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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另类贵族-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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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来一拳,或许自己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任侠微笑着,笑容中带着百般的留恋和千分思念,他舍不得这个世界,舍不得敬爱的师长和深爱的明月,但一切都由不得他,决定权在对面那个男人手中,他要自己死那便活不下去。
    胸膛欺负,百般滋味在心中回荡,任侠缓缓睁开眼睛,准备迎接生命的最后时刻,却意外的只看见一个侧影。
    他这是要去哪里?
    任侠奇怪的看着雨雾中那个逐渐模糊的身影,难道说他就这样放过自己了?
    还不等他想出头绪,忽然看见那个人悠然站住:“既然来了,何不坦坦荡荡的出来一见,没有脸见人么?”
    任侠一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莫非一直都有人在一旁窥视?
    疑问只是在一瞬间,马上他便知道了答案,从数十米外的老式砖房之后出现了一个素白的身影,那个身影是如此熟悉,熟悉到随时随地都能够让他心跳。
    是明月
    雨越来越大,落在地上能够溅起滴滴水花,发出噼噼啪啪的轻响,王俊杰的衣裳已经湿透,不过他似乎对湿漉漉黏在身上的衣裳毫无感觉,表情始终轻松得很。
    “我见过你,你和他是一起的,为什么一早来了,却不敢露面?”
    明月的脸色透出异样的红润,和身上素白的颜色形成巨大的反差,左手抓着一把三尺宝剑,右手紧紧握着剑柄,雨水已经淋湿了她的头发,顺着额头耳根向下流淌,此刻的她没有了从前翩然若仙的姿态,更多的是犹豫和决然。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神态,在美丽的脸庞交替出现。
    任侠呆呆的看着那边,他看不清明月的表情,只能依稀望见那个影子,几十年来在心中珍藏的影子。王俊杰的话他听在耳中,被拳劲伤得不轻的心忽然变得绞痛不已。明月来了很久了,却一直没有露面,而是眼睁睁看着自己陷入绝境。
    “你说的没错,我早在你出第一拳的时候便已经到了,但我并非是贪生怕死不敢出来,而是不想让任侠分心。我如果那时出现,他为了我的安全势必会死战不退。那个呆子整日疯疯傻傻的,总在自己肩上背负太多东西。那个整天想着光荣侠义的傻蛋。却不知道他的性命已经不完全是自己一个人的,更是属于我的,要是他发起神经来寻死,我该怎么办?”
    王俊杰呆了一呆,这种答案他没有料到,这句话与其说是回答他,还不如说是和另一个人述说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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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问世间情是何物
    176问世间情是何物
    明月
    任侠紧紧捏着拳头,眼眶发红鼻子微酸,他明白自己爱人的意思,因为明白所以为自己方才那一刻玷污了彼此爱情的想法后悔。WwW、
    “王俊杰,只要你放过他,你想知道什么我都会告诉你。”明月转头,深深的看了远处那个身影一眼,那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胜过一切。
    “我不会走的,我不会抛下你”任侠喃喃的说着,说给仓惶的雨声听,更是告诉这阴沉的天地。
    王俊杰静静的看着十米开外的女子,雨水打落了她的骄傲,风刮走她的伪装。世间任何的女子,一旦堕入爱河之后便都只是凡人,和千千万万的情侣一般无二。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王俊杰感慨一声,接着问道:“你是他的女朋友?”
