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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阿伦·艾弗森传-第12章

小说: 阿伦·艾弗森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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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在1997年春天,媒体先给他戴上了“团队组织者”的帽子,然后推上擂台,用来和阿伦·艾弗森对垒。
  多年之后,那些曾经赞叹过马布里“无私、团队、指挥家”的人们,不知道是否会脸红?回望当初,传媒们力挺马布里时,在想什么?举世在谈论艾弗森的低命中率时,马布里8%的投篮命中率还不如艾弗森的,他的得分、篮板和抢断都低过艾弗森。他场均8次的助攻比艾弗森多出次,这次的差距就足以制造一个“马布里比艾弗森更团队”的理由了。
  也许他们并不是真心认为马布里更强。媒体需要一个人用来和艾弗森形成完全对比。他们找到了。不管马布里顶着同样的街头发型,同样会持球过多,只要他的助攻比艾弗森高,那么不管三七二十一描述成团队大师再说。这个现成的擂台工具,加上斯塔克豪斯的证词,加上全联盟老队员们纷纷不断地批评——好了,阿伦·艾弗森包围网彻底形成。对立面模范,队友的质疑,老球星们的不满,媒体的尾追堵截。
  这时还留在他背后的,只有他的妈妈、他的小弟们,还有帕特·克罗斯了。
  1997年4月,阿伦·艾弗森的第一个职业赛季落下帷幕。出战76场,首发74场。场均分钟的铁人战绩。场均分次助攻次抢断。的命中率和次失误则和他大一时的风格类似:过快的速度导致了精准度的缺失。
  以及:1997年5月,他职业生涯首个重要的个人荣誉:1996…97季最佳新秀。
  克罗斯认为这个奖项理所当然:“如果年度新秀不是阿伦?那么,大概评委被场外因素影响了吧。”事实证明,评委们还算客观,但媒体并不尽然。这座奖杯,与新秀赛季艾弗森大多数的事迹一样,又成为了围绕他的争议之一。媒体一手指着跟随森林狼打季后赛的马布里,一手指着76人队22胜62负的常规赛战绩,理直气壮地谈论:联盟太偏袒艾弗森了,篮球运动的本质难道不是集体运动吗,诸如此类。
  可是,阿伦·艾弗森超脱于这一切之外。
  年度新秀颁奖前一周,76人队发现他们找不到艾弗森了。接下来的几天,他们像联邦警察寻找即将爆炸的原子弹似的,把世界翻了个遍,最后发现艾弗森在弗吉尼亚故乡,和他的死党们享受假期。电话追到他时,他慢条斯理地回答:“颁奖?时间?我知道的呀。”他准时到场,拿走奖杯,然后给了妈妈:
  “没有你,我就什么都不是了。”
  在NCAA和NBA,他的生涯有一个类似的开始。有一个完全相信他的支柱,有一个才华横溢但缺陷颇多的开始。在NBA,抨击和争议更多一点,世界的品头论足更加甚嚣尘上。幸好,他从小就习惯了这一切。他对如何适应一个全新的环境非常熟悉。他依然照着他少年时就习惯的生活方式自得其乐。因为对他来说,唯有这种生活是真实的——媒体虚构的浮光掠影,并没有真正触及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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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法庭,第二次
1997年8月3日,凌晨一点半。弗吉尼亚州新肯特城外的一条公路上,一个巡警指示另一个哥们。“嘿,有辆奔驰车。”“啊?”车灯划开浓黑的夜色,怒气冲冲在路上行驶,风声鹤唳足以卷飞路边的树。路旁的限速牌明明白白标着65英里,而事后证明,车速超过93英里。巡警指示停车靠边。车窗里伸出三个脑袋:两个小混混——希尔、斯特沃德——和阿伦·艾弗森。方向盘握在希尔手里。
