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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现代重生之许你以爱 by 王平子-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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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到他面前,他伸出手,把我揽到了怀里。
  我们紧紧相拥,用全身的力气。
  再外人看来,在无数送别的人群中,这是一个很短,很普通的拥抱。
  在我眼里,却是一个五年那么长,一生那么久的拥抱。
  
  小念在旁边喊,“爸爸,叔叔,你们羞不羞,这么大人还哭鼻子?”
  我和如春一左一右把小念架起来,“喂,小兔崽子,你是不是不想活了?”我说。
  小念呵呵笑。
  
  陪小念吃了一顿饭,我们两个一起送小念去安检口。
  小念还说,“你们两个再被打架了,好好相处,知道么?”
  我想起小念说的“打架”,心里忽然觉得有一种带坏了小孩子的负疚感,苏如春倒是坦然点了点头。
  
  苏如春脱了宽荡荡的风衣外套,只穿着一件细条纹的衬衫。
  我看着他,心中一紧。
  他怎么会这么瘦,瘦到可以透过衬衣看见他微微起伏的骨骼形状,挺直的脖颈,依旧是世上最高贵的弧度。
  我深吸一口气,一步一步挪到他面前,蹲下来,把头靠在他的膝盖上,唤他,“苏如春。”
  他没有睁眼,但是双手在身侧慢慢地握紧,过了好久,才缓缓松开。
  我伸出双手,握紧他的两只手。
  他的手很冰,很凉,和记忆中的火热不同的温度。
  怔忪间,他的左手甩开了我的手,轻轻的抬起了我的下巴。
  我顺着他的手抬起头,堪堪对上了他那双黑宝石一样的墨眸。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半晌,道,“你瘦了。”
  我摇摇头,“我只是老了,倒是你,怎么瘦成这样。”
  
  他忽然低下头,在我的唇上落下一个吻,“你怎么会老,反倒比以前更加吸引人的目光。”
  这个吻很轻,可是却彻底打破了暴风雨前的平静,我直接把他压倒在沙发椅上,开始吻他。他毫不犹豫开始激烈地回应我,我们用尽全身力气在接吻,就好像是相濡以沫的那两条鱼,就好像对方的唇舌是我们唯一的出路,就好像在对方舌尖流转的是我们赖以存活的氧气。如春的手一推,身体压向我,开始膜拜我的眉峰,我的鼻梁,我的唇角,我的双颊,我的手伸进他衬衫的领口,带着五年来搁置不用的那些激情,那些遗憾,那些痛苦……
  这样的吻,初时只觉得甜蜜美好,哪想到后来的血腥苦涩……
  他的骨头撞痛了我的胸膛,他的泪水落到我的脸上,他的眼是通红的,他的口腔里面是几乎烫到我的温度,我只能用尽全身力气箍住他,我用舌头紧紧的缠绕他。
  西装外套早已被蹂躏地皱成一团,脱起来毫不费劲,他忽然扯开了我的衬衫,目光凝注。
  而我正在解他衬衫的前襟,刚解开了几个扣子,一条链子滑下来。
  
  在我们心口处存放着的,是一模一样的两个戒指。
  我贴着他的耳朵,“我才没那么傻,你买的那个,你以为我会那么轻易还给你么?”
  
  我趁着放长假,回D市。
  我要对自己有个交待。
  
  我是个极端自私的功利主义者,我深知这一点。如春一直优待我,才从来没有考验过我对他的爱的底线。
  做了N年的国内股票全部抛售出去,当年PW新区投注的地产,也早已经赚了几倍的差价。看着银行账户里的数字,我才惊觉,算上每个月赚得美元,当年没来得及兑换的英镑,还有现有的人民币,我已经算得上是个有钱人。
  说白了,当年还是太傻太天真,毛还没长齐全,自然斗不过经历了那么多大风大浪的母亲。
  别说我活了两辈子,就我那点儿道行,再修炼个几辈子才能斗得过她。
  如果没有这分开的五年。
  
  现在不一样了,我已经有了自己可以飞的翅膀,甚至可以带着别人,一起飞。
  
  王微微女士倒是表现得很平静,“我没想到你这次会坚持这么久。”
  我干脆跪在地板上,抱住她的腿,“当年我就说了,我不可能放弃他。”
  她摸了摸我的头,“这些年,我一直有个念想,希望你找一个好女孩儿,安安稳稳过生活,可是终究还是异想天开,难得你能喜欢一个人喜欢这么久。”
  我亲了亲她的额头,“妈,我先走了。”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过了这么多年,反倒觉得无论多么沉重的事,摊开来说,都更加容易。
  母亲,大概也是煎熬了五年,才终于妥协。
  她看着我,终究不忍心。

 

57、The End 
 
  插一句非正文;【七七事变】珍惜和平;谨记历史!心有家国;警钟长鸣!
  
