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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任务完成后-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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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王睿这般说,王平不加迟疑地开始吸收,他如今修炼不过初初开始,还不算得法,吸收这些血液也就更没有什么完善的方法,不过是如同搬运元气一样努力把血液搬运移动,这时候,他就发现了自己“马甲”的好处。

    植物天生就能够吸收液体,即便这一片莲花瓣是脱离了主体的断裂品,但这一部分之中的“经脉”并没有损毁,虽然有些不兼容,但在他想要吸收血液,并且做出一定运作之后,浸入血液中的经脉就会自发地吸收起来,转眼间,这里便成了干涸的土地。

    尝到了好处的王平还想要如法炮制,飞入另一片血洼,结果却没能吸收多少,对此,王睿的解释很简单,【并不是所有的血液中都有空间之力,应该是某个主修空间之力的魔神身死,这才导致空间之力四溢。】

    如果这样说,大概也就能够理解为何魔神们死了之后,气流还是这么残暴了,那些魔神们主修的力量随着他们的身死而四溢,周围接触到那些力量的气流自然不会乖乖听话,而彼此的属性不同,不能相容,也就只有相杀了。

    明白了这一点,王平再看眼前的情景,只觉得这个世界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绞肉机,所有投身其中的物件都要被搅个粉碎,唯一能够置身事外的或许只有那个一心一意开天辟地的人了。

    不过,他也未必能好过多久。

    随着天地的挣扎合拢,盘古的身形越长越高,双手擎天,脚踏大地,这一幕,俨然是“顶天立地”。

    见得那把开天斧不知去向,而周围的气流虽然依旧狂暴,但也过了最激烈的时候,王平轻轻呼出一口气,这一劫,自己算是逃过了。

    下来,便是演化天地了。

    “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里,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氓。”

    眼看着盘古越长越高,王平都看不到他脚踝以上的地方,那么,他最后身死的时候,倒下的位置是怎样的,被他压倒的地方又该是怎样的呢?

    这个问题在其他时候想来都有些无聊,但现在却是生死攸关的问题,盘古身死演化天地,按照王平所看过的古籍和小说中都说这种演化是他自身演化,但,仅凭他自身,即便他如今的身体面积的确够大,但想想也知道,他不可能成为整个洪荒的载体,毕竟这个世界一开始就存在,而并非因为盘古而存在,所以……在他周围的物体很有可能会跟着他一同演化,这对王平来说就是致命的了,更不用说盘古倒下的时候会不会压死人,这个也是很有可能的。

    只要想想四肢五体所占据的面积,王平就觉得眼下还不能乐观,孙猴子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能活,他又不是孙猴子,万一被压在哪座山下,恐怕当时就死了,可是等不到人救的。何况,也未必有人会救。

    【生存危机,真是时刻不放松啊!】跟王睿感慨了这么一句,王平开始向上飘飞,比起压在盘古身下死得冤枉,又或者跟着他的部分身体一同演化,倒不如躲避着空中的气流切割,观察清楚形势,找一个最安全的所在。
第153章
    红日灿烂,过于高广的天空之中,那一轮热烈到不能直视的太阳正霸道而张扬地散发着金灿灿的光芒,铺洒着所有能够照耀到的地方。阳光之下,绿草红花,蓝湖棕兽,广袤的洪荒大地上,呈现出一种野性而富有生机的美。

    湛蓝的天空,雪白的云朵,碧绿的草地,缤纷的花朵,再有那不知道何名的鸟兽,共同谱写出一曲生机勃勃的成长之声。那漂亮的颜色,动听的旋律,让每一个感受到这份美好的人都不由自主有想要落泪的冲动。

    尤其是还记得曾经的鸿蒙的人。

    行走在陆地上,脚上是雪白的丝履,并非真的有丝织就,而是凭着记忆幻化而来,再有身上的白色长衣也是如此,唯一不同的就是他想要的鞋是黑色的,衣服是青色的,但……也不知道如今长什么样?心中一动,身形一晃,来到湖边。

