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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假如爱有天意-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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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懂沈耀。如果自己爱一个人的话,一定会给她全部的。
  “夏尧,你知道林沫吧?”
  莫子潇终究忍不住,还是问了出来。
  夏尧笑着的脸僵了一下,她其实早就有感觉子潇是知道自己和沈耀的事情的。那个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随便一个八卦都够大家嚼很久,更何况沈耀这么耀眼的存在呢。
  “知道,她最近一直在欧洲,参加珠宝展。”夏尧这会儿觉得今天的起司一点都不好吃了呢。沈耀父母在国外没有回来,林沫也没有回来,看起来一切都很平静,自己和沈耀一起吃饭,睡觉,有时候不忙会去看电影,去海洋馆喂鱼,可是这个问题没有解决,自己终究是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为人不齿。
  “夏尧,我把你当好朋友,如果未来发生什么事的话,你要记得,我是站你一边的,我不会吝啬对你的友情的。”莫子潇难得认真地说道。认识夏尧时间不长,但是意外的合拍让两人有点相见恨晚,莫子潇知道夏尧太单纯了,她把世人想的太好,有怎知这个圈子的肮脏和不堪?如果有一天夏尧很不幸的被伤害了,他希望自己可以帮这个傻瓜一把,起码让她逃离这个圈子的能力自己还是有的。
  夏尧听了莫子潇的话,笑得如沐春风:“嗯,我会的。我绝对不会跟你客气的。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会走的远远的。”夏尧看着窗外,眼神飘得很远。自己何尝不担心呢?现在看来的平静和幸福,其实中间有多少的暗流涌动、天堑鸿沟,她只能怀揣一颗对沈耀无限信任的心,等待命运的安排。假如最后两人没能在一起,那也是有缘无份,天意罢了。

  分手

  林沫回国了。
  林家老太爷是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走出来的老英雄,建国以来一直在军中居于高位,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也都在军中任要职,现在当家的正是林沫林齐的父亲林正业。
  谁知道一双儿女却都不愿意进入部队,成了林正业的一块心病。儿子林齐一直比较散漫,作为长孙,却是最不懂事的一个。自己的三个侄子都比林齐年纪小,却都已经军校毕业,进入部队历练了。本来以为自己这个儿子打死都不愿意去部队了,正准备送出国去锻炼几年,谁知这小子最近到是转了性,说愿意去维和部队。维和部队危险性比较高,林正业本是不愿意的,可是看儿子这么多年一直散漫,便狠了心送到了保加利亚去磨练去了。磨练两年回国后,自己再安排也好一些。
  林沫则是完全对部队不感兴趣,从小见的都是一些兵痞子,林沫很是反感。于是大学的时候便不顾父母要求自己去军医院学习的要求,考了雅思,去意大利学了珠宝设计。
  林沫比林齐大两岁,回国后便创立了自己的珠宝品牌,没想到军人家庭出生的林沫却颇具时尚眼光,短短几年时间公司便已经开拓了欧洲市场。这次林沫便是去意大利见几位客户,顺道参加了几场珠宝展。
  再强势的女人也是需要爱情的滋润的,林沫在很小的时候便对来自家玩的沈耀产生了爱慕,见惯了军人的粗鲁和豪放,沈耀这样沉静优雅的男人使林沫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这是个连袖扣都要精挑细选的人,和以前见过的所有的男人都不一样。
  成年后,两家大人便达成了共识,将林沫和沈耀定为了一对。
  林沫当时简直是欣喜若狂,而那个优雅的男人虽然没有表现的很高兴,但是也没有拒绝,和自己相敬如宾,虽然不想好友们的男友那样体贴浪漫,可是每个节日林沫都会收到昂贵的礼物,每次出去吃饭沈耀都会选最高档的餐厅。虽然两人见面的时间实在是很少,沈耀也不热情,林沫心中依然燃烧着熊熊的爱火。
  呵,这个男人是自己的最爱啊。按照双方家长的意思,今年两人就会订婚,明年结婚,马上自己就将成为沈耀的合法妻子,和他并肩站在高处了呢。
