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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昨天和今天的世界领袖-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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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头发,瘦骨嶙峋的这位年轻人,长大后却因体强力壮而为人所知。有些人则认为他还是有些懒惰。然而,林肯表现出的懒惰,事实上是因为他必须把精力用在自己的教育上。当他在父亲的田地里耕作时,林肯仍不忘随身带着书本,趁汗流浃背的马休息时,利用时间读书。一位堂(表)兄弟回忆起他和林肯一起在农场工作的日子,说他在做完一天的工作后回到
  家里,总是随手拿起一块玉米面包,坐着把二郎腿跷得和头一样高,便把自己埋入像《鲁滨逊漂流记》(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或《伊索寓言》(Aesop’s Fables),或英文文法等书堆中。他也喜欢读《圣经》,不只是因为《圣经》中的故事和描写的内容,还因其丰富的诗歌文风。
  虽然林肯在肯塔基州和印第安纳州只接受了大约一年的正式教育,他仍努力设法使自己成为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饱学之士。他的做法是一切自己来——靠着借书读和写写诗文。每读一本新书,他对拓荒区知识活动缺乏的愤慨即增一分。当他离开拓荒区时,他的这种愤慨之情更为激烈。日后,对于年轻时所熟知的那些不用大脑的苦力工作,他经常表现出轻蔑的态度。对林肯来说,荒原生活只是一段为生存而战的日子。
  有一段时期,林肯在一艘渡船担任助手的工作,偶尔也用自己的小船从俄亥俄河(Ohio River)的蒸汽船上接泊旅客上岸。一八二八年当他十九岁时,他乘着一艘平底船,沿着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 River)而下,一直到达新奥尔良(NewOrleans),这位睁大了眼睛、内心澎湃不已的年轻人,在此开始见到了耕犁生活之外的广阔世界。
  当林肯二十一岁时,他决定自己走到外面的世界,因此在他协助下,他家又进行了一次迁徙。
  一八三○年三月,林肯一家人把犁和锄等农具装上牛车,前往伊利诺伊州(Illinois)有着黑色土壤的乡下,他们在迪凯特(Decatur)以西约十英里处,沿着桑加蒙河(Sangamon River)围起了一片十英亩的地,开始破土而耕,种起了玉米。
  这时林肯的长相相当突出,任何和他接触的人,几乎都会对他的外表留下深刻印象。他有近六英尺四英寸的身高,又粗又黑的头发,黝黑的皮肤,深邃的灰色眼睛,以及浓密的黑色眉毛。鼻子突出,而且有些鹰钩鼻,颧骨很高,嘴巴很宽,耳朵很大。一位《伦敦时报》(London Times)的记者曾写道:“即使是一位漫不经心的路人和他在街上擦身而过,也不可能没注意到他。”虽然林肯经常被照相,但是根据 txt小说上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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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在知识的累积上,有今
  天小小的进展,全是在必
  要的压力下,时时刻刻捡
  拾得来。
  ——林肯
  认识的人说,这些相片没有一张能真正抓住他表现出的个人特质。诗人惠特曼(Walt Whitman)在描述林肯的脸部时写道:“专业上说的漂亮,它一点也谈不上——但是在一位伟大艺术家的眼中,它提供了珍贵的研究价值,也是一种喜悦,一种魅力。”
  林肯瘦长而看起来不太合乎标准的外表是一种假象,他超乎常人的力气使他成为迅捷如风的跑步选手和优越的摔跤好手。即使到了五十岁时,他还是能单手举起斧头,而且保持平举齐肩的姿势(这是一种听起来容易,实际去做就难得多的动作)。
  如果说林肯有副不寻常的体格,他同时也表现出非凡的知性特质。他写诗,也阅读莎士比亚
  (Shakespeare)、拜伦(Lord Byron)以及历史学家吉本(Edward Gibbon)的作品。他对逻辑和数学极为热衷。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得(Euclid)的几何标准教材,后来成了他最喜爱的读物。
