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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猛将列传-第4章

小说: 猛将列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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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二世对蒙恬还是有感情的,他知道蒙恬的能耐,而且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他想放了蒙恬。

  赵高听说了胡二世的想法,简直是吓的七魂出窍,六魂没回来,他带着剩下的一魂飞也似的跑到胡亥面前说:“皇上啊,你可得想清楚!蒙毅被你逼死了,蒙恬是他哥,而且蒙恬和扶苏的关系好得很,你把他放了,他知道事情的真相,能善罢甘休吗?他一定会为扶苏报仇的,到那时哪有我们的立足之地?皇上你可要想清楚啊!”

  好了,蒙恬的最后一线希望就这样被赵高给破灭了。

  谁说语言不能够杀人?有时候它比利刃还锋利。

  胡亥被赵高说动了。

  这个秦帝国的毁灭者不再有放了蒙恬的想法,反而有了逼死蒙恬的雄心。

  他下诏赐死蒙恬。

  蒙恬满腔悲愤的看着诏书,仰天大呼:“吾先人及子孙积功信于秦三世矣,今臣将兵三十余万,虽囚击其势足以背叛,自知必死而守义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忘先主也。”从这段并不难懂的古文中我们可以明白,蒙恬甘心一死,既不是因为无能怯懦,也不是因为昏昏噩噩、忠奸善恶不分,而是来自他的侠肝义胆、坦荡胸襟,读来令人肃然起敬!

  当晚暴雨如注,电闪雷鸣,蒙恬服毒自尽。

  蒙恬,生于何年不详,死于公元前210年。我之所以要把他作为这本书的开篇者,不仅因为他的才能、谋略在当时是无与伦比的,而且他为官清廉自勉,虽然管着那么大的工程,却没有在全国各地买别墅、养二奶,一个人勤勤恳恳的带领手下几十万人亲力亲为的劳动着。

  他待人宽厚,能够以天下为己任,无愧于大将的称号。就因为他在为国出力的战场上结识了公子扶苏而做了朝廷斗争的牺牲品 ,这是他个人的悲剧还是人类无休止的争权夺利的悲剧?

  蒙恬一生忠君爱国,最后却被以“不忠”之名赐死,历史的黑色幽默真让人掩卷长思啊!

  几千年过去了,他亲自参与修建的长城还巍巍伫立在崇山之中,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在长城上摸到一块他亲手安放的城砖,那上面曾印过他的手印,留下过他的汗水。

  因为他修建了一条足以让我们伟大的民族傲视世界的长城,他的名字将伴随着我们的民族走向遥远的未来,这就是我把他放在开篇的重要原因。

  最后,为了解恨,我要把李斯和赵高这两厮的结局告诉大家,让人明白“善恶到头终有报”这句话不是虚言。

  李斯是个不惜一切代价而想得到功名的政客,脸皮极厚,心肠极毒。

  这就是他在重要关头坑害蒙恬和扶苏的根源。

  这厮还是人们所熟知的“焚书坑儒”的始作俑者,读者兄弟姐妹们,那时候有多少长相帅气的文弱书生、记载着智慧的宝贵典籍就这么着的被埋了、被杀了?那些被埋被杀的书生和典籍中又会有多少智慧的光芒照耀后世?

  “焚书坑儒”是我国文化史上的一次大浩劫,是对我国秦以前文化典籍毁灭性的打击!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后,李斯为保全自己的既得利益, 附和赵高伪造遗诏,立少子胡亥为帝,赵高篡权后又施展阴谋, 诬陷李斯“谋反”,将其处以五种酷刑:黥刑(在脸上刺字)、劓刑(割掉鼻子)、断舌、砍趾后腰斩于市,并夷灭三族。

  赵高也没有好好的躺在床上等死,他是被自己亲手立为皇帝的子婴干掉的,一刀砍死,砍死了以后,他的家人也不能赖活着,被子婴夷灭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该!活该!

  附:赵高和李斯还是秦时的书法大家!人性是多么复杂啊! 。 想看书来

第五章 心雄天下
世上有没有雄风浩荡、气吞万里的豪杰?有没有剑指苍茫、大臂一挥就可以为国家切下万里河山的雄豪?

  有。

  当然有。

  古往今来,将军征战四方,意气勃发,定国安邦者大有人在,但是有没有一口气灭了一国又一国,灭了三国灭五国,灭了五国就回家的大将?

