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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熟女的心香-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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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相思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苏轼《江城子&;#8226;乙卯正月二十夜记梦》

  又是一个寂静的夜晚,那盏撒着清辉的灯下,我被一个男人的相思所感动。

  时间的洪流里,一切都将云淡风清。可是,十年的阴阳两隔,却从未阻隔他的情思绵绵,从未阻隔对爱人的思念和感怀。

  他历数那三千六百多个晨昏,发现没有哪个日子不浸润着他的相思泪。那株叫做相思树的植物,枝繁叶茂。

  有人说,男人的忧伤是看不见的。我不相信!看:恍惚中,窗明几净,雕栏依旧。爱人临窗理红妆。岁月的尘埃荡尽,只剩下滂沱的泪雨。执子之手,未语泪先流。

  还有人说,男人的通病是喜新厌旧。我不相信!看:他尘满面,鬓如霜,早已为心爱的人儿憔悴至极。明月夜,短松冈,一片冰心从未改变过颜色。

  曾经读过他的同为“江城子“词牌的《密州出猎》: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字里行间无不透着铁骨铮铮,年老仍怀少年志的意气风发。所以一直以为,他是个标准的刚性男人。

  让我没想到的是,苏轼,他竟然也还是个温情款款的男人。

  是哪个女子能够让苏轼这样一个以豪放著称的人如此温情、哀婉起来了呢?是他的结发妻子王弗。

  王是个知书达礼的闺中贤媛。她很懂得经营自己的婚姻和爱情。她明了和浪漫多情的苏轼相处,自己该做些什么。据说和苏轼成婚后,王弗常常炒瓜子,炸蚕豆给苏轼吃,同苏轼坐在茅屋外聊天,还陪他去不远的瑞草桥畔野炊。王对待公婆极为孝顺,但王自己也不因是个女子就只知道相夫教子,她亦努力地读书,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并希望能跟上满腹经纶的苏轼。“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东坡《亡妻墓志铭》)即是见证。果真就有这样一次绝好的机会,让苏轼对她刮目相看。一次苏轼因疏忽而有错漏,被王弗笑着指了出来。苏轼惊诧之余,心里很感动和佩服。

  忽然想起曾在网络逛过一个论坛。论坛有个热帖,是讨论关于什么样的女人才值得爱的。看了那些洋洋洒洒的言论,我竟然有些眼晕。不过,有一点是确信无疑的了,那就是:女人要温柔,女人要善解人意,女人要善变常新风情万种。

  毋庸置疑,苏轼,之所以对已经离去了十年的妻子王弗有着刻骨铭心的相思,就是因为王是以她的兰心惠质,赢得了苏轼的不羁的心怀啊。

  一个女子的前世今生的荣华富贵,莫过于一个须眉男子深情的相思。而这,是强求不得的,是女子自己的用德艺双馨修来的。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康凯:完美真爱也遗憾
央视热播《相思树》。

  因为舒婷的《致橡树》,因为男女主人公跌宕起伏的命运纠葛,因为那些个让人思考和回味的人生的、爱情的观点,我这个不喜欢看电视剧的人也沉迷于其中。

  当剧情以萧晓牧在老康记餐馆与从美国归来的康凯重逢告终时,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升起深深的遗憾,为萧晓牧最后的选择而遗憾。

  为什么呢?是因为,康凯太好了。

  康凯,真是人如其名啊,他四处打工慷慨资助因为贫困上不起学的萧晓牧,慷慨接受婚礼当天一走了之的尚洁。他甚至慷慨到知道妻子尚洁所生的孩子不是自己的还视如己出,慷慨到为了怕自己配不上等待自己多年的晓牧而放弃了自己爱的权利。他还慷慨痛揍了孩子的生父,妻子的前度情人东方凌霄,并为此付出了蹲五年牢狱的代价。他还慷慨地放弃了金钱的拥有。

  总之,无论是对爱人,对救助对象,对事业,对朋友,康凯都堪称楷模,在被需要的时候总会及时地出现,在不被需要的时候,便选择默默地离开。

  我且不去怀疑康凯这样的人,是否在现实生活里存在,单是他的好,我想用一个很重的词来指责,那就是“罪过”。

  他的完美造就了与尚洁之间爱情的悲剧。但凡在和尚洁的爱情生活里,不要内敛到只承受尚洁对他的伤害,他若明明白白表现出自己也会因为爱而受伤,而愤怒,让尚洁感到爱的完美不是一个人的付出而是两个人共同努力的结果,也许,尚洁的心里会好受些,也许,最终不会选择自杀。