  林肯也对法律非常着迷,他开始流连于木屋法庭中,聆听乡下律师如何提出辩解,以及那些嚼着烟草的老人讨论法律事件和影响陪审团的技巧。对年轻的林肯而言,法庭的气氛是令人神迷向往的。
  虽然对组织化的宗教抱持存疑的态度,但林肯仍相信主宰人类命运的上帝。他对死亡的浓厚兴趣、对梦的恐惧及他的迷信,几乎已达病态的地步。一八二八年一月,他的姐姐萨拉(Sarah)因难产去世,虽然在那个时代,早年去世并非什么不寻常的事,但失去一位和他极为亲密的姐姐,仍让林肯极难承受。
  一八三一年,林肯开始在伊利诺伊州的小镇新塞勒姆(New Salem),担任一个名叫奥法特(DentonOffutt)的店铺老板兼磨坊主人的伙计。二十二岁的林肯,已经完全独立生活了。
  第三章:新塞勒姆
  搬到了新塞勒姆,林肯还是没有离开伊利诺伊州的乡间,他仍然住在偏僻的荒原,这里仍然和他渴望的充满思想和知识的世界相隔遥远。不过他已离家很远,现在已能够依照自己的方式过活了。
  当林肯在奥法特店里工作的时候,他经常和农夫互相交换些笑话和故事,而且也和一些在镇里两间酒吧聚集的年轻人交上了朋友。虽然他这时候成了那些闹事者中的一分子,但他却仍滴酒不沾。他说,酒让他“酸软无力,而且松懈颓废”,他要远远避开任何会威胁到他自我控制能力,或者会让他意志消沉的事情。
  在拉特利奇(James Rutledge)的旅馆中,他遇到了旅馆主人的女儿安(Ann),安是一个十九岁的漂亮褐发女孩。他们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林肯非常敬仰安的父亲,安的父亲拥有一间大约有三十本书的图书馆,而且在地方上筹组了一个研究讨论会。
  当奥法特的事业逐渐走下坡路之际,林肯也开始寻找一个更可以发挥其长才的领域,他决定尝试走向政治。林肯是个嗜报纸如命的人,也因为如此,他对于不管是全国性的事情,还是地方事务,均颇为熟悉。一八三二年,他参加州议会的选举。他叠起箱子在户外演讲,在各旅馆里反击对手,星期天下午则和选民一起玩起掷马蹄铁的游戏。林肯以其充沛的精力投入这场选战。
  林肯向选民承诺了一个计划,即同意开放桑加蒙河为商业运输用途。同时,他也极力赞成设置公立学校,他宣称:“每个人至少应接受某种程度的教育,以便能阅读自己和其他国家的历史,如此一来,他也才会真正知晓我们自由制度的价值。”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林 肯(5)
林肯阅读过许许多多的美国历史,从他早年在田里的耕犁边,到在奥法特店里的日子,他一直深深被美国建国祖先们的言语和事迹所激励着。他后来还说, 他的政治哲学完全来自于《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的精神,即坚持每一个人,不管其背景为何,都有自由的权利,也有依各人才能,完成其目标的权利。
  在宣布参加州议会议员竞选时,林肯向选民说:“我年纪很轻,你们也不认识我,我出身卑微,而且一直过着极为寒苦的生活。我没有富有或知名的关系来推荐自己。我只有完全靠这个郡里的独立自由选民的支持,如果我被选上了,就是他们对我的爱护,我将更加努力不懈,以报答知遇之恩。”
  林肯并未赢得选举。然而,他在新塞勒姆却赢得极大的优势,他对公共事务的了解让许多选民印象深刻,他也以其“饼干桶”的故事赢得民众哄堂大笑。
  虽然竞选州议会议员失利,但林肯绝不就此放弃政治。不过,这时候他个人困顿的财务状况对他拉起了警报。他在那年夏天加入国民兵,并志愿参加一支远征军,负责将一支索克族印第安人(Sac Indians)赶至密西西比河对岸。他被推选为队长,并带着新队友越过伊利诺伊州的原野,在这数个星期中,他们未曾遇到过任何怀有敌意的印第安人。不过有一次他们
  确曾找到几个被剥了头皮的人——此一残忍的景象深深震撼了林肯。日后提到这段军中岁月时,林肯开玩笑地说,他在保卫家邦时,事实上,还是曾令对手——蚊子——淌血的。
  开始建立起个人政治声望之后,林肯终于能够当上新塞勒姆的兼任邮政局长。他同时也担任郡测量员的助手,赚取一点收入,这个工作使他对地理的浓厚兴趣更深一层。
  后来林肯和一位名叫贝瑞(William Berry)的商人合伙,一起经营一家杂货店。林肯把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谈论政治,无暇管店里的事,而贝瑞是一位酒鬼,他大部分的时间是守在店后房间中的威士忌酒桶旁。商店经营失败了,而贝瑞也在此时撒手西归,留给林肯超过一千美元的债务。林肯慢慢还清所有欠债,此举使他在郡民心目中诚信的声誉更为提升。
