呵地大喊美人的时候,我总觉得周围的目光都带著一种看戏的不明意味。
  对了,这位我们都称之为小球的裘少,就是属於除了吃喝玩乐什麽都不上心的草包之一。
  “明天吧。”我想了想,“今天有点晚了。”
  “成!五点锺,D!but de soir,不见不散!对了,我把你家许岸也带来,让你们老情人见个面!”
  然後他不由分说挂了电话。
  然後我的手一抖,手机差点直直扑向大地母亲的怀抱。
  “许岸。”我对著空气无意识地重复了遍这个名字。
  对於许岸这麽个人,我的第一印象是,这家夥是个神经病。
  那还是十几年前一个下午,放学後我正好好地走在路上,一个男生就这麽冲了过来拦在我面前,气喘吁吁神情愤怒:“迟暮!你个朝秦暮楚的王八蛋!”
  然後在我莫名其妙之际,他一拳重重砸在了我的脸上。
  从我十岁学跆拳道开始至今,有人这麽心甘情愿地送上门来找打,倒真是头一回。
  我揉了揉被他打得隐隐作痛的脸颊,冲上前和他扭打在一起。
  这家夥虽然没什麽打法,但是蛮力倒是不小,一副恨不得要跟我拼命的派头。最终我大力扣住他的手臂反扭在他後背,以避免再受到无辜损伤。
  他疼得脸色发白,但依旧倔强地紧抿著唇死活不肯求饶,断断续续地骂:“姓迟的,你这个……王八蛋……你……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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