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约翰-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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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两个人就去了起居室。半小时后鲍勃和桑尼就走了。约翰回到厨房,我问他到底怎么了,但是他什么也没说,只是耸了耸肩就上楼到他的音乐室去了。我们之间再也没有谈起过这件事,但是不久后就听说鲍勃和桑尼离婚了。尽管从没有证据,但我不由得猜测约翰和桑尼之间发生过暧昧关系。
有一些关于约翰生活的报道称约翰一开始就是一个好色的不忠之徒,甚至早在艺术学院的时候,他就背着我和别的女孩幽会。我所能说的就是,如果这是真的,我从来都不知道。我的确见过约翰在聚会时和别人调情,但仅此而已。在学校的时候他大部分时间都和我待在一起,几乎没有机会去和别人约会。在那个时候,我做梦也没有怀疑过他会对我不忠。我们在一起,互相深爱对方,这就是我所需要的。只有搬到伦敦开始新的生活以后,怀疑才冒了出来。
我知道在外出的时候,如果哪个女孩犯了错误,约翰肯定会取笑或者逗她们。但是仅此而已,她们只是普通人,这并不代表什么。我们几个披头士女孩都知道,有些女孩主动对他们投怀送抱,但是,我们也知道,他们最终是会回家和我们在一起的,所以也就没有在意。毕竟,我们每天都会收到很多歌迷来信,写着:“我爱你的丈夫,他不爱你,他想要我,所以你放手吧。”有些比较可笑,而有的甚至带有威胁,但是所有的都被我们扔进了垃圾桶,并很快忘记了。
所以,当我开始怀疑是否约翰和阿尔玛、桑尼以及周围的其他几个女人有暧昧关系的时候,就决定不再去想,顺其自然吧。我相信和约翰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牢固的,我们可以经历一切考验。除非真的让我捉奸在床,否则我是不会去问他或者寻找证据的。我知道如果哪天我质问了他,他是会转身走开的,而这只会让自己更难受。我并不是那种控制欲和独占欲很强的女人。我知道我是约翰心灵深处稳固的根基,他爱我,这就够了。
1965年1月的时候,约翰出演了由皮特·库克和达德利·穆尔主演的讽刺喜剧《不但……而且》。他和皮特一拍即合,很快成了好朋友。他们两个人都有着超凡的幽默感和智慧。很快,皮特和他的妻子温迪就邀请我们到他家去吃饭。他们的家就在伦敦的汉浦斯特,布置得非常时尚,就像那种印刷精美的家居杂志上的图画变成了真的一样。当我和约翰走进去的时候,有点担心地互相对望了一眼。这些人好像毫不费力就能把一切弄得完美无瑕。宽敞的厨房里放着铜器和干花,厨房的一头放着一个巨大的“爱家”橱柜,摆满了好多香味扑鼻的食物。中间是一张长长的橡木餐桌,上面摆着晶莹剔透的水晶玻璃杯、闪着银光的餐具,还有一个大花瓶,里面插了一些从花园里弄来的鲜花,随意而时髦。那一餐美极了,我们还是头一次吃大蒜,以前在利物浦的时候,听都没有听说过。
第四章 超级巨星的日子(4)
那天达德利·穆尔也去了,我们围着桌子坐了下来,皮特和达德利两个人就像表演喜剧那样妙语不断。于是约翰也加入了进去,再加上他浓重的利物浦口音,简直就闹翻了天。我们一瓶接一瓶地喝着昂贵的红酒,感觉棒极了。记得约翰还悄悄地从桌子底下碰了碰我,我看他的时候,他咧嘴冲我一笑,意思是:多棒啊,不是吗?
