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继女的重生日子完结-第12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沈小夕笑了:“那只是意外,老爷子你怎么能因为这个原因就把戒指收回呢?你知道唐娆有多喜欢这枚戒指,她为了这枚戒指连命都不要了,你现在居然就因为这么一个意外就不卖这枚戒指了,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黄仔也说:“对啊对啊,我们俞少也是很喜欢这枚戒指,就是他把这枚戒指从劫匪手里抢回来的,如果真有什么天意,那么上天一定希望这枚戒指落在我们俞少手里,你老人家就把这枚戒指卖给我们俞少好了。”
鱼头也说:“实在不行让我们俞少保管也行啊,反正你也不是戒指的主人,如果哪天那女人找来了,你就让她来找俞少好了。”
孙银坐在一边喝着茶,凑趣道:“这个主意好,老家伙,你就趁机把这个戒指扔出去让年轻人管好了,还可以戴在手上显摆一下,说不定哪天原主看到了就物归原主了。”
唐向天瞪了孙银一眼,却没有反对的声音,好像也在沉思这个可能性。
季予凡冷冽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说:“既然是这样,大家都有保管的权利,我来出个主意好了,我们向唐老保证,只要那个女人回来要这个戒指,我们就会归还。为了让唐老让出保管戒指的权利,让他决定把戒指让给谁保管,就看我们谁出的价钱高了,如何?”
孙银抚了抚没胡子的下巴,笑的只有一条缝的眼睛里闪着光说:“你这小子出的主意不错,只是提钱就不劲了,你看那老家伙像是爱钱的人吗?就用东西代替吧,而且这东西也不能让你们自已想拿什么拿什么,万一拿一堆没用的东西来,多浪费时间和感情,让我们来说好了你们三个谁能拿出来,谁拿出来的最快,谁拿出来的最好,这戒指就交给谁。我要的俗一点儿,就要一件比这枚戒指更加珍贵的珠宝好了。老家伙,你要什么?”
唐娆听到孙银要的东西,心里一喜,当听到了唐向天要的东西后,她脸上露出了势在必得的笑容来。
正文 第五十一章 撕破脸皮
第五十一章 撕破脸皮
唐娆听到孙银想要的是比那枚紫眼睛更珍贵的珠宝,就想到了她在空间里的那些翡翠明珠,那些翡翠里有不少的老龙种,肯定比这块紫眼睛要贵重,就是那些冰种的只要大上一些,都要比这小小的紫眼睛翡翠要值钱,更不要说那些不同于一般珍珠的明珠了,那就是天上的宝物。
“真是贪心的老头子。”
沈小夕看着孙银小声说,想着她和唐娆从赵珊珊的父亲那里弄来的那些珠宝里面有没有比这枚紫眼睛贵重的,她想当初赵兴国用那么多珠宝才顶替了一部分赎金,那也就是说所有的珠宝加起来也许都没有这枚小小的戒指值钱,那就把所有的珠宝都给这个总是笑的像个老狐狸的老头子好了,大不了还有那些金条和钱,就是全部都花了,也要把这枚戒指让唐娆拿到手,唐娆可是对珠宝不感兴趣,难得见她如此的对一件珠宝执着,一定要为她拿到手
“小丫头,居然说我的坏话,看我怎么为难唐娆。”
孙银对沈小夕挤挤眼,沈小夕生气地瞪他一眼,看向唐娆,如果这个老头子真的为难唐娆,就是她的错了。
唐娆对沈小夕一笑,说:“没关系的,我拿出来的珠宝任何人也不会说比不上那个紫眼睛的,小夕你放心好了,我想孙老不会和我们女孩子过不去的。”
“唐丫头会说话。”
孙银笑道,唐娆这么一说,他要是说唐娆的珠宝不好,那就是和她们小女孩过不去了,显得心胸太窄,为了心胸,只要唐娆的珠宝不是太差,都只能说她的珠宝是最好的了。
季予凡看了唐娆一眼,对唐向天说:“唐老,您要求的是什么东西呢?”
