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现代文全译-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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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方式,对于那些不幸犯过邪淫的人来说,只要惭愧心和知耻心一发,就已足以灭除弥天之“大过”。而对于那些有幸未犯过邪淫的人来说,从今坚守戒制,决不让“白壁”沾染一丝“微瑕”。众人彼此相互规劝,始终不移,进而转相广劝,愿世人永断孽根,皆归正路,则功德无量,福报无量。
持戒篇二。◎骆季和说:‘古人云:“万恶淫为首,百行孝为先。”我常常思惟这两句话的意思,深感其含义,不同一般。其实,这两句话,反过来说,也能成立。从理上讲是讲得通的。既然“淫”为万恶之首,反推可知,“不淫”就是百行(善)先资;既然“孝”为百行之先,则可知,“不孝”就是万恶本源!(所谓:淫欲万恶居首,不孝万恶本源;不淫百善先资,大孝百善为先。不淫是大孝,淫亵是大不孝——注。)反复比对,细细琢磨,一言已足!如果,再做进一步的分析,又会有两种新的发现,那是什么呢?
即,人若“好淫”,就不可能做到圆满的大孝或全孝;人,若要全其孝道,则必须从戒淫开始,乃至到不淫!换句话说,什么时候做到“完全不淫”了,什么时候的孝道就圆满了。(所以说,常听说,“出家是大孝”,由此可见一斑。——注)
古代圣人们所制定的婚姻制度,确实值得现代人孝从。男女婚配,组成家庭,必先有媒妁之言,后有大礼迎娶。这样做的重要性和将来所带来的利益,从小处说,关乎一个家族的“嗣续(传宗接代)、主祭(家道不衰)、明伦(格守伦理)、辅德(弘扬道德)”之要。从大处说,关乎到“治国、平天下”的大根大本。归根结底,一个目的,无非是让世人,自始至终,要全其大孝而已。
所以说:“君子之道,迨端乎夫妇。”就是说,夫妇保持“正而不邪”的家庭关系,是君子之道的开始。然而,当前社会,男女、夫妇,关系不正,邪淫遍处,不尽孝道,使君子之道衰微,令人间世风日下。人们不知道,社会越来越乱,愈来愈差,灾难频起,居然是人们造做邪淫和不尽孝道所引起的!为什么会“不知道”呢?深究其因,就是近代人们,把圣哲的“教诲”逐渐遗弃了,把古圣人的“道意”丧失殆尽了。
《礼》等文献,都把男女夫妇称做为“欲乐的工具”。青少年,“德行和事业”尚未成就,但已知道,美貌艳容之可爱。身为父母的夫妇,不知道“淫欲”是道德的大敌,为了讨好儿女,为了化解两代人的代沟,维系两代人的关系,不惜随顺和放纵儿女的这种“邪心邪行”,甚至,公然把“好色”和“夫妇房事”,当成是“人生的正当之事”,而大张其辞,说什么:‘继血统,绵嗣续,传宗接代,浸假(既使女子在行经期也不放过),夫妇之情,不“弥”怎么能行?不“笃”又怎么能做得到呢?’(此等邪知邪见,可见一斑。——注。)在这种“情弥义笃”的观念指导下,青年男女,自认为夫妇正淫,无须顾虑,于是沉迷色欲,造无量邪行,如此以来,必然造成两种结果,从内讲,使自己的身体受亏,感受各种疾病,“乐”完之后,就会“苦”不堪言;从外讲,置自己于“大不孝”之境地。(夫妇房事,快乐短,苦楚长;乐是假的,苦是真的——注。)
平民百姓之族的风气,现已堕落到什么程度,自不必多说,而“色母啐姑”(好色贪淫的儿媳妇,不听好婆婆的规劝)诸如此类的“败行”,已早已沿为“风尚”,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人间凡情,迁善很难,而造做恶业却非常容易。既然,把“夫妇”看做是“欲乐”的工具,那么就势必会增长人们对“男女异同”的邪见,意思就是,“人”不相同,感觉不同,所带来的“欲乐”就会不同。从而导致人们,贪淫爱慕的念头日异炽盛,无休止地追逐新偶像,寻求新刺激,得新厌故,触处生情,看天下男女,全都是可以供我享受“欲乐”的人。这样的邪淫之风一旦刮起,随之而来的就是,相互妒忌,相互杀害,伤身体,辱宗亲,万恶丛兴,百行(善)俱废!人,不孝之罪,没有比造做邪淫更大的了!追根求源,这些“大不孝”之罪,无非源于“当日夫妇一念淫欲”而已啊。
所有我才说,前面的两句话,反过来说,也是相辅相成的。而世间不明真相的人,以凡情之见,把“淫欲”强行分成“正”和“邪”,所谓,正淫和邪淫,这是根本没有真正领会古圣先贤的“真实意思”。《经》中说到:‘一切众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欲因爱生,命因欲有。众生爱命,还依欲本。当知轮回,爱为根本。’又说:‘由于欲境,起诸违顺,境背爱心,而生憎嫉,造种种业。是故,复生地狱、饿鬼。’由此可知,“淫”为人生大患,开始并没有“邪、正”之分,是人为的知见。接著说:‘惟吾人,自无始以来,久因爱欲而得此身,家狱已成,业根难拔,如来怜悯,犹开方便之门,得戒邪淫,许托莲华之种…’我在此处引用《经》中之言,不是为了宣扬“严格的绝欲主义”,以强“凡人”之所难,而是正直愿所有有缘见到此书的人,深知“淫欲”之害,万不可徒贪闺房“欲乐”!世间人,不顾伦常大义的人,已是在造“悖逆天理”的罪,何况把“驰情外遇,第三者插足”,当做世间正常的事?
