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捞闪烁时间-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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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一直到渗透到内心,就跟刚被谁暴打了一顿似的。
我出来后在大厅里等我妹,半天她才出来,说:这里的风俗习惯太怪了,哥你真该去女浴室那里看一看,出来后估计就对女的没兴趣了,她们怎么会一个个全一丝不挂地摆出最丑陋的姿势搓澡,伸着胳膊别着腿的,太难看了。
我心里与我妹打岔:那不是自然姿势嘛,人家搓得舒服就行了,谁规定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啦——不过,这话不能说出口,那会引起争论的。
。。
袁敏
12月1日。
今天是第三天学打网球,每天一小时,现在浑身酸疼,两只脚上都磨起了泡,也不知道是挑破了好,还是就这样。
袁敏教的我,他是厦大的美术老师,打得不错。他是个运动小天才,什么运动都会玩,而且玩得还挺好。他比我大八岁,但运动起来,却像是比我年轻八岁,他教我的时候很耐心,叫我觉得学不会真是不好意思。
我一向喜爱看人运动,协调的人运动起来有种说不出的美感;不协调的人运动起来也可爱,看起来像是还走不好路的小孩。
向很多朋友推荐网球,希望大家都学学,聚会的时候好一起做做有氧运动,但多数人都拒绝了,说太难了。原来三十多岁的人对自己的身体一点把握也没有——我上场后就有这种感觉,身体像不是自己的,明明眼看着球飞过来,挥拍的刹那,球却从拍子边飞过,要不就是眼看着球跑不过去,可气!
袁敏把我从网球场送回来,我浑身酸疼,懒得上楼,勉强走到海边,脚一软倒在沙滩上。汗水把衣裤全湿透了,脸上仍有汗水悄悄淌下,眼睛里沙沙的,头上是布满薄云的天,海浪声在耳边低沉地响起,我幻想自己变成海水,渗透于细沙之中——这种时候,我有点多愁善感,因为运动之后,有种青春气息从身体中悄悄爬出,一直钻到我的头脑里。
朦胧记起小时候,世界对于我是多么新鲜,一切都没有尝试过,我是那么好奇,丝毫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死去。少年的我张开眼睛,向四周东看看西看看,我跑动起来,和小伙伴们一起追逐一个足球,如果场边有女生看,就会踢得格外卖力,丢失的球也会使劲抢回来,我可以不停地疯跑一天,一点儿也不觉得疲倦,即使累了,随便靠在哪儿眯上一小会儿,醒来立刻就会精神百倍,每一天都是那么漫长,睡觉的时候,都有些舍不得,因为还有那么多事情可做——没看完的书,没有说完的话,收音机里的夜间节目总有下一个,很可能就有我爱听的。在那个年纪,累这个字儿我是不懂的,无论哪里,只要有几个小孩,有一只皮球,我就会高高兴兴玩起来。
我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停止运动了呢?想了半天,才想到,是离开学校以后。在学校,我与很多同龄人在一起,我们天天运动,尤其是喜欢对抗性运动,那是一种交流,不需要语言,一次传球成功都能叫人高兴半天,事后也会说起。离开学校后,这种交流便消失了,再没有球队,再没有对抗性的运动了——我成了大人,努力避免一切对抗,连象征性的对抗也没有,没有团队,也没有竞争,更没有胜负,没有了失败后的沮丧,当然,也就消除了成功后的高兴;我只是在“行行行”“好好好”当中度过每一天,为的避免痛苦,心安理得。唉,当个大人是多么孤独啊,对于大人,是没有什么真正的胜利可言的,人生已被客观地看成一种过程,有点麻木,有点冷漠,有点烦,很难真正地高兴起来,想想这一点真可悲。
