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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先为小人后为君(高干)-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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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将君恼羞成怒,身子又压了上来。
  又是一番鸳鸯交颈。
  他们默契得如同这几年从未分开,只一个眼神就让彼此心领神会,只一个轻颤就让彼此高chao迭起。
  那还是白天,阳光明亮。邹将君抱着魏一,像个初尝禁果的少年,一遍一遍的占有魏一的身体。她一会儿是水,左顾右盼,柔情婉转。一会儿是火,灼热赤诚,激情澎湃。那一刻他只想把她揉进身体里,只想与她密密重合,丝丝入扣,再不分开……
  那种腾升而起的欲仙欲死的满足感,是和以前任何时候都从未有过的。
  他们像两条白色的大鱼,相濡以沫,纠缠在阿里飘洒着炊烟和清早芬芳的白昼,而魏一那一声声勾魂夺魄的撕喊就起伏在邹将君的激喘之中。
  激情过后,邹将君喘着粗气盯着她的眼睛:“小猪,说你爱我!”
  “不要……”魏一只顾娇喘,那三个字却怎么都说不出口,“那你为什么不说?”
  “我爱你。”邹将君看着她。
  魏一没想到他这么直截了当的就脱口而出,有些发愣,竟傻乎乎的问:“为什么爱我?我又不出众!”
  邹将君没料到她会问为什么,笑了,他说:“我就不爱芥末就偏好清粥小米。”
  情人间,都是喜欢拿肉麻当有趣的,魏一也不例外。她不依不饶,缠着邹将君问:“说嘛说嘛!为什么爱我?我没有姐姐漂亮,身高也不高,人也不聪明,既不小资也没情调,没有女人味更不妩媚风情,还老是闯祸为你制造麻烦,有时连我自己觉得配不上你……你到底爱我哪一点呢?”
  邹将君撑起身子,望向窗外大漠风沙,似在思索,良久才抓抓头说:“我就是爱你,哪有什么因为但是为什么!”说完,邹将君自觉肉麻,极不自在的轻咳一声,转过脸去。
  他说,所以我就是爱你,哪有什么因为但是为什么。
  那是魏一听过的最深刻的情话。那一刻,魏一才意识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突然很感动,心里暖烘烘的,鼻翼却发酸。嘴角止不住的笑,眼泪也止不住的流。
  到二人精疲力竭起了床,已是下午三点。
  邹将君刮去了几年未刮的胡子,理了发,又和魏一双双去澡堂洗了个澡。那个浑身散发着薄荷味道,神情清淡,举止倜傥的风流形象便回来几分。
  魏一捧着他的脸,左瞧右看,最后道:“唔,还好还好!先前看见你,还以为你掉时空隧道里了,平白比我们多长了几十岁!”
  邹将君吻了吻魏一刚沐浴后那红润光滑的额头,心情大好,伸手在双鬓上虚抚一把,掀了掀眉毛,潇洒的说:“我很老了吗?西藏的姑娘不知多爱我的粗犷形象!”
  魏一摇头晃脑,说:“哪里哪里,您是老当益壮!”
  两人嘻嘻哈哈一番追逐。
  路过一个烤羊肉串摊子,魏一像只馋猫,对那些肉串流口水。邹将君本来嫌不卫生,但见魏 一那模样,忍俊不禁,就给她买了几串。
  魏一手里拿着肉串,吃得津津有味,直夸比S大后门的好吃。想到S大后门的羊肉串,魏一愣了愣神。
  这时她鞋带掉了,因两手不得空,邹将君便非常自然的蹲下去替她系上。
  邹将君系好后站起身,依旧高大英俊,魏一看着他,感动得红了眼眶。
  邹将君在此隐居五年,自是对藏文化深入得很。就带着魏一去下馆子,两人郎俊女俏,很得那藏族老板的欢喜。老板给二人的菜品酒肴上得最快。
  魏一轻轻敲击杯壁,问:“这五年来,你就没勾搭过藏族女人吗?”
  “西藏姑娘择夫的第一标准是要会给难产的母羊接生,我只能配合女人怀孕,所以不在她们的择偶范围之内。”邹将君轻嘴薄舌的一通胡说八道。
  魏一先是给逗笑了,后来又气愤,嗔怪藏族女孩没眼光,曾经沧海难为水,她们怎么连沧海与水沟都搞不清?