力戒邪淫,只不过是佛法中“人乘五戒”之一。如果世人,恣情渔猎,必难免三涂恶道之沦。由此而感想兴发,力图自我振奋,内,端正“齐家”之本;外,断绝一切“争逐”之心。追根求源,努力修行,泥洹在望,十罪顿超,我佛诚言,不吾欺也!我等誓盟,对神发誓,积功累德,谨防邪淫,将誓愿文昭于书格,凡在场佛子,皆有力戒色淫之同心,聊缀数言,抛砖引玉,以当喤引。
誓愿文式:
中华民国 年 月 日立愿戒邪淫弟子 ×××斋戒熏沐。
焚香具疏。敬谨宣誓于 座前曰。百善先孝。万恶首淫。
人异禽兽,以其存心,雁集中泽,尚不乱群,我为佛子,可不如禽;
自今日始,誓戒邪淫,尽我形寿,永不渝心,若有犯者,即祸其身;
倘不蔽过,殃及子孙。玷污大教,罪实非轻,殛以劝来,护法神明,
慈悲哀怜,鉴此葵忱,护持默佑,永保生生!
弟子 ×××谨具押
一者,坚固“戒力”。人之存心,非善即恶。人之享受,非福即祸。天道祸淫,不加悔罪之人。实话讲,开始迷而最终悟,自然会“灾去而福来”。要紧的是,务必于忏悔受戒之后,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直到一抬手、一举足,一起心,一动念,皆无过失,皆无罪于神明。假如受戒之后,又复犯戒,则誓辞在前,神威在后,决定受祸,不可救药!例如伤寒小愈,便食荤腥,前面誓言一发,决无“饶过”之理!惟愿同人,至心归依,时时对越“神明”,刻刻常思“祸患”。昔人云:‘一之为甚,其可再乎?’犯一次邪淫,已是罪过深重,哪能再犯第二次呢?既已发誓,岂同儿戏?