  有。

  只有一个。

  王翦。

  王翦,他出生于哪一年?不知道。他死于哪一年?还是不知道。查遍历史书,谁也没记下这位拥有赫赫功勋的猛将何年何月生,何年何月卒。

  这是为什么呢?

  我把自己的脑袋敲击了十来下之后,就想明白了这个问题。

  要回答这个问题当然要从王翦的身世说起。

  王翦不像贾宝玉,嘴里叼着一块玉出生,也不像蒙恬那样出生于高干家庭,所以他的出生更为平淡,以至于他的家人都没来得及记下他的出生年月……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王翦的父母不是一个文化人,而且家里还很贫穷,也许他的父母当时只记得发愁这个孩子怎么才能养大而没有顾及其他的事儿吧?

  至于后来他已成名于天下,却又为什么没人记得他是何年何月去世的呢?

  因为他成名之后退隐了,不当大将军了,功成名就,老死田园,一个不是大官的老人死了,谁还会惦记着记一下他死在那一年呢?

  所以他生卒年不详。

  历史和人性何其相似乃尔!

  好在我们还是知道他的出生地的。

  王翦是陕西人,现在的陕西省富平县人。

  他出生的时候没有赶上好年月,那时候诸侯正在比赛当老大,谁也不服谁,你打我一拳,我还你一脚,土地和人民就是胜利者得到的奖品,为了争夺这些可以给自己带来光荣和富足的奖品,诸侯们秣兵厉马,磨刀霍霍,随时准备给自己周围的家伙们来上一刀,再一脚踩死。

  这是一场以实力为后盾、以时间为裁判的淘汰赛,谁能站到最后,谁就能拥有大地和人民,然后唯我独尊,天下苍生之生死荣耀尽在其手。

  这是多么大的诱惑。

  按照前面赵高和李斯的例子我们就可以明白,人性是非常复杂的,因而那时候各国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就一点都不稀奇了,谁都想自己活得更久,谁都想对手死得更快,心机和勇气,智慧和奸诈的碰撞在那时候演绎得更加精彩。

  任何乱世里,谁是悲惨的受害者?

  啊,前排的这位读者兄弟举手了,那么就请你来回答这个问题吧!

  什么?你说受害的往往是那些诸侯?因为他们要劳心费力的琢磨自己的对手,吃不好睡不香,有时候还会被噩梦惊醒,摸着胸口说怕怕?胡说,答错了!坐下,接着看书!

  嗯,这位女读者,你也有看法?好,你来回答。

  哎呀,小妹妹,你说受害的是那些将士?因为他们随时都在面临死亡,徒劳无功的为诸侯卖命,死了以后连收尸的人都没有,一个大活人说死就死了,死了以后还被野狗撕碎吃了,然后撇下妻儿老小在家里喝西北风,多可怜啊!

  这个这个,小妹妹有思想,但还是没答对,你慢慢坐下,接着往下看,不要伤了眼睛啊。

  各位读者,其实你们都明白,上述说法就是为了引出这十二个字……战士白骨暴野,百姓生灵涂炭。

  是啊,乱世中永远都是底层人民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因为他们没有能力掌握自己的命运,在强大的外力横加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只能逆来顺受,在连年征战的情况下,一个贫贱的生命还比不上一个馒头的价值。

  王翦的少年时代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的。随着他的年岁渐长,他黑漆漆的眼睛看到的是到处发动战争,烧杀抢掠,看到的是满目疮痍、哀鸿遍野的大地、残遭荼毒、流离失所的百姓。

  他愤怒,他难过。他不愿自己成长的世界永远都是这个样子。

  少年时代的王翦心雄天下,有志不在年高的王翦在自家的小树林后面默默地做着俯卧撑来增强自己的臂力,能够学会的武艺他练了又练;多少个漆黑的夜晚,他家的灯光伴随着他在书海遨游,各种各样的书籍让他爱不释手,他爹多少次从床上爬起来呵斥他,让他早点睡觉,他的母亲多少次为他盖上单薄的棉衣?

