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的歌-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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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她们都曾年少轻狂,都曾我行我素,爬树,捉鱼,爱恨痴狂,然后呢,没有什么是时光带不走的,它还会留下了岁月的印记,陆初不知道当她老了将会是何种模样,但是她总归是向往着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
简嫃说,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
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孑然一身,孤独终老,但是如果除了父母的争吵,她再无事可忆,那会不会是一种遗憾?
大概是这一天太折腾了,劳心劳力,本以为在陌生的地方会睡不习惯,她却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陆初醒得有些晚,翻了翻手机上的日历,已经是农历二十八了,除夕也就在后天,她不知道回去将会面临怎么样的责难,但是一个人呆在外面过年也说不过去,思来想去,她决定今天在古城好好逛一逛,明天一早回家。 心底有了主意,陆初利落地起床,洗漱完毕便出了门。
打开房门的时候天早已经大亮了,从阳台望过去,家家户户屋顶上都都铺了层厚厚的霜,老树早已掉光了叶子,只剩枝干光秃秃地挺立着,还没有出门,这么一会儿鼻子已经冻得很疼,陆初转身下楼。
秋姐在厅里摆了一盆炭火,木炭烧得通红,窗户是半开着的,所以并不觉得闷,陆初道了声“早上好”便围了过去。
“起得挺早呀。”秋姐笑了笑。
陆初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我准备明天回去,所以今天要出去逛逛,总不能白来一趟啊。”她拿着秋姐给的景区地图,就着手机上之前收藏的攻略,出了门。
出了弄子,对面就有两家卖早点的,陆初挑了家人多的进去。店里也有和她一样的游客,更多的是古城里的居民,叽里咕噜地说着什么她也听不太懂,单单这般听着竟也觉得十分惬意。
解决了温饱问题,陆初找了个地方买了门票,昨天张姐带她进来时教了些逃票的诀窍,但她一贯是怕麻烦的人,想着还是买票划算,学生证打折后只要二十块钱。
路上行人很少,偶尔能看到三两个穿着民族服装、背着竹篓的老年人,冷冽的空气中充满了冬日特有的肃杀味道。周围安安静静的,正是陆初所喜欢的感觉。
走到河边,眺望着远处的风景。
秋姐说,在她来之前,这里刚下过一场小雪,但此刻却找不到一点痕迹,家家户户门前都挂着两个大红灯笼,年味儿十足,十分温馨。
这条江并不汹涌,只有到了有落差的地方才稍稍有些湍急。水面上的乌篷船泊在一块儿,连成排,没见到船夫。陆初不知道冬日这里还有没有人撑船游河,便从最近出的一座桥到了对岸,一路细细观赏。
夏季的时候连降暴雨,水涨起来毁了不少建筑,此时临江的客栈已经刷上了新漆,但依旧难掩大水冲刷的痕迹。
除了异地求学,陆初从来没有离开过家,无论假期长短,她不是宅在寝室就是呆在家里,一个人去陌生的环境总会给她让她莫名地恐慌,没有了根据地,似乎就没有了安全感。她总是倦于尝试一些新鲜的东西。
这次离家算是她的一次冒险的行为,她对国内各个旅游景点的了解仅止于地理课本上的介绍,在学校的时候,她就曾听室友对此地大加赞赏,她出来得急,一时也想不到合适的去处,又因为车票合适,最终才选择了这个地方。
古城颇大,陆初刚开始有些晕头转向,地图上的路线画得密密麻麻,难以辨认,她只能凭着自己的方向感,又问了周围的人,逐渐摸索出门道,边走边逛。
这里卖姜糖和猕猴桃的店铺颇多,隔三五步便有一家,不过陆初对这些倒不感兴趣,反倒是觉得路边的小摊不错。小摊上卖的大多是饰品和工艺品。
她走过去,挑了几条手工编织的手链,随后又添了一个福袋,大红的福袋,双面都用金黄的细线绣出了一个大大的“福”字,付了钱,想了想,又再拿了个一模一样的,虽然父亲从不在意她的这些小心思,送出去也不知会被搁在哪里,但她还是想给。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古城也逛得七七八八,最后一站,陆初爬上了北门的城楼,大半个古城尽收眼底,近处是江对面的酒吧一条街,两个木制的大水车及其显眼,她仔细地瞅着,甚至准确地找到了自己昨天晚上坐过的石凳。
掏出手机对着远处连拍了几张,她这才换过镜头,对着镜头笑了一下,笑得比哭还难看她撇了撇嘴,按了删除。
一阵冷风吹得她直哆嗦,果然是“高处不胜寒”,她迅速下来就进找了家饭馆钻进去。
“哟,我说怎么走着人就不见了,原来是被美女勾住了魂儿啊?”裹得像狗熊一样的男人一只胳膊搭上同伴的肩膀,笑得十分不正经。
被撞破的人有些不淡定,他迅速地关掉手机屏幕,双手插进口袋里,这才转过身:“怎么,你有意见啊?”
