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爱我不必太痴心 >

第17章

爱我不必太痴心-第17章

小说: 爱我不必太痴心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举杯与他干了下,我仰头饮尽。

“来吧,今朝有酒今朝醉。”

我少见的豪气与热情让他配合地与我搅和,边吃边喝,并且还放了张音乐,拉他跳起舞。仗着微醺,我几乎没跳起脱衣舞,只一迳狂放地笑着,一杯一杯的酒饮下腹,逼出了几滴泪,淌入他怀中。轻喃着:

“楼逢棠,我真是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他的回应令我欣喜,伸手按灭灯光,我拉他一同站在落地窗前,外边华灯正闪烁,映入五彩虹光在我们这方黑暗窗口。

“怎么了?”他托起我下巴,轻轻问着。

“没什么,庆祝我们互相喜欢。”我甩着发,缓缓压他一同坐在地毯上,他索性背靠着墙,拉我靠在他怀中,两人一同面向外边,任由闪烁的霓虹灯在我们的脸上变幻颜色。

“我们这样的人,能互相喜欢也真是奇迹了。”我叹息,酒精使得我声音更加低沉,我没有醉,只是薄醺。喜欢这飘飘忽忽的感觉,并且在他怀中。

“不。这是必然的结果。”

“这样就是“结果”了吗?”

“当然还有下文。只是你不愿去想更多,对不对?你怕死了会有人绑住你。”

真是了解啊!不愧是我生平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但又因为他太聪明,致使我否决了与他瞎混下去的想法。有些男人只会愈相处愈难割舍,如果不是他放不开我;便可能是我离不开他,多悲惨的情况。

我没有回应他的话,而他低沉迷人的嗓音又由我头上传来:“你一向不会任自己太去喜欢某些事物,没有特定喜爱的饰物,也没有特别偏爱的穿着,没有所谓的知己好友,我想,连你的父亲也不曾探得你心吧?”

“我爱我母亲。”我轻喃着。

“那是必然。由画坛上消息得知,任冰晶女士是一名潇洒如吉普赛的女性。你的性子是她培育出来,也给了你所有自由,令你很安心地去爱她。如果她不是那种母亲,即使是血亲,你也不会深爱吧!一如你对你父亲的看法。大多时候,你都在敷衍他,含着礼貌的笑,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在他怀中侧了身,背贴着他胸膛,让头枕在他肩上,双手往后伸长,环住他脖子。

“是的,我坚决不让自己太去重视“我”以外难以掌控的东西。“喜欢”是一种执念,不必产生太多。能力有限,偏又占有欲强,那会活得快乐吗?从物质到人类难以捉摸的情感,我皆冷淡不强求,世间没有理所当然的事,不过我母亲比较倒楣,她生了我,因为是骨肉,所以理所当然必须爱我。我就比较没心少肺了,给我生命的双亲,若没有令我深爱的特质,我仍会视为陌路。”今夜是我的告解日吗?我竟不由自主地将话成箩筐地倾倒出来。

啊,也许我是醉了,

“你是寡情还是太多情?”

“都不是,我只是没心肝而已,你也相同的,不是吗?”我笑嘻嘻地回敬他:“你只是多了一点高高在上的霸道。其它的,你自制且绝情,{奇书手机电子书网}能够派得上用场的人,你有法子将那人利用得淋漓尽致。“楼氏”中有菁英、有庸才、有花瓶、有三姑六婆,以前我还道人事部办事不彰,人员素质才会良莠不齐至此,谁知道你根本是存心的,因为你知道怎么利用他们的特点去办事。利用完了,没用了,也毫不留情地甩掉;一如你对女人……唔,我顺便告诉你,与我同居真的是失策的一步。”

没有预期中的怒气,他居然哈哈大笑,狂放地搂紧我腰身。

“任颖,你说对了大部分,但唯一错的是,与你同居并不失策。我们注定了是绝配。”

他吻我颈侧,呼着热气:“我们甚至差点结婚了。”

“你怎么还记得那一项儿戏约定?利用你精明的大脑合算看看,娶我并不能为你带来什么财富利益。你一向不做赔本的事,可别在婚姻这一项失足。”我往地毯上滑去,躲他搔痒似的亲吻。不久整个人已趴在地毯上了。

他压了过来:

“财富易得,无须以婚姻去换取更多,叫我为利益去娶一个看了生厌的女人,还不如找你这种有趣女子来调剂我僵硬的身心:生活的舒适重于一切,我不会本末倒置。只是,你何时才愿意为我停留呢?”