    ——仅有的法力被化形提取一空,他如今手无缚鸡之力,脆弱的宛若一个普通人,哪怕是一只懵懵懂懂的白兔都能够将他击倒,所以,想要知道自己的样貌,也唯有来到水边观看那平静的倒映着天空的水面。

    “原来是这样的啊!”王平微微感慨了一声,真没想到自己如今是这般妖孽模样。或许是因为蒙了那一层莲瓣外衣的关系,他化形之后有些草木清幽之气,而眉心一点绯红,平添了妩媚,虽不女气,却也没什么男子刚烈之气,再加上那精致的五官,便显得有几分妖气。

    不过,妖,大概他如今应该算是妖,而非人吧。所以有妖气也是正常的。

    回望四周,这是一处山谷腹地,草地丘陵不缺,也有高树四散,还有一汪不大不小的湖泊镜子一样倒映着周围的一切,一条蜿蜒的溪流连接着湖泊和外面的世界,周围有鸟叫虫鸣,还有些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像有些小动物躲在草中,并不为人所察觉。

    无论是一开始的云气,还是后来的莲衣,都让这些小动物对他没什么攻击的兴趣,所以,目前看来,还算是安全。

    跟那懵懂地看过来的小白兔对视了一眼,见得对方那黑亮的眸中有着些许疑惑,歪着脑袋的兔子好像在想:这个是什么?怎么突然出现了?

    王平忽而笑了,不管怎么说,逃过一劫是一劫,目前来说他总算保住了性命顺利化形,进境不可谓不大。

    想到之前演化天地时候的恐怖,王平又抬头看了看天空,刺目的阳光并未对他的双眸造成伤害,他隐隐能察觉到太阳上孕育着的蓬勃力量……或许他醒来得还不算太迟,那些大能此时还未登场。

    目光掠过红日,看向那湛蓝天空的深处,明明穿不透,却像是能看到那还未完全成型的天道规则,能将那样一个开天辟地的盘古在瞬息之间演化成若干物种,宛若分尸,还让各部分瞬间投入使用,换成了这般天地,天道啊,天威莫测。

    一时间,王平感慨了很多,却又像是什么都没想,悠然出神了片刻,便收回了目光。察觉到空气中的灵气浓郁,虽不如鸿蒙元气,却是他熟悉的气息,一闭眼便进入了修炼状态……

    小白兔在一旁又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趣,便嚼着草蹦跳着走了。白衣少年安静地站立着,宛若化成了一株树木又或者是一颗青草,让周围经过的猛兽都对他视若无睹。

    四季常青的山谷中不知道多少岁月来了又走,日月轮转,在某个夜间,明月高照之时,安静站立的少年睁开了眼,他的面容未变,身量未变,但那一双眼中却辰星璀璨,分明是修炼有成的模样。

    【龙凤劫即将开始,你再不动的话就只有等死了。】

    【放心,我不会这么容易就死的。】

    好容易熬过了最大的一劫,他怎么会去受池鱼之殃,自然要早早避开方为上策。

    金龙升空,作为历史中最为富有意义的神话动物之一,龙身矫健,四肢五爪,格外有劲,昂首发啸的时候,更是声震九州,**随行。如果只有一条,或许能够让人仔细而着迷地欣赏一下这种少有的物种,但若是一群呢?若是对面还有一种自古以来便与之配对的凤凰呢?

    红翅遮天,尾羽仿佛带着火焰,冉冉的气流晃动着,托着那一群凤凰飞天,与金龙捉对撕打,一爪还一爪,一翅还一尾,明明是那样凶悍的性命相博,但打斗之中却另有一种美感,让人想要驻足观看。

    洪荒之广,这样的一幕在各处发生着,宛若点点星火,无从禁止,甚至有扩大的趋势,随着伤亡的加大,随着参战龙凤的增多,祖龙和祖凤终于发现了不对,却已经找不到最开始的那个起点了,而对他们这等天地初开便占据主旋律的生物来说,矛盾的起点是什么并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输赢。

    随着这两位领头羊的参战,龙凤劫正式开始了。

    此时的洪荒大陆上已经有了些别的修士,他们不敢参与这样的争斗,便有些谨慎地观望起来,想要看看谁会成为最后的主角,这个时候,有些意识清醒的人已经开始期待龙凤两败俱伤,但更多的人看到的是危机。

    “哦?”年轻的龙族之子以原型的姿态在半空中停住,审视着对面的妖修,是的,妖修,这个时候,天地间还没有“人”这个物种,所有的修者都可以被称为妖修,即便看不出他们的原型是什么,便是三清也不例外,他们的原型不就是盘古的清气么?

