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耽美电子书 > 昨是今非(校对定稿版) >

第2章

昨是今非(校对定稿版)-第2章

小说: 昨是今非(校对定稿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又不会法语。”我咕哝了句,听著小球口中熟悉的发音与调子,心里又是一疼。
  林远会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如同唱诗一般圆润动听。我们以前泡吧的时候,我就曾亲眼看他与一个金发的法国妞交谈得轻松自若游刃有余。
  可惜我不会,我也没那个心情去学。公司的法国客户也为数不少,但我的任务只是负责抬手签下一笔又一笔的单子。
  也许林远说得也没错,我不够优雅,只是一个满身铜臭的暴发户。
  而他,却有著我没法企及的高贵。
  和小球在吧台边坐下,要了两瓶酒,估计是怕我真的喝醉了发起酒疯会影响他的人身安全,小球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闲扯,聊起他所知道的各类八卦。
  烦闷的心情在周围人的喧嚣和小球的大嗓门中反而得到了些微的平复,也许之前一直一个人,所以就没办法不胡思乱想。
  我心不在焉地听著,不时随口应两句。直到小球突然用力拍了一下我的肩膀,眉飞色舞:“对了!哥有个好消息都忘了告诉你了!”
  “怎麽?我有钱赚了?”我喝了口酒,“准备给我介绍生意?”
  “呸!黑心老板!一说到好事你就只认得钱!”他一脸鄙视。
  “我就是个市侩的生意人,不认得钱还认得什麽?”我盯著酒瓶,生硬地顶回去。
  酒瓶里晃动的液体看得我有点晕眩,好像又浮现两天前,那个人提出分手时,对我那句不屑的评论。
  “好了好了好了,不扯远了。”有话不说出来绝对是小球的大忌,他又急忙把话题带回去,“知道麽?听说你家美人回来了诶!”
  “美人?”我的手一顿,酒瓶重重砸在吧台上,发出清脆声响,把还处於满脸兴奋状态的小球吓了一跳。
  好不容易稍微升起点的好心情,被这个名字,又重新压了下去。


☆、第一章(2)