“看见千年的铁树开了花,我有点被吓到了。。。。。。”嬉笑声跟随着二人越飘越远。
而此时正在与食物酣战的陆初丝毫不知道,刚刚她也当了一回卞之琳笔下的女主角:“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她挑了条虹桥下边的小路返回客栈,一路上有许多富有文艺气息的小店,还有几家清吧,白天没有顾客,清吧大多都是关着的,少数两个敞开门的,都是冷冷清清的模样。
理清路线后,抄小路回去很近,陆初边走边轻轻地哼着歌,转过几个弯就到了旅馆。
而盛翊,就坐在旅馆门口的台阶上。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奉上两章,如无意外,之后每天早上九点钟更新。
☆、竹马青梅
要说盛翊和陆初是什么关系,特别单纯美好又俗气的四个字足以概括:青梅竹马。
对于不谙世事的小孩子来讲,幸福特别简单,谁对她好,她就跟谁亲。盛翊就是对陆初很好的那个人。
他俩同一年出生,做了很多年邻居。盛翊会陪着她跳房子,陪她吃一毛钱一根的辣条,他会从买弹珠的钱里省点下来,给她买最爱的酸梅粉,还有《还珠格格》的贴画,快开学了暑假作业还没做完,两人就“狼狈为奸”,合作得十分和谐。当父母吵得天昏地暗,留她一个人躲在门口哭的时候,也只有盛翊,会演小丑逗她笑。
看了很多的童话故事书之后,陆初觉得,盛翊就是那腰佩长剑的骑士,好不威风。
那时候小孩子喜欢玩过家家,他们把沙子当作米饭,在院子里拔几棵野草作菜。而两个小屁孩就是这个家庭里的“爸爸妈妈”,还有一条大黄狗,那时候是他们的“儿子”,只是,大黄狗已经埋进土里好多年了。
若说青葱少女时期的陆初对哪个男生有过那么点旖旎的幻想,那个人非盛翊莫属。
陆初和盛翊一起走过了小学、初中、还有紧张激烈的高中,不论环境怎么变,他们的友谊一直没有褪色,即便是高中的时候,陆初的家搬到了城里,他们有空还是常常在一起玩。陆初本以为他们可以走得更远的,就这么走一辈子,看不到未来的她,或许也是甘愿的。
只不过,遇上一个陪你从年少无知走到白发苍苍的人,几率何其小,谁还没有长大的那一天?
只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陆初用盛翊的手机玩游戏,突然弹出了微信消息提示,她瞅了一眼,亲昵的备注,顿时觉得手里的金属有些烫手。盛翊听见提示音,从陆初手里夺回手机,盯着屏幕上的那几个字,咧开了嘴,如水的温柔,原来并不是女子才会有。
陆初坐在单人沙发里,神情落寞。
说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盛翊会这么温柔地对待另一个人,或者说,更温柔。在她心中,盛翊有着无可取代的地位,童年有那么多阴影,盛翊给她的,却全是阳光。她青春里所有灿烂的回忆都有盛翊的身影。这么多年,她一直以为自己在盛翊心中也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当看到他给了别人更好的温柔时才明白,她不是弥足珍贵的那个。
携手前行的伙伴找到了归宿,原本该第一时间送上祝福的,可是她却很难过,不是嫉妒,只是难过,此后这条路上只剩她一个人,而她还不知道下一个出口在哪里。
幸好,幸好她对盛翊没有男女之间的情意。
陆初看到盛翊,十分惊讶,“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千里寻人?
