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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爱情忒难猜-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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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晚餐之旅即将结束时,蒙于砚看了看掌心还有不算少的铜板,直呼不可思议。

“吃了这么多东西,一仟块的铜板居然还花不完。”

“因为是小吃嘛,当然很便宜呀!”恋星耸肩轻笑。

“接下来呢,还想吃什么?”

“不了,再吃肚子就要爆炸了。”她睁大圆亮的眼睛,笑着说。

“那怎么办呢?我可不想再把剩下的铜板背回去。”他继续搜猎下一个目标。

“那……要不要买个广东粥带去给伯母吃?”她提议完后,又略有些紧张地解释着:“我不知道伯母是不是爱吃广东粥,我只是想伯母是病人,所以吃粥会比较好。”

蒙于砚深深看了她一眼,不知怎地,他忽然想起在餐厅时听到的那些话,恋星的确不管对谁,都会付出同样的关怀,对他的体贴,也不是因为他特别。

“很巧,我妈正好喜欢吃广东粥。”他淡淡地说,掉头便朝一家卖广东粥的小摊子走过去。

心口为什么烦乱起来,他也不太明白。

买了粥,还剩下三百五十块铜板,蒙于砚转头看见恋星站在旁边的摊子前,专心挑选以手工编织成的饰品。

他走过去,看到老板是位颜面伤残人士,既不招呼也不理会恋星,自顾自地埋头看书,一副爱买不买都随便的样子。

“这条好看吗?”恋星挑起一条手链,转过头笑盈盈地问他。

坦白说,不好看。不过蒙于砚没真的这么说,他只是笑了笑不表示意见,其实这些手工饰品做得并不好,粗糙、美感不够、价钱也贵了点。

恋星仍然决定要那条手链,并准备付钱。

二这条多少钱?”他走过去抢先问老板。

“三百五。”老板头也没抬。

居然这么巧!“请你点一下。”蒙于砚把剩下的三百五十元铜板付出去。

老板抬眼瞄到堆成一小叠的铜板,脸色僵了僵,很受伤的反应。

“对不起。”恋星看出老板脸色骤变,急忙从皮夹内掏出三百五十元钞票,把那叠钢板换回来。

蒙于砚不解地看着她。

“走吧。”她拉着他的手腕往外走。

“为什么要把铜板换回来?”他蹙着眉问。

“付那么大堆铜板给他,可能让他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你没看到他刚刚的表情吗?好像很生气。”她看着手腕上的链子,吐了吐舌尖。

“其他摊子都能收,为什么就他会觉得自己被侮辱?这么骄傲怎么做生意。”他忍不住批评起来。

“他是残障人士嘛,跟普通人不一样呀。”她理所当然地替那人解释。蒙于砚不以为然,眼眸变得深沉。

“我不觉得他跟普通人有什么不一样,不过是脸部受了伤而已,虽然他是颜面伤残人士,但也不能因此践踏别人的同情心,自尊心若这么强,就不应该到闹市摆摊子,搞得自己跟买东西的人都战战兢兢,这是何苦?既然决定面对社会大众,就应该放下身段,把自己当成一般人,否则你刚刚所有的一切行为,每一件都会让他认为是在羞辱他。”

“真的吗?”恋星扇动着长睫,愣愣地说:“我只是想帮他的忙,倒是没想那么多……”

“恋星,你很善良,可是太懂得揣摩别人的心思了,这样反而会害了别人,也会累死自己,你知道吗?”

蒙于砚的话说中恋星的痛处,她是不知道会不会害了别人,但快要累死自己倒是真的。

“我的意思不知道你懂不懂?”他叹口气。

“懂、我懂。”她忙不迭地点头,会对她说这种话的人,他是第一个,这样的劝告对她而言别具意义。

蒙于砚似笑非笑地凝视着她,想起总务部那些人口中所形容的恋星,是那么万中选一、不可多得的好女孩,他心中不免浮起一股深切的忧虑。

他眼中的陆正辉是个标准东方思想的男人,看起来“仿佛”老实可靠,不过他并不认为陆正辉能给恋星真正的快乐。

“恋星,你现在……快乐吗?”走向捷运站的路上,他忍不住轻问。

他暗示的是她与陆正辉之间的关系,但恋星却会错了意,她|奇+_+书*_*网|以为他问的是和他在一起的“现在”。

“快乐呀,当然快乐。”恋星低下头,内心惊喜交集。

看见恋星满脸喜悦幸福的表情,眉眼染上淡淡的玫瑰色,分明就是恋爱中人的反应,蒙于砚感到有些困惑,会是自己多虑了吗?

