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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刺客猎人-第64章

小说: 刺客猎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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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燃烧时的呛人气味飘散开来。

    隔着怒浪般起伏的火焰,雀斑听见窗户被砸碎的声响,黑狒狒翻出窗户的落地声,接着是一路奔逃的急促脚步声。

    同样借助火势的掩护,金牙连滚带跳,强行穿过火海,冲向赌场大门。食尸鬼赶至,他们已经失去了强杀雀斑的机会。双方形势逆转,傻瓜才会硬拼下去。

    雀斑回过头,和高登远远对视一眼。要不是高登及时出现,今晚他凶多吉少。“他们要逃!一个盯一个,咳咳,干掉他们!”雀斑捂住口鼻叫道,不待高登分说,他已冲进滚滚烟雾,连续绕过火堆,攀向窗户,要往黑狒狒逃跑的方向追。

    “你的伤怎么样?”高登撩起斗篷,挡住跟前的火焰,往大门口飞跑。周围烟火弥漫,遮蔽视线,已经瞧不见雀斑的身影了。按照高登的本意,是想和雀斑联手,以绝对的优势二杀一。

    “不碍事!”雀斑跳出窗户,左脚落地时,猛地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后背的刀伤不算大碍,但趾骨被黑狒狒一脚踩断,极大影响了他的行动。

    “轰!”赌场的大门卷入火海,在高登背后扭曲着倒下,扬起大片火星和烟尘。

    火光映照出赌场门前的两条岔路,方向各异,空旷无人,金牙已经跑得无影无踪。

    从对方的身型看,肯定是珠宝店的那个老头。双方一交手,灰锡级的源力足以证明老头就是暴风马贼团的二号人物——金牙。高登暗暗佩服马贼们的老辣,一旦局面失控,果断撤走,绝不拖泥带水,多做纠缠。他随手拍掉斗篷上沾着的火星,俯下身,仔细检查路面。

    向南的岔路上,高登发现了几缕焦黑的纤维物,应该是被火苗焚烧剥落的布料。显然金牙在冲出火海时,不小心烧到了衣服。

    沿着南边的岔路,高登飞速奔掠。连续跑过百来米,前方再次分岔,两条狭长的巷道中,还是空空荡荡,静寂无声,路面上也不曾留下脚印的痕迹。

    “唰!”高登甩出钩索,挂住旁边的高墙,攀爬上去,俯瞰四周。隐隐约约中,他望见一道人影闪过某个巷口,又被幢幢民宅遮住。高登立刻追过去,时而在高窄的墙顶上疾奔,时而甩出钩索,荡过一个个屋顶,很快就追近了对方。

    人影听到屋顶上的脚步声,警觉抬头,正是老头金牙!

    双方目光对视,高登居高临下,抖手射出十多枚星镖。金牙倒地急滚,贴住墙根死角,星镖“啪啪啪啪”地嵌在砾石路面上,迸溅点点火星。

    利用钩索,高登横越到巷墙顶上,随即跳下。他看到前面的金牙急速逃出巷口,向右拐弯。

    高登一路直追,跟着拐弯。冷不防,一柄弯刀当头斩来,无声无息,轻幽如雾。金牙居然没再逃跑,而是埋伏巷口,猝然偷袭。

    这一刀时机巧妙,足以致命,刀刃的寒光映得高登眉心发亮。他来不及躲闪,手指仓促一弹。“当!”中指弹中刀身,弯刀一歪,从高登头上斜切而过,斗篷的兜帽被刀锋卷起,几缕白金色的断发飘落下来。

    尽管生死一线,局面惊险,但金牙一击不中,刀势用尽。高登瞬间展开反击,双腿连环踢出,快若旋风。金牙只瞧见一道道残影卷来,眼花缭乱,难以分辨,只得挥刀举臂硬挡。

    “砰砰砰!”高登连续数十腿踢中对方,息微术的波纹层层震荡,硬撼灰锡级的源力。

    “你——”金牙面红耳赤,蹒跚后退,途中“哇”地喷出一口鲜血。他无法置信,区区黑铅级的源力竟然震得自己内腑受创,难道食尸鬼也拥有类似连续技的武技,足可以弱击强?