  2012年;美国纽约。
  赵枚打越洋电话从来都不在乎钱;我看不过去;“喂,大小姐;下回我用skype给你打回去吧。”
  赵枚说;“说真的,你们两个就这么糊里糊涂在一起了?”
  “滚一边儿去;什么叫糊里糊涂;我们现在是光明正大。”
  “得;还光明正大,我看就是非法同居。”非 凡
  
  苏如春正在厨房整理着食材,探出头来问我,“今天要喝什么粥,皮蛋瘦肉粥还会鲫鱼糯米粥?”
  “鲫鱼糯米粥,你不是说要帮我调理肠胃么?”
  一年的时间,足够让我以前吃完午饭直接喝咖啡回头工作的胃逐渐好起来,每次吃饭定时定量,变着花样。同事看见我的饭盒都羡慕地要死。
  我有点儿担忧地撩开t恤下摆看一看,本来就没有腹肌了,要是再长出啤酒肚可就不好了。
  
  那边赵枚还是极其热心肠地要我们半个小的仪式,说白了她就是想找个机会飞来美国玩,我说,“赵枚,我们是踏踏实实过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不是在镁光灯的照射下,观众的掌声中演话剧,这是生活,不是罗曼蒂克的小说,没有静静在花园里坐一下午喝一杯expresso的小资情调,我们要忙着相爱,忙着相守,忙着生,忙着死,我们没有那些闲情逸致在生活里摆满玫瑰花,然后建一座象牙塔。”
  
  苏如春去年申请到了columbia的全额奖学金念起了博士,而我也在去年调任联合国纽约分部,仍旧做P3。
  他有四年的全奖,凭着多年经验和渊博学识,压力并不是特别大。
  我们都在纽约,不用分隔两地,最好的选择。
  
  酒足饭饱。
  我摸着肚子在房间里面走来走去,避免腰腹长肉的悲剧,如春靠着墙边无奈摇头,“你能慢点儿走么,你晃得我眼花。”
  我停住脚步,“大哥,你眼花是因为岁数太大了,和我走来走去没有一毛钱的关系,OK?要不今年生日礼物我就送你一副老花镜吧。”
  “我老?”他怒极反笑。
  我走过去,坏笑着顺着他的腰线向上抚摸,“来,让我验一验,是不是腹肌都没有了啊,嗯,皮肤也有点儿松弛了,果然是岁月不饶人啊。”
  他低低笑出声,连我手下的皮肤和骨骼都微微颤动起来,“我的确是老了,老到记不住昨天晚上是最后……”
  我一脚踹上去,他捂着被我踹了的小腿,“家庭暴力,我可以告你的。”
  我从沙发上跳过去,他追过来,揉我的脑袋,在我耳朵上亲了一口,“别闹了。”
  
  他冷下来脸,我只能乖乖站好,暗地里偷笑,“我错了,男人四十一枝花,你现在还是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未来的希望,喂——”
  我话还没等说完,就被捂住嘴按进他的怀里,他说,“我是花骨朵你是什么,难不成是一棵青青青草?”
  我被他呵出的热气闹得怪痒痒,抬起头来躲避,他就这样吻下来。
  
  我们轻轻的,极其珍重地,在午后的阳光中拥吻。
  
  以前在英国时曾经合作过的韩国人调任世界银行,最近痴迷于测算术,坚持要免费为我提供服务。
  我小心眼,不太喜欢这个韩国人,因为当初很多第一作者是我的论文都被他插了一脚,添上了他的名字,给他的简历增了不少光。
  我把左手伸给他。
  他摆着手,“No;no;要右手。”
  “不是男左女右么?” 
“不是的。”韩国人一本正经,“左手的手相是天生的,右手的手相却可以因为后天的境遇而改变。”
  我把右手伸给他。
  他琢磨了半天,“奇怪,本来你命中注定有三个老婆的,现在恐怕一个都没有了。”
  我差点一口健怡可乐喷出来,“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看这里?”他煞有介事地指着我的手侧,“这里有三条几乎等长等深的纹路,证明你应该有三段婚姻,那不正好是三个老婆么?可惜不知道什么时候,这里生出一条细长的斜纹,把这三条细纹的走势给打破了。”
  韩国人还十分同情地拍拍我的肩膀,说了几句在中文里类似于“大丈夫何患无妻”之类的话,并且十分“慷慨”地表示这一餐由他请客,虽然我们吃的加在一起也就40几刀。
  
