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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小时代3.0刺金时代 作者:郭敬明-第21章

小说: 小时代3.0刺金时代 作者:郭敬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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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日子里,我咖啡喝得比以往都要猛,当我把一杯接一杯的咖啡灌进喉咙的时候,那感觉其实很像在对一台大型收割机灌柴油。在这样的速度下,我抽屉里刚买的那罐烘焙咖啡,迅速地见底了。托咖啡因强大功效的福,我在工作时间内持续保持着目光炯炯的状态,仿佛两个大手电筒。中间有几次叶传萍路过我们办公室的时候,我隐约地感觉她在对我微笑。是的,她和宫洺顾里一样,他们这些高层,都喜欢看着下面的职员们像匹马一样丧心病狂地为公司赚钱。

说起顾里,有一个比较反常的地方是,自打从宫洺的病房出来之后,她莫名地开始频繁地出入叶传萍的办公室——对,就是用会议室改出来的巨大房间。她总是怀着忧心忡忡的神色进去,然后换一副焦灼难耐的表情出来。

有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问她,这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自杀式做法,究竟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我不想有一天又突然被通知,有一颗炸弹要在自己耳朵边上爆炸。但顾里和我维持着一种极其微妙的距离,这种距离拿捏得简直太好了——既不会惹毛我,让我产生一种想要玉石俱焚的愤怒,同时又让我无法鼓起勇气,走近她向她询问,她用这种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凉意,拒人于千里之外。

周五下班之后,我去了久光的超市,为我自己买咖啡——当然,这是次要的,主要是为宫洺买咖啡,否则我就直接去楼下大卖场了。我刚刚打听到他之前习惯喝的那种加了金箔粉末的日本矿物咖啡,在久光负一层的超市里就有卖。因此我不用费尽周折地在网上找人国际代购。当然,我们俩的咖啡摆在不同的货架上,我的在国产商品区域,那里人流涌动,接踵摩肩,榨菜和尿布齐飞,鹅肝共螃蟹一色。而他喝的那种,则摆在进口食品货架区域,那里人迹罕至,呵气成冰,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我在万径人踪灭里,遇见了卫海。他站在日本进口家居用品区的货架边上,手里正拿着一个罐头样的东西端详着。

隔着好几米,我也能看到他那一身结实浑厚的肌肉,就算大学毕业之后他就退役了,不再参加羽毛球队的专业训练——这一点和唐宛如一样,但是他依然维持着念书时被我们称作“移动的大卫”的性感身材。

他穿了一件紧身的灰蓝色棉布运动背心,手臂和肩膀的肌肉线条清晰分明,肌肉间的阴影像大雨冲刷出的山谷般朦胧而又润泽。他整个人看起来很新鲜,应该是刚刚理了发,浓密的短发凌乱地簇拥在头顶上,发量又多又厚实,看起来很精神、健康,有一种年轻男孩子独有的气场。他和宫洺崇光那种软软的英伦气息的发质不同。那两只是北方雪地里的裹着裘皮的傲慢贵族,卫海却是海边闪着金色皮肤的逐浪猎人。

我朝他走过去,他抬起头,发现了我,他笑眯眯地和我打招呼,我看清楚了他手上拿着的东西,是一盒用来净化空气的活性炭粉末。

“你买这个干吗?”我冲他扬了扬眉毛,“家里刚刷了油漆么?”

“哦,不是我家,是唐宛如刚刚搬了新家,她房子刚找好,之前她非要把卧室刷成粉红色,已经晾了一个礼拜了,但是还是有一些味道。她准备明天把东西搬进去,所以我想买些活性炭,多多少少能减少点毒气。”

“她就不能多等几天?”我皱了皱眉毛,唐宛如总是喜欢把自己搞得特别悲壮,她无论是看小说还是看电影,只要一听到“背水一战”或者“釜底抽薪”“壮士断腕”抑或“飞蛾扑火”之类的词语,她就跟打了200毫升鸡血一样浑身哆嗦。她喜欢的中国古典女子形象里,大多数都是类似孟姜女啊,嫦娥啊,王昭君啊,白素贞啊之类的DRAMA QUEEN。唐宛如和她们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这些古往今来的奇女子,都是性格太dramatic,但唐宛如的问题在于她长得也dramatic。