  这次欧洲之行时间长,将近一个月,自己去法国南部拜见了在那里休养的沈连平夫妇,也就是自己未来的公公婆婆,沈家夫妇对这个准儿媳很满意,走的时候沈夫人温琳还送了自己一对手镯。
  一回国,林沫便迫不及待的与沈耀联系了。这一个月的时间两个人都没有打过电话,发信息沈耀也很少回复,虽然心里面很难受,但是作为一个世家的准媳妇,这点胸襟还是要有的。
  沈耀接到林沫电话的时候心情是复杂的。
  林沫是很优秀的,无论是出身还是个人的才华,都是难得一见的,如果不是遇见了夏尧,自己一定会娶她的。
  两人认识已经快二十年了,在一起也是将近十年了,虽然关系没有一般恋人那边亲密,但是现在提出分手,沈耀心里还是很愧疚的。想来,总归是自己辜负了人家。
  不过印象中,林沫虽然锋芒毕露,但在自己面前却一直是知书达理的,而且这样骄傲的一个女人,想必也不会屈就自己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在一起。
  沈耀订了地方,是一家不常去的餐厅,时间就定在归国的林沫回国的第二天下午。
  两人一人满怀终于要见到恋人的欣喜,一人则怀着要斩断这段感情的决心,在餐厅的包厢见面了。
  沈耀先到的,林沫在服务生指引下推门进来的时候便觉得这个男人似乎哪里不一样了。
  沈耀穿着一件烟枪蓝的衬衣,没有系领带,依旧是无处不透着精致,这是个很有品味的男人。可是之前身上的那种肃穆和冷硬气质似乎淡了一些,看着进来的林沫眼中竟然难得的有一抹温和的感觉。
  林沫暗忖:难道这次分开时间长,沈耀竟然也思念自己了吗?唉,如果知道沈耀这难得的温和是在为接下来的话题铺垫的话,相信林沫应该是打死都不愿看到的。
  沈耀为林沫拉开椅子,招呼林沫点菜。吃的是西餐,两人各自点好了菜,服务生出去下单了,包厢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林沫轻轻地抿了一口水杯中的水:
  “我在法国看到伯父伯母了,他们挺好的。那边确实很适合年纪大的人疗养。我看他们气色比国内都要好呢。”
  沈耀有点走神,听到林沫提起自己的父母,便淡淡地道谢:
  “谢谢你去看他们,他们应该很开心吧?”
  一直以来沈耀对自己都是这样彬彬有礼带着点疏离的,林沫也没有在意。
  “嗯,沈伯伯他们在那边垦了一片花田,但是说认识的人太少,没有在家里面热闹。”
  “他们也只是过去休养,过段时间该回来了。”
  沈耀将手指交叉到一起,微微靠在椅背上。
  林沫不禁感慨,这个人无论什么姿态都是这么优雅。
  菜很快便一道道上来了。两人安静地吃着,林沫发现沈耀吃了一点便不再吃了,便也停了下来,端起红酒杯抿了一口。
  “林沫,我有事要跟你说。”
  沈耀将身体前倾,双手交叉,小臂支在桌面上。
  林沫知道这是沈耀要认真谈一件事情的姿势,她将酒杯放到桌上,猜不透沈耀这是要说什么,这么严肃。
  沈耀见林沫做好了听的准备,便缓缓地开口了:
  “我们分手吧。”
  林沫虽然在军人家庭长大,但是自己一直浸淫在时尚界,养出了一身的优雅气质,她听到这句话很是吃惊,画着眼妆的漂亮眼睛睁了很大,迷惑地望着沈耀:
  “沈耀,你在说什么?”
  沈耀叹了口气:
  “林沫,我们分手吧。”
  林沫这下知道沈耀是认真的了,长期严谨的家教不允许这个男人说多余的话,他说的每句话都是有明确目的和指向性的。
  林沫一下子有点慌了,换做任何一个女人都会慌的,林沫现在没有激动地站起来质问已经是很有素质了。
  “沈耀,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我们今年就要订婚了。你现在说要分手。不说咱们将近十年的感情,你在这个时候提分手,你让林家颜面何在?让沈家又如何自处?”
  他们这样的人都是这样的,大家为了利益为了面子而活着,你看,这个时候,首先考虑的不是个人感情,而是关心两大家族的颜面何存?
  沈耀认真地看着林沫:
  “林沫,我知道现在提分手确实是我考虑不周,但是我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不爱你,我不想也不愿意为了家族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婚姻。我觉得你也应该慎重考虑一下,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
  林沫被沈耀左一个爱情又一个爱情惊呆了:
  “我们这样的人也要谈爱情的吗?咱们是最合适的啊,无论是家世还是个人能力,所有的人都觉得咱们很般配不是吗?”
