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师-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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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将兄提起他的长矛,看了一会儿,笑道,“太轻了。”摇了摇头,“女人才用的这样的木棍。”
吕布的讥讽让伊布大为窘迫,憨憨地蹲在那里,然后将长矛塞在了身后。吕布看到他的窘态,笑了笑,然后将方天画戟抬了起来,在手中掂了掂,递给沃德尔,“小家伙,试试这个。”
“啊?不行不行,不能拿朋友的武器,这是规矩。”伊布。沃德尔连连摆手,一脸的紧张。
“难道你希望我成为你的敌人吗?”吕布的脸色忽然变得阴暗起来,身边的拉斐尔一脸的微笑,惶然不放在心上。好客的狂战士们和阿尔济的士兵在那里狂欢,这里靠近大山,没有阴冷的北风灌进来,也没有冰凉的海风肆虐,篝火的温度让人觉得很舒服。
“好。”沃德尔下定了决心,然后单手捏住了重戟的戟身。
哼!好小子!
吕布冷笑了一下,伊布差点儿喊出声来,满头大汗,脸色通红,“这太重了!”伊布嘴里挤出了几个字,立刻双手拎着重戟,而一旁的吕布,则是微微一笑,喝了一口热酒,“你看,你果然不适合用男人的兵器。”
伊布气喘吁吁,瞪大了眼睛,说道,“我可比女人强多了!”
看着分辨的伊布,像小牛犊一样的小伙子浑身肌肉紧绷,猛将兄笑道,“你累的就像是被打趴下的死狗,你也只是比女人强一点儿。”
轰!一阵暴虐的杀气,伊布。沃德尔狂化了。双手上的肌肉高高隆起,血管缠绕着肌肉,像是错落的蚯蚓,喘息声越来越大。重戟发出一阵阵的低吟声。
滋滋滋滋,闪电在重戟上跳动。
“还不错。”吕布站了起来,单手握住重戟的戟身,随意地挽了一个枪花,然后转头对伊布。沃德尔说道,“小子,你做我的亲兵怎么样?”
听到这句话,拉斐尔还有其余的大战士都是愣了一下,这样的话,如果是别人,肯定是大话,但是这个阿尔济来的将军,这位雷霆武士……唔,他有那个资格这样说。
沃德尔出神了许久,直到他的伙伴们推了他一把,然后小家伙才激动地点头说道,“愿意愿意,我愿意!”
哈,有意思。
猛将兄将酒壶里的热酒喝光,心中说道。
第四卷 提督的决断
第三十七章 … 他非礼我
磨坊坚挺地开办了下去,伊利达家族还没有牛叉到可族的产业。醉露书院正相反,流言就像是毒药,毒的连毒蛇都觉得头疼。你可以想象一下,街头巷尾的八婆们的八怪心态是多么的浓郁。至于龙之恋里面到底有什么鬼东西,则是大家东扯西扯,言外之意就是有人在龙之恋得了尖锐湿。
还好不是梅毒。这是某些可怜虫内心的感慨。不过龙之恋算是被打击到了,时不时出现房屋塌方,墙体崩裂,门口伏着一具尸体,上面写着几个大字:这是马克干的!
谁信?有人相信凶手会明目张胆吗?当然不会!所以马克子爵依然悠哉游哉,尽管那个传说中的旋风剑圣巴尔的摩一直对他虎视眈眈,但是子爵阁下根本就不在乎,对你竖中指又咋滴?你敢咬我不?圣堂武士每天都在马克的周围转悠,只要马克不出帝都,就铁定什么事儿都没有。而教皇陛下又再次派人前来,商讨圣杯归还事宜,而子爵阁下的街口非常直接,“我还没有想好要什么东西来换呢。”
说真的,这话一出口,狮子座很想拍死这个混蛋。但是他敢吗?谁敢?
“你们不能欺负像我一样的好人。”马克认真地对狮子座说道,“我乐善好施,乐于助人,常常锄强扶弱,是帝国骑士的典范,秉承圆桌骑士的光辉意志,由崇高的光明神注视着我的言行,我……”滔滔不绝的子爵阁下嬉皮笑脸地说着神圣的誓言,狮子座败退……
新教再度陷入了沉寂,而马克则是带着圣杯大摇大摆地去了传统教派那里。圣殿雄伟的景象应该会给人以肃穆和凝重,不过某些人向来喜欢打破传统,更何况他自言一回生两回熟,何必那么生分。所以他终于如愿以偿地在大冬天穿着人字拖,一条大沙滩裤,上身是短衣。披着一条细绒披风,胳肢窝里夹着圣杯,踢踏踢踏地走进了圣殿。醉露书院然后抓头摸耳朵。十分肆意。
水瓶座的眼神依然看他不爽,不过猛男子爵可不觉得现在要鸟这些武士干什么。他可是提督大人,哼哼,这可是大官!
