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耽美电子书 > 温哥华雨季 >

第5章

温哥华雨季-第5章

小说: 温哥华雨季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领我们直接签证官前,真是占了女儿的便宜。我都不好意思回头,那么多的兄弟姐妹都在后面排着呢。一直以为见签证官是在办公室里,哪有那么正式,就和买票一样,签证官坐在玻璃里面,我们站在外面,所有的问题在纸上都有中文服务,实在无法沟通,还会叫个华人工作人员来。和在中国领结婚证一样,以为很复杂,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就这么简单的结束了。老公往后一甩背包,碰倒了我们的笔记本。

  加上女儿的小推车,我们两人得推三辆车。我推一辆行李车,老公推一辆行李车,拉着女儿的小推车,浩浩荡荡走在机场里,没人来查行李。后来想想有点傻,干嘛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花十块钱,雇个行李车也不算奢侈,用老公的话说——肱二头肌都快累出来了。

  事先准备好了零钱去打电话,约中介公司的接机服务。此人姓常,我们叫他常接机。有人来找我们换钱,老公送了他两毛五分,加币。出了机场,我深深呼吸了一口带着草味儿的潮湿的空气,这就是温哥华了,鸽子就在我脚边咕咕地叫。老公再不打算一个人推两辆车前进了,我看着女儿和一辆行李车,老公先送一辆到常接机要我们去的地方——passenger pick up。老公刚离开视线,我就想坏了,老公推走的那辆车上有只箱子里塞了把钞票,美金呢,听说有人专门在机场打华人的主意。越想越担心,忍不住东张西望,不知道该先找老公还是先看看有没有鼠眉的贼。机场外面停靠着两辆白色的加长轿车,(我不认识是什么车),不知道在温哥华的华人嫁女儿会不会弄上它十辆八辆的加长劳斯莱斯车队,绕着downtown开它两圈。老公总算推着车又回来了,说根本没看到常接机说的红色面包车,让我再去打电话,给了我两个二十五分硬币,还嘱咐这是最后的两个了,一定得搞定啊。这有啥难,结果,我上来就拨错了电话,于是损失了二十五分,再拨,结果常先生还在来机场的路上呢,还说同一班飞机还有两个人,可能装不下,要两趟。他奶奶的,那个该死的抢钱不要命的中介公司,我告诉他们我有八件行李的,现在告诉我装不下?!

  我们再次来到passenger pick up,周围到处有人说北京话,东北话,甚至印度话,日本话,只有当不认识的人们偶一碰撞的时候,才会崩出个“excuse me”,很多人都是朋友来车接走的,一看见朋友的身影就大呼小叫他乡遇故知地蹦上车去。我虽然想起了《北京人在纽约》中姜文接冯小刚的片断,但是我更加懊恼没去个有朋友的城市了。

  我们的车终于来了,原来站在边上的一位先生和我们是同路,第三个人还没出来,我们就先出发了。这位先生是托人从北京带东西,来取行李的,他住在高贵林港,已经来了一年多了。他说:“可惜我们离得太远,不然你们可以到我家里去坐坐的。”才来一年就买房子了也,好顺利的榜样,不知算不算个吉兆。

  将近下午三点钟,我们已经来到租公寓的这条街道,正在顺着门牌号找。女儿这时已经疲惫到了极点,冲我笑着笑着,一歪头就趴在肩膀上睡着了,但是一颠簸就又醒了,我和老公很心疼,无心欣赏美丽的街道,盼着赶紧到地方安顿下来,让女儿趟下来睡个大觉。车终于停到一所公寓前面,和网上的照片一样,但是有些旧。同车的那位先生看了说这个公寓太旧了,我们租的价钱有些贵。我心里有些难受,但是我们带着孩子,是不可能象别人一样去住地库的,又不想租香港人的公寓(听说会歧视国人),所以还觉得这个公寓不错呢。

  公寓大门紧锁,管理员办公室黑着灯,门上贴着个条子,写着公寓新经理的联系电话。常接机把手机借给我们用,但是没人接,直接掉进了语音心想。坏了,我们之前联系的那个经理不在这儿了。里面出来个人,说经理住在旁边的公寓里,(好歹我们可以进到大厅里了)。外面正下着雨,常接机和那个先生帮我们把行李拖进大厅,我和女儿坐在沙发上等着,他们再送老公去旁边的公寓找人。