  沈耀忽然笑了,那笑容里却满含温情,让林沫觉得有点毛骨悚然:
  “如果没有体验过爱的滋味,我和你也是一样想法的,可是,我现在不想要这样平淡无奇的婚姻了。”
  林沫这下算是明白了,沈耀这是有“外遇”了,他出轨了!
  “沈耀,你怎么玩我都不会管你,但是,我们不能分手,这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这是两个家族的事情。”
  沈耀听到玩的时候皱起了眉头:
  “林沫,我没有在玩。我是认真的。其他的我不想多说了,为了补偿,我在你公司的所有股份全部无偿转让给你。真的对不起了。我希望你也可以找到幸福,但是如果你坚持要和我在一起,是注定两个人都不会幸福的。”
  林沫当初创立公司的时候,家里面不同意,林家没有经商的传统,很是不支持林沫一个女孩子去商海打拼。
  沈耀倒是很佩服林沫的勇气,为林沫提供了启动资金,林沫当时感动坏了,她将这几乎是公司全部的启动资金折成了百分之四十的股份给沈耀,当时她还窃喜,这算是两人的夫妻店吧。
  随着公司的发展,现在这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很是可观,虽然沈家家大业大,不在乎这股份,但是沈耀竟然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爱情,一个可能才认识没多长时间的女人便要一掷千金,林沫愤怒了。
  “沈耀,你要想清楚,如果你这么做,一意孤行,将会产生多么严重的后果。”
  沈耀已经有点不耐了:
  “后果?我不怕。我既然选了这条路,如果害怕就不是我沈耀了。”
  林沫气得发抖,已经忘记维持自己多年经营的淑女形象,她骨子里那种部队上的习气显露了出来:
  “不怕?沈耀,你敢跟我说那个女人是谁吗?我到想看看,是怎样的一个野女人,竟然敢来肖想我林沫的男朋友?”
  沈耀看到林沫有点失控的情绪很是无奈:
  “林沫,我希望你冷静一下,这个跟别人没有关系,即使没有她,我们也走不到一起的。我不是个愿意迁就的人,你应该一直知道的。”
  林沫紧紧地攥着自己的衣角,连高档的衣料起了褶皱都不在意了。
  “我不会同意分手的。”
  说罢,起身迅速开门离去了。
  沈耀看着林沫迅速离去,心沉了下去。看来事情远远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啊。他用手指轻轻地扣着桌面,发出“嘚嘚”的声音,希望林沫不要做出偏激的事情。

  调查

  林沫从餐厅出来后,感觉自己的手仍在剧烈地颤抖着,她坐在车里面好一会儿,才止住了这种从骨子里发出来的颤抖。
  她认识沈耀太多年,太了解这个男人了,她清楚地知道一旦这个男人做了决定,那便是很难更改的了。这次分手,沈耀是认真的。而且正如他所说,他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哪怕被林家责难,也是在所不惜的。
  女人便是这样的生物,在自己的男友或者丈夫出轨时,第一反应不是这个男人多么多么不堪,她立刻想到的必然是“到底是哪个狐狸精勾引了自己的男朋友”。
  林沫这会紧紧抓着方向盘,眼睛里快要冒出火来,心底里燃烧起了剧烈的恨意,到底是谁,到底是哪个女人,这么胆大包天,竟然在太岁头上动土?一定要把她找出来,狠狠地教训,让她知道什么样的人是不能招惹的。
  林沫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腹中的浊气,她戴上了昂贵冰冷的墨镜,将自己被愤怒烧红的美丽的眼睛遮挡了起来,缓缓踩下油门,向心中想到的那个地方奔去。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小区,林沫七拐八绕终于找到了记忆中的那个单元,爬上昏暗的楼梯,她敲响了面前的那道锈迹斑斑的门。
  门□□着打开了,开门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样貌很普通的男人。这个男人麦色的皮肤,寸头,穿着灰扑扑的衣服,个子也不高,但是眼睛却很有神。
  男人吃惊地看着门外的林沫:
  “小姐,你怎么来了?”
  这个中年男人叫林建国,原来是林沫父亲的手下,搞侦查工作的,是父亲的得力助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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