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水寒同人)[逆水寒]那是我们所不能了解的事-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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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少商道:“我想过了,还是你说得对。我不可能放下红袍,却又舍不得跟你做个了断,太差劲儿了。小顾,不瞒你说,我不愿意形同陌路,但‘再见还是朋友’这种话也挺扯淡,或者还是像你说的,见了就见了,顺其自然罢。”
顾惜朝“切”了一声,道:“扯淡。”
他也不知道将来该怎么办,在悦来提出所谓要先走出一步的人也的确是他,只是他心里清楚一点,其实他跟戚少商的情况没什么不同,傅晚晴活得好好儿的他当初都说不出分手,假如今天换做她有事自己更不可能放得下,所以谁也甭瞧不起谁,谁也不用故作潇洒。他特别想问一句,如果阮明正没出事儿,又或者她不在了,你要怎么办?然而这话实在丧病又没意义,何况扪心自问,他仍然不敢痛痛快快地说回去立马就能跟傅晚晴一刀两断。
戚少商不以为忤,笑道:“反正在这圈儿里混,时时事事都要小心,别硬来,不过一旦决定了,就站稳了坚决说不。”
顾惜朝歪头做出个疑惑的表情,“戚少商先生,你都不会发脾气的么?说起来好像还真没见过你发飙的样子。”
戚少商道:“你再接再厉继续气我,总有一天能见到。”
顾惜朝在他肩上捶了一拳,笑道:“走了。你可撑住啊,面膜儿该敷还是得敷,瞧你这脸糙的,回头还能上镜么。”
顾惜朝在小花园里找了个隐蔽的位置坐着,又能看见四部楼门口的情况。过了大半个钟头左右,戚少商果然下楼来,上了一辆银色的商务车走了。他再要进去结果还是被楼门口的执勤拦住,小哥笑笑,主动说:“我认得你,但也不能随便进呀。”等楼上护士去病房核实情况的时候,小哥神秘兮兮地问:“你是不是明星啊?跟戚先生一样拍电影的?”
顾惜朝道:“不是明星,电影才只上映过一部。”
小哥乐道:“我就说你瞧着眼熟嘛,就跟刘明函周书言演的那个环球旅行的那个,不知道说什么那个对不?”
顾惜朝无语望天点点头,小哥说:“你真人很帅嘛!”顾惜朝打小就被人夸他帅,并不稀罕,但仍是礼貌说谢谢,谁料小哥紧接着嘿嘿笑道:“那你肯定认识周书言吧,能帮我要个签名照啥的不?”
顾惜朝再进病房时阮明正精神竟然好些了似的,招呼他坐下,也没个过度,径自说道:“在这儿住得很无聊,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顾惜朝点头道:“好。”
“是关于一个女孩儿的。”阮明正说了一句就停下来,半天没有继续,不晓得是忘了故事还是在组织语言。
顾惜朝试探着道:“嗯……丹顶鹤……或者婉君?”①
阮明正怔了怔才反应过来,嘴角抽搐,十分意外,既没发觉他竟然有逗比的一面,也没想到这种情况下他还敢插科打诨,不过效果倒是不错,她都有点儿想笑。
顾惜朝笑道:“呵呵,开个玩笑。”
阮明正白了他一眼,道:“有个小女孩儿,十二岁那年暑假的时候跟爸爸去拜访他的一个朋友,那个朋友年纪大了,据说是个功夫很厉害的师傅,收了很多徒弟。小女孩儿在老师傅那里认识了一个大哥哥,他圆脸,大眼睛又黑又亮,很爱笑,一笑眼睛就弯弯的,还有两只酒窝。他是老师傅最小的弟子,那年十六岁,小女孩儿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练一套太祖长拳,老师傅拿着根竹杖戳戳点点的,最后把他绊了个四仰八叉,他跳起来抹了一把汗,回头瞧见躲在爸爸身后好奇探头的小女孩儿,就冲她笑了一笑。然后来了四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儿,围着他小师叔小师叔地叫,叽叽喳喳听不清在吵什么,他在中间摸摸这个的脑袋,捏捏那个的耳朵,好像一个孩子王。”
“小女孩儿什么也不懂,但她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个大哥哥,记住了他的样子,以后许多年,都从来没有忘记过。假期的几天,大哥哥看小女孩儿总爱远远地跟着他,就笑着朝她招手,骑老旧的单车带她在巷子里穿行,给她买冰淇淋和糖葫芦。”