  我有一点儿小迷信,韩国人走后我盯着那道斜纹看了很久很久,我记得我小时候是没有的,原来我生生把他变成了我手上的一条纹路。
  
  不久之后为了准备去开罗的出差,我不得不把工作带回家做。
  正盯着屏幕猛敲键盘,如春递过来一杯绿茶,我喝了一口,温度刚好。
  他的脸贴过来,吻落在我的脖颈,“我今天去买了一盆仙人球,放在电脑旁边,防辐射,再加上绿茶,算是双保险了吧。”
  他的手伸进t恤,在锁骨和胸膛上仔仔细细地抚摸,我被摸到有点热了,扭过头来一口咬上他的肩膀。
  眼镜儿撞上他的衣服,顿时花了一片。
  他点我的鼻尖,“活该。”
  不过还是去卧室给我拿眼镜布去了,我重新做回去,看见电脑的弹出广告,facebook创始人与同性恋人完婚。
  我伸了个懒腰,中指上的戒指在灯光下,三种金色闪着光芒的盛世美景。
  其实,真爱一个人的时候,什么关系的界定都失去了意义,以至于我都懒得去结婚。
  
  五月底的时候,我和苏如春参加了一个业余登山队,说白了就是找个小山爬,权当锻炼身体。
  我们两个回来的时候有点像大兵回巢,因为身上都穿着越狱男猪脚的那种冲锋衣。
  邵永之就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在我们家门前,我下意识地想要去拿我们房子后面的菜园子里一直存放着的铁铲子。
  果然他一来就没好事,拖着我们出去和一群狐朋狗友喝酒,结果苏如春都喝得眼睛发红了还是在劝酒,结果我平地一声吼,“有本事冲我来!”
  他不客气,愣是和我拼到最后,几杯苏格兰威士忌灌下去。
  我看着他醉倒在桌子上,也算是解了十分之一的仇,等着他以后慢慢归还那十分之九。
  我还奇怪自己酒量怎么变得那么好,结果后来在邵永之不省人事的时候,如春拿着一瓶无泡苏打水朝着我眨眼睛,我才知道这家伙帮我作弊,生生灌倒了酒量好到不行的邵公子。
  
  最近一次的长假期,大概是年底,除去杜丽雅带着家中小公主要来骚扰我们一阵,还有大把的时间。我们两个计划着一次长途旅行,不用现代通讯设备和网络,只带着大地图,外加后备箱里的几大桶水。
  
  他笑言,“这一路,什么娱乐设备都没有,只有我们两个人,你不会觉得无聊?”
  “几年前,林立安为了练瑜伽,特地来曼谷寻访名师,他总是在我面前提起你,让我不胜其烦。他说我不敢面对你,就是舍不得放开你。现在想想,看起来粗枝大叶的大头竟然比我自己更能看透我的心。我一直在想,我回到你身边,是否还可以牵起你的手。但是当我一个人坐在山顶上,吹着春草气息的风,吃着登山队的老人给我的黄油饼干,想起你的脸;或者赛车的时候一个人用手机看新闻,也会想起你的神情。没有你,我也真的能好好生活。可是寒夜寂寂,朝阳再暖,也暖不了人心。
  原来,我如果不和你在一起,我只能一个人孤独终老了,看着自己眼角的第一道细纹,头上的第一根白发,我发现原来我是不怕变老的。只是我变老的样子,只愿意让你一个人看到。你说我会不会觉得不聊?”
  他勾了勾嘴角,却没能笑出来,黑眼睛湿润了,低哑的嗓子,“你,要我永远牵住你的手?”
  “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摇摆,斩钉截铁的回答。
  他沉默地拥着我的肩膀,“我们,多少年了?”
  “九年。”其实是两个九年了。
  “是啊,九年。”他叹息。
  我默然,即使是中间分开的那五年,隔着无数的陆地和海洋,我们真的分开过么?我们何尝真正地分开。
  “你的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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