唐向天想了一想,说:“我向来好医,最喜欢的当然是药材,你们谁能拿出来最好的药材,戒指就给谁,当然了,这个药材老头子是不会白要的,会出合理的价钱去买。”
“老家伙你这是要拦我的财路啊”孙银瞪唐向天一眼,叫道:“你都说付钱了,我还能要那些珠宝吗?不是要过过眼瘾就让她们收回去了?那有什么意思?我直接去珠宝店逛逛好了。”
鱼头和黄仔全偷偷笑了,想这个老爷子真是太有意思了。
季予凡也点头,说:“孙老说的对,如果看看就算,那去珠宝店借来一件也可以充数了,所以这东西一定要是自已的。而且这个时间也要快,就在今天之内好了。”
“这不公平,我们俞少家不在本地啊”
“对,这个季予凡一定是手里有了东西所以才会这么说”
鱼头和黄仔一听都不干了,他们两人可是知道这个季予凡对自家俞少有敌意的,他现在的做法明摆着就是算计俞云川和唐娆啊俞云川家不在本地,不久前刚从远方来到林海市,而唐娆自幼无父,母亲又嫁了别人,还住在别人家里,他们两人都没有季予凡的优势,亏得这个季予凡说的出口来,真是奸商,一点儿也不在乎什么公平不公平。两人刚要开口说话,就被俞云川抬手阻止了,只好闭嘴了。
唐娆微微一笑:“就这么办好了,我只要取了东西来就好。”
季予凡看了唐娆一眼,英俊冷冽的脸上没有什么变化,但是眼睛却闪过了一丝疑惑,他是知道唐娆的处境的,她在几个月前还是个靠着林秋菊从季家得到的钱生活的没用少女,忽然一跃攀上了郁家,虽然郁家承认了她的身份,并且给了继承权,那都只能是郁百川百年之后的事情,现在就是再疼爱她,也不会给她太多的好处吧?
难道她要用祖母给的那只老龙种翡翠镯子来比试?她不是傻蛋,应该可以想到他可以拿出同样好的珠宝来,那会是什么?
还有药材,想到唐娆曾经给郁百川送上的那盆稀罕的黑色牡丹,又想到调查到的那个郁家的小孙子郁浩忽然变好的身体,他的眸子变得如同午夜的天空一样黑暗深远,想这个丫头难道真是个种药种药的人才,所以才不担心没有名贵的药材吗?
‘这个可恶的唐娆,迟早有一天我会知道你所有的秘密’
季予凡心里暗暗发誓,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有一种直觉,这种直觉他在变幻莫测的商场上曾经多次感觉到,每次他都能力挽狂澜,可是这次他却发现好像没有办法去阻止,这一次自已可能会输,这种感觉真是该死的糟糕透了。
“我们走,下午再来。”
俞云川站起身来,看了唐娆一眼,光华闪烁的丹凤眼流过一丝波光,然后向外走去,黄仔和鱼头连忙跟在后面。
季予凡和唐娆也站起来告辞,跟在俞云川的身后走出了唐宅。
“唐娆,你如果要拿那只老龙种的翡翠镯子去做交换,就不必了,我完全可以拿出比那还要好的珠宝来,而且那是奶奶送给你的,是把你当成了季家的孙女,代表的是季家的身份,如果你可以轻易地送人,那么就不要怪我不客气。”
季予凡站在自已的豪华的跑车前,一只手潇洒地放在车门上,用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唐娆说,其实,他这么说也是再次暗示唐娆她已经是季家的人了,这是一种威压的手段,就算唐娆再不和季家亲近,她也已经是季家的人了。
唐娆看着季予凡,挑唇一笑,背后是无数红色的菊花,却不及她一身红衣妖娆夺目,完全成了衬托,她轻轻说道:“季家的身份?我可是从来就没有要过季家的身份?那只玉镯在我得到的那一天,我就已经放回到季家了,所以,我根本就没有要什么季家的身份,也不可能用那只镯子去换那枚戒指,你把心放回去好了。还有,以后不要再说什么我是季家的人,我妈妈是你们季家的人,可是我不是,我只是季家女主人的女儿而已。”
季予凡眸子变得阴寒,问:“你既然不想要那个翡翠镯子,为什么不当面拒绝?”
唐娆淡淡一笑:“如果换作是你,当时也是会收下的吧?”
季予凡不说话,唐娆说的对,如果是他也是会收下的,在那种情况下,只是一只玉镯,如果不收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会让气氛变僵,那对当初刚进季家的林秋菊十分的不利。
“如果季家不总是拿什么季家的身份约束我,那只玉镯虽然放在季家,可是我却是收下了,可是如果季家总是拿我收了这么一只小小的玉镯就强压给我一顶季家人的身份,然后干涉我的活动,那么它就只是一只我留在季家的镯子,其余的什么都不是”
“你总有一天会亲自承认你是季家人的”
季予凡冷冷地抛下一句话,坐进车里,开走了。
沈小夕拍拍唐娆纤弱的肩,问:“你这算不算和季家撕破脸皮?这小子好像挺小肚鸡肠的,不会为难你吧?”