  之后两人吃酥油茶,尝手抓羊肉,喝青稞酒。在广袤的的高原里,世界之巅最纯净的气息里尽情吃喝一番,魏一吃得满嘴油腻,邹将君喝得酩酊大醉。二人皆是没顾忌形象,只图此刻逍遥自在。
  吃完之后,晚霞殷红殷红的,眼瞧着天要黑了。邹将君又背着半醉的魏一,摇摇摆摆走在回家的路上。邹将君高兴很得,一路高歌,五音不全的歌声,将最后一丝残阳震下了山,天便呈墨青色了。
  星星出来了,阿里空气清晰轻薄,每夜里,星星多得肉麻。邹将君转挑了最亮的那些星星,给魏一讲它们的名,它们的典故由来。邹将君指着斜上方最亮的那颗,说,那是金星,古人称之太白,又叫启明星。魏一迷迷糊糊的连连点头。她靠在邹将君的背上,听他讲完星星,又讲藏獒。他说给藏獒脖子上系红布是代表吉祥如意。讲完藏獒,又讲大刀阔斧的石块堆积的小土坡上的串串彩旗,他说那是风马旗又叫经幡,象征着天、地、人、禽的和谐吉祥,是沟通世俗与灵界的媒介。讲完风马旗,又讲阿里的神山,他说神山看上去并不高,但十分陡峭几乎没路,全世界只有五个人上去过,且爬上去的人都再没下得来……
  邹将君的嗓子浑厚磁性,将那些圣神而神秘的藏族文化娓娓道来。那时,酒醉,人也醉,但魏一心里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正趴在世界上最宽阔的背脊之上,此刻是她人生中最平静安详幸福的时刻。
  阿里不似B市的繁华喧嚣,一到夜里静得很,狼叫声在耳旁此起彼伏,狼群却在很远很远的山颠。四周无一盏路灯,借着星光,邹将君将魏一背回他住了五年的地方。魏一半醉半醒,云里雾里的四处打量,见此处家徒四壁,哪还有半丝高官子弟家境显赫的模样。
魏一知道他吃了很多苦,他从小锦衣玉食,哪里经历过这些。那一刻,魏一又欣慰又心痛,鼻子发酸,扑到他怀里。半晌,她才抬起头,哽咽着问:“当初我们离婚的时候,你是不是把剩下的钱,全都给了我?”
  邹将君毫不在意,嬉皮笑脸的说:“那是我有先见之明,我知道早晚还不都是我的。”
  魏一很感动,搂住邹将君半晌说不出话来。
  那一夜,二人商量着回内地,找一座山明水秀四季分明的城市,重新开始。在人生的重逢里与恋人一起憧憬未来,是一件顶美好的事。魏一说到激动处,一拍大腿,说我们就回四川吧,那是我妈妈的家乡。邹将君很宠溺的亲亲她,毫无异议,说都听你的。
  又说了会儿话,魏一累了,不知不觉便睡了。睡着后的魏一,还是如多年前一样,睡相很不好。她就像只蜷缩着的小猫,不声不响,惹人怜爱,在邹将君身上蹭来蹭去。邹将君想抽烟,一只胳臂被魏一压着拿不到烟灰缸。他看了魏一一眼,又将烟放下了。
  尽管屋内很静,邹将君抚摸着她柔软的发,从未有哪一刻让他这么清晰地感觉到,他有一颗奔腾的心。
  接连几天,邹将君租了辆4500越野车带魏一到处跑。沿途风光迥异,无论是远眺常年皑皑积雪的群峰,还是牛羊安详吃草的苍茫草原,还是气势磅礴的戈壁大漠中间激情四溢的蜿蜒流长的青色长河,还是晚霞似锦下诗情画意的悠扬牧歌……一切都让魏一止不住的惊叹——这已经不是一个美字能概括得了的了,这些壮丽而宏大的场面,都是能让人热血沸腾的,是能让人不由自主的泪流满面的。更值得一提的是,广袤大地上,荒芜一人,只有一个他和一个她。邹将君驾着车,意气风发,引吭高歌,如当年拐了魏一去温泉一般模样。唯不同的是,她是他的妻。他只需轻轻一个转头,就能与柔情似水的她有一个丝丝入扣的对视。
  他们去了古格王朝遗址,参观了冬夏宫和干尸洞,还有巧夺天工的精美壁画。
  去了班公湖,远处有成群的白色的鸟儿盘旋在上空、游弋在湖面,更远处是雪山连片。雪峰倒映在湖面,随风轻轻晃动。
  那时是下午,太阳在偏西处正辉煌,暖洋洋均匀的洒遍大地。天空万里无云,蔚蓝的天空与碧蓝的湖水交相呼应。四月去阿里旅游还嫌太早,所以当时宽广的湖边空无一人,邹将君带着魏一沿着湖面走了十来分钟,魏一说累了,二人坐在石块上,相互依偎,在广袤天地间大声说话,喧哗声惊得近处几只鸟直飞云霄。湖水晶莹得像块天然的蓝宝石,隐蔽在雪山环抱中,又像位含羞的少女,有些细长而美丽的脖子。不为世人所知,却天生丽质难自弃。
这种美,不是世俗间媚俗的金碧辉煌,而是一种纯天然,能净化人的心灵的美。
  邹将君轻声问:“漂亮吗?”
