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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不配12-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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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果真是比不过死人的,何况是比恶魔还可恶的活人?身体的病痛并不是报应,他的报应才刚开始。
    苗桐拿钥匙时,门一下子打开了,洛雨笑着:“你回来啦?”阿德从屋子里窜出来,使劲儿晃尾巴,洛雨轻踢着它的屁股,“有你什么事,老在菜地里打滚,脏死了!”
    “洛雨对不起啊,下班耽误了一会儿,我来做饭吧。”苗桐边换鞋边说,“快期末考试了吧,你快去做功课。”
    洛雨用小狗样的眼神看着她:“饭已经做好,功课也做完了。”只差把阿德的尾巴借来摇一摇了。
    “回来就有饭吃好幸福啊。”苗桐伸出大拇指,“而且洛雨烧的菜超好吃的!”
    苗桐过来住了四天了,以前她过来从不留宿的,所以洛雨非常高兴,简直幸福得忘乎所以:“那小桐姐就多住几天吧!我每天都烧菜给你吃。”
    “好啊。”苗桐说。
    洛雨小心翼翼地问:“那白叔叔会同意吗?”
    苗桐一怔,而后笑着点头:“他出差了,所以没问题。”
    吃完饭,苗桐把脚上的纱布拆下来,她那天洗澡时脚泡了水,开始结疤的伤口又感染化脓。洛雨拿了针挑开皮肉将脓挤干净,用双氧水清洗伤口敷药,半大的男孩子对这样的细致活儿再温柔能轻到哪里去,疼也只能忍着。重新敷好药后,洛雨已是满头大汗,手指都在无意识地颤抖。
    苗桐无奈道:“好像受伤的是我吧?”
    “要是我受伤的话才不会紧张呢。”洛雨指着自己的脸,淡淡笑着,“我是男人啊,男人受点伤怕什么,女孩子就不同了。”
    真是人小鬼大,苗桐捏住他的鼻子:“小鬼,这么小就大男子主义。”
    洛雨不满地嚷嚷:“什么小鬼,我马上就十五了!”
    “无论你多大,在我眼里永远都是孩子。”
    “我很快就会长大了。”
    “是啊,你很快就长大,我很快就老了。”
    洛雨听了这句话不赞同地瞪她一眼:“你放心,你五十岁的脸在我的眼里都会比奥黛丽…赫本还好看。”
    苗桐揉了揉洛雨的脑袋,他现在还小呢,能懂什么:“小鬼,我希望我五十岁生日那天能听到你说这句话。”等到她五十岁的时候,他还不到四十岁,算个上风华正茂最有魅力的年纪,而她即使没有鹤发鸡皮也是个上了年纪的女人了。洛雨站在她身边会像她的弟弟还是儿子,到时候都是说不准的。
    那她五十岁的时候,五十八岁的白惜言在哪里呢?
    是不是在某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穿着颜色素净的亚麻质地的套装摆弄花草,身体清瘦发鬓斑白,凝脂的肤质像失了水分的画布那样发皱,可是举手投足还是优雅贵人,轮廓还能看出是个迷人的老妖孽。
    或者是,她去参加某个老友的葬礼,经过一座墓碑时看见他永不褪色的笑脸?
    无论是哪种情况,苗桐都想象不到自己在他身边的样子,也想象不到自己身边有别的人。
    两个孤零零的老东西,孤零零地活在世界的两个角落里,孤零零的守着思念与回忆,孤零零地憎恨着对方毁了自己的一生,而后孤零零地念着对方的名字死去。
    这说不定才是他们最美丽传奇的一生。
    苗桐无法面对他,他就体贴不打人她,真是无论如何都体面到让人喜欢的男人。
    周末坐在漆黑的电影院里,是颇受好评的贺岁大片,女主角五官不美却气质慵懒 迷人,上了年纪的喜剧主演带着她看遍了在北海道金黄色的秋天。苗桐不时能听到洛雨被逗笑的声音,嘴里的爆米花甜得发腻,美丽的爱情啊,真让人嫉妒。
    电影散场后,洛雨拉着她的手兴致勃勃的:“小桐姐,接下来我们要去哪里?”
    苗桐看了看时间:“都十一点多 ,附近有家台湾餐馆的三杯鸡做得很不错,我们先去吃饭吧。”
    “好啊。”洛雨的笑容从早上开始挂在脸上,最近的日子简直像做梦,单独和小桐姐住在一起,晚上一起吃饭看电视,周末两人出来玩,根本就像新婚夫妻一样。他脸上有些发烧,突然说,“小桐姐,我们根本就像在约会一样嘛。”
    苗桐一下子笑出来了:“你个小鬼,约会是情侣之间做的事,我们这是亲自时间。”
    “别这么叫我,我很快就长大了!”洛雨执拗地说。
    “是啊,你长大我就老了。”总是一模一样的回答。
    洛雨几乎绝望了:“你就不能等等我吗?”