  我抱着女儿再大厅里来回走,心里不停地再问怎么办怎么办。

  一会儿,我看见那辆车从门前开走了,接着老公走回来了,肩头被雨水捎湿了。老公说根本找不到人,只能先等等看了。啊,那要等到什么时候。这时,刚才那辆车又倒回来了,停在门口,老公跑过去,又跑了回来,手里拿着他们给的三个两毛五分硬币。我心里总算感受到些温暖。老公再出去打电话,我找了把雨伞给他。

  我都快急死了。过了好久,老公回来了,我充满希望的问怎么样,他说根本没找到电话,还要往更远处走走,怕我着急,先回来告诉我一声。我尽量不显示出我的心情,轻声回答——不急,要他别急。老公扭头再次出去,恨恨地说——真是连个活人都见不着!这话,我们在北京堵车在路上时经常开玩笑说。我看看表,已经四点多了,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天,周末没人上班的,眼瞅天将黑了,怎么办哪,街上根本没有出租车,就是有出租车,这一堆的行李哪里放得进去。外面又下这雨,天黑了怎么办哪,女儿的奶瓶里就剩下不足二十毫升的凉水。我只觉得,不能这样,今天夜里我一定要让我女儿躺着睡觉!有女儿在,我们必须找到办法。

  这时,里面出来两个小姑娘,我问她们怎样才能联系到新的公寓经理呢,她们说不知道,新经理住在另一个区。又出来个中年男子,我问他,他微笑着摇摇头,指给我门上的电话。过了一会儿,门外面进来年轻的一男一女,我赶紧又问,并且不等他们回答,先嘀里嘟噜说一串什么电话没人接,我们是新来的住户之类的。那个女的问我从哪里来,我说中国,她表示很吃惊。那个男的用他的手机再给新经理打电话留言,又给以前的经理留言,突然间他想到说我们可以去找公司助理,就跑着去了。那个女的对我说那个是她的哥哥,他住在这,要我不要着急。她说我的女儿很可爱,女儿看到她夸张的表情,呵呵地笑出声来,那个女的惊奇的捂着嘴。一会儿,她哥哥和一个男子从里面出来,说公寓经理马上就来。我知道,一切终于有了出口,真不知该怎样谢谢他们。

  他们真是个好人,那个男的又专门回来给了我他的电话,说我们刚到这里没有朋友又没有电话,有急事他愿意帮忙的。我真想知道英文谢谢到底有几种表示方法。

  公寓经理终于来了,又过了一会,老公才回来,我奔出去告诉他好消息,我们终于可以进到我们的新家,已经五点半了。

  我们租得是一房一厅的公寓,家具已经买好了,但是还得有时间去约搬家公司。走得时候,东西是分类放进箱子的,但是到用的时候,已经全乱了,所有的箱子全倒出来,厅里的地下堆满了衣服用具。拽双被子铺到卧室,就算是床了,简单洗洗,吃些飞机上给的饼干,头一碰到“床”(根本就没带枕头),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一觉醒来,看看表,还是2号的夜里十一点半。女儿鼻子还是不通气,呼噜呼噜的,

  “女儿真可怜,这么小睡觉就打呼噜。”老公如是说。

  黑暗里,我的眼泪再次哗哗地流。老公担心机场那下子把笔记本摔坏了,没那么困了,就起身去试试机器。我躺在那里,心潮澎湃。到一个城市去居住和旅行真不一样,要是旅行,我能轻易就捕捉到美丽的风景,但是现在真是没那个心情。倒是没什么可懊悔的,只要有了不一样的体会,就不能说这一步是个错误,眼下只不过是无所适从的伤感。我不愿意把自己现在低落的情绪过渡给老公,一不留神,还是说出来:“老公,我现在想家了。”

  老公回答:“这不就是咱的家了嘛。”老公的回答让我宽松了许多,睡吧睡吧,只是暂时的一些不顺利导致了我的眼泪潮水般的袭来,要不了多久,也许就是明天,我就会开始享受新的生活了。

  清早,朦胧中,仿佛还在空中颠簸着,老公唤我:“老婆,快起来看啊,天晴了,太阳出来了,外面可美了!”