  魏一陶醉的点头。
  邹将君告诉了她藏民的一个说法。传说世间再是肮脏的人,肮脏的灵魂,只要在最圣洁的班公湖洗过,都能洗净一切罪恶与贪念。
  魏一立即噔噔噔跑到水边去洗了洗手,湖水清澈见底,由于是雪山融化而积,冰寒刺骨。魏一突然转头,甩着手上的水,对邹将君笑眯眯的说:“那你这个流氓真该洗一洗了。”
  邹便不语了,他闭上眼,想起小七母亲跃身从五十层搂跳下去的情景,还有她当时下的赌咒,想起家族因自己的张狂而衰败。
  久久沉默。
  过了会儿,邹将君睁开眼说,你喜欢阿里吗。
  魏一说喜欢。
  他又说,其实,我不想回内地,你愿意和我一直住在这里吗。
  魏一愣了愣,随即抿嘴笑了,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邹将君挺感动,凑近她,深情的吻她。一只海鸟胆儿大些,盘旋在他俩上空,呱呱叫着。更远处有一只苍鹰,在空中骄傲的翱翔。
  生命真是太美好了。
  之后他们商量着,以后生活在这里,在湖边修一间小而别致的木房子,生俩孩子,一男一女,大的是姐姐,小的是弟弟。姐姐跟魏一姓,弟弟跟邹将君姓。院子里还得种植物和鲜花,养两只羊,一只山羊,一只绵羊,再养俩狗,一只牧羊犬,一只藏獒。魏一吵吵着说狗已经有了,就是你儿子君君。
  邹将君浓眉一皱说,那只丑不拉几的土狗扔了吧!
  魏一便笑着去打他。
  然后邹又说,等到他驾鹤西去,骨灰就撒进班公湖的风里。
  再后来他掏出口琴吹了起来,还是当年那曲《Secret Love》,悠扬而凄迷。
  从前,他也是野心勃勃的,从小受的教育就是男人应站在世界顶端。干宏大的事业,受世人敬仰。只要站在一定的高度上,自然会有人前仆后继臣服在他脚下。而压力、弱点与负面情绪,是绝不能让任何人看穿的,他得扛着,他是神。
  直到,他遇到了魏一。这个女人,从不当他是神,也不在乎他拥有的一切傲人的资本。她轻视过他,同情过他,理解他包容他,最后接纳他。在她面前,他可以犯错可以衰落。无论他是高高在上的王者,还是一贫如洗的难民,在她眼里,他只是她的夫。
  再没有世人的表面的恭敬,但他马上会有两只羊和两只狗,还有不离不弃的妻,难道这不是一种值得自豪的人生吗?
  再没有一诺千金的潇洒,赠别墅送豪车的豪情。但他学会了做饭和换电灯泡,难道这还不足以让她踏实心安的嫁给他吗?
  风大了些,邹将君脱下大衣替她盖上。
 并轻柔的搂过她,悉心为她拨开贴在颜面上凌乱的发丝。他从脖子上取下一根项链,挂的竟是魏一当时扔给他的那颗婚戒。取下戒指,他慎重其事的缓缓为她戴上。
  替魏一戴戒指这个举动,他一生做过两次,每一次都怀了无比虔诚的心。
  魏一抬眸时,竟看见邹将君鬓间有一根白发。她没有动手将它捻去,她半跪在他身边,虔诚而深情的吻上去。
  邹将君居然会做饭了。阿里海拔高气压低,魏一煮出的老是夹生饭,邹将君说我来吧。魏一惊喜连连,咋咋呼呼的吃着邹少做的饭,滋味还不错。饭后二人牵着君君去小土坡上溜溜弯,看晚霞,看大漠风光,看远处人家炊烟缭绕。馋了就去新疆大叔那烤几串羊肉串……生活真是恬静而豪情万丈。
  那些日子,回忆如此美好,以至于在魏一今后的几年里再不敢触碰。
  
  
  2011 5 1
  


作者有话要说:甜蜜一章
谁说完了啊!!没完…。… 还有2章 一不小心就长了……
魏一这个姑娘,一不用娃娃音装可爱,二不用腹语说“哇,耶,虾米,稀饭”三不自残四不自拍,五不同时跟N个男人乱搞。人魏一只不过对人不设防一些,魏一就是个平常的女孩,不是顶聪明那种。
我觉得魏一是个很可爱的女孩。
大家有不同意见可以提,不喜欢男主女主也可以提,我都会认真去思考。
但是别对作者做攻击,不然我会生气的!
还有,谢谢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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