“她十五岁初中毕业,花了好大的力气,才让爸爸同意她到大哥哥那里去念高中,而且央求了许久,要一边上学一边到老师傅门下去学功夫。谁知道满心欢喜地过去,才发现大哥哥已经不在那里。她很失望,每天都盼望快点长大,快点毕业,再去找他。十八岁的时候,她一个人跑去那个陌生的城市找到他,可是他已经不认识她了,她讲起过去,他好半天才想起来。”
“她有点难过,不过没关系,她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做主,她要陪在他身边,再也不分开。可是他却牵着一个女孩子的手对她说,‘这是我女朋友’,她从来没有见过那样漂亮的女孩儿,很漂亮很漂亮,漂亮得让人自卑、让人憎恨、让人绝望。他看那女孩儿的眼神,温柔深情地让她发疯一样的羡慕嫉妒恨。”
“羡慕嫉妒恨。”阮明正呓语一般又念了一遍,似乎觉得自己说了个挺好笑的笑话,于是停下来,面带笑容,好像在回忆。
顾惜朝很配合地也微笑起来,把水杯递给她。阮明正喝了两口,又继续说。
“怎么办呢,她只能等,等他们吵架、分手,她对自己说,除非他们结婚,否则绝不离开,她坚信一定能等到那一天。于是她一边念书,一边默默地跟在他身边,认识了他很多朋友。他唱地下乐团,她就帮他们打谱搬乐器;他去当临时演员,她就给他抱衣服看包;他做替身受伤,她就帮他擦跌打酒。因为他女朋友念大学又要工作,很忙,还没有她跟他在一起的时间长,就有人开他俩的玩笑。她表面上不当一回事儿,其实心里很开心。”
“但她怕他有所顾忌,疏远甚至不再理她,就故意吵着跟他、还有一堆大老爷们儿拜把子做兄弟,这样就没有后顾之忧啦,至少她可以一直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他。她已经不像刚开始那样傻乎乎了,她就想啊,总有一天会看烦看腻他的,那时候就挥挥衣袖甩甩头发说拜拜,没了自己他肯定有好多琐事儿焦头烂额,等他来求自己,一定要端足架子,说看老娘心情喽。”
“结果有一天他不让她留在身边了,她当然知道这是为她好,许多年来他一直想让她放开这一段单恋、重获自由,可她还是很伤心。不过最后她接受了,因为她愿意去帮他完成心愿。她和兄弟们帮他在陕北、青海和云南建学校,你知道的这事儿没那么简单,因为不是捐了款就算,很多事都要亲力亲为。”
“他跟他女朋友总是聚少离多,能在一起多久呢?可他们真的一直都没分手,十二年,整整一轮。其实她已经有点儿死心啦,不再那么强烈地盼着人家闹情变了,可是呀,老天就是这么爱捣乱,这时候他们分手了。她从来没想过他会爱上别人,她也不是非要跟他在一起,可她心底里一直觉得,如果他分手,只能是自己,没有人再能像自己一样什么也不求,陪他十年。她只是不甘心,想不通。”
“然后她生病了,他就放下所有的事情,过来陪她。他小时候有过漂泊无依的日子,父母不在了,亲戚不愿意养着他供他上学,他只能跟着师兄到处跑,所以她能明白他要建学校的心愿。但还是不了解他的死心眼儿,做慈善当然不是给钱就行了,但也不用这样费劲吧,又不可能一辈子看着,图什么呢。现在他过来,在这些偏远山区,两个人可以好好聊天儿,没人打扰,她渐渐地就有些明白了。其实他受过很多苦,但从来没有怨言,他总说自己命好,总爱笑爱帮人,她何尝不是喜欢这样的他。”
“她的病经常会很疼,犯病的时候简直就恨不得死掉算了,有一次病发以后,她突然想要在临死前穿一次婚纱。她站在镜子前,忍不住问他能不能陪她走一次红毯,其实她并没有奢望,但他答应了。她知道那不是爱情,但还是快乐得像要飞起来。反正也快死了,她就不骗自己了,她的心啊,这辈子再也没有重获自由的那一天了。”
“他对她无微不至,总是微笑鼓励,给她希望,但是朝夕相处,又怎么能全部瞒得过去呢。他经常一个人出神,他不开心,不止是为了她的病。后来她看到他写的明信片,在他生病的时候听到过一个名字,发现他看他的电影、看他弹钢琴的时候,就会笑,偶尔聊天提到他时的表情跟别的时候都不一样,那个人,她终于知道了。她很难过很生气,觉得特别荒谬,不可理解,她十年最好的岁月居然比不上一个认识一年的人,她心里恨死那个人了,比过去恨他那个漂亮女朋友还要多。她哭,发脾气,好几天不理他,可是他呀,笑着说对她说——你猜他说什么?”