“我昨天去你家了,叔叔和阿姨都很担心你。”盛翊伸出手,想像往常那样摸一下陆初的头,却被陆初偏了过去。
陆初本来就打算明天回家,但是让盛翊跑这么远,再把她带回去,歉疚之余又觉得有点不服气,盛翊一直是母亲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乖巧懂事、学习好。这么一想,她别扭的脾气又上来了:“我今年不回家过年,你回去吧。”
她的小脾气盛翊早就见识过了,因此也不生气:“你就这样跑出来,我们都很担心,过年回家的人多,鱼龙混杂,阿姨不放心你一个人才让我来接你。”
“小姑娘早上就兴致冲冲地跟我说明天要回家呢,这天还早,你们要是着急的话现在走也来得及。”秋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件没织完的毛衣。
被拆了台,陆初有点尴尬,哪有把客人往外推的老板。
“我也是这个意思,你上去收拾一下东西,我来订票。”盛翊说着掏出手机。
出来的时候匆忙,没带多余的东西,现在收拾起来也不费劲,几分钟就搞定了。陆初原本还想着晚上再去沱江边上坐坐,计划搁浅,有些小遗憾。
踏上归程的陆初不会知道,这天晚上有人抱着吉他在江边痴痴等候,却不见佳人,失望至极,只得打着喷嚏哀怨地回去吃药了。
虽说路程长短是一样的,陆初却觉得回家的路特别漫长,票订得太晚,只剩下硬座,期间还要转一趟车。陆初在火车换了好多种姿势,却怎么也睡不着,侧过身又不小心碰上盛翊的关切的眼神,更加心烦意乱。
又想着万一母亲责备她该怎么回应,母亲性子强,对她也严格,小时候打骂都没少,陆初不免有些害怕,怎么想都烦,陆初索性掏出在古城拍的照片,一张张翻看起来。
她的拍照技术不咋地,但是幸好新换的手机像素还不错,拍出来东西也还看得过去。
古城的夜景很美,灯火璀璨,黑夜掩盖了一切瑕疵,只留下闪闪发光的地方让游人欣赏。
下火车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他们还在火车上的时候,家乡这边刚下了一场大雪,地上堆了厚厚一层,几乎没及脚踝,银装素裹,煞是好看。新下的雪尚未被脚印破坏,陆初小心翼翼的踩上去,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响声。
母亲一向起得早,听说人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从睡不够的状态发展为睡不着的状态,但是在陆初的记忆里,母亲从来没有睡不够的时候。
母亲一辈子性子强,嫁人这方面没占得优势,在兄弟姐妹跟前丢了面子,便一点一点地打拼,憋着一口气想要挽回。
上高中起,家里的经济状况便有了一些的改善。算起来,一年当中,父亲有半年在工作,剩余半年的时间都在麻将桌上度过。这么多年,赌技没有多大提高,勉强不输不赢。而母亲,一年到头从不休息。还赌债那几年,母亲干过很多活儿,大街上卖早点、农忙时下田、农闲时上工地。还完赌债,她又拼拼凑凑开了家餐馆,靠着不错的厨艺,家里的生活才渐渐好了起来。
陆初知道母亲过得不幸福,表面再风光也没有用。
母亲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和她讲讲年轻的时候。
年轻漂亮的工厂女工,看不上身边几个围着转的男人,请看电影不去,请吃饭也不去,红鸾星动,偏生就看上了骑自行车载过她一程的小伙子。小伙子那时候还长得挺好看,就靠着一张脸和几分热心肠,占据了后座上少女的一颗芳心。
然后呢,好景不长,柴米油盐、家长里短,少女梦破裂了。
陆初曾经养过的盆仙人掌,外面看起来绿意盎然,刺依然锋利,但是只有仔细观察,才发现,埋在土里的根已经腐烂,推一把就倒。
母亲的支撑是什么,陆初一直都懂。她不止一次想告诉母亲,离婚吧,我没有关系。可是在那个山旮旯,离婚虽然不稀奇,却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周围的七大姑八大姨也都在劝母亲,要看在孩子的份上把这家留住。
真是搞笑,那些人没经历过,凭什么认为家庭暴力给孩子带来的阴影会比离婚来得小?
陆初下了车,远远就看见了站在小区门口的母亲,她还穿着几年前买的一件黑色羽绒服,头发挽得一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