“不撕破脸皮更为难我。”唐娆一笑,她心里忽然轻松了许多,前世,她可是不敢这么和季予凡说话的,而且最在乎的就是季家会不会赶她出去,没想到还会有这么一天,她亲自对季予凡说她不想进季家,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的感觉到重生真是太好了。
唐明想要送他们回去,但是俞云川和唐娆等人都拒绝了,一行五人一起走在菊花夹道的芬芳中,都没有说话,然后一起找了家饭店吃饭,吃完了分头行动,俞云川要去找他需要的珠宝和药材,而唐娆要回家,五人分开了。
“阿娆,你真的有比那个戒指还要好的珠宝吗?还是你看中了哪里的珠宝?我们可以把那些钱都拿出来去买回来。还有,我们快去药材店,看看哪里有好的药材。”进了家门,沈小夕就对唐娆说:“你等一下我去拿存折,还有那些珠宝金条我也拿上。”
唐娆拦住沈小夕,说:“不用了,我都有。”
沈小夕停下脚步,看着唐娆,说:“阿娆,我不问你的东西是怎么得来的,可是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那么想要那枚戒指,你那种执着让我觉得你如果得不到那枚戒指就会从此以后过的不安生一样,我想知道为什么。”
唐娆看着沈小夕的眼睛,那双眼睛里面全是担心,她想了一下,说:“也许你不会相信,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被人追杀,追杀我的那个人就戴着一枚一样的戒指。我以为那只是一个太过真实的梦,可是没想到会在现实中见到一样的戒指,我非常的害怕,我怕真的会出现那样一个人要杀我,所以我要把那枚戒指拿到手,也许就可以阻止这场灾难了。小夕,我和你发誓,我说的是真的。”
沈小夕一听急了,叫道:“那一定要拿到手如果那个死老头子不给你,我就去抢过来”
唐娆感觉到沈小夕相信了,她心里很感动,因为自已的话真是太不像真话了,可是沈小夕却相信了,她是相信自已的,她拍拍沈小夕的肩,说:“放心了,我一定可以得到那枚戒指的”
回到了房间里,唐娆先是现出泉水把伤口治好了,又重新包扎上,然后进入了空间。
正文 第五十二章 这还是唐娆吗
第五十二章 这还是唐娆吗
空间里依然安静如常,只是现在里面不仅飘着青草和莲花的清香,还飘着一些怒发的花朵的芬芳,有兰花有菊花还有牡丹花,那些野参也已经开花了,而且有的已经结果了,小小的黄绿色花朵,小小的艳红色果实,虽然不起眼,但是却那么的吸引人。
唐娆在那些人参前面犹疑了一下,当初为了检验泉水的能力,她拿这些人参做试验,有的浇水多,有的浇水少,有的甚至没有浇泉水,事实证明那些浇泉水最多的是长的最快最好的,现在都已经结果了,而那些没有浇泉水的虽然因为种在空间里,长的也不错,但是明显要慢许多,是这里最小的人参,但是如果拿到外面去,那也是上好的人参了,大约要被人说成是七八十年的人参了。这些野参都很好,到底拿多大的人参出去给唐向天呢?
最后,唐娆还是挖了一颗中等偏上的人参,挖出来一看,比白萝卜也就小那么一点,白白净净地好像一个娃娃,却长了许多的胡须,十分的惹人喜爱,唐娆都有些省不得拿去给唐向天了,不过想到这棵野参到了唐向天那个神医的手里更能发挥作用,而且还能换回那枚紫眼睛戒指来,她就淡定了。
解决了药材的问题,唐娆进到泉水中,她记得自已上次是灵魂进来的,那时候可以在水里呼吸,也不知道实体能不能,就试着张开了嘴,发现居然也能呼吸,高兴极了,她非常的喜欢这个水底世界,那些耀眼的翡翠明珠在清澈的涟漪水光下是那么的迷人,看了第一眼就不想再挪开目光了,现在能在水底一直待着,唐娆高兴地坐在翡翠上,左手拿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