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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偷窥一百二十天-第24章

小说: 偷窥一百二十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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喟伞

最近一次回到老宅,还是在她二十岁那年,某个暑假的炎热夜晚。她跟妈妈睡在同一张床上。当时,妈妈脸上刚有皱纹,留着齐肩的长发,不断问女儿学校里的事。崔善不耐烦地转身,用背脊对着妈妈的脸,直至听到一个秘密——妈妈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是读中学时自己的老师,而不是崔善的爸爸。多年以后,当麻红梅发现自己的女儿,也走了同样的一条道路,她是有多么伤心。二十二岁,她嫁给了崔志明,他是个退伍军人,在工厂有份不错的工作,很快有了漂亮的女儿,成为令人羡慕的一家。其实,他并不爱妈妈,因为这个原因。

那就让爸爸去死吧——这是当时崔善的回答。

至今,她并不为这句话而悔恨。

曾经人丁兴旺的宅子,早已北雁南飞人去楼空,只剩一个孤老太太,患有老年痴呆症,完全不认得崔善是谁了。奶奶并未失去全部记忆,她总是拉着崔善的手,不停重复六十多年前的往事,比如爷爷参加抗美援朝啦,她真正喜欢的男人去北京读大学啦,所有的细节都如此清晰,好像从保险箱里取出来,又重新上了一遍机油。

老人脖子上挂着个磁力项圈,五六年前崔善也曾戴过,后来发觉没用就扔了。奶奶怎会有这种项圈?至少,不可能是医生给的。

“奶奶,这是谁给你的?”

“志明。”

老人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儿子的名字。

“崔志明?你是说我爸爸?”

奶奶茫然地点头,看来没有全部忘光。可爸爸失踪了十四年,当年并没有这玩意儿。

“我爸爸,你儿子,崔志明,他在哪里?”

老人终究又沉默了,她不敢再逼迫奶奶,害怕受到刺激。当崔善给老人盖上一床被子,转身出门时,奶奶含糊不清地发出某种声音。她回来把耳朵贴紧老人嘴唇,依稀听出几个字——

“流……花……河……”

同时,奶奶手中攥紧了一个小钱包。

崔善抢过这个钱包,发现有张小纸条,写着一个本地的固定电话号码。她拿出自己手机,却摇摇头放下,还是改用老宅的座机。拨通电话,铃声响了许久,才听到某个声音,只有短短的“喂”,男人沧桑的声线,似乎充盈警戒。

她的手指颤抖,连同耳边听筒,嘴唇嚅动,却发不出一个字,只有沉重的呼吸声。

五秒钟,对方挂断了电话。

就是他?

崔善亲吻了奶奶的额头,迅速告别了老宅,前往县城里的中国电信营业厅。她知道有种巧妙而邪恶的方法——在自动缴费机上,给电话号码充十块钱话费,在话费单上就会显示机主的姓名和地址。

“单富清”,这个陌生的名字让人疑惑,地址却是“流花河乡小白村19组7号”。

她走上出城的大路,穿过小城的南门街,便是一望无际的原野。就当是冬天的远足,背着沉甸甸的旅行包,天鹅绒大衣也不觉得冷了。

七岁以前,她常去小城郊外的流花河。在压箱底的记忆中,她像男孩子那样脱得精光,从水底摸出光滑的鹅卵石,还有一尺多长的泥鳅。上游山谷有大片野生桃林,每逢落花时节,就会漂满粉色花瓣,这条河因此得名。

而今,流花河畔多了几排楼房,丑陋的喷着灰烟的乡镇工厂,像突然泼入画中的红油漆。至于九天玄女娘娘的破庙,人生第一次见到死人的地方,早已湮灭在这些建筑的地基下了。

“流花河乡小白村19组7号”,这栋孤零零的房子,坐落在俯视河岸的高地上,前后有两片菜地,寒冬里沙土般荒芜。墙外破烂的信箱上,写着屋主人的名字——单富清。

用力敲门,许久没有动静。

但崔善知道,屋里有人,门前的脚垫,有刚踩过的明显痕迹。

单富清?

低头琢磨这个名字……对啊,第一个字不念“DAN”,“单”作为姓氏念“SHAN”,而且是第四声——“单”就是“善”。

单富清=善父亲

崔善的父亲!