要走的时候,他邀请皮特、温迪和达德利下周到我家吃饭。我担心地看了他一眼,叫我如何能做出可以和刚才这顿相媲美的饭菜呢?我承认,我的厨艺已经有所长进了,除了会做维斯塔咖喱外,我还会做传统的烤肉,但是,那丝毫没有特色可言。叫我该给伦敦最有才华、最风趣、最见多识广的人做些什么好呢?不过,至少我们有一个漂亮的餐厅,洁净透明,还有银质的餐具、亚麻桌布和餐巾。而且,感谢上帝,布赖恩帮我们弄了一些非常名贵的酒放在窖里,虽然我俩都不知道什么酒该配什么食物。
请吃饭的那天,我列出了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菜。调味对虾是开胃菜,然后上烤羊羔肉作为主菜,还有酥皮苹果布丁,最后上奶酪。
后来达德利打电话来说他临时有事,来不了了。晚餐预定在8点,约翰答应早点从音棚回来,但他从来就不是个守时的人。我当时紧张得要命,而朱利安更加重了我的紧张。他已经感觉到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因为他以前从没见过我们用这张餐桌,更何况全套的设备都摆了出来:水晶杯、亚麻桌布和银餐具。
还有半个小时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来了:天哪,花!于是我急忙到花园里去找,黑乎乎的,想在花园里采花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只剩下15分钟了,我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肉在炉子里、蔬菜都准备好了……我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皮特和温迪来了,我给他们倒了饮料,端出了果仁和脆薯片,好让他们在约翰回来之前嘴里有东西可嚼。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是我一生中最漫长、最尴尬的两个小时。约翰那边一点动静都没有,我这边陪着客人谈话,不停地给他们倒饮料,而朱利安到处跑着玩。但是,由于皮特和温迪都很迷人和有涵养,要想取悦他们也不是那么容易的。炉子里的食物渐渐裂开了。
到了10点的时候,约翰才摇晃着回来,脸上露着开心的笑容,不停地道歉。很显然,他吸了大麻。他对于这次请客和我一样紧张,于是就吸了几支含大麻的香烟想镇静一下,结果就忘了时间。我们都喝了很多酒,所以当约翰递过来香烟的时候,皮特和温迪都高兴地接受了。当我把晚饭端上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很晚,而且他们都吸了烟,狼吞虎咽地就把饭菜吃光了,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些食物的原料都是买来的半成品,而且都有点过了火候。最后我们发现,那天的晚餐竟然很成功。后来我们大家就经常一起吃饭,在家里吃或者出去吃。
几个月以后的一个周末,蒙凯斯乐队的迈克·内史密斯和他的妻子来了。约翰是在演出途中遇到他们的,所以就邀请他们过来吃饭,但是人家真的来了,他又开始紧张了。而我却很高兴,尽管我对自己的厨艺仍然不是那么自信。自从库克他们来了之后,我就买了很多烹饪书,会做的菜也渐渐多了起来。现在我很喜欢请新的朋友来,做菜给他们吃。迈克的妻子好像总是在努力取悦他,看起来不是一个好打发的客人。当我做菜的时候,她总是在我身边转悠,说“迈克不喜欢这,不喜欢那”或者“我总是这样做菜给迈克吃”,我现在都不知道当时怎么忍住了没有狠狠打击她一下。
我们常叫来吃饭的还有鲍勃·迪伦和琼·贝兹。鲍勃是约翰的一个好朋友,两个人在音乐创作上的相互影响很深。他和琼都是那种和我们关系很随意的朋友,说句“我现在离你不远,到你那儿去吃饭吧”,就可以过来了。
尽管我和约翰都知道我们很富有,但是对自己的真实消费能力还不是很清楚。我们在家的生活是很简单的,通常很少喝酒,吃饭的时候喝一杯牛奶就够了,对口味的要求也不过分。约翰每周给我50英镑,在当时来说已经是很大的一笔数目了。我不经常逛街,去的时候多数也是买鞋。每次我走进卫桥的一家鞋店的时候,店员都高兴得直搓手,一个小时之后,我就会拎着好几个购物袋出来,一个星期的钱也所剩无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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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超级巨星的日子(5)