  1997年,艾弗森的名气还没大到让巡警第一时间认出来、脱帽肃立的地步。因此,在巡警看来,这不过是三个黑人混混。美国人的概念中,开奔驰车的街头混混,一般都和贩毒、盗窃或是混黑社会的有染。警察一边开具超速罚单,一边朝车里左一眼右一眼地瞟。然后呢,他们闻到了办案时常闻到的味道:“下车。”艾弗森听到警察如此吩咐。他站在凌晨一点半的夜色里,被手电筒照了一下脸。警察麻利地搜查车子,在斯特沃德座位下翻出了大麻。艾弗森的座位上收获更多:大麻,一支枪。
  帕特·克罗斯那天清晨知道了以下消息:艾弗森被拘捕,警察正准备以非法私藏大麻和非法携带枪支罪起诉他——两项可以让你坐三年牢的罪名。76人老总第一时间拍出2000美元,保释了艾弗森。
  “亲爱的,你知道我爱你,可是你这样很让我难过。”他说。“我注册过枪支了。”艾弗森委屈地说。他只是忘了,弗吉尼亚普通市民携带枪支也是违法的。“而且,在那之前,我根本不认识那两个人。我们连朋友都算不上。我们在那天聚会上认识的。多聊了几句,就这样。”
  8月27日,他人生中第二次上法庭。在汉普顿郡法院,他承认了携带枪支,但坚决否认了私藏大麻。警方供词称大麻不足一磅,所以这一条一笔勾销。可是非法持枪却不能不了了之:受法院监控三年,毒品测试,两年不得持枪,100小时社区服务。这就是他第二次上法庭的结果。审判之后,艾弗森多少明白过来。“我最蠢的是,让我不认识的人上了车,而且不知道他们都带些什么东西在身上。”
  1993年的保龄球馆事件最后被撤销。因此,这件事成了他档案上的第一次犯罪记录。说来鬼使神差:他的真正罪过是忘记了弗州的规定非法携枪,而导致他被警察捉住的,却是因为一个陌生人开车超速,以及两个陌生人的非法藏毒。这样的故事阴差阳错,拿去拍情景喜剧倒很适合。
  而他所犯的错误,和保龄球事件有类似之处:去了不该去的地方,结交了不该结交的人。如果他提早离开保龄球馆,1993年的证人再如何攀附,也没法把他扯进有罪人之列;如果他没和乱七八糟的人打招呼,1997年8月,他也不会撞上枪口。帕特·克罗斯的预言成真了:
  “你得小心择友,他们总有一天会对你产生不利的。”
  最大的负面效应,不问可知,并非直接宣判带来的种种限制,而是媒体的后续压力。8月正逢休赛期,媒体闲得无聊,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摆开架势,一二三四五地做详细分析。顺便翻翻旧账,重提1993年的保龄球馆事件,再把各类争议冷饭一炒,顺便满足了大众抨击“被金钱腐蚀的罪恶黑人青年体育明星”的欲望。万幸,这一切并没有让他失去锐步公司的支持。他的第二代球鞋“答案”还是准时出现了。
  至此,在成为NBA状元整整十四个月中,阿伦·艾弗森经历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新秀季:荣耀、赞美、称许、压力、置疑、非议、队友的指责、外界的抨击、长者的认同、前辈的反感、法庭、审判、名字和毒品与枪支挂钩。大卫·斯特恩在他第二个赛季开始前特意找他谈话,给了他一个不轻不重的警告——1997…98季首场常规赛停赛。是劝诫,也是警告。
  1997年夏天结束时,阿伦·艾弗森的形象斑斓迷离,犹如美丽的蛇:他的花纹令人眼花缭乱,他的种种过去又让人敬而远之。这繁多庞杂的事务,对22岁、生活态度简单的他来说,未免过于沉重。
  

1。抉择
1997年春天,帕特·克罗斯便开始未雨绸缪。1996…97季已经注定失败,约翰尼·戴维斯毫无未来名帅的架子。阿伦·艾弗森的天才已经举世皆知。这就是76人的现状:在请下一个主教练前,必须思考清楚。继续栽培年轻人搜罗新人,还是直接以现有班底来打造阵容?