这绝对是崔志明使用的假名,终究还是没有忘了女儿崔善。

两年前的今天,他还被关在巴比伦塔顶的空中监狱,囚禁他的人是妻子麻红梅。而在同一天,也是这样的冬至,他的妻子在做钟点工时,摔死在主人家的楼下。当他饿了三天,忽然有人从墙顶放下了绳子。

于是,在塔顶被囚禁十二年后,他获得了自由。

崔志明失去了一切,他也无法再回到原来的生活,更不知道如何去找自己的女儿。他只能回到老家的县城,为了躲避当年的债主,隐居在流花河畔的小屋里,偶尔才回老宅去看望老母。

他给自己换了个名字——单富清——永远提醒自己还有个叫崔善的女儿。

小善的爸爸,为什么还不出来呢?

崔善低头,沉默,两分钟后,转身离去。

她还有更重要的事。

回到干涸的河滩上,流花河大半结冰,剩余的河水缓慢而孱弱,裸露河心的鹅卵石,浅得可以蹚水而过。

崔善从背包里取出一个盒子。

黑色的长方形匣子,似乎藏着什么机关,或是神秘的祖传宝贝。

事实上,这是麻红梅的骨灰盒。

上个星期,她悄悄潜入市郊的公墓,用工具撬开了妈妈的墓穴。将近两年前,是她亲手把妈妈的骨灰埋进去的,买这个墓地也花掉了不少钱——用程丽君律师打来的赔偿款。

崔善一度以为,妈妈想要永远留在魔都。现在想来,也许这是错的。既然,自己将要离开这座城市,不如带着妈妈一起走吧。

昨晚,在夜行的火车上,她始终把这个骨灰盒装在包里,小心地抱在怀中,一宿都没有合过眼,以免被小偷当作贵重物品偷走。

尘归尘,土归土。

崔善用力打开骨灰盒,里头只剩下几块骨头片,还有一堆灰白色的粉末,全被她倒进了冰凉的河水。

她想,妈妈是从流花河上漂来的,还是从流花河里漂去吧。

没想到一阵风卷过,许多白灰还未落到水面,就被吹到她的脸上。眼睛、鼻子、嘴巴,充满着妈妈的骨灰,如同眼里进了沙子,迫使泪腺使劲分泌。

对着河流哭了半晌,她想起小时候,这里长满水草和芦苇,常能从河里捞起大鱼,就在鹅卵石上烤了吃掉。河边有许多鸟儿栖息。爸爸带着她用箩筐之类工具捕猎。春天里,流花河畔总是飘满蒲公英,让人难以睁开眼睛。崔志明放起自制的风筝,让女儿抓紧线轴。记忆里的天空荒芜,唯独火红色风筝,像小白尾巴上的斑纹,穿过蒲公英消失在云端。

此刻,崔善取出一只折叠的小风筝,刚在南门街的地摊上买的。她尝试着放起风筝,奔跑在河滩的鹅卵石上。将近二十年没碰过了,开始总是失败,最后闭起眼睛,当鞋底踩上河冰,线的那端终于有了感觉,随着风筝扶摇直上。

像追风筝的人,天鹅图案的黑色风筝,在惨白的天空底下格外刺眼。更为醒目的是崔善,河滩上疯子般狂奔的年轻女子,乍看像只硕大的黑天鹅。

直到那个男人出现。

崔善知道,他始终在看着她。

男人像尊雕塑,站在河堤上,穿着灰蒙蒙的衣服,佝偻后背将手插入袖筒,眼镜片后的目光,格外畏缩与沧桑。

一道细细的风筝线,依然在她的手掌心,随着高空的北风猛烈抽动,仿佛有双手在云中跟她抢夺什么。她看着这张陌生的脸,白茫茫的大雪降落在流花河上……

就像女儿趴在爸爸肩上哭泣,崔善抱着头发半白的高大男人。整张脸冻得红通通的,毫不顾忌地洒着鼻涕与眼泪。

风筝,早已断了线。

男人的额头露出几条皱纹,看来有六十岁了,也许实际年龄没那么老。

“小善?”

“对不起,我叫张小巧,我认错人了!”

崔善用力挣脱出来,装作极度尴尬的样子,双手抱着肩膀后退。

“哦?”男人慌张地摇头,端详了她两眼,“我有十四年没见过女儿了,只觉得她现在应该像你这么大——你的手,也像她一样冰凉。”

“再见。”

她没再多说第二句话,扭头沿着流花河往回走,黑色天鹅绒大衣的背后,不断落下新鲜雪花又融化。

“不要难过,不要哭,会有的,都会有的,面包会有的。”