晚上看了一小时电视新闻,在房间里待了一会儿,无聊间试一双篮球鞋。这鞋买了四年多,一次都没穿过,那是我逛商场时随手儿买了一个篮球,一双篮球鞋,因为我家不远处刚开了一个新的收费篮球场,买的时候想一个人去投投篮,好笑的是,也就是在买的时候想了一下,睡一觉以后就全忘了。现在那篮球还放在我的阳台上,估计早该被灰尘压没气儿了吧。
把鞋穿上,我决定下楼走走,现在是每走一步都恨不得叫一声,但我仍走到楼下,接着,一狠心,试着跑了两步,浑身钻心地疼。我一咬牙,疼死我算了,于是真的跑了起来,一直跑到跑不动为止,最后停坐在马路边上,缓了一个小时。往回走的时候,我忽然有一种疯狂的想法:坚持下去,每一天都坚持下去,直到像年轻时那样,可控制自己身体为止,而不是像现在,把事情分成累的和不累的。我这么想,如果这一次来厦门,我锻炼身体成功了,也许眼前的世界就会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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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慕、忌妒、爱
12月2日。
读完一本小册子,名为《羡慕与忌妒》,瑞士维雷娜·卡斯特著。这本书从心理分析的角度讲了羡慕与忌妒,有几点很有意思。
一、自爱主要是通过自我接受来实现。自我接受是指认识自己,接受自己的局限性,但还是把自己看成是一个可以发展的人。
二、羡慕者指望着被羡慕者心甘情愿被他们役使,他们确信他们有这个权力。我们常听说学校里的优等生让其他同学抄作业——他们认为这样能缓和劣等生的羡慕,但其实做不到,最多只能暂实做到,因为优等生的这个姿态正说明了他们有东西可付出。
有关忌妒,书里使用一些词语:占有性,独占意识,缺乏自我价值感,缺乏爱的能力。
对策当然是一些反义词。
关于爱,书里引用了一些弗洛姆的观点。
弗洛姆认为爱有两种形式:存在式的爱和占有式的爱。
“存在式”是指创造性活动,其中自体活度与理解力两者缺一不可,这两点意味着,关心某人或某物,不仅指对人的爱,也指对物和思想的爱,意思是,对某人或某物做彻底的研究和全的肯定,并对之产生喜好之情。爱的对象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棵树或一种思想。总而言之,存在式的爱指的就是“赋予对象生命,增强对象的活力”。爱在弗洛姆那里是一个成长过程,被爱人和爱的人都可以不断成长发展。
我认为这种观点很开放,也很动人,它的风险是,如果通过你的付出,你的对象活力增强了,他(她)改爱了别人,那么你便会失去那对象。相信很多人都不愿这样,但这想法的确很了不起,我认为这风险值得一冒,从积极的方面考虑,即使你失去了你的爱人,那么你也获得了成功。因为他(她)增强了活力,你的付出便成为对方幸福必不可少的元素。
“存在式”并不能减少我们的分离焦虑,但能让我们以更合理的方式处理分离焦虑:不是一味地指责对方,不是拼命地想叫对方有负疚感,而是不无悲伤地理解对方。
“占有式”没什么可说的,它就是我们对待自己财产的态度,在这种爱情中,人们吃的苦头太多了,不知为什么人们仍会喜欢这种方式。
“很多忌妒的人明确宣称,他们的伴侣绝不能属于别人,甚至不能对别人产生兴趣,不能为别人兴奋——我就是你的主人,是你的上帝,除了我,你绝不能再有别的上帝。”
“这种旧约似的爱,就像是上帝对他的臣民的爱,问题是:我们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内化了这种爱的关系呢?”
