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全译-第5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3)《史记·孟尝君列传》和本书《四讳篇》,“曰”前有“文顿首因”四字,故疑此“曰”前夺一“文”字。按:以下对话是田文长大之后的事。
(4)户:单扇的门,泛指门。
(5)而(n6ng能):通“能”。及:达到。
(6)一:疑是衍文。
(7)福:疑是“祐”之误。上言“埋一蛇,获二祐”,下言“埋十蛇,得几祐”,可证。
(8)无为:这里是不应该的意思。
【译文】
齐国孟尝君田文因为五月五日出生,他父亲田婴责怪他母亲说:“为什么要养活他呢?”孟尝君长大后问他父亲:“你不愿抚养五月出生的孩子,为什么呢?”田婴说:“五月出生的孩子长到跟门一样高,就会克死他的父母。”孟尝君反问道:“人命由天决定呢?还是由门决定呢?如果由天决定,你担忧什么!如果由门决定,那就应该把门增高,谁还能长到跟门一样高!”后来田文长得跟门一样高,而田婴并没有死。所以五月养孩子的忌讳,没有被验证。讨厌看见两个头的蛇,就像讨厌五月养孩子一样。五月养孩子,他的父亲没有死,就知道看见两头蛇的人,没有祸害。由此说来,看见两头蛇本来不会死,并不是他埋掉两头蛇的缘故。埋掉一条两头蛇,能得到二次保佑,如果埋掉十条两头蛇,要得到几次保祐呢?埋掉蛇是怕别人再看见,这是孙叔敖的贤行。贤人的贤行,难道只有埋蛇一桩事情吗?在埋蛇以前的时间里,应该已做了很多的好事。从天那里禀承了善性,一举一动都会是贤行。有贤行的人,应该见到吉祥的东西,不应该只看见会克死人的两头蛇。难道是孙叔敖还没有见到蛇的时候就有罪恶,天想杀他,见他埋掉两头蛇,解除了他的罪过,是天使他活下来的吗?石头本性坚硬,兰草生来幽香,如果说孙叔敖的贤行只在埋蛇的时候,那就不是生来就从天那儿禀承了善性。
【原文】
20·10儒家之徒董无心(1),墨家之役缠子(2),相见讲道。缠子称墨家佑鬼神(3),是引秦穆公有明德(4),上帝赐之九十年(5)。缠子难以尧、舜不赐年(6),桀、纣不夭死。尧、舜、桀、纣犹为尚远,且近难以秦穆公、晋文公。夫谥者行之迹也(7),迹生时行(8),以为死谥。“穆”者误乱之名(9),“文”者德惠之表。有误乱之行,天赐之年;有德惠之操,天夺其命乎(10)?案穆公之霸不过晋文,晋文之谥美于穆公。天不加晋文以命,独赐穆公以年,是天报误乱,与穆公同也。天下善人寡,恶人众。善人顺道,恶人违天。然夫恶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命不长。天不命善人常享一百载之寿,恶人为殇子恶死(11),何哉?
【注释】
(1)董无心:战国时人,著有《董子》一篇,已散佚。
(2)役:门徒,弟子。缠子:墨家学派的继承人之一。
(3)佑:疑“右”字同音抄误。本书《薄葬篇》有:“墨家之议右鬼”,《案书篇》有:“墨家薄葬右鬼”,可证。右:崇尚,推崇。神:疑为衍文。
(4)是:因此。
(5)九十:《墨子·明鬼下》作“十九”,可从。
(6)缠:本句是责难缠子的话,故疑“缠”是“董”之误。难:驳斥。
(7)谥(sh@是):古代帝王、后妃、贵族、大臣等死后,根据其生平事迹给一个褒贬的称号,叫做谥。帝王之谥,由礼官议上;臣下之谥,由朝廷赐予。《逸周书·谥法解》:“谥者,行之迹也;号者,功之表也。。。行出于己,名生于人。”迹:痕迹。
(8)迹:推究,考察。
(9)穆:通“缪”。古代谥法,“缪”表示行为错乱。秦穆公曾用人殉葬,无辜加罪百里奚,故谥号为“缪”。
(10)夺:夺去。这里是缩短的意思。
(11)殇(sh1ng商)子:未成年而死的人。恶死:这里是短命的意思。
【译文】
儒家的门徒董无心,墨家的弟子缠子,相互见面交流学术思想。缠子称颂墨家尊重鬼,因此招致秦穆公有贤明的德行,上帝赏他多活十九年。董子以尧、舜没有受到上帝赏给的年寿,桀、纣也没有夭折来进行反驳。尧、舜、桀、纣的时代就算久远,姑且用秦穆公、晋文公来辩驳。谥号是人生前行为的写照,朝廷考察生前的行为,作为死后的谥号。“穆”是行为错乱的称号,“文”是有道德、贤惠的标志。为什么有错乱的行为,上天赏给他年寿;而有道德、贤惠操行的,上天却要缩短他的寿命呢?考察一下秦穆公的霸业超不过晋文公,晋文公的谥号比秦穆公美。天不给晋文公增加寿命,而偏偏赏给秦穆公的年寿,这说明天对人报应的错乱,跟秦穆公的行为一样。天下的好人少,坏人多。好人遵循道义,坏人违反天意。然而坏人的命长,好人的命短。天不要好人常享有一百年的寿命,坏人早死短命,这是为什么呢?