“这段时间她都住在爸妈家里,她在电话里和我说,每天早上听着收音机早起,豆浆油条外加一个水煮蛋,傍晚吃饭准时收看新闻联播,夜晚九点半准时拉电闸。她说她感觉像回到了改革开放时的岁月一样,就差腰里别一个寻呼机了。”卫海笑呵呵的,漆黑的眼睛眯起来,毛茸茸的。“她说昨天晚上她不小心看到她爸爸买了一本新版的《毛主席语录》回来,于是她就打给我,说要立刻搬进去。”

“哦是么?唐宛如没有和我说啊。她这次怎么良心发现想要放过我们几个了……”我话说到一半,电话响了,我拿起手机屏幕,唐宛如那张写满中国人民五千年苦难的脸闪烁在我的屏幕上。我接起来:“唐小姐,看来你还是不打算放过我啊。我过于高估了你的道德修养。”

“小姐?你有没有礼貌啊林萧,你还不如直接管我叫鸡。”唐宛如的声音在电话里震耳欲聋。

“鸡,你找我干吗?”

“……林萧,明天来帮我搬家,我刚数了下,我靠,十三个纸箱子,就靠我一个人,那得弄到什么时候我才能住进去啊,全世界都实现共产主义了吧。”

“你是不是在卫海脑门上装了个摄像头啊,我和他刚好聊到你搬家的事儿,你在监听我们吧?”我把手机稍微拿远一点,她的声音实在太大了,我总感觉我举了个收音机在耳朵边上听。

“什么坚挺不坚挺的,你在说乳房还是人民币啊?我听不清楚,你那边信号太差了。明天上午十点,准时到哦。我把地址回头短信发给你。我先挂了,明天见。”唐宛如的声音渐渐远去了,但很明显,她忘记了挂断电话,只是把手机放下来了而已,因为我还是能隐约地听到她丧心病狂地在电话那头低吼,“妈,你不要再把你的洁尔阴放在我的漱口水旁边了好吗?!”

我挂了电话,冲卫海摊了摊手,他非常理解地对我报以同情的微笑。我说:“那明天见吧,我明天不用上班,我尽量早点过去。”

卫海:“没问题。”

我正准备和他告别的时候,随口说了句:“你叫过南湘了吧?那我明天和南湘一起过来吧。”

说完这句话,卫海的脸色明显地僵硬了起来,他那张英气勃发的脸上就像是涂上了一层透明的薄蜡,此刻在飕飕的冷气里凝固了起来:“还是……不要叫了吧。”

“怎么了?小两口又吵架了?”我就是个猪。

“她没跟你说?”卫海脸上的蜡变成了玻璃。

“最近我俩都忙得四脚朝天,我没怎么和南湘碰头。不过呢,小两口吵架很正常,她没对我说起,就代表不是多大的事儿。你男孩子嘛,就大气一点。”我就是个脑袋被门挤了的猪,我应该被绞碎了灌进肠子里一截一截地在屋檐下挂起来准备过年。

“我是说,她没和你说,我和她已经分手了么?”卫海的脸色缓和下来,松了口气,但看起来却不是如释重负,而是淡淡的失落,仿佛台风过后宁静的边城,零星飞扬的塑料袋衬托下的荒芜。

我愣住了。

人的欺骗分为两种:一种是她扭曲了黑白,颠倒了左右。她明明在你脸上蒙了一层纱,但是她却告诉你只是外面突然刮起了雾;她明明在你的后背上洒了一摊血,但是她却告诉你只是天空突然下起了雨。这种欺骗是捅进肩胛骨的匕首,是抓进胸口的指甲,是咬在胳膊上的森森白牙。

而另一种欺骗,却只是隔离了信息的传递,仿佛抽取了世界里所有的声响。亘古冰凉的浩瀚宇宙里,一个超新星的爆炸,千万朵钻花的飞溅,几百个新的物种崛起又衰亡,上千个文明诞生了再湮灭,几百亿年或者须臾一秒,所有的声音都隐匿于暗无天日的谎言之海。而你背对着这个宇宙,你以为身后的世界空无一切,什么都不曾发生。

我知道,南湘从来不会对我进行第一种欺骗。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出发去唐宛如家了,我没有叫上南湘。

一方面是我故意为之,而另一方面,我也没有机会。我晚上睡觉的时候,她都还没有回来。第二天清晨,当我醒来,她又已经出门去了——又或者,她一晚上都没有回来。我分辨不出。因为她每天起床之后,床被都收拾得异常整齐,完全看不出几分钟之前,里面还裹着一个软玉温香的惹火妹子。