我还喜欢给朱利安买衣服,就如同他喜欢穿上给人展示一样。他有一个叫洛兰的加拿大小朋友,是个金发碧眼的女孩,每次他有了新的玩意儿都会拿去向她炫濯一下。床上用品也是我很爱买的商品之一。我和多特经常开车到沃尔顿…泰晤士商场去买一大堆上等的床单、枕套和被罩回来。记得当年住在租来的小屋的时候,我只有一条床单,白天洗完之后晾干,用熨斗熨一下,晚上还要铺。如果阳光不够强烈,床单干不了,我就得裹着毯子睡了。所以,现在能奢侈地买这么多高档床单,真是太好了。
约翰比我还喜欢购物。商店经常为披头士专门开放,而他们则会像在超市里推着购物车一样在商场里大量地选购商品。有时候他回来高兴得像个小孩一样,带着给我的礼物、给朱利安的玩具还有买给他自己的衣服。他给我买过一只漂亮的“卡地亚”金表、一个手镯,放在高档的天鹅绒珠宝盒里。还有一件漂亮的裙子,不仅仅是性感,简直就是极尽奢华,可以在社交舞会上穿。我穿上它的时候,约翰就来和我逗趣,“可以跳支舞吗?”然后我们就在卧室里跳起了华尔兹。在床的附近,时装秀是持续不了多长时间的。
每次他给自己买了衣服,我就给他当参谋。“这件看起来怎么样?辛,和这个配不配?两个颜色放在一起合适吗?这条裤子是不是太肥了?你觉得怎么样,辛?”有时候,试衣服一试就是几个小时。
有时候,尤其是他和保罗、乔治还有林戈一起出去买东西的时候,回来时汽车的后备箱里就会装满给朱利安买的玩具。可是,那些玩具通常是适合###岁的孩子玩的。约翰虽然满怀热情,可是却忘记了他的儿子才只有两岁。那些复杂的玩具因此被放了起来,都还没有拆封,等他大一些再玩,但是朱利安很快就能学会如何摆弄。他3岁的时候,有一天发现了一个需要很多技巧才能组装起来的玩具。令我们感到既骄傲又惊讶的是,他在根本不会看说明书的情况下,将那个玩具快速地组装了起来。“瞧我的儿子,”约翰大叫,“我自己都弄不来。”
尽管如此,约翰最迷的还要属汽车了。搬到肯坞以后,我们买了一辆劳斯莱斯。几年以后,“权力归花儿”(flower…power)运动① 风靡全国的时候,约翰把它刷成了迷幻的颜色。它看起来棒极了,吸引了路人的眼球,因此我们也就别想悄悄地过街了。我通过驾驶考试后,约翰给我买了一辆高雅的白色迷你轿车,我爱极了。多特和我经常开着它去购物。后来有一天,约翰兴高采烈地进来,蒙住我的眼睛把我带到外面,停在我面前的是一辆金色的保时捷。几星期以后,我又发现保时捷不见了,外面停着一辆法拉利。因为他也学会开车了,所以把我的以旧换新,给他自己买了一辆。他很慷慨,但这些冲动的行为显然没有经过思考。他从来也不会停下想一想我是否会介意,只是一味地向前冲。一旦做了一个决定,任何人、任何事都必须得相一致才行。他几乎没有时间商量、考虑和计划,所以宁愿凭冲动来做决定。
后来他又给我买了一辆绿色的大众甲虫车,虽然还比不上保时捷,但我也很喜欢。约翰喜欢开着他的法拉利出去。不过,坐在车里的人可就惨了,因为他的开车技术可不怎么样。坐他车的人经常觉得就像坐过山车一样,有时转弯太急,不是撞到马路沿上,就是冲上了人行道,让坐在车里的人提心吊胆捏了一把汗。
我们在肯坞过得很开心。从小阁楼里搬出来以后,就把里面重新装修了一下,一个房间当作游戏室用。Scalextric 赛车是一个让人着迷的游戏,约翰一共买了3套,拼成了一个大轨道。每个人一来,尤其是保罗、乔治和林戈,就会马上被拖着经过楼梯边上朱利安的一个真马大小的木马,到楼上去进行一场“恶战”。约翰玩这个很在行,但是非常霸道,经常选择他认为跑得最快的车。他和朱利安一般会组成一组,在诸如“骗人!你的车加大了马力!我的车被修过!”这样大声的叹气、尖叫和吵闹声中与对手展开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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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超级巨星的日子(6)
另一个房间则用来做简单的录音室。那里经常乱得不像样子,唱片、豆子袋、潦草的歌词底稿还有录音设备到处都是,杂乱无章。约翰经常去那里一待就是几个小时,然后出来冲着楼下大喊:“辛,你干什么呢?上来听听这个。”如果我没有马上上去,他就会再喊:“来啊,辛,放下手里的活,我现在需要你。”
“好的,先生,我来了,老板。”然后我就上了阁楼,约翰迫不及待地把他的新歌放给我这个听众听。除了倾听、评论以外,他如果想不出歌词来,我还会尽力去帮帮忙。约翰的所有音乐我都喜欢,我认为那超越了摇滚的界限。他当时正在忙着制作第五张专辑《救救我!》(Help),也将是电影《救救我!》的配乐。约翰的歌通常带有激愤、悲伤和挑衅的情绪,但是,其中的真挚和强烈吸引了很多人。我还记得他写《你要失去那个女孩了》(You誶e Going To Lose That Girl)的时候,一直到深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