    “这个不重要,对你来说重要的是某些答案,对我来说重要的是他的安全,我们各取所需,其他的不需要回答,对吗?”明月脸上的犹豫已经散去,留下的只有决绝。
    王俊杰叹息:“可惜我不相信你说的话,如果他走了,你什么都不会说。所以,很抱歉,我只能做一些违心的事了。”
    “小心了”王俊杰大喝一声,身体离弦之箭般向前猛冲。
    “喝”女子清脆的叫声响起,任侠瞪大双眼,朦胧中能看见数十米外耀眼的剑光亮起,不时还伴着“嘭、嘭”石块爆裂撞击的声音。
    天色已然暗了下来,雨越来越大,任侠焦急的站在原地,眼睛死死盯着逐渐变弱的剑光,挣扎着向前迈步。每迈出一步,他全身都是万针攒刺般的疼,仿佛身体中每一块骨头每一根肌肉都濒临崩溃的边缘。
    王俊杰全力击出的三十拳,每一拳都足以碎石断金,这世界又有多少人能扛得住,他能够苦撑下来,还能勉力行走已经是相当了得。
    勉强前进几十步,在战圈外他适时停下。任侠没有上前帮助明月一起夹击王俊杰的意图,因为这样做根本没有用处。没有经过长期配合训练的人联手对敌,根本就是行不通的。一加一的结果不一定等于二,可能大于二,更可能小于一。
    剑光拳影交织在一起,混在雨水中看不清楚痕迹。王俊杰微微皱眉,明月每发一剑自己都要闪避,从凌厉的剑风王俊杰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肯定扛不住这把宝剑的劈刺。
    王俊杰不好受,明月更是难过,她刚才便已经知道这人速度极快,可真正对上手才能明白王俊杰可怕的不只是速度,还有力量。每一拳都带着爆破风声,擦身而过的拳风
    明月要败了
    任侠黯然摇了摇头,十三招之后,剑光已经黯淡下来,可以想到明月很难再运功出剑,定心剑没有内力催动是破不开那人拳势的。
    那人的速度实在太可怕,不需要任何技巧,单凭着直来直去的那一拳,就能击碎所有人的信心。
    怎么办?
    任侠心思急转,忽然高声喊道“明月,弃剑,退到我这边来”
    这是他能想到让明月摆脱危局的方法,圣门的弃剑术在此刻唯一能够暂时脱困的办法。
    “好”明月清丽的声音回应着,一道炫目的亮光闪过,脱手而出刺向两米之外的对手。
    王俊杰一闪身避开剑光,素白色的身影趁着他闪避的瞬间,飞速向任侠身边奔去。
    任侠和明月都是久经战阵的老手,刚才那种局势弃剑已经是唯一的办法,被徒手的人攻进内圈,长剑不仅仅失去了作用,反而会因为它的长度让自己的动作束手束脚。明月身在局中一时没能醒悟过来,得了任侠的提点顿时清醒。
    “你怎么来了,不是说了叫你们在住处等我?”任侠挺身将脸色苍白的明月挡在身后,看着在雨幕中缓步走来的王俊杰,心中又是爱怜又生气。
    明月微微一笑,宛如满山的鲜花开放,伸手握住男人的手掌,女人侧身上前一步,和他并肩站着:“把珍珠送回酒店,就寻着你的暗记过来了,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涉险?”
    “你呀怎么这么傻?”任侠凝视着生死相依的爱人,喉咙中像是堵了一个石头,再也说不出话来。
    明月莞尔一笑,手掌握得更紧了些:“我们曾经说过同生共死的,你若是死了,我又岂能独活?”
    或许是感受到这对恋人的柔情,呼啸的冷风都平缓了些,只有无情的雨还在滂沱而下,掩盖着缓缓到来催命的脚步声。
    “好,今日能实现曾经的诺言,和你一起同生死,此生便不再有遗憾。”任侠微笑,低头在明月额头轻吻一下,悄然放开手,转身向前挡在女人身前,看向站在不远处饶有趣味看着这边的王俊杰:“你想知道的事情,我们断然是不会说的,来吧”
    明月脸上不再有苍白,红晕布满了脸颊,死亡在这个时刻对她来说似乎已经成为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只要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生或者死又有什么关系?
    下定了决心的女人没有阻止爱人的找死行为,今天这件事演变到这个地步,她已经不再奢望能活下去,只求能和任侠相伴而去便好。
    王俊杰背着手,凝神看着这对生死相依的情侣,忽然转头看着天空,莫名的说道:“雨越来越大了,你们冷不冷?”
    啊?
    任侠不明白他的意思,诧异的转头和明月对视一眼,小声问道:“你冷吗?”
    明月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你这个呆子,你说我冷不冷?”
    “噢噢,自然是冷的”任侠不住点头,慌忙脱掉外衣,可看着快要烂成碎片的衣服又犹豫起来。不说衣服已经被雨水全数浸透,单是烂成这样,穿上根本不可能御寒。
    “给我披上”明月轻轻靠紧男人,分外显得柔弱起来。
    任侠呆了呆,笨拙的给她披着衣服。
    王俊杰安静的看着他们,快要变成布条的灰色外衣,披在素白色的衬衣上显得有些滑稽可笑,可他心中只觉得无比的协调。
    “这雨一时半会看来是停不了,再站在这肯定是要生病的。”王俊杰叹了口气摇摇头:“今天算你们运气好,老天爷也肯帮你们。算了,和谁斗也不能和天斗,我先走了,下次再分个胜负吧”
    明月和任侠吃惊的看着他,茫然不知所措,直到对视一眼,见到彼此眼中的喜意,这才敢相信这句话不是自己的错觉。待他们醒过来再抬头,王俊杰已然转身而去,片刻功夫,背影在雨幕中已然转淡。
    “等等”明月高声叫道。
    王俊杰蓦然回头:“怎么,你们还有事?”