  他的完美让萧晓牧混淆感恩、欣赏和爱情的界限。晓牧因为欣赏康凯的精神品格,连康凯拍着她的头叫她“傻丫头”,这如同兄妹间的感情,也让她内心掀起爱情的波澜。

  说到底,晓牧对康凯的爱其实到最后变成一种难以割舍的情结,这种感情最终与爱无关。

  写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满则损”之类的话了。康凯的完美,不仅伤害了两个女子,同时也深深伤害了自己。

  也许,编剧的目的是为大众塑造这样一个典型,为我们当今社会树立这样一个模范或者标尺,但,我还是想说,完美真爱也遗憾。

  书法里有个术语,叫飞白。所谓飞白,是指在书法创作中,笔画中间夹杂着丝丝点点的白痕,且能给人以飞动的感觉,故称其为";飞白";。在书写中产生力度,使枯笔产生";飞白";,与浓墨、涨墨产生对比,以加强作品的韵律感和节奏感。同时可利用";飞白";使书写显现苍劲浑朴的艺术效果,使作品增加情趣,丰富画面的视觉效果。

  生活里,爱情的世界里,是否学着借鉴运用一下这种艺术手段呢?

  太完美的爱,也会伤人,也会让对方窒息。留点空间,留点残缺,放慢完美的过程,生活,爱情,也许更有味道吧。 txt小说上传分享

别指望他爱你有多深
柴米油盐酱醋茶,庸常、平淡,忙碌的日子里,花好月圆的美好不复存在。

  他不讲卫生,他下班一回家就到处搜寻遥控器看电视,然后把自己像尸体一样长长地摆在沙发,他不看书,不文雅,甚至越来越粗俗不堪。

  他在和你激烈争吵中,怒目圆睁,甚至向你挥起了拳头。或者,根本不理会你伤心的眼泪,摔门而去。

  在一次次家庭矛盾不断升级后,也许在你的意识里不断地回闪那曾经让你心旌摇荡的过往:眼前这个男人,在奉上你喜欢的玫瑰后,要求你嫁给他。而你也用充满期待的眼神望着他。他自然是懂得你的期待的。他知道,你需要他的一个郑重、庄严、饱含深情的承诺,于是,他深情款款地将你拥入怀抱,然后说,爱你之心,明月可鉴。于是,你就在感动中,打定了主意,要和眼前这个男人牵手一生。

  而现在,你不停地问:同一个人,为什么婚前婚后差距这么大呢?才半年的功夫啊!惊诧中你甚至有了受骗上当的感觉。

  其实,他并没有骗你。而是沉浸于爱情的你,失去了心智。那一刻,他为博得你的芳心,一定是浑身改天换地的胆儿,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呢。若说是骗,也是因你而起啊。

  有资料显示:男女之间真正的爱情是用几个月零几天零几个小时计算的。姑且不论,这其中有多少荒谬,但至少有一点很客观,那就是恋爱中的男人是一回事。结婚后的男人又是一回事。

  男人结婚,就是为了要一个家。一个能够让他卸掉在公共场合穿戴起来的行头,一个能让他没有一丝顾忌地袒露本色的地方,

  在这个叫做家的地方,男人会露出平常不曾让你看到的另一面。比如,恋爱时,他会很在乎你额头上被蚊虫叮咬而起的小包,婚后,不会在乎你是否心情烦乱需要安慰,他只顾追问你是否把他前几天换下的衬衣洗熨好了没有……

  读过罗西的《把男人想坏,让自己过好》,他说“爱情没有想像的那么如意浪漫。你得先摆出他的不足之处,如果可以接受,再去挖掘他的好。这样爱情才会像芝麻开花节节高”。

  因此,已入围城的你,应少些感性,多些理性。别指望他爱你有多深。只要他相信你的每句话,只要他还在生活里试图努力适应你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的圈子,只要他还把你俩共同居住的屋子当作家。你就一心一意做好他的烟火女人吧。