    “是的,杨泽自知修为浅薄,无力寻觅洞府,愿求得龙族庇护,能在东海之中暂且安身,还望太子允许。”

    白衣少年这般说着,微微拱手行了一礼,文质彬彬,龙族之子这会儿还不会太多的词汇,但他就是觉得对方的动作怎么看怎么优美,觉得舒心的同时见得对方样貌不错,就觉得有这么一个借宿者似乎也并没什么不妥。

    时值龙凤争端初期的时候——龙族善、淫,所谓的龙生九子,子子不同,便是因为并非都是一母所出的,且母亲的种类不一,这种态度跟凤族的专一自然形成了鲜明对比,而龙族强大的生育能力,也让他们的子嗣繁多,即便洪荒广袤,但并非所有的地方都灵气充足,他们想要占据最好的地方,自然要与凤族发生冲突。

    要知道,凤族可是有着“无宝不落”,“非梧桐不栖”,“非晨露不饮”等习性的挑剔鸟类,他们能够选择的地方本来就不多,又被龙族抢占,自然会有一番冲突,而自来打架这种事情,除非那等性子倔硬抗的,一般都是打一个来一双,打了小的来了老的。护短之心,也是不分物种的,这样一来,两族迟早都会打起来。

    不过,这也是另一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洪荒之中,弱肉强食,也都是这般,没什么好说的,只看输赢就是了。

    所以,也不能说龙凤都没脑子,只能说天道的算计太大,不是这些纯真的生灵所能理解的,他们为了自己种族的生存,必有一战,而天道为了其后种族的繁衍,也必要灭其大势,矛盾早已存在,并不是谁能够轻易缓和的。

    这种种,为大势,而大势,如洪流。

    王平人小力微,自然知道这等大势不是自己能够抗衡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哪里才是净土呢?

    一想到龙凤劫要闹不知道多少年,都要等到鸿钧出世,大地崩裂,灵脉割断才会有那位圣人出来阻止,然后就是绵长的等待期,最后还要一战什么的,王平就懒得计算那时间,比起想从中捞好处的火中取栗的冒险想法,他觉得还是找个地方专心修炼才稳妥,不过天仙境,连当炮灰都欠缺资格。

    也是想到后来天庭建立,四大龙王还尚存掌管四海,王平便想着或许这东海也能算是个不错的隐居地。

    这般想着来到海边,中间又是一系列的险死还生,反正等到达海边的时候,他的修为也增长了一些,而一到海边就被人喝止,然后冒出来一条金龙并若干杂色小龙什么的,以龙凤二族的圈地活动来看,此时的东海应该已经在龙族地盘之中。

    到了人家的地盘,并且还想要久居,多少是需要付出一些诚意的,王平托了假名,使了不知道哪一世用过的名字来请求庇护,半点儿都没有羞愧感,实力不如人,俯首称臣是必须的。

    龙族以金色为尊,而跟其他种族的尊卑划分也有所不同,或许是龙族一开始的作风就不太严谨,所以龙王的儿子都称为“*太子”,再加上这会儿的龙王之多,见到一条金龙就叫“太子”,基本上不会大错。

    年轻的金龙颇有几分倨傲地说:“你倒是聪明。”大概是见王平的态度还算好,再加上对方似乎是草木成妖,跟龙族并无不和之处,金龙也没多作为难,点头同意了对方的借宿请求,还拨出一条小青龙来带着对方去圈居住地。

    此时的洪荒不过才脱离混沌,初初成型,不少的物种都还有着圈地盘的动物习惯,所以,别以为龙族作为最初有灵智的生物就有多么高大上了,后世传说中的水晶宫压根儿没见到踪影,只是简单弄了个结界,挡住了外人的视线,便算作自家的宫殿了。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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