尽管该死的法尔岭地区的全部人口加起来还没有两百万,其中一百九十多万是狂战士。
这一点儿都不好笑,那个鬼地方确实让人觉得难堪,不过,好在丰富的煤矿资源让人痴狂。露天地大煤矿在矮人们的努力下,终于顺利建造出了一条坑道。|奇…_…书^_^网|然后又从山上架设了一条五公里长的铁轨。轨道车利用重力将煤运到山地另一边。你得相信,人定胜天,所以。光明神,战神。火神,自然女神见鬼去吧。
铜炉家族能从煤炭事业中分红百分之二十一,瓦伦西亚和穆拉丁手舞足蹈的时候。显然矮人中的战神也被丰厚的利润给吓到了。什么?那些鬼东西还能这么赚钱?哈。当煤炭变成蜂窝煤。你就知道现在北方的冬天离开了煤炉可不是怎么好过的。更何况,蜂窝煤很便宜不是吗?
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使用魔法灯。更加不用说在家里的壁炉里布置什么火系魔法阵。奢侈的事情只能是贵族老爷干的,但是这个穿着沙滩裤露出脚毛地混蛋,确实为平民干了一件好事儿。
所以,水瓶座看马克的眼神确实很复杂。
马克手中握着圣杯,嘴里叼着雪茄,偶尔将烟灰抖落在圣杯里。唔……这是历史上最昂贵的烟灰缸。
“能不能解释一下你手上地手镯是怎么回事儿吗?”马克眯着眼睛,盯着水瓶座手腕上的手镯,没错,这跟教宗大人送给他地一样。嘿,我的可是掉了。该死的巴尔地摩。
对于好东西,这个混蛋吝啬地就像是葛朗台。不过马克对于一个圣堂武士喜欢捡破烂,显然不大相信,要知道当时手镯可是被他封印内地力量给蹦坏了。醉露书院
咔!水瓶座没有看马克,转了个身,不去看他,盔甲和冰冷大理石的摩擦声可真难听。马克打量着水瓶座,心道:这些圣堂武士真他妈地臭屁!
撇撇嘴,冲着过道里喊了起来,“乌尔莉卡嬷嬷,嬷嬷,你在不在?”大嗓门轰鸣起来,整个空旷的大厅都是野兽的咆哮。马克摇摇头,然后对水瓶座说道,“喂,双子座那个混蛋在不在?他说他需要一点儿兽核,我就带了点儿过来。
”禽兽从怀里掏了掏,嘴里的雪茄朝天冒烟,圣杯夹在一旁,要多粗俗就多粗俗。更加令人诧异的是,圣殿内的微风吹来,那黑黝黝的腿毛在迎风颤动。
这真恶心!水瓶座心中鄙视道。
“啊……今天嬷嬷的动作真慢啊。”马克挠挠头,然后抓了一把极品兽核在手里,各系都有,统一七阶,问水
,“喂,你要不要?”大厅内立刻闪耀起来,这些兽力共鸣着圣殿的魔法阵,绚丽的色彩让水瓶座瞳孔收缩,立刻放出兴奋的神采。
显然,不是每个人都能掩饰自己的兴奋心情,而显然,水瓶座心动了。
没人不喜欢亮闪闪的高阶兽核,更何况……是这么一大把。
马克将圣杯放在了地上,然后将兽核放在了圣杯里,禽兽蹲在了地上,自言自语道,“我有点儿搞不明白,那些白痴要那么多兽核干什么,又不能增加多少魔力,增幅道具而已,还不如自己做呢。嘁,真是没前途的家伙啊。”说着,手掌平方在圣杯的上方,嘿嘿一笑,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
哗啦哗啦的声音传来,从马克的手掌中凭空冒出来一个又一个兽核,五颜六色的圆珠让水瓶座惊呆了。没错,有人见过高阶兽核,但是没见过这么多的。
手掌中央还在不停地冒出兽核,就像是无底洞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儿?哈,这就是空间魔法。
马克对老头子的笔记还是研究颇深的,对于十二个媒介戒指,他终于弄明白了老家伙给他这些东西的原因。现在想想,老头儿当初给他戒指,想必已经猜到这个混蛋嚣张跋扈的性格注定要受人记恨,没有点儿实力保命,又怎么行呢?于是,这些戒指,成为了马克的重要筹码。
钻研老头子的召唤术理论,是马克的每天必修课,老家伙博学多才,各系魔法都有涉猎,并且在理论上的造诣已经登峰造极。而马克这个混蛋再怎么愚蠢,毕竟也是身经百战,领悟能力不算很低,如今隐隐约约有着突破自身极限的迹象。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巴尔的摩的出现,马克的封印在那一刻被冲破,尽管时候又被封印了起来,但是那种爽利的感觉,马克不会忘记。
“唉……等这些家伙们都进阶了,我想还是解除灵魂烙印的好。”马克挠挠头,自言自语道。如今白起和李广都进阶在即,实力更为强大的他们,如果真的还是靠灵魂烙印在驱动他们的思想,未必太过浪费,而马克也自信这些家伙会有更强的发展。所以,解除契约是马克想要做的事情,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无法回到原来的召唤位面。
不过子爵阁下是个明白人,让一个人真正像人一样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你不能要求整个世界围绕你转,所以,看看一点儿,并且宽容一点儿。
眦必报是对敌人,而对自己的朋友,放宽心才是。
马克从来不觉得白起他们是什么奴仆,从来没有。你得思考一件事情,在另一个世界,绝无可能再看到过去世界的亲人,所以,能够觉得自己不是孤单的一个人,那种感觉,很好。
“难道你一直不说话的吗?嘿,你和双子座比起来真是糟糕透了。
”马克叼着烟,然后捧着圣杯,里面盛着满满的兽核,“喜欢就自己随便抓一把,这种东西我要多少有多少。法尔岭地区多的是!”
