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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给自己的歌-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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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给自己的歌
作者:廿月饮酒
 

文案

陆初:“现在不想结婚。”
易川:“好。”
陆初:“不想这么早生孩子。”
易川:“好”
陆初无语望天:“你就不能man一点?”
易川拎起媳妇儿丢到床上:“只要你别不要我,什么都好。”



PS:文有些慢热,如无意外,每天早上九点钟更新。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初、易川 ┃ 配角:主角之外,都是酱油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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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水相逢

  《给自己的歌》
  文/廿月饮酒
  2015/03/30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一颗心了无牵挂。。。。。。”
  清清冷冷的男声,伴着吉他的和弦,一阵阵地从耳畔传来。
  陆初对时下的流行音乐知之甚少,却对中国的摇滚乐和民谣有种莫名的偏执。此刻在陌生的地方听到熟悉的歌,仓皇无措的心头,添了一丝欣慰。
  时值寒冬,又临近年关,与节假日人山人海的壮观景象相比,这时的游客可以用稀少来形容。江边的石凳上零零散散地坐了几个人,有的低着头摆弄手机,也有人和她一样,静静地看着唱歌的男人,是在听歌,还是在发呆,她不得而知。但是除夕将近却还独自在外流浪的人,心情肯定都不会好到哪里去。
  这里的风虽说没有家乡的干冷,但依旧刮得人脸生疼。
  旁边有人开始大声打电话,叽里咕噜一大堆,陆初觉得烦,索性背过身换了个姿势,蜷起身体,下巴抵在膝盖上,闭上眼,还是一个人。
  直到这一刻,她才确确实实地感受到,自己已经离家千里了。
  她是凭着三分热血从家里跑出来的。
  据说,每个孩子都曾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陆初也不例外,在无数次的设想之后,她终于迈开了这一步。
  自记事起,父母之间的争吵似乎从未停歇。
  一开始父亲嗜赌,不着家,没日没夜地赌,母亲看不下去了,时常悄悄跟在父亲后头出门,在牌桌上大闹,父亲丢了面子,回家就是一场大战,好的时候吵一架就算了,难堪的时候,家里能砸的都给砸了,只剩一地碎片。
  后来背着一屁股赌债的父亲寻了个机会外出打工,一摞借条和年仅五岁的陆初都丢给了没有一技之长的母亲。
  走就走吧,家里能消停些,那个时候的陆初天真地想。
  家里没安电话,母亲只能通过传呼机找到父亲,找他要生活费,往往母亲的控诉还没表达完,电话里已经传来忙音,然后母亲就蹲在电话亭里,很久之后才出来。
  再后来呢?父亲回来了,他起先在建筑工地打工,搬砖、和水泥,后来自己做了包工头,在大城市闯荡了几年,时来运转,慢慢地有了些钱,开始回来得瑟。
  那个时候,陆初开始有了新裙子,大熊玩偶,还有很多别的同学不曾见过的零食。
  被父亲抱在怀里的时候,陆初很开心,这世间没有几个孩子不稀罕父母的疼爱,可是同时,一种深深的愧疚感始终跟随者她。接受了父亲的示好,在母亲看来,无异于是对她的一种背叛。
  她原本应该是恨父亲的吧,他让家里家里的两个女人吃了那么多苦。他不知道母亲为了还赌债拼命干活的劳累,他也想象不到母亲被追债的人逼得躲在屋里不敢出门,默默擦眼泪的样子。
  但是,血浓于水从不是骗人的。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即便是母亲有心重新过日子,可能觉得剩下的人生还长,父亲依然没有停止折腾。工地上的活儿不用心,嗜赌如命依然是他的本性,抽烟、喝酒、赌博、饭菜不合口味这些统统都可以成为争吵的理由。
  这样的日子,看着都觉得累,陆初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回过神来,对面的男人已经换了一首歌,依旧动听,陆初隐约有些印象,但是不记得歌名。
  浑厚带点磁性的声音震动着陆初的耳膜,陆初对人脸的辨识度一贯不强,但是让她欢喜的声音,她肯定能过耳不忘,此刻她不由得抬起头仔细地打量着那位歌手。
