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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

论衡全译-第2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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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守:郡守,郡的行政长官。相:国相,诸侯王国的行政长官。令长:参见9·15注。孔子径庭丽级:参见67·6注。

  草车茅马:用茅草扎成车马做随葬品。据《后汉书·光武帝纪》记载,汉光武主张薄葬,曾称赞古人用“木车茅马”随葬。

  明器:古代随葬用的器物。奸:伪,指仿制。

  汶(mén门)浊:昏暗不明,被蒙蔽。

  伯余之衣:传说衣服是上古时代的伯余发明的。

  辟:通“避”。

  桀之瓦屋:传说用瓦盖房是夏桀的发明。

  《世本》:又称《系本》,是战国时人的一部史书,记载了从黄帝到春秋时诸侯卿大夫的姓氏、世系、都邑、制作等。原书已失传,有辑本。十五家:指《世本》中记载的十五个有发明创造的人。

  以上两句疑有脱误。联系上句,可能当是“苟无益也,虽无害,何补?”

  【译文】

  《政务》这篇文章是为郡国守相、县邑令长陈述应当重视而勉力从事的问题,要让守、相、令、长做到养护百姓树立教化,从而颂扬朝廷的恩德。《论衡》中的九虚、三增等篇,目的是使一般人努力做到实事求是;《论死》、《订鬼》两篇,目的是使社会上俭约办理丧葬。孔子穿过庭院跨上台阶,是由于被装进棺材的随葬品没有俭省;刘子政上书给皇帝提倡薄葬,而拿去埋葬的器物并没有因此而节约;汉光武称赞古人用草车茅马随葬,专做殉葬器物的人却不仿制。为什么世俗书中不记载这些事呢?是因为相信人死后变鬼的胡言乱语使人们受了蒙蔽。现在我写了《论死》及《死伪》这两篇文章,阐明人死无知不能变鬼的道理,希望读者会因此了解一点薄葬的意义,变得更为节俭。这就是《论衡》这部书有益于社会的证明。这些言论如果有益于社会,即使创作出来又有什么害处呢?仓颉造的文字,社会上用来纪事;仲奚造的车,社会上用来运载;伯余发明的衣服,人们用来防御寒暑;桀发明的用瓦盖屋,人们用来躲避风雨。不考虑它是有利还是有害,只是讥讽他们的创作,这样的话仓颉这些人就有错,《世本》中记载的十五个发明家全都要受到指责了。如果是对社会有益的,即使创作了也没有什么害处。如果没有益处,虽然无害,又有什么用呢?

  【原文】

  84·9古有命使采爵,欲观风俗,知下情也。诗作民间,圣王可云“汝民也,何发作”,囚罪其身,殁灭其诗乎?今已不然,故《诗》传亚今。《论衡》、《政务》,其犹诗也。冀望见采,而云有过。斯盖《论衡》之书所以兴也。且凡造作之过,意其言妄而谤诽也。《论衡》实事疾妄,《齐世》、《宣汉》、《恢国》、《验符》、《盛褒》、《须颂》之言,无诽谤之辞。造作如此,可以免于罪矣。

  【注释】

  爵:疑是“诗”字之误。古代有采诗之官。《汉书·艺文志》:“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亚:疑与“至”字形近而致误。

  《齐世》、《宣汉》、《恢国》、《验符》、《须颂》、《论衡》中的五篇文章。《盛褒》:今本《论衡》中此篇已佚失。

  【译文】

  古代有派使臣到各地采集民诗的事情,这是君王想以此来了解各地风俗和老百姓的情况。诗创作于民间,难道圣王能够说“你们是老百姓,为什么也要作诗”,因而囚禁降罪于他们,消灭他们作的诗吗?现在已经证明情况不是这样,所以《诗》一直流传到今天。《论衡》、《政务》,它们如同诗一样。希望能够被采集,而说它有什么错。这就是我写《论衡》这部书的起因。大凡写书的错误,想必是因为其中言论荒谬而又有诽谤君王的地方吧。《论衡》实事求是,痛斥虚妄,《齐世》、《宣汉》、《恢国》、《验符》、《盛褒》、《须颂》中的议论,没有诽谤的言辞。写作书能做到这样,就可以免于降罪了。 


自纪篇第八五
  【题解】

  本篇是王充晚年写成的自传,记述了他的家世、生平、思想和著述,同时阐明了写作《论衡》等书的目的,着重反驳了当时某些人对他的攻击和诬蔑。它是王充一生思想言行的真实写照。