我没回答,不肯回答,以一记深吻让他忘掉问题。他想留住我,没什么好讶异的,男人总爱留住令他惊奇的东西,但我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不必多久,他就会明白这一点。

第10节

来英国已有四天,我与应宽怀借住在他伦敦朋友的郊区别墅中。一边游玩,一边看各地画展。

英语与美语的口音其实是有差的,使得我原本就破到外太空去的英文搅得头昏脑胀不已,索性当起哑巴;也庆幸自己恰巧抓住了应宽怀,而他值得信赖且耐用。什么也难不倒。

再过两天就要飞到法国,应宽怀有公事要办。坐在一家画廊的外边椅子上,应宽怀与他的朋友正在里头欣赏抽象画,我宁愿坐在外头欣赏欧洲特有的风情。

正对着一片广场,许多鸽子停在地上散步或觅食,这是台湾看不到的光景,广场四周种满了不知名的小花,而放眼望去,每一栋建筑物皆美丽典雅,多心旷神怡的感觉。有几对情侣吸引了我的注意,听说英国人相当保守,但大胆的人并不在少数。

那种公然的卿卿我找,火辣辣唇舌接吻的镜头真会令我张口结舌,更别说互相爱抚的双手了,我几乎可以看儿火花迸射在他们四周。

我的眼光后来只专注在一对吵架的情侣身上,互相指责,但又穿插着亲密的举动;后来又因为一个女孩介入,让原来女主角甩了男主角一巴掌,掩面跑走。然后形成三人追逐战,消失在转角。

戏落幕,我也呼出一口气,几只鸽子向我走来,我从纸袋中掏出面包,撕成碎屑。不一会我差点被一大群鸽子所淹没,吓得我忙把面包抛得老远,这些鸽子也太不怕生了,一点也不羞怯……唉,就像爱情。

人心都是不知足的。在体会爱情的美好之后,紧接而来的,就是会各种以爱为名的要求,一辈子忠心、一辈子只爱一人、一辈子如何如何……

一辈子可是很长的时间呵。恋爱这东西有什么权力去约束无止境的未来呢?因为爱了人,所以不允许对方有所叛变,便设下一道又一道连自己恐怕也遵守不了的要求,以确保自己的权益。面包与鸽子,多奇怪的比喻。爱情是面包,鸽子是那些附属于爱情上的要求。

相爱成痴是很恐怖的。住住深想到毛骨悚然,才又庆幸自己未曾深陷。

我想念楼逢棠,从不抑止自己有这种念头,思念是一种难得的情绪,何必抑止?他是个值得思念的人。其实两日前我已寄了封信给他,没意外的话一星期后他会收到。分开是给彼此机会,我不认为他会狂怒,但霸道的天性会使他难受好一阵子。

“嗨,还好吗?”

应宽怀的朋友先出来,以简单的英文问候我,深棕色的眸子有保守的温暖,与一丝丝兴趣。他叫威廉.昆汀,英国某知名学院的副教授。我与应宽怀正是叨扰他住所的食客。

我点点头,庆幸语言不通,这男人长相不错,但我不想太早去考虑另一名男伴的可能性,尤其在我还思念楼逢棠时;而且,我想能令我有好感的男人已浮现具体必备的条件了。

花心不专情最好,二要具有扎实丰富的内在,我似乎已不能忍受言话乏味的人种了;然后,体格好、容貌佳,嗯……楼公子给了我过高的企盼,让我对男人益显挑剔。也许过一阵子标准可以略降。

昆汀先生又比手划脚了些什么,我一律保持面部空白如呆瓜,笑看这样矜持又保守的男人无措的表现肢体语言;这种会放真情的男人绝不在我的条件之内。

“我想他是在问你这位迷人的小姐,是否想到对面喝杯咖啡。”一个带笑的声名打斜里穿插进来。

我与昆汀一同转看向身边那个说中文的男子。

那是一个漂亮的男人,并且看得出来是混血儿,黑中常棕的卷发、古铜色的皮肤,显得一口白牙的健康、黑眼、立体的轮廓、高大健壮的体魄,西装革履,并且正笑得一脸邪气地看我,眼光毫不忌讳。

“你是台湾女孩吧?那里正是家母的国度,我只去过几次,却未曾见过如你一般迷人的女子。”他自在地说着.并不掩饰自己的无礼,欠了下身:“我是华伦.威尔特,中文名字叫郑华伦。你呢?”