  在高大的城墙下,男人背墙而立,针织毛衣外面套了一件黑色夹克,左手指尖按弦,右手轻轻地拨弄着身前的那把民谣吉他。自弹自唱,投入时双眸微阖,身前虽然没放置音响,那歌声还是清晰地闯进了陆初的心里,很有一种蛊惑人心的味道。
  陆初有些想凑近,看看人家长什么模样,很快又摇了摇头,真是无聊。
  沱江对面是排成一排的酒吧,灯火辉煌,霓虹一片,而这边寒鸦飞过,灯光惨淡,彼之繁华,此之落寞,可见一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差别呢?陆初想起了上小学的时候。
  陆初很讨厌下雨天,从小就是这样。小时候每次下雨,教室外面都挤满了送雨伞和雨靴的家长,雨势大的时候许多会家长一手撑着伞,一手掌着背上的孩子蹚水回家,但是陆初是从来不抱希望的,有时候母亲会让乡邻带把伞给她,如果忙得忘了,那她就只能顶着书包冲回家,不,还有更绝望的,有时冲到家门口,却发现家里的门上了锁,她找不到母亲,只能坐在门口干等,也可能临近上课母亲才能回来,做好午饭她匆匆扒几口饭便又冲回学校。
  不满十岁的陆初那时候并不明白什么是嫉妒,只是她很早就知道羡慕是什么样的一种味道,那感觉,就像眼泪不小心滑到了嘴里,咸咸的,还有点苦。
  亲情实在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不管它如何地将你伤害得千疮百孔,你还是很难将它从生命中割离。
  陆初从初中便开始住校,回家的次数也渐渐变少,与家里人在一起的时间自然也不多。每次回家与母亲相处,一开始还能相安无事,不过三五天便有了口角,两个都不是轻易低头的人,冷战便开始了,她原本以为距离产生美是不适用于亲人之间的,不料还是应验了。 
  但是即便这样的事情重复着上演,她从来不怀疑母亲是爱她的,发烧的时候,母亲也曾衣不解带地照料了她一整个晚上,生活再艰难,母亲也从没让她像村里有些孩子那样,初中还没毕业就去外面打工。她知道,母亲只是太忙,太累。
  所以,她还是爱母亲的。此刻身处异乡,这种思念尤为深刻,即使,是母亲的一个巴掌,将她赶到了这里。
  母亲生气的时候,改变不了父亲的时候,总是想要在另外一个人身上证明她的权威,陆初被教导着,不要给晚归的父亲开门,不要给餐桌上的父亲盛饭。。。。。。诸如此类,陆初觉得,她夹在中间,已经快要窒息。
  对双亲,她永远是爱怨交织,但毋庸置疑,爱的分量要重得多。
  她记得小时候一个亲戚的孩子因受不了家庭暴力离家出走,当时尚健在的奶奶发动了全家人出门寻找,忙活了三天总算有了结果。这样想着她不免有些担心,但是多年来压抑在心底的情绪终于能够得到短暂的释放,既来之,则安之,陆初脱下手套,从兜里掏出手机,想了想,在朋友圈发了张图,随后关掉了手机。
  陆初抬起左手看了看表,已经九点一刻了。霓虹照耀不到的天空一片昏暗,几片枯叶在风中飞舞,江边坐着的人不知何时已经无声无息地离开,连那位唱歌的男人也已经不见了踪影,墙下只余一把吉他,黑色的吉他包也放在一边。
  陆初有心想回旅馆,却又猜测男人或许只是有事短暂的离开,还得回来拿吉他,只得坐下来,一边在心里默默吐槽有钱任性,一边老老实实地帮一个陌生人看着东西。
  陆初没有等久,五分钟的时间不到,唱歌的男人已经揣着两杯奶茶站在了她面前,他将加了红豆的一杯递到陆初跟前,这是店里老板跟他说的,女生都比较喜欢甜的。
  “天冷,喝点热的暖和暖和。”
  望着面前气喘吁吁的男人,还有他递过来的那杯红豆奶茶,陆初有些愣住了。
  男人的手指短而粗壮,让人禁不住去想,他是不是有一双宽厚的手掌,还有,他丢下乐器,就是为了去买两杯奶茶吗?
  纵使心里有再多不解,陆初也没打算问出口,她只是接过奶茶,微微一笑,说了声谢谢。
  她一贯不怎么擅长怎么与人交流,平时在学校碰到同学也只是简单打声招呼,此刻面对一个陌生人,除了谢谢,也不知道有什么话好讲,只提醒了让他收好乐器,转身欲走。
  “等一下——”
  男人或许是没有料想到陆初受了他的好,还会一点攀谈的机会都不给,如此迅速地离开,因此声音有些急切:“我叫易川,你呢?”说完又自觉有些唐突,便加了一句:“萍水相逢,这也算是一种缘分吧。”
  缘分,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这算不算得一种缘分?然后呢,天天吵?缘分这种东西,有个鬼用。
  “我叫陆初。”陆初在心底绕了几圈,报上名字,随后沿着河岸往旅馆走,一路没回头。
  易川注视着陆初离去的背影,他看到她把围巾绕了两圈,捂住小半个脸,啜一口奶茶,大概还是太冷了,边走边往手上哈气。陆初,他在心底念她的名字,似乎是在咀嚼回味,好一会儿才转过身,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百般踌躇,终于还是鼓起了勇气,来晋江走一遭。我自知功力尚浅,也没想过要在这里掀起多大的风浪,于我而言,即便是最终所成,但是心血来潮之时能在搜索栏里找到自己的作品,看看那个年轻的我曾留下的足迹,这就够了。道阻且长,如有朋友愿意陪我走上一程,不胜感激。