  【原文】

  85·1王充者,会稽上虞人也,字仲任。其先本魏郡元城,一姓孙。一几世尝从军有功,封会稽阳亭。一岁仓卒国绝,因家焉,以农桑为业。世祖勇任气,卒咸不揆于人。岁凶,横道伤杀,怨仇众多。会世扰乱,恐为怨仇所擒,祖父汎举家檐载,就安会稽,留钱唐县,以贾贩为事。生子二人,长曰蒙,少曰诵,诵即充父。祖世任气,至蒙、诵滋甚,故蒙、诵在钱唐,勇势凌人,末复与豪家丁伯等结怨(11),举家徙处上虞。

  【注释】

  会稽:郡名,西汉时郡治吴(今苏州),辖境在今江苏南部、浙江和福建一带。上虞:县名,在今浙江上虞县。

  魏郡:郡名,在今河北南部、河南北部一带。元城:县名,在今河北大名县东北。一姓孙:又姓孙。古有姓王孙者,其后单字姓王或孙。这里可能指前代家族中有一族姓孙。“一”字衍,当删。以上两句疑有脱误。

  阳亭:地名,确址不详。据《汉书·地理志》,会稽郡乌程县有欧阳亭,在今浙江吴兴县东。阳亭疑当是“亭侯”。

  卒:同“猝”。国绝:指失掉了所封的爵位和土地。

  揆(kuí葵):度量,这里指谅解。不揆于人:得不到别人的谅解,不合于人。檐:据递修本应作“担”。担载:肩挑、车载,指携带所有家财。

  会稽:指东汉会稽郡,治山阴,在今浙江绍兴。

  钱唐县:县名,在今浙江杭州市西。

  (11)丁伯:人名,不详。元本“丁伯”作“丁某”。

  【译文】

  王充,会稽郡上虞县人,字仲任。他的祖先籍贯在魏郡元城,又姓孙。

  祖上几代曾从军立有军功,被封为会稽郡的阳亭侯。才一年因变乱而失去了爵位和封地,于是就在那里落了户,以种地养蚕为业。曾祖父王勇好意气用事,结果跟很多人都合不来。灾荒年头,拦路杀伤过人,因此仇人众多。又赶上兵荒马乱,怕被仇人捉住,于是祖父王汎领着全家肩挑车载家当,准备到会稽郡城去安家,但中途在钱唐县留了下来,以经商为业。祖父有两个儿子,长子叫王蒙,次子叫王诵,王诵就是王充的父亲。王家祖祖辈辈好讲义气,到了王蒙、王诵就更厉害了,所以王蒙、王诵在钱唐县又仗恃自己的勇力欺凌别人。后来,又与土豪丁伯等人结下了怨仇,只好全家又搬到上虞县居住。

  【原文】

  85·2建武三年,充生。为小儿,与侪伦遨戏,不好狎侮。侪伦好掩雀、捕蝉、戏钱、林熙,充独不肯,诵奇之。六岁教书,恭愿仁顺,礼敬具备,矜庄寂寥,有臣人之志。父未尝笞,母未尝非,闾里未尝让。八岁出于书馆,书馆小僮百人以上,皆以过失袒谪,或以书丑得鞭。充书日进,又无过失。手书既成,辞师,受《论语》、《尚书》,日讽千字。经明德就,谢师而专门,援笔而众奇。所读文书,亦日博多。才高而不尚苟作,口辩而不好谈对,非其人,终日不言。其论说始若诡于众,极听其终,众乃是之。以笔著文,亦如此焉;操行事上,亦如此焉。

  【注释】

  建武三年:公元27年。建武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年号,公元25~56年。狎:亲昵而随便。侮:戏弄。狎侮:指轻浮无理的嬉戏打闹。

  掩雀、捕蝉、戏钱、林熙:四种儿童游戏的名称。林熙:爬树一类的游戏。《淮南子·修务训》中有关于“木熙”的记载,指攀上树枝做惊险动作。熙:通“嬉”。游戏。臣:据递修本当作“巨”。