    “谢谢你”明月缓缓说道。
    王俊杰哈哈一笑,摆了摆手:“你不要谢我,要谢就感谢老天爷吧。下次见面说不定就没有这种好运了,希望我们永远不要再见。”
    明月默然,靠在爱人的身边看着那个人的背影渐渐远去,及到快要看不清的时候,忽然想起了什么,高声喊道:“王俊杰,小心灵韵,她快要到了”
    远远的背影脚步一顿,随即再次远离,渐渐消失在茫茫风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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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六十米远的距离,从凄清走到喧闹中,仿佛隔了两个世界般神奇。wWw、
    王俊杰光着脚在道路边不紧不慢的走,招惹来无数好奇的目光,有诧异、有怜悯还有厌恶。他此刻的形象当真没有办法说,鞋子是没有的,一只脚穿了袜子,另一只彻底光着;裤子倒还是完整,上衣就晚节不保了,一只衣袖裂了道长长的口子,另一只袖子腋下破开,再加上全身上下湿漉漉的滴水
    无视周围的目光,王俊杰走得惬意自如,还能哼着首无名的小调,双手插在裤兜里像是在海滩上沐浴着日光般。
    能见证一段生死不渝的爱情,不该是件心情愉快的事情么?
    这里距离步行街并不远,半条街几分钟便能走到,星期五的雨天,天黑的格外早,才是下午五点钟,步行街上密密麻麻商铺各式各样的招牌以就已经亮了起来,五颜六色晃着人们的眼睛。
    反正身上已经湿透,王俊杰索性慢慢的走,衣裳褴褛却神态自然,这样的人就像一盏一千瓦的灯泡,无时无刻不是人们注视的焦点。
    来步行街不是王俊杰同学喜欢被别人用看疯子的眼神注视,而是没有办法,总不可能穿成这样去见于单。今天是于单的生日,就算于单不在乎,他自己也要能过意得去。
    王俊杰从前对穿什么真的不怎么讲究,汗衫沙滩裤拖鞋这是他在夏天下班之后经常使用的装备,但是从一个月前开始,他对衣着开始注意起来,形象课程在皇家礼仪中是很重的一环。这种改变带有半强制性,潜移默化改变人的想法。
    步行街口便是江城有名的商场永盛百货,也是王俊杰同学会弄成这副模样的发源地,不过他此刻没有雅兴在众目睽睽之下再逛一次商场,是以随便找了一家门头显眼无比的男装专卖店走了进去。
    或许是因为接受到太多关注,王俊杰并没有发现,有一个人惊讶的看着自己,一个有过一面之缘的女人。
    纤尘不染的玻璃门推开,店中热闹的气氛为之一窒,不管是顾客还是店员齐齐定焦在门口,在门口这位宛如一朵奇葩的男人身上。
    打着赤脚,浑身便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裤腿下端尽是泥水,衬衫的袖子惨不忍睹,一边劈开两半,一边是裂开了个大大的口子,简直比路边的乞丐还要寒酸,起码人家乞丐身上穿的衣服还算完整些。
    可这位要说是乞丐又觉得不像,人家进门无比的坦然,举手投足间自然得很,出入这种动辄上万的高档服装店没有一点胆怯,细看时能发现他手腕上明晃晃还戴着块手表,真是古怪之极。
    “请问您”门后站着的店员习惯性的迎了过来,可走近几步又自觉站住脚步,面对这样的顾客,没有人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王俊杰摆了摆手:“买衣服,帮我挑一套合适的。”
    “哦”店员迟疑的答应着,上下打量着古怪客人,脚步却是一动不动。这是个艰难的选择,是该把这位“客人”请出去,还是该请进来,一时之间难以抉择。
    “咄咄”连串急促的脚步声响,一个佩戴着店长胸牌的男人快步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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