  到1997年,费城已经积攒了足够多的天分。威瑟斯彭、斯塔克豪斯、科尔曼,最后是阿伦·艾弗森。球队不缺乏才华,但是才华被粗疏凌乱地放置着,无法兑现胜利。如果重建,就需要有一个善于梳理、锤炼的铁帅,来把天才璞玉们打造成型。艾弗森赛季之后的发言,给了克罗斯支持:“我们需要一个导师型的教练,能够告诉我们怎么做,把我们带上正轨。”
  最初,克罗斯将目光放在肯塔基大学的里克·皮蒂诺身上。这是他的方向:一个大学的常胜教练,适合带领76人这支年轻、凌乱的队伍。大学教练可以从根基扎起,将青年军——这群比大学球员大了几岁的轻狂少年——雕琢成型。可是,凯尔特人先一步把皮蒂诺劫走。克罗斯的选择范围狭小了:
  能够制服年轻球员,能够重组体系,导师型教练,善于对付年轻天才——符合这些条件的教练并不多。
  1997年7月,一个电话把消息通知给了艾弗森:
  “下赛季,我们球队的主教练会是拉里·布朗。”克罗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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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拉里·布朗
拉里·布朗出生于1940年,年轻时是个风度翩翩的白人英俊少年。上帝只给了他175公分的身高,以及寻常的运动能力,然后补偿了他一点经历——从长滩高中毕业后,他去到伟大的北卡大学,师从于传奇教练迪恩·史密斯。那还是60年代,他的篮球哲学渐次成型。四肢不算发达,但头脑弥补了不足。可惜,他毕业时没能力打NBA,只好去打NABL。不过,也幸好他没有进NBA——1964年,美国篮协以NBA之外球员组建奥运队时,他被选中,随队拿到了1964年奥运会金牌。
  25岁时,别的球员还在挥霍铜筋铁骨,街头巷尾勾搭美女球迷,他已经一本正经投身书斋,研究教练哲学。教练之道和他的篮球生涯两相浸润,相互影响。1967年,他参加了ABA。60年代末的ABA尚未勾引到J博士、大卫·汤普森这些超级飞人,来不及和NBA分庭抗礼,但球风奔放迅速,倒符合他的爱好。
  他做球员的缺点,在于有些见异思迁。五年职业生涯,他是在五个球队晃荡过来的。新奥尔良、奥克兰、华盛顿、弗吉尼亚、丹佛。塞北江南地来往。他的打法像个资深的老学究,于是,ABA联盟历史上前三年,他都是助攻王。1968年,ABA首届全明星赛,他成为全明星赛MVP。虽然只打了五季,他2509次的助攻,足以列到ABA史上第7位。此外,1969年,他随着奥克兰得了ABA总冠军。
  31岁退役之后,他立刻摇身一变,成了主教练。先执教卡罗莱纳,33岁上就成了ABA年度教练。然后,照着球员时期就朝秦暮楚的习惯,他蹦去了丹佛。在那里,连续两年,他让球队成为场均轰下118分的烈火金刚。到36岁,还是少帅年纪,他已经是三度ABA年度教练了。
  1976年NBA、ABA合并,他继续在丹佛游荡。两年半后,NBA声色犬马酗酒吸毒的氛围,慢慢浸染到丹佛。他洁身自好,退到大学篮球,去执掌伟大的UCLA。1979…80季,他第一年带大学队就杀到了NCAA冠军战,54比59败给了路易斯维尔。
  1981…83年,他又耐不住寂寞,去新泽西网队当了两年主帅,然后再次退回到大学篮球界,在堪萨斯当了五年主教练。1988年,堪萨斯以12胜8负开局,随后是一波壮丽的15胜3负。他们干掉了俄克拉荷马,拿下了1988年NCAA全国冠军,顺便造就了1988年NBA状元丹尼·曼宁的不朽声名。
  拉里·布朗的NCAA教练生涯到此结束:七季,177胜61负,一次全国冠军,三次全国16强,两次全国四强。
  再次回到NBA时,他年将知天命,完全变了形象。
  拉里·布朗的篮球理念,经历过不断地演化和雕凿,最后成为牢不可破的模型。从三十多岁时打造联盟最快的攻势,到年过五十时锤炼联盟最慢的节奏,他的变化一目了然。他是控卫出身,当过助攻王,因此崇尚团队、秩序和无私。他的大学经历加深了他的学院背景,以及基础训练。他有过冠军经历,因此权威足够用来压制队员。
  90年代之后,他的形象万年不变:短发、眼镜、西服,甚至西服左胸口袋那永远的白手帕,和他的体系一样一丝不苟。时光流逝,他的外表变化,也仅是头发从灰白变成雪白而已。从圣安东尼奥到印第安纳,到费城,直至此后的底特律、纽约直至夏洛特,他都像留声机一样翻来覆去地说这个词,他执教时最注意的词——细节。
  他的篮球理念像一个坚不可摧的容器,和他的大脑一样顽固不化。他挑合适的木偶上演戏剧,训练场就是他上发条的地方。综观他的职业生涯,他的体系简单归纳则是:
  中锋一定得选最硬的蓝领,不用别的,篮筐两米内一定得把球扣进去;身边站一特活泛的大前锋,能投三分那种,控卫一过来,甭管有事没事,就掩护出三分线外去;翼侧配一铁打的小前锋,身高能当大前锋使,对面想得分光皮就揭你一层;得分后卫再来一个射手,二十四小时跑脚尖都不带点地的,一场下来也得跑个万儿八千的;最后来一控卫,不要大牌,要多学院有多学院,要多老派有多老派。
  每个人毫不含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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