二者,坚固“信心”。凡受戒诸人,应该知道“人命不齐”的道理,如土地有“肥”,有“瘠”一样。天降大地雨露,一切平等,本无厚此薄彼之意。而对于大地上“作物”来讲,栽者,雨露“培”之,倾者,则雨露“覆”之;培与覆之权虽在天,而栽与倾之机实在我。但见世间有大恶之人而享非常之福,此等福,未必是真福。或借享福而加重他未来的灾殃;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是他祖上积德甚厚,他现世所造的恶,虽削减了祖宗的阴德,但没有完全削尽,还有余福。另外,世间有善人而受无端之祸,这个祸未必是真祸。或借此来磨炼他,以成就他未来的大福报;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是他过去世所造的恶业,现在受报,而且是重罪轻报!惟愿世人,若遇顺境,当更加精进。若遇逆境,更应该勇猛精进。一切都取决于我自己的“造做”而已。
第十一节.保身立命“戒期”及“天地人忌”
有关“善、福、祸、淫”之道理,前面都已详细进行了说明。然而,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问题,就是世间的“常伦夫妇”,不知道一年当中,有很多日子是断淫之日,是斋戒之日。例如,月令先雷三日(乃春分前三日),有人则敲打“木铎”以警告诸百姓平民,并言道:‘雷将发声,若有不戒其色,不正其容的人,生子不备(五官有缺陷,六根不足。),必有凶灾…等等。’况且,人身“气血”流行,原与天地节气相应,倘若“非时走泄”(不该行欲的时候行欲。),则气血不能“合和”成“精”,其伤精损气的程度,百倍于其他时间!至于神明降鉴的时候,有些人不知道,也不懂得忌讳,而犯淫欲,以至于污渎冒犯神明,受到“阴间”谴责而不知。故世间人,有很多不谨慎的人,在世间,莫名其妙地感受到疾病,甚至夭劄之伤等等;在暗处,遭受削禄减寿之祸而不觉。这些灾祸的引发,往往都是因为他不知道“非时不淫;非处不淫;恭敬神明,当有所回避和忌讳”而造成的。世间人,与其追悔不及,何不如遵戒守期,以自求多福,以幸免于难?今天,特敬录有关“戒期和天地人忌之期”,冀自爱者,都能遵守,且勿轻犯。
●天忌 切宜禁戒
酷暑严寒。
犯之得重疾不救。
烈风雷雨。天地晦冥。日月薄蚀。虹现地动。
犯之产怪物身死。
白昼。星月之下。灯火之前。
犯之皆减寿。
●地忌 切宜禁戒
庙宇寺观堂之内。
犯之大减禄寿。
井灶圊厕之侧。荒园冢墓尸柩之旁。
犯之恶神降胎。并产怪物身死。
●人忌 切宜禁戒
郁怒
大怒伤肝。犯之必病。
远行
行房百里者病。百里行房者死。
醉饱
醉饱行房。五脏反复。
空腹
犯之伤元神。
病后
犯之变证复发。
胎前
犯之伤胎。故凡有孕后。即宜分床绝欲。一则恪遵胎训。一则无堕胎之患。及小儿胎毒胎瘁。凶险疳痘。游风惊痫。牙疳等病。二则所生之儿。男必端严方正。女必贞静幽闲,自然不犯淫佚。
产后
十余日内犯之妇必死。百日内犯之妇必病。
天癸来时
犯之成血麻证。男女俱病。
竹席
竹性寒凉。犯之易感寒气。
薄衾
犯之寒气入骨。
窗隙有风宜避。夜深就枕宜戒。
交合才毕。婴儿在旁啼哭。勿则与乳。
交罢勿即挥扇。及饮冷茶水。以若过受凉。或至即死。
一夕勿两度。
勿服春方邪药。
勿蓄缩不泄。
生病
生疮
出痘
非十分复原。万不可犯,犯则多半必死。
目疾
未愈或始愈,犯之必瞎。
虚劳证
虽养好强健。犹须断欲一年。若以为复原而犯,多半必死。
伤损筋骨
好后犹须戒百七八十日。若未过百日。犯之必死。纵过亦必致残废。
过辛苦
过操心
过热
过惊恐
过忧愁
皆不可犯。犯之轻则痼疾。重则即死亡。
按照以上逐月戒期,及“天忌”“人忌”等日外,每月尚有六七日毫无忌犯之日。若论保身之士,每月本属至多“三、四次”,故能疾病不侵,精神强固。而且寡欲者,必多生男,后(代)嗣身体,亦必强固。彼少年新娶,往往纵欲伤身,使百年好合,一时耗丧殆尽,深可悲也!为什么不“谨守戒期”,保身立命,使日后,有偕老齐眉之境,子孙众多之庆,天伦尽享之乐?
第十二节.保身广嗣“要义”
褚尚书,在《广嗣》中说:‘古代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为的是让年轻人的身体充分发育成熟,所谓“阴阳完足”,这样可以确保“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寿”。然而,后世子孙,不能严格遵守这一教诲,男子,未满十六,女子未满十四,就早婚,所谓“早通世故”。因为他们的身体尚未发育成熟,也就是所谓的“五脏”有不满之处,如此以来,一般在婚后大都有奇怪之病。甚至,“生,多不育;民,多夭亡。”总而言之,都是身为父母的人,而不知“为人父母”之道。父母之道,关系不小。世间人,做为父亲,碍著面子,不便教子;做老师的,羞于启齿,不便传弟子。到了后来开始觉悟,然,悔之晚矣!为此,我特讲“粗浅”之言,目的是让“后生”都能明白,都能知晓,如何保护自己的身体,如何才能多子多孙,而且世代不衰。
凡女子,十四岁后,经水每月一来,三日方止。一般来讲,以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