    她摇头:“真是孩子气啊。”
    二十六岁的苗桐不知道十四岁的洛雨听到她这样的回答,会难过到想要掉眼泪。二十六岁的苗桐也不知道十四岁的洛雨有多么想一下子变成二十四岁,十二岁的差距,很大。二十六岁的苗桐更不知道十四岁的洛雨已拥有了很苦很苦的暗恋。
    她不知道,自己的目光追逐着别人时,也有人用目光追逐着她。
    她不知道,也没有人知道她何时变成只真正的狐又冷又迷人,那追逐的目光也不止一个。
    她只知道,那风景如画的贺岁片很好看,台湾餐厅那三杯鸡很美味,洛雨的一副码仔从165变成170了,都是值得高兴的事。可一千一万件这样值得高兴的事无法冲淡此刻她心中的阴郁。
    这天下班前,卓月打内线电话给她:“苗桐,明天是叶梨的生日,你安排其他的事情没?”
    是唐果儿子的十岁生日,她稍犹豫了下说:“没安排,您走时叫我。”
    她想起要准备生日礼物的事情,出门左走往地铁站走,她不用司机来接了,她最近不愿看见与白惜言有关的东西,当然也包括他的好朋友。谢翎的脸从前面的车子里伸出来时,她低下头想装作没看见。
    可谢翎从车上跑下来了,挡在她面前,鼻孔朝天牛叉哄哄:“你干嘛躲着我?”
    “我干吗要躲着你?”苗桐不客气地反问。
    世界上永远都不缺自虐狂,谢翎不知为什么被她一瞪就高兴,跟犯病的二百五似的:“既然没躲我,那我请你吃饭总行吧。?”
    “不行。”拒绝得很干脆。
    “为什么不行?”
    “我今天还有事。”苗桐觉得差不多了,挥挥手,“再见,我先走了。”
    她转身走进地铁口,跟着人群挤进了下班高峰期的车厢,这么平民快捷的交通工具对于她来说已经有些很难忍受了,尤其是有人趁乱胆大妄为地 抱住了她的腰。
    那人在耳边感叹:“我上次坐地铁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呢,好怀念下班高峰时可以摸到校花大腿的交通工具啊。”
    “谢翎,别太过分,差不多就行了啊。”苗桐狠狠掐住他的手背,“你往哪里摸?”
    谢翎笑眯眯地放开了:“你就是仗着我疼你才欺负我。”不等苗桐皱眉,他接着问,“你这是要去哪里啊?”
    “你跟着我干什么?你的车放在路边会被贴条拖走的吧?”
    “那就拖呗。”
    她差点忘记他是有名的纨绔公子团成员之一了,又有被他这块牛皮糖黏住的前车之鉴,干脆也不挣扎了,“我去商场买东西。”过了两站下了地铁的出口处就是商场,苗桐在一家珠宝专柜挑了对铂金的耳珠,上头刻着蝇头大小的五字箴言。
    “没有家长会喜欢自己的儿子十岁就扎耳洞戴耳珠吧。”谢翎不知道她怎么想的。
    苗桐一本正经地说:“本来我是准备买串转运珠的,可是这对耳珠吸引了我, 我比较迷信,相信眼缘。”
    “那我合不合你的眼? ”
    “不合。”
    “那个叫洛雨的小男孩合眼?”
    “嗯。”苗桐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提起洛雨,“……他是我弟弟啊。”
    “弟弟? ”谢翎愣了下,“嗤”地笑了,从怀里摸出烟往嘴里放一支,含糊不清地说,“那你可要小心了’上个周末在电影院门口那小子看你的眼神可大不对劲……啊,忘记了,你们家是有这样的传统的嘛。”
    原来被他碰到了,苗桐没听懂:“什么传统? ”
    “源氏养成计划懂不懂?”
    曰本传来的东西,谢翎想着她八成是不懂的,苗桐却一下子变了脸,吞了苍蝇似的:“谢翎,你真恶心。”
    谢翎“嚓”拔出淡蓝的火苗,悠然地靠着街边的护栏:“我真嫉妒惜言,除了他以外的其他男人谁能听见你半句好话? ”他抽了一口,恶作剧地把烟气喷在她脸上,“上次柏风儿子满月聚会我在卫生间对惜言说,他要是死了你就是别人的了, 他气得脸都白了,我就讨厌他凡是就大局在握面不改色的样子,逞能!”