  杜拉斯不也说过那句著名的话:男人,除非女人很爱他,否则,很难忍受。

  婚姻的“婚”, 女字加一个昏字,颇具意味。婚姻的美满幸福,取决于你态度。对待他的缺点不能太清醒,你若能够用放大镜去看看婚前你欣赏他的那些优点,那你一定会快乐起来。

千万别把自己包装成美女
我曾经郑重告诫办公室那位待字闺中的美眉,将来如果去会男朋友,最好保持素面朝天,最好是最本真的,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千万别把自己包装成美女或者淑女模样。

  看过赵丽蓉、巩汉林演的小品《如此包装》的人都知道,为了迎合市场或者某些观众的口味,生生将以传统的评剧包装成含有时尚元素的";四不象";,当然,也许这仅仅是舞台上呈现给我们的令人捧腹的幽默而已,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真实的幽默。

  芳,是我认识的一位小学音乐教师。最初因为她的美貌,被机关的一位主任相中,托人说和要她做自己的儿媳妇。从恋爱到结婚都很顺利。待生了孩子后,家庭曾一度动荡起来。原因是这孩子长得一点都不漂亮,两人都是双眼皮,高鼻梁,可孩子却是单眼皮,塌鼻梁。尴尬之下,芳才说了实话,原来她的美丽是包装出来的,自己以前就是单眼皮塌鼻梁。好在对方是知书达礼人家,不再做任何计较。

  所以,在得到爱之前,不要刻意遮掩自己的丑陋,让你的一切很自然地袒露在对方的视野之内。

  如果因为这个缘故,恋爱失败了,也别悲天悯人,而应该为自己庆幸。试想,一个只在乎容貌和外表,而不肯包容你的缺点的男人,说到底,他只是爱你的漂亮,而不是爱你这个人。

  仍记得那个经典的仙女变巫婆的故事。

  一个奇丑无比的巫婆,她在一个森林里救了一个迷路多日水尽粮绝的年轻人,她要年轻人和她结婚,年轻人碍于是她是救命恩人,就答应了她。婚宴上,巫婆丑态百出,年轻人默默忍受了这一切。又几经考验,巫婆觉得时机成熟,才露出如花的容貌,揭开了事情的真相:原来,留恋人间的仙女,是为了寻找一个能真正包容自己一切缺点的伴侣,才变成一个丑陋的巫婆的。

  我们且不去探讨故事的其他元素。单是仙女寻伴侣这个方法,就值得我们去思考。

  一般说来,人们都愿意把自己的最美的一面展示给别人,而仙女却反其道而行之,就足见其勇气和智慧。

  给别人一个真实,也就是给自己一个公道。日后,你的婚姻才不会是只易碎的瓷碗,你才会成为他手里的宝,你才会与他两情相悦,一直到老。 。。

红唇如花
我的生日。

  女友问我,希望得到什么样的礼物?玫瑰?百合?

  NO、 NO,我连连摆手。在女友诧异的目光里,我说,要送,就送我一支口红吧。

  我知道,我说这话时,脸上一定燃起了火烧云,心里也会升起少女般的羞涩。

  我一直很喜欢的化妆品就是口红。

  口红,可以让女子一张平淡的脸,生动起来。

  对口红的痴爱,大概是从少女时代看电影开始的。电影里那些打扮一新的女子,完成最后一道工序的镜头至今记忆犹新:面对镜子,将一张薄薄的红纸轻轻地放在唇间,然后,轻轻地一抿,一张艳若桃花的红唇,灿然映入我的眼帘。这时,我的心里便莫名地涌动一种情愫。

  终于,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涂抹了颜色的嘴唇。

  那是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文艺演出队。节目要上演了。既做导演又兼化妆师的张老师,在我们这些演员的脸上拍了粉色的油彩,然后,画上鼻影,描眉毛,眼线,并且在脸颊两侧抹上一朵红晕,最后连嘴唇上也涂上了红色。

  化完妆,对着镜子,当看到镜子里是一个电影里、年画里才有的人物儿的那个瞬间,我爱上了自己的唇。好美啊。平日里有些苍白的唇,涂了这艳丽的颜色,如初绽的蓓蕾,闪着一种诱惑的光泽。

  后来,当领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时,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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