“我希望你的选择是正确的。”他诚挚而含蓄地说。

恋星双颊酡红,笑意在唇边荡漾,她偷偷揣测他话中的真意,自我解赞成特殊的、模糊的暧昧暗示。

她当然相信自己的选择,选择他,选择努力让他喜欢她,选择认真面对她的爱情,怕的是——这一切只是她单方面的一厢情愿。

列车进站。经过了四个站,蒙于砚在忠义站下车。

“明天见。”

车门关上那一瞬,两个人挥手道别。

恋星望着蒙于砚消失在月台的背影,珍宝地轻抚腕上的手链,这链子,还有皮包里那三百五十个硬币,对她而言都代表着特殊的意义。

她迷离恍惚地体会着心中涌动的感觉,很清楚地知道她的选择。

她选择他,想要他。

用尽一切努力,她都希望梦想成真。

第四章

蒙于砚忘记上一次看见日出是什么时候了?

晨起的初阳照着翠绿的山头,橘红色的阳光仿佛正努力穿透薄雾,他早已忘记晨曦是这么美。

“是不是没睡好?叫你回去睡就是不听。”

他听见母亲虚弱的声音,回头笑着说:“我无所谓,妈不是也一夜没睡好吗?你可比我辛苦多了。”

“那是化疗的副作用,所以我才告诉你,我不想做化疗呀。”乐静兰费力地说,经过一夜的折腾,看起来气促人虚。

蒙于砚再度陷入两难的挣扎,看母亲一整夜发高烧、打退烧针地循环煎熬,他也看得痛苦无措,恨不得所有的苦都由他来承受,但是要他答应母亲不做化疗,分明就是要他看着母亲奔向死亡,他如何做得到。

“我知道你狠不下这个心,可是希望你能替妈想想,与其把时间留在这里做化疗,倒不如利用时间去完成我今生尚未达成的心愿。”乐静兰微弱而疲倦地说,眸光凝视着窗外的晨曦。

“妈……”他的唤声哽住,强忍着将要失去母亲的那种恐惧和痛苦。

“再说,我实在不想变得太丑,不想到了天堂遇见你爸爸的时候是个大光头。”乐静兰轻笑。

蒙于砚苦恼地拧眉低叹,望着母亲的眼神是乞求的。

“妈,不要这么快放弃希望好吗?”

“主治医师早就对我说过病情了,我知道我只剩下两个月的生命,所以我最后的希望就在这两个月了。”她幽幽地看住他。“孩子,你如果爱我,就该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

蒙于砚怔望着母亲憔悴凹陷的面颊,无法喘息,无法回答。

“帮我跟医生说,我不做化疗了,好吗?”乐静兰坚决地说道。

几下敲门声中断了蒙于砚的思绪,他回头,看见护士小姐推门走进来,手中提着一只小型购物袋。

“乐小姐、蒙先生,有位小姐托我转交这个东西给你们。”

“谢谢。”蒙于砚疑惑地接过来,打开购物袋,看见里面有罐类似保温壶的容器,还有一盒保鲜盒。

“是什么东西?”乐静兰探头去看。

“不知道。”他困惑地打开来,发现保鲜盒里头装的是内容丰富的三明治,而保温壶内的是咸粥。

无须猜测,蒙于砚立刻就知道送这些东西来的人是谁了。

“送东西来的人是谁?你知道吗?”乐静兰好奇地问。

“我知道,是公司的同事。”看着精致丰富的三明治,蒙于砚唇边的微笑缓缓漾开来。

“同事?只是同事而已吗?不会是女朋友吧?”乐静兰注视着儿子的反应,出言调侃。

蒙于砚把餐桌挪动到病床前,拿着汤匙搅动热腾腾的粥,慢条斯理地说:“妈,你别想太多了,人家已经名花有主了。”

乐静兰压根儿不信。

“一个名花有主的女孩子,为什么要帮你和你老妈做早餐?”