    高登腿刚落地,双手一扬,又是一轮暗器射出,完全不给对手调整的机会。金牙竭力挥刀封挡,胸口气血浮动,忍不住又是一口鲜血喷出。

    翻腕握住冰菊匕,高登冲向金牙,斗篷在夜风中张开,宛如一头狼鹫掠向死亡的猎物。

    金牙转身就逃,像是彻底放弃抵抗。高登全身风孔起伏,倏然加速,对手方寸已乱,背对自己只会死得更快。

    几个眨眼间,高登就追上金牙,冰菊匕捅向心脏的位置。

    匕尖触及背部的一刹那,金牙上身猛然晃动,收步疾停。鲜血喷溅,冰菊匕捅进金牙后背,往上拉出一道深口,直抵肩胛骨,但错开了心脏。

    双方霎时贴近,高登毫不犹豫地抬膝就撞,同时抽匕再刺。

    金牙握紧弯刀,后腰被膝盖狠狠顶中,脊椎的几节骨骼接连断裂。他弓身厉吼,弯刀“噗嗤”捅进自己小腹,紧接着从后腰穿出,刀尖扎进高登的腹部。

    鲜血急如泉涌,一柄弯刀,将两个人如同糖葫芦一般串起来!

    巷口处,忽然传来由远而近的脚步声。

    高登痛吼一声,双拳猛击金牙背心,将对方打得远远飞出去。弯刀也随之抽出腹部,又带起大蓬鲜血。

    高登感到一阵晕眩,他没想到,马贼的搏杀如此决绝惨烈,竟把自身的血肉也当作了武器。高登左手捂紧小腹,右手掏出大包炼金药粉,撒上伤口。金牙这一刀捅得又狠又疾,几乎洞穿腹部,伤口血流如注,把炼金药粉瞬间冲走,根本敷不上去。

    蝉蝉赶紧跳出心脏,为高登止血。这时,几个手执弯刀的黑影急速冲进了巷子。

第三卷 第117章 追杀

    是马贼!

    高登毫不犹豫,探手入怀,撒出密雨般的暗器。马贼挥刀急挡,一阵“叮叮当当”过后,一个马贼颓然倒下,另外几个马贼狂吼着冲向高登,还有一人背起地上的金牙,掉头就跑。

    疾风呼啸,两柄弯刀呈交叉之势,劈向高登,狭窄的巷道根本不容闪避。

    高登匕首轻挥,挑在两柄弯刀最不易受力之处。“锵!”弯刀弹起,向外荡开,冰菊匕趁势冲入刀圈,清芒一闪,两个马贼喉头“咯噔”作响,一条红线渗出脖颈,继而溅射出大股鲜血。

    高登眉头一皱,挥匕时牵动伤势,小腹传来阵阵绞痛,止住的血又涌出来。剩下的两个马贼不敢再妄动,据守巷道,虎视眈眈地瞪着高登。

    他们背后的巷墙映出了红光,再往后方,赌场的大火越烧越旺,随风狂舞,如同捶胸顿足的火巨人。附近的几幢屋舍被烈焰卷入,浓烟直冲天际,夜风送来居民的哭喊声。

    高登身形掠起,忍住剧痛,强行冲向巷口。金牙虽遭重创,但并不致命。当务之急,是不惜一切代价将其斩杀。

    两个马贼对视一眼,突然倒地急滚,身躯蜷缩如球,弯刀斩向高登双腿。这是马贼从马上掉落时,斩杀对手马腿的刀术,又称落马刀。此刻对付行动不便的高登,再合适不过。

    双刀飞快绕动,滚出两团寒气森森的光球。

    高登不退不避,不施任何技巧,一腿踢出,扫向刀光。

    两个马贼禁不住眼露喜色,对方不知天高地厚,竟敢用血肉之躯硬接落马刀,势必会被绵密滚动的刀锋削成人棍。

    刀、腿相触,电光火石之间,图腾心血奔涌,海底轮转动,军荼利尼喷薄而出!