祸虚篇第二一
【题解】
传书上认为,恶人有过错,一定要遭到天地鬼神降灾祸的惩罚,王充则认为它是“虚而无验”的欺人之谈,所以把篇名称为“祸虚”。
子夏眼睛瞎了,传书上说是“天罚有过”之人。王充运用逻辑推理逐一加以驳斥,认为子夏眼瞎是因为死了儿子,伤心过度,“哭泣无数,数哭中风,失目明矣”,并非“天罚”。他又从反面推论道,为什么那些谋财害命,鱼肉百姓,发荒年财的恶人,不但未受天罚,反而“皆得阳达,富厚安乐”?为什么社会上胡作非为的没有遭受灾祸,而遵循道义的却得不到福禄呢?因而王充得出结论,所谓“天罚有过“的传说都是“虚而无验”的无稽之谈。至于为什么会这样,王充的解释是,“穷达祸福”是由天命与时运决定的,“遭遇适然,命时当也。”
【原文】
21·1世谓受福祐者,既以为行善所致;又谓被祸害者(1),为恶所得。
以为有沉恶伏过,天地罚之,鬼神报之。天地所罚,小大犹发;鬼神所报,远近犹至。
【注释】
(1)被:蒙受,遭受。
【译文】
社会上认为受上天赐福保祐,完全因为是做好事招致的;又认为遭受祸害,是作恶得来的。以为有掩藏罪恶隐瞒过错的,天地会惩罚他,鬼神会报应他。而且凡是天地要惩罚的,不管罪恶大小还是要被发现;凡是鬼神要报应的,不管远近仍然可以达到。
【原文】
21·2传曰:“子夏丧其明,曾子吊之(1),哭。子夏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汝何无罪也?吾与汝事夫子于洙、泗之间(2),退而老于西河之上(3),使西河之民疑汝于夫子(4),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异闻,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5),汝何无罪欤?’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6),亦以久矣(7)!’”夫子夏丧其明,曾子责以罪(8),子夏投杖拜曾子之言(9),盖以天实罚过,故目失其明,已实有之,故拜受其过。始闻暂见(10),皆以为然。熟考论之(11),虚妄言也。
【注释】
(1)吊:慰问。
(2)洙:即洙水,古水名。据《水经注》,源出今山东省新泰县东北,流经曲阜县城东北,最后注入泗水。故道久湮,现今府河和济宁、鲁桥间的运河大致即其故道。泗:即泗水,古水名。源出今山东省泗水县东蒙山南麓,西经泗水、曲阜、兖州等县,最后注入淮河。洙、泗之间:相传孔子进学的地方,在今山东省曲阜县城北。
(3)西河:古地区名。在今河南省安阳市,战国时黄河流经安阳之东,西河意即河西。
(4)疑(n!你):通“拟”,比拟。曾参认为子夏在西河自比孔子炫耀自己,是一种罪恶。
(5)而:通“尔”,你
(6)离群:这里指是离开了孔子师徒。索:孤独。
(7)以:通“已”。以上事参见《礼记·檀弓上》。
(8)《太平御览》卷七三九引《论衡》文,“以”后有“有”字,可从。
(9)拜:拜受,恭敬地接受。
(10)暂:突然,忽然。
(11)熟:仔细,周详。考:考察,分析。
【译文】
