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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论衡全译-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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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蚴弊游ぶ切卸仁首匀ィ砸灾褐骶纪迫弥隆<侵撸3),因言星七舍(4),复得二十一年,因以星舍计年之数。是与齐太卜无以异也(5)。齐景公问太卜曰:“子之道何能?”对曰:“能动地。”晏子往见公,公曰:“寡人问太卜曰:‘子道何能?’对曰:‘能动地’。地固可动乎(6)?”晏子嘿然不对(7),出见太卜曰:“昔吾见钩星在房、心之间(8),地其动乎(9)?”太卜曰:“然”。晏子出,太卜走见公(10):“臣非能动地,地固将自动。”夫子韦言星徙,犹太卜言地动也。地固且自动,太卜言己能动之。星固将自徙,子韦言君能徙之。使晏子不言钩星在房、心(11),则太卜之奸对不觉。宋无晏子之知臣(12),故子韦之一言,遂为其是。案《子韦书录序秦》亦言子韦曰(13):“君出三善言,荧惑宜有动。于是候之,果徒舍。”不言三。或时星当自去,子韦以为验,实动离舍,世增言三。既空增三舍之数,又虚生二十一年之寿也。

  【注释】

  (1)一舍:十五卷本作“三舍”,可从。

  (2)之:疑“去”字草书形近而误。下文有“子韦知星行度适自去”,可证。

  (3)见:知晓。数:规律。

  (4)七:根据文意,疑作“三”。又疑“三”前夺一“徒”字。“星徒三舍”上文累见,可证。

  (5)太卜:官名。周代为掌管占卜的官员之长。

  (6)固:疑衍文。《淮南子·道应训》无此字,可证。

  (7)嘿(m^墨):同“默”。对:回答上面的提问。

  (8)钩(星):星名。《晋书·天文志》:“其西河中九星如钩状,曰钩星,直则地动。”房:房宿(xi)袖),星官名,也称“天驷”,二十八宿之一,青龙七宿的第四宿。有星4颗,即天蝎座л、р、δ、β。

  (9)古人认为钩星在房宿与心宿之间地就会动。晏婴对太卜点破这一点,是要戳穿他吹嘘自己能使地动的谎言。

  (10)《淮南子·道应训》“公”下有“曰”字,可从。

  (11)十五卷本“心”下有“间”字,可从。

  (12)知:通“智”。

  (13)秦:疑“奏”字形近而误。《子韦书录序奏》:可能是汉成帝时刘向奉命整理国家藏书,为《宋司星子韦三篇》一书所写的序录。

  【译文】

  况且说火星移动三个地方的人,讲的是什么呢?是火星三次移动三个地方呢?还是一次移动经历三个地方呢?考察子韦说的:“君王说了三句作为君主该说的话,上天必定要三次奖赏君王,今天晚上火星肯定要移动三个地方。”像这样火星终于移动了三个地方。宋景公竟坐着说了三句好话,火星就移动了三个地方,如果说了十句好话,那火星岂不是要移动十个地方吗?火星迫近心宿,因为几句好话就退去,要是宋景公重复说出三句坏话,火星会吃掉心宿吗?因为好话而退去,因为坏话而进犯,无好话又无坏话,火星就会安定在位置上不行动吗?或许火星迫近心宿是旱灾的预兆,而不是君主要死的预兆。子韦不知道,就认为是君主将死的灾祸,便相信了世俗至诚能感动上天的说法。火星离开停留的地方,一定是它恰巧本来该离开,而宋景公本来也不该死,世人则说子韦的话确实,宋景公的诚意感动了上天。也或许是子韦知道火星按运行的度数恰好本来要离开,自然以此来显示自己的才智,宣扬它是君臣相互推让造成的。他知道火星运行的规律每移动一次要经过七星,因此说火星移动三个地方,于是宋景公又得二十一岁,这是通过火星移动地方来算出延年的数目。这与齐国的太卜没有什么不同。齐景公问太卜道:“你的道术能干什么?”太卜回答说:“能震动地。”晏子会见齐景公,景公说:“我问太卜:‘你的道术能干什么?’他回答:‘能震动地。’地会震动吗?”晏子默然不回答,出去碰见太卜说:“以前我看见水星在房宿、心宿之间,地会震动吗?”太卜说:“对。”晏子外出,太卜跑去见齐景公说:“臣子不是能震动地,而是地原来将要自己震动。”看来子韦说火星移动地方,就像太卜说会使地震动一样。地本来将要自己震动,太卜则说自己能使它震动;火星本来将要自己移动,子韦则说宋景公能使它移动。假使晏子不说水星在房宿与心宿间的事,那么齐太卜欺骗性的回答就不会被发觉。宋国没有像晏子样有才智的臣子,所以子韦一说,就认为他的话是正确的。考察《子韦书录序奏》也说子韦讲过:“君主说了三句好话,火星应该要移动。于是守候着,火星果真移动了地方。”但没有说移动三个地方。或许火星该自动离开,子韦以此作试验,而火星确实移动离开了原来的地方,世人便夸大说移动了三个地方。这既凭空夸大移动三个地方的数目,又虚构生出二十一年的寿命。 