顾惜朝摇摇头,“我猜不到。”
“他说,你陪着一个混蛋十年岂不是更荒谬。气死人了,真是个混蛋。”
“她生病以来从没有吵闹过,十几年跟一群老爷们儿称兄道弟习惯了,都要忘记自己是个女人。这一次就痛痛快快、不管不顾地闹了个天翻地覆,别说还挺管用。说到底也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这样。”
“她不回城住院,但老老实实吃药打针、时时忍着疼痛,只为能跟他多呆一阵子。她知道自己永远得不到他的心了,所以更要跟他一起把学校建起来,看着那些小朋友在新教室里上课,学校一天存在,他们的名字就一天连在一起。他不爱她,但有学校在,就一定忘不了她。”
“她也很为难的,明明想每天都见到他,又怕他看到自己那么难看的样子,明明心疼他有喜欢的人却要照顾自己、还答应结婚,又舍不得还他自由。哎,要换做是你会怎么办呢?”
顾惜朝没料到她突然出戏,略想了想,笑道:“自然是抓住不放,绝不能便宜别人,敢跑就削他,谁来抢削谁,若有阻挡,遇祖弑祖,遇佛杀佛。”
“哈哈,你好毒啊,不过正合我意。”阮明正大笑起来,然而没笑几声就力不能支,靠在床头喘息了半天。
顾惜朝道:“你休息吧,别太累了。”
阮明正道:“我还没说完呢。”
顾惜朝道:“你好啰嗦啊。”
阮明知道:“敢跑就削你。”
顾惜朝道:“长话短说,多了不听啊,情节又不是很吸引。”
阮明正皱眉瞪着他,没撑住“噗嗤”一声笑了,笑过之后长长地叹了一声,道:“她自知有生之年夺爱无望,是这么想的——她在他身边十年,知道他许多不为人知的过去,跟他一起住过地下室,一起去过全球各地,一起吃过苦一起享过福,一起捐建学校,在一起的时间比任何人都要长,谁也代替不了。那些最好的时光,那些年的他,那些他们之间的秘密和一起走过的日子,后来的人永远也得不到。”
顾惜朝点头赞同,“嗯,也只能这么想了。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阮明正对他怒目而视,顾惜朝恍若不见,又道:“还有啊,他跟后来的人将要一起度过的时光,以前的人也永远看不到了呢。”
阮明正佯怒道:“我是病人!你要安慰我!”
顾惜朝站起来,大笑道:“好,安慰、安慰。唔……十年的保额总比一年多些?”
阮明正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顺手扯了个枕头砸过去。顾惜朝笑着往旁边一跳躲开,在病房门口停下脚步,侧头看向阮明正,低声道:“会好的。”这真是他人生中说过的假得最没水准、同时又假得最有诚意的一句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朱哲琴《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个女孩,她从小爱养丹顶鹤。……走过那条小河,你
可曾听说,有一位女孩她曾经来过。(故事和歌曲都非常动人,在此没有一丝亵渎的杂念。)
李翊君《一个女孩名叫婉君》:一个女孩名叫婉君,她的故事耐人追寻。
☆、重出江湖
每个人都是自己故事里的主角。或许在别人眼里只是一盆臭狗血,却在自己心尖凝成一点刻骨铭心的朱砂痣、一支永不凋零的红玫瑰。
顾惜朝等电梯,门开了走出几个人,他视线六十度向下,视若无睹。一个熟悉的声音道:“哎我去——嘛呢顾惜朝,发什么呆啊?杵这儿当门神呢?”
顾惜朝抬起头,扫了一眼面前的几个人——赫连,息红泪,一个好像是息红泪的助理,另一个女孩儿没见过。他漠然道:“来看阮小姐。走了。”
赫连叫他他也不理,径自进了电梯。赫连赶忙按住下降按钮,回头冲息红泪道:“红泪,你们先去、先去,我马上就来啊。”
赫连钻进电梯,“要不要这么高冷啊顾先生?”
顾惜朝面无表情,“有话说。”
“你、你、你跑这儿来干嘛呀?”
顾惜朝看怪物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