  美人当然不是个美女,不但不是,而且还是个货真价实的大男人。
  虽然以他那副白净斯文的清秀长相,真要拿他与美人这个词挂钩倒也没什麽太大不妥。
  美人姓迟,单名一个暮字。
  美人迟暮,所以我们当初一票好兄弟,都爱这麽恶趣味地唤他。
  我叹了口气:“小球,你今天就是来跟我作对的是吗?”
  “兄弟,你咋了?”他显然很无辜,“你和美人不是最好的哥们吗?那时候成天看你们小俩口出双入对形影不离的。”
  没错,只可惜这些不过是,还在青葱岁月的那个时候。
  每个人总会有一个或者几个,不打不相识的朋友。
  我和迟暮,就是这样产生的交集。
  那会儿他不太爱和人拉帮结派地打交道,也没有女朋友,具体地说是,没有固定的女朋友。
  顶著全校第一的招牌外加有钱人家子弟的他,总见他身边出现形形色色的女生,但从没见哪个女生能在他身边停留太久。
  他常年就穿那麽一种格子衬衫,我想他换女朋友的速度一定远远超过了他换衣服的速度。
  虽说人家的感情私生活也不关我的事,可那会儿,我对这个小白脸似的文静小子是的确没有丝毫好感。
  可後来偏偏,他招惹到了我邻家的小姑娘。
  当那个我看著长大的小姑娘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跟我诉说,她本以为迟暮对她有什麽不一样,可却被告知她只是自作多情的时候,我打抱不平的心理,开始噌噌地上升。
  然後我去找他打了一架。
  再然後……虽然他高瘦且文弱,我还是没能占到太大便宜,当然他也挂了彩。
  男生之间的感情说来有时也就这麽奇怪,我直到现在都记得,那个傍晚,一场酣畅淋漓的打架之後,我俩很狼狈地躺到草地上,最後忍不住看著对方身上自己斑斓的杰作相视而笑。
  从那之後,我们反而成了好哥们,我与他同进同出的频率也开始增高,以至於曾受到过小球等一票兄弟的多次调侃。
  只是他不知道我的性向,而他那种类型,也实在不合我的口味。
  这些都是小球知道的事情。
  而小球不知道的是──
  迟暮和我同时考进了A大,同一个系,同一个宿舍,睡在我上铺。
  大一一年,我们之间没有产生任何不愉快,没有红脸,没有争吵,也没有分歧。
  他依旧顶著他那系里第一的头衔风风光光地打碎那些贴上门来的小丫头们的玻璃心,而我则在学生会里忙忙碌碌。
  直到大二开学报名的那日,我在宿舍等了一天,他的床铺却始终空空荡荡,打他的手机也是不通。
  我傻乎乎地担心了一夜他会不会出了什麽事,却在第二天顶著熊猫眼去上课时听班导说起,他已经出了国。
  他没有跟任何人联系,包括我。
  再之後,我发现,他删除了所有我可以联系到他的方式。
  莫名其妙毫无预兆丢了一个一直在身边的好兄弟,生活都一下子变得寂寞失落。
  然後我辞了学生会的职务,去做了家教。然後遇上了林远。
  这些事我不曾和小球提起,小球也一直不知,自是认为,我与他,还一如当初地毫无隔阂。他现在回国,我还会拍手称庆欢呼雀跃。
  只是这个阴影於我,却那麽难以消退,如同梗在喉咙里的刺。
  不致命,可是想到却依然难受。
  我曾经与林远谈到过这件事,满是不解与疑惑。
  林远却只是优雅地敲著桌子,温文尔雅地分析:“岸哥,如果我是他,我也会这麽做。”
  “我也会想丢开这里的一切,尤其愈是亲密,就愈是负担。”
  “如果多年後,我们在同样层次。重见时,我们还会是兄弟。因为我们都明白,利益最大化的道理。”
  “如果不是,与其将来两相为难不欢而散,不如现在提早扼杀。”
  “无论怎麽样,岸哥,你们已经注定,不可能再是当年学生时代单纯的兄弟。”
  我被林远说得浑身发毛,从那时起,我才下定决心,辞了手头清闲的工作,去打拼自己的事业,好与他相配。
  我已经失去了最好的兄弟,我不想再失去最重要的爱人。
  可现在回头想想,大概那时候,林远就早已看到了,我们的未来。
  “喂!你又咋了?”小球在我眼前晃了晃酒瓶,“听说你的老相好回来了,激动得都傻掉了?”
  “是啊。”我嗤笑一声,“他要是这辈子都别出现在我面前,我会更加激动。”
  “哎呦,瞧你这副死鸭子嘴硬的德行。”不知就里的小球不以为意喝了口酒,“不过你这个梦想,恐怕是实现不了咯。”
  我突然有极其不好的预感升起:“你什麽意思?”
  “到了!”小球看著开始闪烁的手机屏幕,兴奋地叫了声,随即转过身,冲著一个在人群中不急不缓向我们走来的瘦高身影招手,“美人!这里!我们在这里!”
  当那张熟悉却陌生的脸猝不及防地出现在我视线时,我突然觉得眼前有些眩晕,不知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心理的缘故。
  样子和记忆中几乎没什麽变化,还是那样一身随意的格子衬衫,温文尔雅,唇薄如刻,一度被很多小姑娘称为电死人不偿命的眼神,被完美地遮盖在平光眼镜下。
  只是他终究还是显得成熟了些,不再是曾经的文弱少年。明显结实了的体魄,不似当年一般白皙得吓人的皮肤,还有眼底的沈稳从容波澜不惊,依旧可以看出被岁月赋予了的痕迹。
  看到我他停住,眼里瞬间闪过尴尬,不难想象我的存在对他而言也是一种冲击。
  愣怔只是一瞬,他随即向我走来,坦荡地伸出手,嘴角勾起一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当年见过无数次的、他专门用来应付那些追求者们的敷衍弧度:“许岸?是你?好久不见。”
  “呵呵,是啊。”我也挤出个假模假样的笑容,放下酒瓶,自然地握了握他的手,“终於回国了?”
  “嗯。”他点头肯定,扬起手优雅地向服务生要了瓶酒,斯斯文文地抿了口,“落叶归根啊。”
  “你还落叶呢,”我笑笑,重新拿起吧台上的酒瓶和他碰了碰,“回来感觉怎麽样?还是祖国好吧?”
  “是啊。”他感慨,“还是熟悉的文化有感觉。你呢?最近如何?”
  “还行吧。”我耸耸肩,看他“嗯”了一声。
  然後我们陷入沈默,无言以对。
  林远当初的预言果然成了现实。
  隔了十年的时光,我们都戴上了完美的面具,用最虚假的一面,应付著曾经真心以对无话不谈的朋友。
  虽然想想也不免悲哀,一度那麽亲密的交情,就这麽被时间、地域、经历给轻松地划开,然後轻而易举地一笔勾销。
  就像我和他。
  就像我和林远。