传书上说:“子夏失掉了儿子又眼睛失明,曾子去安慰他,于是大哭起来。子夏呼喊道:“天哪,我没有罪!”曾子生气地说:‘商,你没有什么罪?我与你在洙水与泗水之间侍奉孔夫子,隐退,养老在西河上,你让西河的百姓拿孔夫子来比你,这是你的罪之一。你死了双亲,没有让百姓听到你有特殊的悲哀,这是你的罪之二。你死了儿子,又哭瞎了眼睛,这是你的罪之三。你说,你怎么没有罪呢?’子夏立即去掉拐杖赶快下拜,说:‘我有过错,我有过错!我离开大家独居,已经太久了!’”子夏丧失了视力,曾子以有罪责备他,子夏便丢掉拐杖下拜,恭敬地接受曾子的指责,大概以为上天确实在惩罚有过的人,所以自己眼睛失明,而且自己确实有曾子指出的那些过错,因此下拜恭敬地接受对他过错的指责。刚一听,猛一看,都以为是这样。但仔细分析评论它,是虚假的说法。
【原文】
21·3夫失明犹失听也。失明则盲,失听则聋。病聋不谓之有过,失明谓之有罪,惑也。盖耳目之病,犹心腹之有病也。耳目失明听,谓之有罪,心腹有病,可谓有过乎?伯牛有疾,孔子自牖执其手,曰:“亡之命矣夫(1)!斯人也而有斯疾也(2)!”原孔子言,谓伯牛不幸,故伤之也。如伯牛以过致病,天报以恶与子夏同(3),孔子宜陈其过,若曾子谓子夏之状。今乃言命,命非过也。且天之罚人(4),犹人君罪下也。所罚服罪,人君赦之。子夏服过,拜以自悔,天德至明,宜愈其盲。如非天罪(5),子夏失明,亦无三罪。且丧明之病,孰与被厉之病(6)?丧明有三罪,被厉有十过乎?颜渊早夭,子路菹醢(7)。早死、菹醢,极祸也(8)。以丧明言之,颜渊、子路有百罪也。由此言之,曾子之言误矣。
【注释】
(1)亡(w*无):通“无”。
(2)以上事参见《论语·雍也》。
(3)恶:疾病。
(4)递修本“天”之前有“夫”字,可从。
(5)罪:疑“罚”形近而误。上言“天之罚人”,可证。
(6)孰与:哪个比得上。被:覆盖。厉(l4i赖):通“癞”,本作“疠”病名。*即麻风病。
(7)菹醢(&h3i租海):剁成肉酱。事参见《左传·哀公十五年》和《史记·卫康叔世家》。
(8)本书《刺孟篇》言:“颜渊早夭,子夏失明,子胥烹,子路菹,天下极戳。”故疑“极”前夺“天下”二字。
【译文】
丧失视力就像丧失听力一样。丧失视力就眼瞎,丧失听力就耳聋。生病耳聋不能说是有过失,丧失视力却说有罪,真使人迷惑。耳朵眼睛生病,就像心腹有病一样。耳朵眼睛丧失视力听力,认为是有罪,那么心腹有病,不就可以认为是有过错了吗?伯牛有病,孔子从窗外握着他的手,说:“没命啦!这样的人却会得这个病!”推究孔子的话,是说伯牛不幸运,因而为他悲伤。如果伯牛因为过错而招致生病,天以疾病报应就应该跟子夏一样,孔子应该陈述他的过错,像曾子说子夏的罪状一样。如今孔子却说是命,命并非是过错。天惩罚人,就像君主惩处臣下一样。被惩罚的人服了罪,君主就该赦免他。子夏已经心服其过错,下拜而表示自愿悔过,天的圣德已表明,就应该使他的瞎眼痊愈。如果不是天的惩罚,子夏眼瞎,也就不是三条罪过造成的。况且失明的病哪里比得上身上长癞呢?失明有三条罪,那长癞不有十条过错了吗?颜渊早死,子路被剁成肉酱。早死、剁成肉酱,是天下最大灾祸。用子夏失明是天惩罚的说法来推论,那么颜渊、子路就有一百条罪状。由此说来,曾子的说法是错误的。
【原文】
21·4然子夏之丧明,丧其子也。子者,人情所通(1);亲者,人所力报也(2)。丧亲,民无闻;丧子,失其明,此恩损于亲(3),而爱增于子也。增则哭泣无数(4),数哭中风,目失明矣。曾子因俗之议,以著子夏三罪。子夏亦缘俗议,因以失明(5),故拜受其过。曾子、子夏未离于俗,故孔子门叙行未在上第也(6)。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