星期天音乐会
Rob是个单身的白人老头,我不清楚他的年纪,也不知道他是结过婚,还是未婚,只是通过他手臂上还有脸上的老年斑,判断他怎么也是过了不惑的年纪的人。有一回,他告诉我他的电子邮箱地址,名字后面有个数字是54,我猜他不是五十有四也是五四年生人。无论是哪一样,他的精气神看上去都使他比实际年龄年轻了将近十岁。Rob是我的英文老师,他真正的工作是个办公室职员,每个周六到我家来教我两个小时的英文。第一次见他的时候,Rob作自我介绍,说他是个孤儿,生父是德国人,生母是俄罗斯人,养父母是西班牙裔,他长在温哥华,年轻时在多伦多工作,当过厨师,还说他喜欢做饭,但是不喜欢作厨师,因为厨师的工作太辛苦和枯燥,现在是个职员……我当时只是一味的怀疑自己的听力,因为Rob说的一切不是我习惯上常听到的开场白,我想,他告诉我的,都不是他认为的隐私。

  每个星期六,Rob都会在九点二十左右到我家,尽管约好的是九点钟。周末早起,对于周五已经做过彻底放松的人士在是个不大不小的折磨,所以微微的迟到,使我们双方都得到一个缓冲。这个周六,早上七点,电话铃声突然大作,老公去接的电话,回来边往床上俯冲,边告诉我:“睡吧,Rob今天不会来了。”我随着这话,立刻昏睡过去。再次醒来,太阳已经照山腰了。“Rob说什么?”我问老公。

  “他说他今天太忙了,要练习冬不拉,可不可以把课改到明天。”

  对啦,冬不拉,从这个雨季快结束的时候,Rob一直在一个俄罗斯社区中心学习弹奏冬不拉,听说夏天有个音乐会要举行,他大概在临阵磨枪吧。虽然我常私下里叫Rob老光棍儿,但是我知道这个老光棍儿生活得一点也不单调,周六当义工,周日去学习画水彩画,周三练瑜伽,这不,每周一又开始去学冬不拉。我告诉他,中国也有这个乐器,名字都一样的叫法,Rob听了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嗨,很多白人是不太了解别的国家的,即使自己国家的历史也是糊里糊涂,报纸上说加拿大有超过七成的白人不知道加拿大的元首是哪一头。

  中午,Rob又打来电话,问我们愿不愿明天去参加他们乐团的音乐会。我们欣然接受邀约。

  第二天,我穿了一条深蓝色牛仔背带裤,和珍珠白的高领衫,还在脖子上围了一条孔雀蓝的薄披肩,上面用银丝线绣着梅花。这条披肩是专门为音乐会加上的,北美的人们穿着很随便,舒服为主,往往加一个胸针或者围巾、帽子什么的,就算比较重视的装扮了。出门的时候,我还在考虑,五月天里扎着围巾是不是太热了,等到了车站,我看见有个上了年纪的短发女士,也在脖子上系了一条麻质的湖蓝色的围巾,向后系的,前面看上去松松的像个垂领,带子飘在后面。看,围巾是最简单又出效果的装饰。

  音乐会在身处闹市的俄罗斯社区中心举行,小小的门脸,很容易错过,里面就是个小型的礼堂,门口竟然有人在卖票和CD,我们只报上Rob的名字就行,他为我们留了票。走进去,一边竟然有个小厨房,卖些蛋糕甜品咖啡什么的,很多的小朋友在座位两侧跑来跑去,大人们三个一群两个一伙的交谈着,不同的是周围人人都在讲俄语。我和老公两个黄种人显得很突出,他们倒是很高兴我们这样的外人来参加他们的音乐会,有视线相遇的时候,来人都会微微点一下头以示问候。演出开始了,主持人兼指挥用英文俄文介绍着今天的曲目,我仔细一个个端详着她背后的演奏人员,因为都穿着红色的俄罗斯传统服饰,加上个个都是顶着个肥胖的大肚子,找到Rob还真不容易。他原来坐在最角落的位置,一看到他拿琴的姿势,我就想起了有滥竽充数这回事,别人都是把琴抱在怀里,Rob同志是让琴睡在大腿上,演奏的时候,时而看自己的谱,时而看别人的谱,但是因为坐在前排还是有几个人冬不拉弹得很像样的,所以我们听得很入迷,竟然还听到了熟悉的《喀秋莎》。有个小朋友,大概不到一岁的样子,晃晃悠悠地站在观众席后面的空地上,演出一到间隙,他就不满意地咦啊啊地哭起来,等音乐一响,马上就停止,反反复复,每到间隙,大家就集体回头,听他的“牢骚”,忍俊不止。

  中场休息,Rob退下场来,他把他的朋友们叫到一起来,天哪,整整坐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