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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爱我不必太痴心-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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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懈一些的距离才不会令我窒息,可是我却依然有飞翔的想望。我想流浪远方,想体会全然陌生国度所带给我的悸动。

以前想游学的最大因素是要逃开楼逢棠,现在想出走是真正自己内心的渴望。

真的该走了,日子这样暧昧下去对两人都没好处,如果我一直存在,怎么能给他时间与机会去认识其他女人?如果我不走,怎么去见识世间其他男人?我绝不让自己养出忠于一个男人的念头。那种“附属”的感觉不能有,却会在女人体内悄悄滋长;我不知道我自身有没有,但我绝不会议它滋长成一种真理。

我是任颖,我是个独立的个体。

即使有爱,也不能改变什么、剥夺我什么。

晃到应宽怀的居处,在他讶然笑容中与他抱个满怀,许久不见,很想他。

这次我是真的想出国了,我告诉他我的来意。因为据母亲说他十月中要前往法国参加画作展览。我想请他顺便带我去游历,也许十天半个月,也许数个月都好;英文程度差的人不宜莽撞行事,而应宽怀正是个绝佳的伴。

“过得不愉快吗?那男人竟然没有本事牢牢抓住你。”他递给我一瓶果汁,坐在我面前。

“也不是所谓的愉快不愉快。反正这种日子再过下去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不如去开开眼界。”

他扬起好看的剑眉,不以为然道:

“我看你是怕过下去会有太大变化吧?一男一女生活在一起,除非结婚,否则必然会有变动。是你熬不住了,还是你那匹种马熬不住了?”

啧!说得真难听,我不屑回答。

他又道:

“爱你的男人会想抓住你,而你正怕这样。如果他不幸爱上你了,你该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表现得过于特别,是不是故意去招惹别人的心,以特立独行的媚力去蛊惑无辜男人,”

“喂!那是不是在同理可证的情形下,我妈是存心勾引你这个呆子的心了?”我快速地反将他一军。

他窒了窒,别开了脸,然后很快又建立好自己的玻璃心,有些怨嗔地瞪我:

“没心少肺的女人。”

“面对伤口是冶疗的良方。我不忌讳。”我本来就没心肝没肚肠,他老兄还不明白吗?

“好吧,要一同出国可以,但你确定真可以一走了之?而不会重演上次被掳回台北的剧情?”

虽然应宽怀没见过楼逢棠,而我也聊他不多,可是由近几个月来我的状况上去推敲,聪明的他自然有了约略的结论,并且八九不离十。

也如他所臆测,楼逢棠在该强硬时一如他做事业的手腕,完全不会拖泥带水,硬到底;从他愿意娶我便可明白。即使所有条件都摆明了我没资格登上楼太太宝座,与他共享尊荣,但因为我与他之间的吸引力从未在其他女人身上产生过,且一直没有消失,所以他愿意娶我,而不是去娶那些真正三从四德的闺秀。

我怎么知道他会这么难搞?我又怎么会知道自己的本性会那么投他所好,进而吸引住他,致使我不会斗胆向他提分手?他不会允许,而我——也没有厌倦他,所以允许他的不允许。

他的肉体迷人、面孔迷人,抓住了我又给我百分之九十的自由。情况很奇怪,只能说他是高竿的男人。

他说过与他在一起的期间,不允许我拥有其他男人,他最重视这一点,说过两次之后,不会再提,也完全信任;而这种信任会一直持续到他亲眼看到我跳到别人床上为止。这对他而言一定不容易,尤其我老是在他面前吹嘘自己以前情人多如过江鲫、活像卡门再世,但他宁愿相信。不知该说他对自己太有信心,还是愿意给他人一次机会?不过一旦让他察觉到背叛。那么他便彻底不会再给那人机会;一百个忠实也抵下上一次的不忠实。

我对他有吸引力,他对我也相同。他的特质有许多为我所欣赏,但是……仅止于这样就好了。

出国,又是另一种赌注。

不告而别算不算是背叛?在我而言并不,因为我们并没有过承诺;但在他而言可不一定了。不光明磊落,为他所不接受;但光明磊落后,我还走得了吗?

我不必向任何人报备,这是我对他无言的宣告,也趁此让两人各自开始。也许新的春天就来到了,多好,是不是?

