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情感热线-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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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离那瘟鬼远一点,他是快死的人了,别沾了晦气。”
他口中说的瘟鬼,显然就是我面前的这个人。我走近了两步,蹲下身来,借着亮光,看见这人不过是个小孩,双目紧闭,头靠在桥柱上,呼吸十分粗重。
我用手一摊,他额头竟然是如炭灼般滚烫。我一时心慌,手中的食物掉在地上。
“离我远点!滚开!”那小孩子听到动静,睁开眼来,粗哑地甩出这么一句。
他抽了抽鼻子,显然是闻到卤味的香气,一把抓起包裹它们的牛皮纸,大力撕开,用力地咬起来,一边咬,喉咙里还含糊不清地咒骂着,不知是在骂我,还是在骂桥洞里的人。
他见我还站在那里,瞪眼吼道:“滚开!”
“你省点力气吧。”我不但没有走开,反倒在他身边坐了下来。石桥冰凉,触骨冰凉,就算没生病的人,在这里坐一会都要给冻病了。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目光里尽是狂躁的神气,蛮横道:“怎么,喜欢上爷了?爷的吃相好看吗?”
我忍不住骂道:“爷你个头啊!赶快吃完,吃完了我带你去看大夫。”
他显是没料到我会这么说,吃了一惊,身子往后一缩,但很快又醒悟过来,梗着脖子粗着嗓子道:“果然是爱上小爷了!哈哈!哈!”
一边说话,还一边咳嗽。
我忍住额头上的汗,伸出手来在他头上来了个爆炒栗子:“命都没了一半的小鬼,你在神气什么?不想死就赶紧吃——算了,别吃了,现在就走。”
说罢,不由分说地拽起他的手来,心中一惊。
他额头发烫,手却冷得跟冰一样。我一拽之下,他不但没有起身,反而软绵绵的倒了下去。再凑近看时,眼睛已经紧紧闭上了。
我心中焦急,却不欲向桥洞中看好戏的那几个人求救,蹲下身,一咬牙,将他背了起来。
这小孩子蜷在地上看起来那么小,伸展开来却十分修长,比我要高出一整个头来,身体趴在我背上,脚却还拖在地上,而且,他好重,简直跟一块石头那么沉。
好在一夜桥并不远,我几乎是半背半拽地将他运回我的住所的,等将他整个人搬到床上时,我已是出了一身的汗。
我喘了几口气,稍歇了一会,又重新出门,去了同春堂,对着紧闭的木门大敲特敲,同春堂的小老板本来一脸不爽,但听到我开出的高额出诊费后,又非常高兴起来,二话不说拎了药箱就跟我走。
我们回到家的时候,那小孩子已经烧成虾子了,脸红得如晕染的胭脂般,人事不省地说着胡话。
那大夫进屋,先不说别的,狐疑地看一眼他,又看一眼我:“姑娘,孤男寡女,你们年纪轻轻的,这个……不恰当吧?”
我深吸了一口气,尽量克制情绪:“大夫,你没发现他快烧死了吗?”
他脸上一红,“呃,呃”了两声,终于开始做分内的事情,只是,一触到病人的额头,他就大惊失色,完全没有半点医者的从容。
“哎呀呀,烧成这样?这个,这个,这可不真是如你说快烧死了么?你,你,你快准备后事吧,我……我是不治这将死之人的。我,我,我的同春堂担不起这个污点……”
说罢,抹了抹头上的汗,准备开溜。
我伸手拉住他的衣衫,面无表情道:“五十两。”
他顿住了,如被点了穴般呆立。
“你只要做你该做的,无论是死是活,钱我会照付。”
他咬咬牙,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时间,我看得出,他是使了浑身解数。钱果然还是好使的。
我也没闲着,去临近通宵营业的快绿楼——也就是常见的怡红院的姊妹版,要了一罐陈年的女儿红。
不是我奢侈,青楼里似乎只卖这种昂贵又谈不上多好喝的酒。
我拎着酒回去,当着大夫的面,扒光了小孩身上的衣服,然后用毛巾蘸了陈年女儿红的酒液,一遍一遍地给他擦拭身体和额头。
大夫看得目瞪口呆,先是说:“这酒……不是三两银子一坛么?”
然后又说:“姑娘,深更半夜与这男子赤裸相对,你还想不想嫁了?”