异虚篇第十八
  【题解】

  本篇类似《变虚篇》,在于驳斥天有意志能用灾异对君主进行赏善罚恶,君主能行善消除灾异的虚假说法,故篇名“异虚”。

  解释灾异者说,殷高宗时宫廷里长出二抱粗的桑树和穀树,是一种凶兆,象征天要惩罚高宗,由于高宗“修政改行”,结果桑树和穀树死了,远方诸侯来朝,而且,“享有百年之福”。王充则认为:“此虚言也”,于是他举出近十个例子,证明其对每件事,每种灾异都有吉凶两种不同的解说,简直“驳议不同”,自相矛盾。这些荒谬的说法,为什么会“传世不绝”,“到今不能实”呢?王充指出,是缺乏具有特殊才智的人的缘故。至于“桑穀俱生于朝”,王充也认为确实是一种奇异的预兆,而且一旦出现,就如黄河入海一样“不可禁”,“善祥出,国必兴,恶祥出,朝必亡”,是人力无法支配的。

  【原文】

  18·1殷高宗之时,桑穀俱生于朝(1),七日而大拱(2)。高宗召其相而问之(3),相曰:“吾虽知之,弗能言也。”问祖己(4),祖己曰:“夫桑穀者(5),野草也(6),而生于朝,意朝亡乎!”高宗恐骇,侧身而行道(7),思索先王之政,明养老之义(8),兴灭国,继绝世,举佚民(9)。桑穀亡。三年之后,诸侯以译来朝者六国,遂享百年之福。高宗,贤君也,而感桑穀生(10),而问祖己,行祖己之言(11),修政改行,桑穀之妖亡,诸侯朝而年长久。修善之义笃,故瑞应之福渥。此虚言也。

  【注释】

  (1)桑穀俱生于朝:参见7·5注(4)“桑穀之异”条。

  (2)拱:两手合围般粗细。参见《汉书·五行志》、《说苑·敬慎》。

  (3)相:商代官名,相当于后代的宰相。

  (4)祖己:殷高宗武丁时的贤臣。

  (5)穀:上下文皆言“桑穀”,故疑系“穀”字形近而误。

  (6)野草:这里泛指野生植物。

  (7)侧身:这里是形容小心谨慎。

  (8)明:阐明,弄清。

  (9)佚(y@易)民:隐居不做官的人。以上三句参见《论语·尧曰》。

  (10)而(n6ng能):通“能”。

  (11)行:用。

  【译文】

  殷高宗的时候,桑树穀树一齐在朝廷生长,七天就长成两手合围那样粗。高宗召见他的相来问,相说:“我虽然知道这件事,但不能说。”于是高宗问祖己,祖己说:“那桑树穀树,是野生的东西,而现在长在朝廷中,意味着王朝要灭亡了!”高宗感到恐惧、害怕,就小心谨慎地治理国家,思考求索前代圣王的政治措施,讲求敬养老人的道理,复兴频于灭亡的国家,延续中断了世袭权利的贵族世家,起用了隐居的人。于是桑树和穀树消失了。三年之后,远方诸侯通过翻译来朝拜殷高宗的有六国,他终于享受了百年的福分。殷高宗是个圣贤的君主,能感触到桑树和穀树生于朝廷的异常现象,而问祖己,按祖己的话,修改政治措施,改善操行,于是桑树与穀树生于朝的凶象消失,诸侯来朝,在位时间长久。修善的意思诚心,所以吉祥的福多。这是靠不住的话。

  【原文】

  18·2祖己之言,朝当亡哉!夫朝之当亡,犹人当死。人欲死,怪出;国欲亡,期尽。人死命终,死不复生,亡不复存。祖己之言政,何益于不亡?高宗之修行,何益于除祸?夫家人见凶修善(1),不能得吉;高宗见妖改政,安能除祸?除祸且不能,况能招致六国,延期至百年乎!故人之死生,在于命的夭寿,不在行之善恶;国之存亡,在期之长短,不在于政之得失(2)。案祖己之占,桑穀为亡之妖,亡象已见(3),虽修孝行(4),其何益哉!何以效之?