我其实不太清楚这段时间她究竟在忙些什么。但我多少能够想象,因为当初我作为实习助理的那段时间,我也一直错觉自己是不是残疾人,我真心觉得我比别人少了一只手、两张嘴、四只眼睛、八条腿。

但有另外一个人,代替了南湘,和我一起去了唐宛如家,帮她一起收拾东西。

当唐宛如拉开大门时看到我身旁的那个人时,她头上正绑着一块白布,看起来仿佛时刻准备着抽出武士刀剖腹自杀的悍妇,但当她尖叫起来的时候,她又瞬间变成了一个来自陕北的民族歌唱家。

和我一起去的人,是崇光。

他戴着黑色的口罩,绿幽幽的眸子露出来,看起来像寂林里温柔的狼。

我是真心对崇光感到抱歉,我又一次忘记了和他的约会,我们本来约好去还未开放给公众的新修整完成的外滩美术馆,那里面正在展览曾梵志的美术作品。所幸的是他也没有恼我,只是微皱着眉头,按住我的肩膀,认真地对我说:“林萧,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他的语气低沉而磁性,像一根被无意中撩响的大提琴弦。如果他眼神再轻浮一点,我一定会觉得他是在撩骚我。我本来觉得他一定会拒绝我的邀请,来帮忙唐宛如搬家,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人多的场合,他说过他宁愿待在松江屠宰场的冷藏室里,也不愿去人民广场的来福士一楼。

但出乎意料,他竟然同意了。

不过我想他此刻一定很后悔。

与其说是他和我一起来帮忙唐宛如搬家,不如说是他来接受了一个持续不停的高密度八卦专访,唐宛如就仿佛一箩筐盛开着艳俗花朵的毒藤一样牢牢地挂在他的身上,每两分钟问一个问题,饥渴得仿佛在撒哈拉中央被暴晒了三天三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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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唐宛如的不停询问里,就连卫海这个被我们称为“肌肉多脑子少”的体育猛男,也恍然大悟面前站着的这个外国人,竟然就是之前名动全国的著名作家周崇光。我用“说来话长”为借口,屡次打断了他向我询问的目光。并且我也用“不要引火上身”为理由,叫他不要对外声张,否则很容易“有可能哪天你只是下个楼买瓶可乐,隔天就在苏州河上看见一个麻袋顺流而下,麻袋里装着你”。

——“哦,你说陆烧这个名字啊,是我闹脾气随便取的。当时没想那么多,我想应该是潜意识里想起了我父亲的名字吧,他的英文名字是Shaun,所以我就想,那就叫‘烧’吧。同归于尽?没有没有,我不想纵火。”

——“最痛的地方是眼睛吧,打麻药的时候我痛得快晕过去了。我其实所有的五官包括脸部轮廓都有稍微地改动过,虽然不是大动,但是因为改动的地方比较多,所以整体看起来,已经几乎没什么过去的影子了。现在的我,就是一个标准的西方人长相,至少也是一个非常明显的混血儿。”

——“我眉毛里垫高了一块骨头,看起来眼窝变得更深,但这样就会显得我的眼睛没有以前大。以前比较男孩儿气,现在,就更阴郁一点吧,我想。他们喜欢这种。我嘴唇有稍微动得薄一些,用时尚界标准的喜好来说就是那种‘刀锋样的薄嘴唇’,他们觉得这样的嘴唇有一种危险的吸引力。”

——“你说眼睛的颜色么?我每次出门都戴绿色的瞳片的,我现在摘下隐形眼镜,我依然是黑色的眼睛。眼珠的颜色确实没办法改呢。”

——“我以前在国外长大的,所以英文没什么问题。我还会一些德文,但说得不好。”

——“身高还是以前的身高,只是我把肌肉练得壮了一点,看起来就显得更高大些。”

整个上午,崇光都被唐宛如纠缠着,但难得的是,他竟然从头到尾没有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他的脸上始终带着类似冬日暖阳般的和煦笑容,白色的牙齿衬托着他那迷人的笑靥,仿佛他的唇角时刻都含着一个吻。他的嗓音低沉里透出沙哑,像是精心酿造的丝绒巧克力。这种神色让我想起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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