  书馆:汉代的乡里小学,专教儿童识字书写。

  僮:即“童”。

  袒:裸露。谪:责罚。袒谪:脱去衣服受责打。

  【译文】

  建武三年,王充出生。王充小时候,跟同辈的伙伴一起玩,不喜欢随便打闹。小伙伴们都喜欢捉鸟、捕蝉、猜钱、爬树,只有王充不愿玩这些,王诵对此感到很惊奇。王充六岁时,家里就教他认字写字,王充恭厚友爱孝顺,很懂礼貌,庄重寡言,有成年人的气派。父亲没有打过他,母亲没有责备过他,乡邻没有指责过他。八岁进书馆学习,书馆里的小孩子有一百多人,都因为有过失而脱去衣服受责打,或者因为字写得难看而被鞭打。只有王充的书法日见进步,又没有什么过失。学完了识字书写课程,就离开了教写字的老师,去学习《论语》和《尚书》,每天能背诵一千字。读通了经书,品德也修养好了,就又辞别经师而去自己专门研究,王充一写出文章,就得到许多人的好评。所读的书也一天比一天多。王充才能虽高但不喜欢随便写作,口才很好可是不好与人谈论对答。不是志同道合的人,他可以整天不说话。他的言论初听时似乎很古怪,与众不同,直到把他的话听完了,大家才认为说得很正确。王充写文章也是如此,行事为人和侍奉尊长也是如此。

  【原文】

  85·3在县位至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在太守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入州为从事。不好徼名于世,不为利害见将。常言人长,希言人短。专荐未达,解已进者过。及所不善,亦弗誉;有过不解,亦弗复陷。能释人之大过,亦悲夫人之细非。好自周,不肯自彰。勉以行操为基,耻以材能为名。众会乎坐,不问不言;赐见君将,不及不对。在乡里慕蘧伯玉之节,在朝廷贪史子鱼之行。见污伤不肯自明,位不进亦不怀恨。贫无一亩庇身,志佚于王公(11);贱无斗石之秩(12),意若食万钟(13)。得官不欣,失位不恨。处逸乐而欲不放,居贫苦而志不倦。淫读古文,甘闻异言。世书俗说,多所不安,幽处独居,考论实虚。

  【注释】

  掾:掾史。参见34·9注。功曹:参见48·1注。掾功曹:管理人事的属官。都尉:参见48·5注(21)。都尉府:郡的军务衙门。

  太守:参见54·6注。列掾:指无固定工作部门的掾史。五官:五官掾,郡太守的属官,兼管功曹和其他各部门的有关事务。行事:即“兼理。。事务”的意思。

  从事:参见34·9注。

  徼:通“邀”。求取。

  将:泛指州郡长官。下文的“君将”意同。

  未达:指那些没有做官的读书人。

  蘧伯玉:参见28·51注。《论语·卫灵公》:“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

  史子鱼:名䲡,字子鱼,春秋时卫国大夫。《论语·卫灵公》:“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

  一亩:《礼记·儒行》有“儒有一亩之宫,环堵之室”的说法,“一亩”即“一亩之宫”,指简陋的住宅。

  (11)佚:通“逸”。安乐。

  (12)斗石:指微薄的俸禄。无斗石之秩:指没有一官半职。

  (13)钟:参见8·10注。食万钟:指享受优厚的俸禄。

  【译文

  王充在县里的职位是掾功曹,在都尉府的职位也是掾功曹,在太守府任五官掾,兼管功曹的事务,最后到州里做过从事史。王充不图在社会上出名,不为个人的利害去求见长官。经常说别人的长处,很少说别人的缺点。专爱推荐没有作官的读书人,给已经当了官的人开脱过错。自己认为不好的人,也不会去称赞他,人家有了过失,即使不为他开脱,也不会再去陷害他。能够原谅别人的大错,也惋惜别人细小的过失。喜欢隐蔽自己的才能,不好自我炫耀。尽力把修养操行作为做人的根本,而羞于靠才能来沽名钓誉。众人聚会坐在一起,不问到自己便不说话,被长官接见时,不问到自己就不作声。在乡里闲居时,仰慕蘧伯玉的气节;在朝廷做官时,就崇拜史子鱼的操行。受到污蔑中伤也不愿自我辩解,官位不升迁也不怀恨。穷得连蔽身的简陋住宅都没有,但心情比王公大人还要舒畅;卑贱得连斗石的俸禄都没有,而心情却与吃万钟俸禄的人差不多。做了官不格外高兴,丢了官也不特别悔恨。处在逸乐之中时不放纵自己的欲望;处在贫若的时候也不降低自己的气节。爱广泛地阅读古书,喜欢听不同于流俗的言论。当时流行的书籍和世俗传说,有许多不妥当的地方,于是就深居简出,考查论证世书俗说的虚实真伪。

  【原文】

  85·4充为人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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