  【注释】

  (1)家人:指老百姓。

  (2)于:疑当在上句“期”之前。与上文“在于命之夭寿”文例相同,可证。

  (3)见(xi4n现):同“现”。

  (4)孝:疑“教”之坏字。上文言殷高宗修行改政,与“孝”无涉,故疑之。

  【译文】

  照祖己的说法,商朝应当灭亡!王朝该灭亡,如同人该死一样。人要死,凶象就会出现;国家将亡,是期数已到尽头。人死与国命终止,人死不能再活,国亡就不会再存在。祖己讲改善政治,对于避免商朝灭亡有什么好处呢?高宗修善操行,对消除灾祸又有什么帮助呢?老百姓出现凶象修养善行,不能得吉祥;殷高宗出现凶象改善政治,怎么就能消除灾祸呢?消除灾祸尚且不能,何况要招来六国朝拜,延年到百岁!所以人的死活,在于生命的早亡与长寿,不在操行的好坏;国家的存在与灭亡,在于期数的长短,不在政治的得失。考察祖己的预言,桑树和穀树在朝廷长出是商朝将亡的凶象,灭亡的预兆已出现,即使修政改行,又会有什么补益呢!用什么来证明?

  【原文】

  18·3鲁昭公之时,鸜鹆来巢。师己采文、成之世童谣之语(1),有鸜鹆之言,见今有来巢之验,则占谓之凶。其后,昭公为季氏所逐,出于齐,国果空虚,都有虚验(2)。故野鸟来巢,师己处之,祸意如占(3)。使昭公闻师己之言,修行改政为善,居高宗之操,终不能消。何则?鸜鹆之谣已兆,出奔之祸已成也。鸜鹆之兆,已出于文、成之世矣。根生,叶安得不茂;源发,流安得不广。此尚为近(4),未足以言之。夏将衰也,二龙战于庭,吐漦而去,夏王椟而藏之。夏亡,传于殷;殷亡,传于周,皆莫之发。至幽王之时(5),发而视之,漦流于庭,化为玄鼋(6),走入后宫,与妇人交,遂生褒姒。褒姒归周,厉王惑乱(7),国遂灭亡(8)。幽,厉王之去夏世,以为千数岁(9),二龙战时,幽、厉、褒姒等未为人也(10),周亡之妖,已出久矣。妖出,祸安得不就?瑞见,福安得不至?若二龙战时言曰:“余褒之二君也(11)。”是则褒姒当生之验也。龙称褒,褒姒不得不生,生则厉王不得不恶(12),恶则国不得不亡。征已见(13),虽五圣十贤相与却之(14),终不能消。善恶同实:善祥出,国必兴;恶祥见,朝必亡。谓恶异可以善行除,是谓善瑞可以恶政灭也。

  【注释】

  (1)师己:春秋时鲁国大夫。文:鲁文公,名兴,春秋时鲁国国君,公元前626~前609年在位。成:鲁成公,名黑肱,春秋时鲁国国君,公元前590~前573年在位。童谣之语:参见10·3注(6)。

  (2)都:都城。有:通“为”。虚:同“墟”。以上事参见《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3)意:根据文意,疑“竟”字形近而误。

  (4)近:指预言与灾祸应验相距的时间短。

  (5)幽王:《史记·周本纪》作“厉王”,可从。

  (6)玄:黑色。鼋(yu2n元):通“蚖(yu2n元)”,蜥蝎。

  (7)厉王:《史记·周本纪》作“幽王”,可从。

  (8)国遂灭亡:公元前771年,犬戎进攻西周,幽王被杀,西周灭亡。参见《史记·周本纪》。

  (9)以:通“已”。

  (10)未为人:未成为人,这里是还没有出生的意思。

  (11)余:我们。褒:古国名,也称有褒。姒姓。在今陕西省勉县东南。褒之二君:褒国的两位君主,即褒国姒氏的两位祖先。

  (12)厉王:《史记·周本纪》作“幽王”,可从。

  (13)根据文意,疑“征”前夺一“亡”字。上文“褒”、“生”、“恶”皆迭,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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