“不为什么,就因为她只是一个太热心助人的女孩子。”他耸耸肩,很平常地说。这是事实没错,恋星对看守大门的管理员也动用过同等的爱心,并不是因为他特别。

蒙于砚虽这么想,但心里却涌起一股晦暗不明的感觉,有点像失望、落寞、不安……

“这粥是费过好大一番工夫熬出来的喔。”乐静兰在吃了一口粥后,讶异地喊。“煮粥的高汤是用鸡骨和大骨熬出来的,熬出来了以后再用生米慢火烹煮,最后再加上新鲜的小鱼和飞鱼卵,才能煮出这么鲜美的味道,而且这种粥的营养价值很高,是最适合病人吃的。”

“才吃一口就破解了,真厉害,不愧是有三十年资历的老师傅。”蒙于砚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

“你是真不知道还假不知道?”乐静兰横他一眼。

“什么意思?”他不解地反问。

“这女孩子对你很用心,她一定很喜欢你。”乐静兰斩钉截铁。

蒙于砚微愕,随即推翻母亲的断言。

“恋星很善良,连管理员老伯伯住院,她都天天熬粥带到医院给他喝,所以现在熬粥给妈喝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那不一样,她和管理员老伯伯或许有交情,但我跟她并没有,她连我的面都没有见过,会熬粥给我喝,纯粹是因为你的关系,她肯定喜欢你,而且喜欢得不得了,你要相信老妈。”

“妈,你就别乱点鸳鸯谱了,她都已经是快结婚的人了,所以是不可能的,就算喜欢我,大概也只是对兄长的那种喜欢吧。”蒙于砚望着精心制作的三明治,奋力地想挣脱内心莫名涌起的情绪。

“你喜欢她吗?”乐静兰直接问儿子。

蒙于砚微微一呆,他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过他想自己应该是喜欢恋星的,可是单纯的喜欢跟爱情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她是很好的女孩子,我们全公司的人多半都喜欢她,当然,我也不例外。”他避重就轻地说,不想让母亲联想太多。

“那就把她抢过来呀!”乐静兰满眼笑意。

“妈,你不会因为吃了一口粥就那么喜欢她吧?”蒙于砚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甚至连她长什么样子都没见过就要我去抢?”

“她长得丑吗?”

“不会。”

“有柔茵那么漂亮吗?”

“没有。”他突然觉得头部开始胀痛。“她像邻家女孩,有她自己的味道。”

“不丑,心地善良,懂得怎么照顾病人,厨艺又赞,又温柔体贴,这年头呀,这种贤妻良母型的女孩子少之又少,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了,当然要赶紧抢来当老婆啊!”乐静兰理所当然地说。

听见这番论调,蒙于砚脑中立即浮现出陆正辉的影子,很受不了老妈的思想居然和观念传统的陆正辉一样。

“妈,我不一定要一个什么都能干的女人,但我要的女人一定要有思想、有智慧、有感情,要能和我心灵相通的。”

“你要的这些,那个女孩子难道都没有吗?”乐静兰斜睨着他。

蒙于砚怔愕住。他没有用这么深入的角度去分析过恋星,是因为他从没有想过与她成为情人的可能性。

仔细一想,恋星有她自己的思想和感情,然而他只是因为恋星选择了陆正辉这个男人,而把她归类成肤浅无知的那种女孩,偏偏他又提不出他们不是天生一对的理由来说服自己,与柔茵分手后,他在旧金山也曾经有过女友,谈过几次短暂的恋爱,但是对恋星却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更不用说把她从陆正辉身边抢走的“想法”了,在许多外在条件上,恋星的确不是他历任女友的对手,他的女友们都有几个共通的特点,高学历、高收人、身材高,美丽与聪明兼具,这些恋星的确没有一样比得过,是不是因此他就没想过要将她列入考虑。

如果在他的潜意识当中真这么想,那他其实是存在着阶级和价值观的,恋星的良好特质岂是人人都能比得上,他若也看不见恋星身上容易让人忽略的优点,那么真正肤浅的人是他,而不是恋星。

“你思考的结果如何?决定去抢了吗?”乐静兰一匙一匙地品尝着咸粥。

“我说过,她要嫁人了,我怎么能去破坏别人的幸福。”他轻巧地避开,心情却已经被全部搅乱。

“她只有跟你在一起才会幸福。”乐静兰仍然很坚持她的想法。

“一碗粥的魅力竟然这么大。”他深深吸口气,得出一个结论。“你是不是喜欢恋星?”

“是啊。”

“喜欢到希望她能当你的媳妇?”他闭了闭眼睛。

乐静兰笑得眯起了眼。

“如果真能这样,当然是最好的喽。”

“好,为了老妈,我就去把她抢到手。”烦乱的情绪让他有些赌气地说道。

“乖儿子,你这话真中听。”乐静兰慈爱地拍拍儿子的头,叹气似地说:“不过我并不需要你为我挑媳妇,你需要的是为自己找一个好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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