我认为书中上面这些话说得好。
在结尾,书中建议:人只要占有了自认为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能获得良好的价值感和自我感觉。而事实上,我们应该不断地创造新的生活情境,尽管有各种危机,还是应积极地参与到新关系中。能够常常引起别人的兴趣,我们才能获得良好的自我价值感。
我个为认为,我们觉得爱一个人,爱一种物,无非是表明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爱,因为这个世界太大了,就像是一个大礼物盒,而我们因条件所限,只能从中选中一个最爱的——所有的爱在我眼里都只证明一件事,那就是我们对于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无限依恋。有的人喜欢抓住一个人或一件事作为重点来爱,其余的都退居其次;有的人却有点眼花缭乱,什么都喜欢。
两者之间,我看不出哪一种方式更高明。
另外,我认为,做一个人类存在者,爱也是一种很好的生存策略。如果我们作相反的选择,我们不喜欢这个,恨那个,或者什么都无所谓,那么,我们的存在就有点儿矛盾,因为,抱怨了半天,为什么不选择一死呢?我决定,临死前还是选择爱吧,呵呵。
又学了一次网球,正手成功率提高了,学了反手,能来回对拉几下了,打到今天,开始有点意思了。脚上的泡也好点了,仍浑身酸疼,但成天酸疼着,也就适应了。这种剧烈运动的效率真高,忽然觉得浑身有点力气了,夜里又快走了一小时,看来一会儿睡个好觉是不成问题啦。
《战争与和平》
12月5日。
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在思明电影院小厅看了《哈利波特4》,很好看。整个儿一个小厅的人只有一个小孩,他还睡着了,其余的观众,全是学生及三四十岁的人。看来不仅是小孩喜欢魔法,成年人更喜欢。又去附近一个影音店买了一二三的DVD来看,看得兴致盎然。魔法学校里的故事被写得太有意思了,小哈利的勇敢与正直,特别是不畏强暴,才是真正的魔法,使人看到便觉欣慰。
今天去了会展中心,海边风很大,但游人依然很多。一些人放风筝,其中有一个在放那种比赛用的风筝,可在空中做出各种迅速而灵巧的动作;还看到一群台湾人和大陆人在草坪上打棒球。我在场边上站了一会儿,只穿一件短袖和一件运动外套,竟有些冷。走到不远处买了两块油炸臭豆腐吃了起来,有点咸,不过立刻就不觉得冷了——还是中山路女人街上那家小店做得好吃。
从昨天开始再一次阅读老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第一次读是小时候(约十四五岁),把它当作武侠言情小说来看的,后来总想再看一遍,这一次度假正好了却心愿。奇怪的是,读的时候,第一印象不是书中的情节,而是托尔斯泰的超级自信与稳健——他有种不管读者,只是一心一意地完成作品的劲头儿,几乎在每一个人物身上都投注了大量的情感。也许创作这种史诗式的作品就是需要这种力量,可惜,现在已经没有写这种书的作家了。现在的世界里,即使是天才,也会对把握这个世界感到普遍的无力,太多的知识在近100年内被创造出来,并迅速传播开去,而我们面对的社会情况也是异常的复杂,从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至复杂适应系统,哪一种学说都从宏观到微观地试图整理与理解现代人类的生活,但问题却复杂到令人感到异常困难。
深夜,海浪声轻轻从玻璃外面渗透进来,漆黑的夜空中只有几颗星星,看不见海水,什么也看不见,那么多人都在梦中睡着,就在这片巨大得无法想象的大地上,无论是北方的寒夜,还是这里温柔的夜晚,荒凉的街道,很少的灯火,很多的梦——有种寂寞感再次向我袭来,也许睡着了就不再寂寞了,明天,明天可以在阳光下打网球,用力挥拍,击中网球,忘记自我,就像睡去——现在,我很盼望太阳出来,照亮前面的大海,那样我就又能看到一艘艘大的货船和小的渔船在眼前缓缓驶过了。一个活动的世界是多么吸引人啊。
《哲学的故事》和《西方哲学史》
12月6日。
推荐两本哲学入门书,一本浅显一些,是威尔杜兰特的《哲学的故事》,另一本是罗素所著《西方哲学史》(上下两册)。杜兰特的书我看了一遍,罗素的我看了两遍,书上划了很多小道儿道儿,以便下次浏览时再翻翻。以我的经验,杜兰特的书可一气读完,而罗素的书最好慢慢读,读到哪里算哪里,如果把读到的内容忘记了,还可以翻回去再看看。我在厦门读第二遍时,花去一星期时间,每天读十小时以上。
我认为哲学书是一类很特别的书,它的娱乐作用明显减少,但它有个极鲜明的特点是其他书无法代替的——那就是哲学为人类的理智标出了一种尺度。如果你不是对某一个人好奇,而是对人类整体感到好奇,那么哲学书无疑是个很好的角度,可使你拥有一个很广阔的视野,通过阅读,你可以大概地知道,对我们这个世界,人类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当然,哲学书并不能告诉你真理,最多告诉你通向真理的某些途径。古代哲学家知道得很少,其知识也不太精确细致,但他们却对真理有信心,就人类的活动范畴来讲,很多哲学家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至少他们自信能把当时最准确的知识一一学会弄懂。然而这一点却完全地难住了现代哲学家,现代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