  一八三四年,林肯决定再度出马参与州议会议员的竞选。在这段期间,有两大党派争夺国家的最高统治权:一个是由杰克逊(AndrewJackson)总统率领的*党(Democrats),一个是由肯塔基州参议员克莱(Henry Clay)带领的辉格党(Whigs)。林肯颇为敬仰克莱,因此成为一位辉格党党员,对于克莱以强而有力之联邦计划促成国家统一的理念,他颇感兴趣。尤其是在运输方面的计划,林肯觉得有必要建立全国性的铁路、公路和运河的网路。他相信,这样的系统,会让国家更积极迅速地扩张。
  林肯第二次尝试的竞选终于成功了,在十三位候选人中,他名列第二,加入了伊利诺伊州众议院中,其他三位来自桑加蒙县(Sangamon County)之辉格党代表的行列。这时候他年仅二十五岁。
  当议会在一八三五年二月休会时,林肯骑马越过冰封而且寒风刺骨的荒原回到新塞勒姆。他决定全心钻研一种工作,希望这种工作不只可以使其知识和才华得到最佳的发挥,同时也能创造更好的政治机会,于是他决定成为一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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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部分学法律的学生,在从事律师业之前,都会先和已开业的律师一起工作一段时间,以便学习,但是林肯则是自己教自己,他背诵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著作的《法律释义》( mentaries,法律学上一本标准参考著作),并大声对自己朗诵各种判例。新塞勒姆镇内和四周围的人,很多人书读得很少,甚至完全没读过书,相比较之下,林肯几乎是一个
  书虫。当他们看到一个六英尺四英寸高的大男人躺在地上,两只长长的脚跷在树干上,鼻子上还放着一本法律的书,都觉得很好笑。
  一八三五年八月,林肯又一次遭遇个人苦痛。他在新塞勒姆的朋友安·拉特利奇去世了,年仅二十二岁。人类的快乐和梦想消失得多么快啊!林肯想。他的朋友们记得他陷入极度的忧伤之中,有时一次就要折磨他数星期之久,不过最后他总有办法脱离这种情绪,他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埋首工作和研究。
  林肯很快就站在桑加蒙县考官的面前,通过考试,并成为执业律师。他的第一个案子是件关于某些公牛和土地所有权的争执,这在荒原地区是常有的事。
  林肯一共在州议会任职四届,每一任都让他获得更多的支持。他的聪明机智、敏锐的洞察力和逗人的幽默,取悦了辉格党同志们,并使敌人放下武器。这时候,他和州里大部分的议员都已极为熟稔,也很快成了州政坛上的一股力量。
  随着他愈来愈杰出的表现,以及逐渐增加的政治力量,他所面对的每一个新问题都显得愈来愈重要,而且愈来愈具有挑战性。在一八三六年至一八三七年的议会任内,林肯面临了影响其一生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但是他未来一生的中心,也是这个国家未来的中心问题,那就是奴隶制度的问题。
  第四章:警报声响起
  在《独立宣言》文中,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ThomesJefferson)写道:“人人生而平等。”四十四年后,也就是一八二○年,当十一岁的林肯在印第安纳州(Indiana)他家的小块田里翻土播种的时候,七十七岁的杰斐逊则住在他位于弗吉尼亚州(Virginia)的家园蒙蒂塞洛(Monticello)。这位前总统仍然关心国家事务,他过人的洞察力和学习能力仍宝刀未老。当杰斐逊听到国会中为国内奴隶制度可能扩张的问题争执不休时,他对这个问题在美国社会造成的可能分裂状况,也愈来愈感到忧心忡忡。他提出警告,重大的危机已在眼前。他说,奴隶制度问题让他不寒而栗,“就像黑夜中的火警警报声”。
  两个多世纪以来,黑人都是被用铁链锁着,从他们在非洲的家园被带到美国来,在这里他们被买过来卖过去,他们做苦工,还要挨鞭子。虽然曾有不少政治和宗教领袖竭力想终止此种行为,但奴隶制度在美国已是根深蒂固了。一七九三年惠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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