“你杀戮了多少魔兽才获得这么多的兽核?你就是一个刽子手!”水瓶座一改兴奋,怒视着马克,发出沙哑的声音。
马克白了他一眼,说道,“你是白痴啊!你身上穿的圣衣是上古制作,难道说你是挖了哪个皇帝的坟墓才搞来的?智障!”马克骂道。
“你说什么?!!”
“我说你是智障!”马克蔑视地由重说了一遍。
锵!一把细剑架在了马克的脖子上。
马克嘿嘿一笑,心道,这家伙就是一傻逼。
“你要刺我?你倒是快一点儿啊。往这儿。”马克指了指喉咙,然后又戏谑地说道,“还是往这儿?”他将披风一扯,浑身上下一阵凉爽,指着心口。
水瓶座几乎要崩溃了,见过无耻的,但是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不会吧?圣堂武士还有这种癣好?那算了,我贱卖贱送,下半身随便刺,但是力求完美,一击毙命,我这个人太老实,所以怕疼。”马克撩了一下衣服,露出了胸毛,两条粗壮的腿让人觉得这混蛋真是个杀猪的。
“混蛋——”水瓶座的细剑咻的一声削去了马克的一缕头发。
马克咬着雪茄,冷笑不已,教宗都不会杀我,你一个小喽啰还想动我?白痴啊。
“马克,你真是太无礼了!”
“啊,嬷嬷,这个圣堂武士有不良癣好,他非礼我!”
禽兽一脸委屈,义愤填膺地指着身体大幅度起伏的水瓶座说道。
第四卷 提督的决断
第三十八章 … 爆啊爆
眼说瞎话是一门艺术,而马克子爵则是这门艺术比较家。醉露书院为什么不是最出名?哦,是这样的,帝国的大多数老牌贵族才是最出名的。例如呢?我们伟大的帝国皇帝陛下,查理三世!还有和马克子爵不对盘的老毒蛇可米特。伊利达先生。
“嗨!乌尔莉卡嬷嬷。”马克嘿嘿一笑,抓了一把兽核,问道,“嬷嬷,要兽核吗?”这情况让人觉得是在伊利达街头兜售兽血沸腾的猥琐男。啊,兽血沸腾啊,至今伊利达的少女们还在惊讶红鬼格里高利的勇猛,一枪战八方的记录,想必几百年内没有人能够破得了了。
马克不拿兽核当回事儿,那是因为这个混蛋根本就无法使用斗气,并且魔法的造诣偏向召唤术和空间小把戏。他甚至连小火球都放不出来。就是在这个层次上混的人,还要兽核干什么?当炒黄豆吃吗?嗯,多拉戈家族培育的黄豆产量提高了百分之四十,真是见鬼,他们难道是天才?
乌尔莉卡看到马克手中的兽核,显然是惊讶了一下,不过笑道,“小马克,你这是给我的礼物吗?”马克并不小,他的体型壮硕堪比狂战士,力量超过野蛮人,肌肉比兽人还要硬实,但是马克很喜欢乌尔莉卡这样称呼他。老头子只会说,嘿臭小子,你怎么连只兔子也召唤不出来?啊,你蠢的跟猪猡一样!就是那样,所以,马克虽然怀念老头,但是在缅怀的同时,还是偶尔会觉得老头子活该一辈子光棍。但是在老家伙的笔记中,显然不是马克所想。
正相反,老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