他老了,还在唠叨《列宁在1918》的台词,声音却被风雪一口吞没。

其实,她略微听到了后半句——面包会有的,就像在巴比伦塔顶。

但崔善不会回头。

顷刻间,某根断裂的黑色发丝,被风卷过数十米远,一直落入河对岸的小树林,缠绕在厚厚的眼镜片上。

灰暗天空,大雪永无止尽,流花河已全部冰封,黑色卵石的河滩,铺满一层积雪,宛如黑白相间的波斯地毯。

她看到了另一个男人。

黑色的天鹅风筝,坠落在他手边。整个人横卧在雪中。几乎隐形的白色外套,连衣帽遮盖脑袋,背着双肩包,厚镜片上积起雪花,脖子上挂着望远镜。

第一次看到这张苍白的面孔,难以准确地形容,但是崔善知道——他是X。

她在X的身边蹲下,瘦弱的胳膊无法扶起男人,只能先摘下他的眼镜。雪花不断坠落到他的脸上,双眼竟像十来岁的孩子。他的嘴唇紧闭,始终说不出话,眼皮微眨两下,口中白气很弱,转瞬被风吹散。

崔善对着镜片呵出热气,融化掉刚积起的雪花,变成冷水流淌到手指上。她把眼镜戴回到他的鼻梁上,这样他才能看清她的脸。

X快要死了——她看到过那张关于阿兹海默氏症的病历卡。

有个黑封面的小本子,被他的双手捧在胸前。当崔善轻轻抓住本子,他的手指自动松开。一支圆珠笔从纸页中滑落,也许刚才还在写着什么。

她将小本子放到眼前,封面上有白色记号笔的大字——

TO:崔善

这是X给她的最后礼物。

崔善不响,直接将小本子塞入包里,转身拉紧衣服领子,赶快离开这寒冷的鬼地方,留下两串深深浅浅的脚印。

冬至的夜,过早降临。冰封的流花河畔,年轻男人的眼皮低垂。口鼻之间,仅余淡淡薄荷味,风里一点点散去。最后半滴记忆,即将被脑中的橡皮擦抹干净。镜片再度被雪花与泪水模糊,目送黑天鹅的背影远远飞走,像幅溶化了颜料的水彩画。血管里的温度,正如水银柱般下降,连同脖子上的黑色望远镜,淹没在漫天遍野的风雪中……

第十一章 X的日记本

    

冬至,下午五点,天已全黑。

“一候蚯蚓结;二候麋角解;三候水泉动。”

崔善念出这节气的古话,小时候爸爸教给她的,相隔多年还未忘记。

小县城的火车站隔壁,有条冒着热气的小吃街,布满狗肉煲与老妈兔头。她独自走进一家小饭店,挑选靠窗的雅间,点了盆羊肉火锅,一来是希望自己别再那么瘦,二来是以后再也吃不到了吧。

TO:崔善

隔着厚厚的霜,她看到窗外的雪刚好停了,便打开流花河畔拿来的小本子。

第一页,有些僵硬的X的笔迹——

8月1日。

我的记忆还能保持多久?

医生说,大约四个月,120天——只是大概的时间,最好准时吃药,在这过程中,我会逐渐地遗忘,忘记过去,忘记所有人,乃至自己。

最后,就是死亡。

回家以后,我走到窗边,看着对面的巴比伦塔顶,那栋烧焦的尸体般的烂尾楼,似乎也像阿兹海默氏症的病人,不过在等待死亡罢了。

爬出窗外,看着三十层楼下的街道,车流飞驰的南北高架,跳下去是直接摔成肉饼,还是被撞得粉身碎骨?但愿不要掉到汽车上面,这样会给挡风玻璃或车顶砸出个大洞,引发危险的连环车祸。最好是不影响他人的空地,譬如广告牌之类的,尸体半挂在上面,很拉风的样子吧。

接近四十度的太阳底下,对于这个世界的最后一眼,留给了巴比伦塔顶的空中花园。

于是,我看到了她。

谁能想象?当我站上窗台准备谋杀自己,突然看见对面烂尾楼顶,竟还藏着一个女人。

盛夏的午后,我从窗台上跳下来,不是坠下三十层楼,而是回到屋里,把望远镜对准巴比伦塔顶——也只有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视线才能越过楼顶的围墙,落到长满石榴树的花园里,还有她。

那是个年轻女子,头发散乱地披着,黑色小碎花的裙子,裸露胳膊与膝盖,肌肤白晃晃的分外刺眼。

她很漂亮,尤其眉眼,从第一秒钟,就在望远镜里抓牢了我的眼睛。

最高六十倍的单筒望远镜,支撑地面的三脚架,德国原装的光学镜头,足够让你看到整个世界的秘密。

她也很绝望,抬头看着天空,向我这边窗口看来——望远镜里会有种错觉,似乎她已看到了我的脸。

怎么会出现在烂尾楼顶上?她也不像流浪者或精神病人,从穿着打扮与皮肤来看,跟街上的时髦女郎没什么区别。这是闲得无聊的行为艺术?城市探险?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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