我找了一句话,终于封住了他的口:“他是我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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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章 色相
东方既白的时候,大夫顶着一双熊猫眼,心满意足地离开,临走前给我写了一张药方:“他现在烧已退,只是身体里有余热未消,你拿着这张单子去我同春堂,照着这张单子来抓药,连续吃,吃到彻底康复为止,我分文不取。”
我低头看了一眼那药方,上面所列的无是连翘、蒲公英、鱼腥草、土茯苓这些清热邪解热毒的寻常药草。方子虽没有稀奇之处,但整个晚上他也帮了不少忙,尤其坚持“虽是姐弟,男女之间仍是授受不亲”,抢着帮着我擦拭那小孩的身体,也算很够意思了,我便道了声“感谢”,尔后端出早已准备好的漆盘,上面端端正正摆了五锭银子,每一锭十两。
大夫眼睛放光,咂舌道:“我当你说五十两只是开玩笑,想不到……你这小小姑娘家,竟有如此殷实家底,且出手这般大方。”
我淡淡笑道:“这是我弟弟的命呢,我只恨不能倾尽所有。而且我有言在先,这是您应得的,请笑纳。”
他有些脸红,伸手取了一锭,道:“剩下的实在不敢要了。若以后有事,尽管来找我,的不敢说,小病小灾,我刘逢春保你一家无虞。”
说罢,朝我一拱手,甩袖走了。
我心想,这老头子腼腆起来,还是挺可爱的。
“谁是你弟?你说清楚。”身后,一个我已经领教过的粗噶声音响了起来。
我将漆盘放到一边,转身时,见那小孩已经坐了起来,脸上已经褪尽了昨日骇人的嫣红,脸上的皮肤又白又细又密,五官俊秀,眉挺目深,竟是一个难得的美男胚子。
见我这般直接地看着他,他睁大了眼睛,目光中流露出对抗:“你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
我撇了撇嘴,回身从衣箱里取出一件青色的衣衫,抛到他身上:“穿上再说话吧。”
他接过去看了一眼,生气地把衣服甩到一边,粗声粗气道:“女孩子的衣服,我不穿!”
可能到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是裸露着上身的,下意识地用双臂抱住前胸,眼中颇有羞恼的意思。
“一点肌肉都没有的小鬼,瘦的跟猴儿一样,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
我忍不住好笑,上前强制性地用被子将他盖牢。
他手忙脚乱地抵抗我,虽然大病了一场,这小鬼力气还是有,不一会儿就抵抗得我满头大汗。我只好强制性地吼了一句:“不想死的话就自重点,再这样烧一次我可没多余的银子救你命了!”
他斜乜了桌子上的漆盘一眼:“你不是挺有钱的吗?区区一个发烧就付人家五十两。”
我懒得理他,取了其中一锭银子,用剪子慢慢绞了,他在一旁,撑着头看得津津有味,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
“喂,你是昨晚提着风灯来送我肉吃的那个吗?”
我漫不经心点头:“嗯。肉好吃吗?”
“切。爷是饿得没办法了,才会受你那点小恩惠。要是在平常,那种东西我看也不看一眼。”他哼哼地辩解,“你的被窝还挺舒服的,小爷给你面子,多呆一会,呆够了,就回到爷的地盘,继续逍遥快活。”
我眼皮也不抬:“好啊。”
他抬起两道浓浓的剑眉,疑惑道:“你怎么不留小爷?”
“我为什么要留一个啰里八嗦,又臭屁的要命的小鬼?”我放下剪子,端详着被自己绞得大小不一的小银块。
他瞪大了眼睛:“你不是图小爷的色么?现在你色没捞着,又在小爷身上白白花了十两银子,怎么可能不捞回本?”
我把脸转向他,正视着他:“你觉得你很美么?”
他不假思索地点点头,完全没有脸红的意思。
隔得近了,我发现他的确是很美,皮肤是吹弹可破的细白,上面的绒毛都清晰可见。眼睛如最纯净的锆石那般幽深明亮。而那鼻梁挺括的弧度,更是美好得没办法形容。
“那你觉得我呢?我怎么样?”
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拿自己的容貌当话题。
他有些愣,被我逼近的头往后退了一点,结舌道:“你……你还行吧。”
我嘿嘿一笑,重新拾起剪子,将一块小碎银子突出的棱角逐一剪掉,是在对着他说话,眼睛却没有瞧着他:“我是不会对一个没有发育好的小鬼产生兴趣的。况且,你的容貌还不及我,如果我要买色,每天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就好了,需要花这个冤枉钱么?”