☆、她的背影

  从江堤上往回走,要拐三四个弯才能看见旅馆大门。
  陆初回来的时候门还敞着,两个大红灯笼悬挂在门头,蜡烛的光透过纸糊的灯笼,将门前一小块儿地照得敞亮。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呢,姑娘家的,太晚了就别在外面晃悠。”秋姐正在客厅看央视新闻,春运期间的画面透过电视屏幕映入陆初眼帘。
  火车站人山人海,几乎人人都是拎着大包小包,翘首张望,焦急地等待着。
  秋姐看到陆初走过来便起了身,把自己手上的热水袋递过来。
  “暖的时间有些久了,要不重新给你灌点开水?”
  陆初捂着热水袋,摇头拒绝了,哪怕只是余热,也让她身上暖和了不少。
  很多时候,来自陌生人的善意总是更容易引起感情上的波动。
  “这么冷还吹风,真是年龄小不知道照顾自己,水我刚才重烧了一遍,趁热去洗个澡吧。”说话间秋姐已经拴上了大门,准备睡觉了。
  “谢谢秋姐,你也早点休息。”陆初放下热水袋,转身上了楼。
  她住在四楼,也是这家旅馆的最顶层,静谧的氛围下,感应灯也没亮,楼上漆黑一片。也顾不得会不会吵醒其他住户,陆初使劲跺了一脚,一溜小跑上楼。
  此时从四楼的小阳台已经看不清外面的风景,要是在白天,可以看到别人家的院子里晾的干菜,柿饼,还有这家那户的屋顶。
  冲了个热水澡,陆初掏出手机开了机,母亲发来的短信没有多说,只叮嘱她一个人要注意安全。
  母亲在兄弟姐妹中排行老大,读了两年书就辍学了,陆初教了她很多次拼音打字她都记不住,于是陆初干脆把她的输入法调成了手写。
  她没回电话,简短地发了条短信便放下了手机,这会儿她竟然有些羡慕春运挤车回家的人了,至少人家是欢欢喜喜地回家过年,有个盼头。
  陆初极力让自己摆脱低落的情绪,于是说服自己想点别的。
  第一个展现在脑海里的,竟然是那个男人的身影,他端着奶茶,有些局促地问着她的名字,笑得很温暖,那似乎是她从没有过表情,笑得那么好看,人长得,也很好看。
  听说,人总会对自己从不曾拥有的东西有着深深的渴望。
  她晃了晃脑袋,把易川的身影从脑海驱逐出去,随即秋姐的背影浮现在脑海。
  她见识不多,也很少与人深交,但是她第一眼看到秋姐便知道,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秋姐不是本地人,但是这家客栈她已经开了八年。岁月沉淀过后的美往往不惊心动魄,不张扬,近距离接触过后才能发现,那是何等的魅力。
  陆初高中的时候在书店见过一张明信片,正面是刘若英给乌镇作宣传时拍摄的。朦胧的月色下,临河的栏杆边支了一张木桌,桌上摆了一壶茶及几个茶盅,陶瓷制的茶壶里已经泛起了淡淡的绿色,茶叶却并未舒展开来,奶茶侧过脸,独自一人安安静静地坐在桌子旁。
  或许她们都曾年少轻狂,都曾我行我素,爬树,捉鱼,爱恨痴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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