从皮包中掏出护照与有关物品:

“什么时候走??br》“原本是十五号,但如果你有兴趣先在欧洲玩一玩,我们十号就出发,可以从英国玩到法国。”

“就这么说定了。”我笑得疲惫,眼睛却因为要出国而发亮。步入了另一个阶段所遇见的事物一向为我所期待,不管成果好坏,至少是不会无聊的。

应宽怀叹息:

“搞不懂你。可是我真的认为该有人来管管你了。”

“你愿意牺牲吗?”我勾住他肩。

他不屑地拨开我的手。

“如果你垂涎我,下辈子排队看看,也许轮得到你。”

纯情王子做出圣洁状,笑得我眼泪都掉出来,老天,能苦中作乐的人也真值得钦佩了。

但他真的会为我妈守身吗?我才不信。

***

独自晃汤在台北东区街头,在人群中游动,却是益加显得孑然的寂寞,一张没表情的面孔都发散着忙碌且满溢的寂然。擦肩而过,全世界皆与我互不相干。我一直认为活在台北不容易找到快乐与闲适。

浏览橱窗的眼光蓦然被熟悉的身影给抓住了定点。咖啡屋内的窗口,坐的不正是楼逢棠吗?

竟然没有深想,我因着想见他的渴望而跑进去,直到站在他面前才感到莽撞得狼狈。大白天的,他当然不会闲着没事出来喝咖啡。我看到另外三个不认得的陪客。

“任颖?”他讶异地起身,很快给我一抹笑,抓住我的手。

我咬了下唇瓣,垂低头:

“看到你,便进来了。”真不知道怎么突生这一股冲动,活似今生不会再与他见面似的,显得特别依恋。我都还没收拾行李呢,竟然就开始怀念他了,我小心地觑了下他身后那三人,两名外国男子坐在一边,而楼逢棠的身侧坐着一名美艳到令人口水流满地的女人;显然是继我之后新任的女秘书。而那美人也估量地看我,红艳丰唇诱人地半张着,似随时等人狠狠咬上一口,以往我再如何烟媚,也学不会这种浑然天成的媚态呵!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妖姬换艳姬。

“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点点头,想抽回手,不愿打扰他的公事。

他却仍握住我,转身以英文向客户交代了些什么,便拉我到一边。“我有几分钟的时间。”他道。

我低笑,将头抵向他胸膛:“对不起。”

“像抹游魂。”他看我空空如也的双手,知道我出门必然只为了无目的的游荡。

在别人眼中看来或许浪费生命,但在我而言,任何过程只要是有愉悦成分,便不算白过一遭。享受寂寞,也是快乐的一种方式,不是每个人都担得起的。

他习惯性地拨弄我的长发,托起我面孔,吻了我一下:“晚上有空吗?一起晚餐?”

“出来吃?”我挑眉。

“难道你有更好的想法?”他也挑眉。

我们并不常一同吃晚饭,而且我从未替他做过任何一顿饭,所以我们居住的公寓中从未真正开伙过,只除了早餐各自泡牛奶咖啡而已。贪睡晏起的我连早餐也与他错开。也难怪他会这么问,我是不煮饭的。

存心出乎他意料之外:

“回公寓吃吧!我可以煮一些菜,应付不来的可以叫外送。”

“我需要准备什么?”他懒洋洋地笑了,半揶揄我。

我推着他。自己退了一小步:

“胃药就可以了。”

他笑不可抑,一手搁在白色罗马柱上,对我散发男性致命的魅力,我同时也瞄到他身后那美艳秘书不置信的表情——几时见过他的上司笑得这么开怀?我的心情突然又更好了些,知道他某些面貌只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消息令我有虚荣的快乐。

“七点?”我不耽搁他的公事,问着。

他想了下,点头:“七点。”

我摆了摆手,往门边走去。还没走到门口,他追上来抓住,在我转身时又吻了我一下。

“怎么了?”我讶异地问。

“只是想吻你罢了。”他拨着我长发,潇洒地转身回他的客户那边。

我抿住唇,笑着离开。也许是因为今天没抹口红的关系吧,当我素净一张面孔时,他会特别欣喜在我面孔上留下吻迹。

再度汤回街头,心情成为浮浮沉沉,走了之后,我可能会比自己愿意承认的思念多更多。但,何妨,也许思念也是一种值得体验的快乐。

招来一辆计程车,往超市的方向开去。我闭目休息,不得不去承认——我爱他,已由喜欢往上晋升一步转为爱情。不过,爱情与离开是两回事;我真切地那么认为。谁说朝夕相守才是真爱?单方面的感觉,就由单方面去独自领受,与他会不会爱我没关系。

会对爱情做这种冷血处理的女人实在没资格去爱人,是不?连我都要叹息起来了,真是破坏爱情的规矩呵!