他愣在那里,半天不说一句话,似乎受到了某种震慑。
“你你你……我我我,我要回去。”
他似乎是感觉到羞辱,翻身从床上起来,在床上一阵乱找,吼道:“我的衣服呢?你把我衣服藏哪里了?”
“你说那堆破了十几个大洞,还散发着恶臭的粗布吗?抱歉,我昨晚扔掉了。”我含笑看着他,眼睁睁看着他的血从脖子里涌到了脸上。
“你什么意思?又不要我,又不让我走?”他咬牙切齿地从床上蹦起来,捏着拳头,皮肤是大病未愈的苍白,还透着微微的青色。
我手上的银锭已经被我绞成了圆溜溜的一个球,俯下身子,轻轻往地上一扔,银球在地上骨碌骨碌地滚起来,立刻,加菲从不知哪个角落里冲了出来,使劲地用爪子拨弄着银球。
“啊!猫!”他忽然叫了起来,声震屋顶。
这还不算什么,他竟然在加菲面前连连后退,一直缩到了床上。
加菲给他这么一吼,很是不满,背绷成弓子,全身白毛倒数,碧绿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他,喉咙里发出小兽特有的咕噜声。
“你怕猫啊?这下就好办了。”我揣了一点碎银子放在贴身荷包里,剩下的则仍旧摆在桌面上,起身欲往外走。
那小孩惊骇的不行了,用被子紧紧裹住自己,声音几乎都变调了:“你要干什么?你要让我和这只猫独处么?”
我没说话,只是走到猫室里,拎起加菲吃剩的半条鱼,放在门槛前,大步昂扬地走了出去。
和所有的猫一样,加菲是最痛恨别人逼近自己的食物的。
也就是说,那可怜的小孩子,别想要靠近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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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晚还有一章
正文 第二十四章 乐添
这下,这臭小子在病好彻底之前,至少在我回来之前,都只能乖乖呆在床上养病,不能到处乱跑了。
走出来,院墙脚边堆着从孩子身上脱下的衣服,颜色已经脏污得辨不清了,我捡起来,想找个地方扔了,不经意地瞥了一眼,却挪不开眼球了。
那衣服哪里是什么粗布,根本是上好的锦缎,仔细辨认之下,竟是一件深蓝色簟锦纹暗花绸夹袍,制作极为精细不说,在颈项处还有一圈勉强还算是白色的风毛。那风毛白密浓长,油光水滑,竟是极为昂贵的雪貂毛,纵然在钟鸣鼎食的乐府,我也只看我爹穿过一件雪貂的织锦斗篷,平素轻易不见他穿的。
我心中颇为震惊,这孩子莫非有着贵族的出生?我本就在怀疑了,这孩子长相不俗,谈吐听起来无礼,却完全可以解释为困境中的自我保护,不足为怪。值得一提的是,几十两白银不是小数目,在这个朝代,是普通人家终其一生也未必能拥有的财产,他见到之后,却没有一点惊叹之色,若他只是一个弃儿,反应绝不至如此平淡。
更让我觉得奇怪的是,不管是在一夜桥,还是在苏醒之后,他见到作为异性的我,第一反应都是认为我是看中他美色,或要与他进行色相交易之人,而这绝不是一般人应有的反应。
怀着重重疑虑,我去秀水街上的成衣坊,挑了两件价格中上的男子衣袍,又去同春堂按着方子抓药。同春堂的伙计见了掌柜盖章的方子,对我的殷勤照顾自不消说。因我的住所没有炉子——其实根本原因是我没有煎过药,所以只得嘱托伙计帮我煎药,又拜托着店里为了寻了补气养身的成药丸。
等到药煎好,已经是临近中午了。我端着药罐,手拎着衣服往回走,路过烩珍楼,又要了一套清粥小菜,拜托店小二用食盒装了,一并带回去。
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生活,从来没有试过照顾别人,这一整个早上,我都是手忙脚乱。
而且,这个早上,我也学到了很多。
原来,男人的衣衫是比女人的衣衫要贵一倍的。
原来,药是要买回去自己煎的,家用的红泥小炉是必备的,生火的技能是人人要会的。
原来,古代的外卖是要自己带食盒的。让小二帮送外卖,只要是熟客,是不需要另外付小费的。
总而言之,当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回到家里的时候,却看见桌子上摆了满满一桌菜肴,绿的红的黄的什么都有。鼻子里闻到的尽是食物的香味,酸味辣味荤食味。我使劲抽了抽鼻子,被虐待已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