☆、第一章(3)

  第一章(3)
  “喂!喂喂喂!老朋友相见你们俩是咋了啊?”
  被丢在一旁当了许久背景的小球终於不甘寂寞,开始起劲地瞎嚷嚷:“老子还等著看好戏呢!难道你俩不该扑上去给对方一个热烈的拥抱然後抱头痛哭地感慨好兄弟终於重逢了麽?”
  “这倒是个好主意。”我认真地点头,一把拖过聒噪的小球把他用力推到迟暮的身上:“来,给哥示范一个。”
  “呃……”被迫以小鸟依人的姿态向迟暮投怀送抱的小球猛地拉开与对方的距离脸色发青,“许岸!你是不是被你家那位给打击得脑子不好使了?”
  我一顿,其实我不知道我的表情到底有没有变化,不过看他随即噤了声,迟暮也跟著收敛了笑,想来我这会儿的脸色绝对不会好看到哪里去。
  “怎麽了?”还是迟暮率先打破尴尬,“和你家那位闹矛盾了?”
  “可不是嘛,出了点小问题。”
  我回过神,笑著喝了口酒,当然不忘背过他给张口欲言的小球使一个狠狠的眼刀让他噤声:“小球同志您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存心破坏气氛不是?”
  “有什麽不愉快别往心里去,男人嘛,让让人家也就是了。”迟暮彬彬有礼地说著是个人都知道的空话。
  “英雄所见略同。”我碰了碰他的酒瓶,与他相视而笑。
  眼角的余光里,我清楚地看到小球站在旁边,一头雾水地看著我俩的虚伪客气直发愣。
  其实是个很简单的道理。
  我们不再是当年的亲密兄弟,我就不愿再让他看到我的狼狈落魄。
  我不需要他的同情怜悯,给他留下如此的印象,仿佛我就是个被抛弃了的可怜虫。
  愿意放开自己让一个人看到你最弱的样子,也是需要勇气和信任的。
  不得不庆幸,和迟暮十年之後的重逢,不是我俩面面相觑的发愣,也不是互相打著无关痛痒的哈哈,而是有个小球在场。
  有小球的地方,绝对不会出现任何寂寞冷场的可能性。
  在足足发愣了十秒之後,小球这个生来注定大脑少根筋、记忆就跟鱼一样短暂善忘的家夥又打起了精神,瞬间把之前的疑惑抛到脑後,拽著我和迟暮扯起他知道的老同学们的其他八卦。
  说著说著他眼睛猛地一亮:“兄弟们!注意十点锺方向!好正点!”
  我和迟暮不约而同地循了他的眼神望去,那儿不知何时,坐上了个身材火辣性感的美女。
  见我们都看向她,美女拿起酒瓶,嘟起唇抿了口酒,眼神挑逗地朝我们看过来,也不知道在看谁。
  “哥们,对那妞有兴趣不?”小球推了推迟暮,眼里闪著兴奋的光,如同饿了好几天没吃到肉的狼:“你要是有需要,做兄弟的就忍痛割爱。否则可就别怪兄弟当仁不让了。”
  说是这麽说,不过看他那跃跃欲试垂涎三尺的模样,恐怕是丝毫不打算发挥君子风度。
  迟暮显然也看了出来,温文笑笑:“你问问许岸吧,那种的不是我的菜。”
  “他百分百不会要啊!”小球嚷嚷著,一跃跳下吧椅,“况且给他也要不了啊。”
  “哦?”一旁的迟暮接话,语含揶揄,“要不了?……”
  似笑非笑的眼神若有似无地向下,扫向我的某个关键部位。
  我心里一咯!,顿觉不妙,正想捂住小球的口鼻把他变成哑巴,却还是迟了一步。
  小球已经摩拳擦掌地走过迟暮身边,不在意地丢下话来,完全不顾这话可能带来的後果和冲击:“是啊。性别不符嘛!”
  於是迟暮似乎立刻就被他的话吓到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半张著嘴看著我,如同雕像。
  於是我也立刻有了把扬长而去已经和美女勾搭上的小球拖回来,然後拳打脚踢到让他就此无法人道的冲动。
  虽然我的性向早已不是秘密,但在这个并不见得有多包容的社会,四处嚷嚷也不见得是什麽好事,所以知道它的,除了圈内人,也就只有我最亲近的少数朋友而已。
  小球其实一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