***

背着楼逢棠办出国事宜并不太难,只要我神色一如以往,便不会有破绽。

一来,是因为我没有收拾行李的习惯。即使打算长期在国外旅行,依然只会拎个小包包,有护照、美金就够了,其它一切从简,又不是要去沙漠,还怕买不到衣物用品吗?二来,楼逢棠不是那种会死盯伴侣的神经质男人。我受不了那种死盯住另一半的人。还硬宣称那是珍爱的表示,直令人透不过气来。

我喜欢他,他有诸多优点令人激赏。回想能与他共处那么久,互相给予广大自由空间是重要原因。我很讶异自己居然会与他在一起这么久;即使是我的父母也不曾有那么久的相处时日。

六点五十五分,我从炉台上端下一道汤,放在餐桌上,看着一桌的饭菜,我有点自嘲地笑了,像鸿门宴。

有三道大菜请餐厅送来,然后我再做二菜一汤,看起来还真有那么一回事。再从酒橱中拿出红酒与两只高脚杯,没停止我唇边愈显讥讽的笑。

洗手做羹汤似乎也正是恋爱中女子为了讨好心上人会做的事,看来蠢蠢的,而我居然也下厨了,能不笑自己吗?

由于我妈是人家的情妇,因此我从未领受到“家”的感觉;又因为一直认为母亲生活得极好,更自然而然灭了对“家”的美好幻想。

一个优良的情妇就是不要把居住弄得像个温馨的家。一个男人倘若真心恋家。岂还会在外头养情妇?这情况也许不适用于未婚的楼逢棠,但因为“温馨美满”的气氛向来不为我所营造,也所以,这个公寓内从不曾传出饭菜香。

抓住一个男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可是我不要哇,不要他的心、他的人、他的爱,当然也就不必施展任何以爱情为名的手段。

今天的破例,只是我心血来潮的饯别宴罢了。老天,看来我潜意识中有些许罪恶感吧!

居然会觉得愧对他了些什么。

随着开门声,我转身笑迎进门的楼逢棠,不多不少,正好七点整。他手上那束“虞美人”令我眼睛一亮,跳过去道:“好朴素的花,怎么可能会是楼大少会买的种类呢?”现在不是流行紫色花系吗?玫瑰、百合、桔梗、海芋的,居然送我一把虞美人,真是奇异地深得我心。

“在百花争艳中,它不美艳也不是最抢眼,却也不是最朴素,本来想送莲,又觉亵渎,想来虞美人最适合你。”他坦白的言词像里了宠溺的蜜,居然能让这样的话一如爱语。

我欣喜地找来一只装饰用的水晶花瓶,不管它造价多少,派得上用场时,黄金打造的身价也只不过是花瓶而已。我插好花,立在一边向他道:

“是不是相得益彰:”真正花瓶与花瓶女,可不是。

他将手提包搁在架上,走过来勾住我的腰,低沉地逸出笑语:

“你总是这么可爱。”

“我需要明白它的花语吗?”我抬头向他。

他摇头:

“不,我买它,是因为它的本身吸引我,不为花语或其它。”

那真是好。我一直不认为硬是给花朵接上一个花语有什么意思,让花儿只是单纯的美丽不更好?

“可是你以前常订红玫瑰送别人。”我故意找他的碴。

“那只是一种礼貌,并且她们相信花语。恰巧你完全不信那一套。你不懂什么叫因人而异吗?”他笑得无辜又狡猾。

我点着他胸膛:“投机分子。”

领他坐到餐桌前,事先说明:

“即使差强人意,也请你多吃饭少批评,因为没有下一次了。”

他瞥了眼满桌菜色:

“看起来还不错。不过我怎么觉得像是一场鸿门宴?你真的只是心血来潮吗?”

这种犀利令我心颤了下,坐在他对面,替他添了碗饭:“放心,我不是朱元璋,不会趁你酒足饭饱时诛杀你,你只需担心胃痛而已。”

举杯与他干了下,我仰头饮尽。

“来吧,今朝有酒今朝醉。”

我少见的豪气与热情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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