  王翦在清苦的环境里成长着,能够找到的不多的几个玩伴成了他假想的士卒和敌人,他按照兵书上的方法指挥他们,操练他们,排阵攻击。

  一些孩子被他严厉的态度和方法吓坏了,纷纷逃跑,就算王翦拿着难得一见的肉片引诱他们,他们宁愿咽下几公斤口水逃开,也不和他玩打仗的游戏。

  王翦是寂寞的,但是他的内心世界已经足够丰富,在青灯古卷之中,他找到了未来的方向。

  人们一般不怕幸苦,不怕寂寞,也不怕贫穷,最怕的是什么?我认为,是方向。最怕失去方向,最怕不知道自己该走向何方,自己的人生能不能找到前进的方向。

  当一个人茫然的时候,就是绝望的时候。

  幸好王翦不是这样,他找到了自己前进的方向,那就是报效国家,为国出征,打遍天下,平定战乱,这就是他在字里行间为自己找到的未来。

  某一年(只能这样写了),王翦刚满十八岁,他跪别了养育自己十八年的父母,挥泪离开了寂寞而且贫穷的家乡,最后再抚摸了一下依依不舍的大黄狗,然后毅然决然的踏上了从军之路。

  在他家乡东面遥远的地方,秦国已经在嬴政的指挥之下发动了统一之战,和赵、韩、魏三国的战斗正酣,大量的士兵死去,国家号召(命令)能够“引弦之士皆列于阵,抄刀之男不遗余力”,国家的战争进程到了关键时刻!

  王翦风尘仆仆的行走在苍凉的关中大地上,他的心中燃烧着沸腾的热血。

  一个月以后,灰头土脸饥肠辘辘的王翦来到了前线,在报名募兵的招牌下,他看见了闪亮的兵器和威武的甲士,他的心脏咚咚狂跳着走上前去。

第六章 横空出世(上)
秦军中募兵的百将(官名,就是统领百人的官儿,相当于现在的连长)满脸诧异的看着这个少年。

  因为他觉得这个少年虽然衣衫褴褛,但是少年的眼睛里有一种非凡的神采。而且少年疲惫的脸上看不到对军队浩大声势的敬畏,却具有一种一往无前的气概。

  这名百将主管着募兵,可谓阅人无数,但是这个少年却给他一种很特别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压力……就像一柄锋利的匕首闪烁的寒光,任何人看了,都会油然感到一种畏惧。

  他收起了自己的官架子,端正了自己的态度问道:“小兄弟,你来自何处?姓甚名谁?为何投军?”

  王翦一脸从容的报上了自己的姓名来历,然后静静地站着,等待这名军官分配他的去向。

  军官站了起来,他围着王翦转了几圈,比了比王翦的身高,估摸了一下他的体重,试了试他的膂力,然后有了一个决定。

  “你可愿意参加轻兵(轻兵,秦军兵种之一,穿布衣,持铜剑,由战斗极其英勇之士组成)?”他问王翦。

  王翦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他本来就没有特别的打算,只要能参加军队,他就心满意足了。因为他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要报效国家,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当什么兵是无所谓的,他只需要一件兵器,他就能英勇杀敌!

  百将满意的点点头,轻轻的拍了拍王翦的肩膀,温和的说道:“小兄弟,我叫永平,以后你就在我的手下当兵,好好干,我们一起杀敌。”

  王翦郑重的点点头,觉得自己一来就遇到了好人,心中很安慰。

  永平手下的十几个士兵却不约而同地赶紧托住了自己将要掉到裤腰上了的下巴,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看见永平先生对来投军的人这么客气过,而且客气的比较恶心。

  永平不管这么多,他大声吆喝着手下给王翦发武器,发装备,并且亲自嘱咐手下的伍长给王翦安排好住处,晚上给王翦加个菜,多放肉。

  当天,王翦在千军万马的军营中度过了自己的第一个夜晚。

  这个夜晚百感交集。

  他的耳畔传来的不再是家乡的风声,而是不知名的同伍兄弟如雷的鼾声;眼睛里看到的不再是家里清寒的摆设,而是一排排摆放整齐的甲胄和闪烁着寒光的兵器。

  远远近近不断传来人喊马嘶,头顶破裂的营帐露出几点星光照射在他的眼中,对未知的未来无名的恐惧撕扯着他的心田,渴望建功立业的的雄心激荡着他的热血。

  一夜无眠。

  第二天清晨,秦军不改以往的攻势,向对面的赵军发起了猛攻。

  王翦站在行伍里,无数年轻的士兵和他并排伫立在杀气冲天的大地上,每一个人脸上都是那么的庄严肃穆。没有人交谈,没有人战抖,无数的刀锋在阳光下闪耀,无数的躯体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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