这样子的狂妄真是令我大开眼界,哪有人搭讪搭得天经地义,那口气像我不回答就失礼似的。

我笑了出来,瞄着他手上的公事包,瞄着他身上纯手工的昂贵西装,这人是出来洽公的吧?也应该是有些地位。并且深受女人爱戴,才会放肆到这种地步。我那楼大少可不曾这么嚣张又没品呵,我怎么也想像不到楼逢棠没事跑到大街上去搭讪美丽女子的蠢样;他才不做这种事,他只会“钦点”愿意被金钱收买的女人,玩货银两讧的游戏,他没那么……嗯……

罗曼蒂克!不过,我想当街的马子比较省钱吧!这种发展出的肉体关系除了只须出卖色相,便成了,不必谈价码的。

我在回答混血儿俊男之前,先起身勾住昆汀先生的手臂,语言虽不通,但我以行动保住他的面子与尊严。

“威尔特先生,你这是在追求我吗?”

“我向来不放过每一位美丽佳人的芳名。”他回答得狡猾。

“这真是要不得的习惯。”我笑着批评。

一阵微风拂过,撩起我长发。我讶异地见到陌生男子一脸着迷。这是楼逢棠专有的面貌哩!

“你的头发是你全身最精致之处。”

我仍笑着,突然愿意告诉他名字。

“我叫任颖。任性的任,颖是脱颖的颖。”

应宽怀已走出画廊向这边走来,我挽着昆汀先生要走过去。“再见!很高兴在英国遇到会说中文的人。”

“嘿!我能知道你的住处吗?或电话?”

我已走了数步,同他挥挥手:

“不了,我即将去法国,如果有缘,就让我们在台湾相遇吧!到时我会考虑与你约会。”

他站定,以大大的笑容告别我,眼中闪着“等着瞧”的讯息。我再用力挥了下手,便与应宽怀他们上了市公车回郊区了。

我认为这个华伦什么的,只是我在英国的一小段有趣插曲。但其实不然。

真不知道我该不该为此大叫该死,还是些微感到庆幸?总之,他居然成了一个关键,让我的生命不得不来个大逆转。似乎老天早已那么注定。

***

到法国之后,日子才真是闷得慌,应宽怀忙翻了,而我什么地方也没玩到,只能每天在饭店方圆一公里之内散步,以不迷路为原则。天天喝咖啡,坐在露天咖啡座上沉思,一旦我离开法国,恐怕已将胃给喝出一个洞。没有导游,法文又一窍不通,反正来日方长,我也不是非急着要四处玩不可,只是近些日子以来不安的感觉直梗在心中。

数数手指头,出国已有二十多天,坏预感让我心烦。我正在期待预感不会成真,二十多天了,月事未曾来潮,可是我一直都有用套子呀!除非我也与母亲一样倒楣,用到了一个有破洞的?不会吧?我不要小孩的呀!

据说每十对夫妻就有一对不孕,并且为了有小孩而费尽心思财力,怎么想要的得不到,不该要的却偏偏中奖率高得吓人?

唉!无力地拖着脚步回投宿的饭店,开始有了“自作孽不可活”的自觉。

由于看着地面,没有注意路况,一进饭店,我便撞到一堵肉墙,连忙道歉:“对不……”

来不及说完,我的脸已被有力地托起,我最后的声音梗住了。呀……呀…………楼逢棠!

我眼花了吗?

“你看起来快晕倒了。”他轻松地笑着。但眼中堆聚的风暴一点也不轻松。

“我……”我根本发不出声音,也不知道能说什么。

“走。”他搂住我,往电梯而去,

不一会我已在他的房间中,可是我依然还没从惊吓中回神。

“这……这算他乡遇故知吗?”好不容易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渐渐露了笑容。无论如何,在陌生的国度看到同色同种的人已是极喜悦的事,更别说恰巧认识了。只是他怎么可能找到我?哦不,他怎么可能会找我,进而真正找到我?我的讶异大于一切情绪。

“你可以说“好巧”,也可以开始解释为什么。”他坐在面前,像是随时要扑杀猎物的老虎。表示他累聚的怒气一如即将爆发的火山。

只是,他有必要气成这个样子吗?也不过是我离开他而已。

“楼逢棠,你为什么生气?”

他不可思议地瞪我,吓得我往沙发中缩。

“你不告而别,音讯全无,与男人跑了,连个徵兆都没有,那天早上你还甜蜜地对我拥吻道早安,一到下午你已人去楼空!我为什么不该生气?”

“好吧,不告而别是我的错,但我是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