    “你是嫉妒。”苗桐一针见血,觉得他现在疯得越来越厉害了,“他也是你最好的朋友吧,伤害他并不能让你获得快感。”
    “那你伤害他能获得快感吗? ”
    苗桐闭上了嘴巴,撸起油子看手表。
    谢翎笑道:“你们俩真有意思,不声不响地闹分居,一个在家里闭不见客,一个装作若无其事。”
    她打断他:“是刘锦之拜托你来的吧? ”
    “    这都能猜到? ”谢翎嘴里的烟又苦又涩,“如果我说是我自己想见你呢? ”     “我相信,你不过是答应了他的请求,却不帮他办事。”最近她看见刘锦之的电话就挂断,陌生电话一律不接,即使他在社门口等着她也扭头就走。她知道为什么刘锦之总要求她跟白惜言保持距离,可是晚了,在她能消化这件事之前她不打? 见任何有关的人。
    “还是你比较了解我。”谢翎摸了摸她的头发,目色温柔,“我是真的喜欢
    你。”
    苗桐知道,因为知道所以不能慈悲,怜悯的温情她不能施舍给谢翎。
    即使风流成性,他同样也是个优秀骄傲的男人。
    “你说未来要是没有惜言的话,我们有没有可能? ”
    苗桐没有说话,她在玻璃幕墙上看见自己面如死灰的脸。
    谢翎不再说了,把烟头扔地上踩灭,觉得自己真是可怜到可悲,“哈”了一 声,“真是个死心眼。”顿了顿又说,“刘锦之都告诉我了,他让我劝你,看在他身体不好和这些年的情分上原谅他。”
    “我不恨他,怎么原谅? ”
    “不恨,那就是爱? ”
    “爱?”她无比坚定地点头,“当然啊。”
    谢翎没想到是这样的答案,被她那坦诚的表情嘻住了: “那你为什么不回 去? ”
    苗桐笑了,指了指胸口的位置:“这里早就有答案的。我爱他。即使知道这些 依旧爱他,虽然这些话说出来死去的父母都不会原谅我,答案也不会改变。我跟他之间建立的感情已经不是这些事情可以抹去的了。”她摇了摇头,脸上的笑越来越难看,“可是不行啊,我并没有那么善良,失去父母后这些年的生活并不好过。如今看见他的脸就会想起以前的事,虽然不是富贵人家,但是父母都很疼爱我,每每回忆起来与父母相处的画面,都是无比幸福快乐的。这样下去的话,怨念堆积,说不定哪天我会控制不住地想要刺痛他。疼痛也是有瘾的,刺痛他我会更痛,可是越痛苦就会越有赎罪的快感。总有一天,我会因为迷恋这种痛苦而毁掉我们两个的人生,互相折磨到最后就是面目全非,成为一对怨侣,而后什么都不剩了。”
    谢翎忍不住要为她鼓掌了,她足够冷静清醒,也足够冷漠,与相爱的人分别 也能波澜不惊地分析利弊。可他并没有鼓掌,他觉得心寒,她可以随意地抛弃任何 人,像对待用完的一次性纸杯那样。
    十二岁的苗榈是怎样挣扎过来的,没有人知道,可记忆是有力量的东西。
    “你十二岁那年我十九,在国外与金发美女厮混,以此报复父母离异重新组成 家庭有了孩子,母亲怪父亲没教好我,两个人经常打电话吵架关系恶化得厉害,我在旁边看笑话。”谢翎又点了一支烟,皱着眉,“惜言与我住在一起时还好些,他爱干净又怕吵,我不敢将那些狐朋狗友晚饭家里带。后来他回国接管源生后,我就更烂了,玩乐队的,画画的,全都聚集全窝在我那里,十几个人召妓滥交抽大麻, 半夜三更去街上飙车寻找刺激,跟当地小团伙火拼进警察局,差点被遣送回国,过了今天没明天似的,乱七八糟地过了两三年。父母亲几乎对我绝望了,父亲的口头禅是,你要是有借言的一半争气就是祖坟积德了。所以我嫉妒惜言,内心也阴暗地巴望他栽踉头。可是现在看来,烂也好不争气也好,我活得很恣意。惜言比我可怜多了,我知道他放弃画画有多痛苦,把那个四下漏风的城堡补齐有多艰难,让他去为了利益去不择手段有多折磨。没有人天生就是没有心肺的奸商。我回国后第一次见到他,简直陌生得让人惊讶,整个人瘦得脱了形,好似个骨架子撑着西服,连眼神都黑得好似没有光亮似的,好像面前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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