    “砰砰!”两个马贼连人带刀撞飞出去,砸在墙壁上,浑身骨骼粉碎,烂成一团血泥。高登低哼一声,左手捂紧腹部,往金牙的方向追去。

    鲜血不停滴淌,两行深黑色的血迹蜿蜒通向远处,一行是金牙留下的,另一行是高登的。小妖精每次帮高登止住血,奔跑时的剧烈动作又扯开伤口,血液粘糊糊地浸透手掌,从指缝间渗流出来。

    再转过一条巷道,高登一眼望见背负金牙的马贼,正闪身进入路边的屋宅,另有一人为他关上大门。

    不等高登追过去,左面的巷口猛然冲出一个马贼,挥刀劈向高登。他们被金牙安插在赌场附近望风,如今陆续赶来,拼死阻击高登。

    高登脚步不停,在弯刀从头顶上方落下之前,倏然扑入对方怀中,匕首刺进心脏。当他推开尸体时,感到眼前发黑,大量失血令感官渐渐麻木。

    周围的巷道不断传来动静。赌场那一带,已是火光冲天,人声鼎沸,不少居民从睡梦中惊醒,跑出来察看。

    高登咬咬牙,竭力奔到屋宅前,伸手推门。随着一记闷响,门板震动,里面被铁条门闩牢牢插住,难以打开。“砰!”高登运转军荼利尼,拳头洞穿了足有半尺多厚的硬木门,他反手拉开铁门栓,径直闯入。

    一个人影站在院子里,弯刀横胸,面无表情,后方是门户紧闭的内宅。高登直冲过去,挥匕疾刺。那人大吼掷刀,弯刀尖啸着旋转飞出。“当!”高登手指弹中刀身,顺势一拨,弯刀倒飞而回,将那人腰斩。

    “扑通!”对方的上半身倒地,高登急掠而过。孰料对方还未死透,陡然伸出手臂,紧紧拽住高登的脚,死不松手。

    “轰!”息微术的波纹震荡,将对方的手臂炸得稀巴烂。高登右腿发力一蹬,像一枚****的石炮掠空数米,迅猛撞进内宅。“哐啷!”门板四分五裂,碎块迸溅,高登瞥见一道墙壁上的精铁暗门正在缓缓合闭,尚留出十厘米左右的空隙。

    “嗖!”钩索从高登腰间甩出,钩爪扣住暗门的门框,发出急剧摩擦的刺耳声响,暗门一时无法合上。

    高登一拉钩索,飞速掠向暗门。一只手从暗门后伸出,拨掉钩爪,暗门再次合动。

    霎时,高登扑至门旁,手臂闪电般探进空隙,不让暗门合闭。

    寒芒一闪,一柄弯刀狠狠斩向他手臂。高登眼中闪过一丝疯狂,不管不顾,息微术带动手臂上的肌肉纤维如波浪起伏。“噗嗤”一声,刀刃切进臂肉,被卸去一部分力量,与骨骼刮擦,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

    高登闷哼一声,肩头卡住暗门的门框,全力猛顶,军荼利尼疯狂奔涌,仿佛咆哮暴走的凶兽。对方拔刀再砍,鲜血飞溅,又是一刀嵌入高登的手臂。

    “咯——咯——咯——”暗门被一寸寸强行顶开,空隙不断扩大。对方再次抽刀欲砍,高登已冲了进去,一脚踢爆了对方的脑袋,正是那个背走金牙的马贼。

    暗门在高登背后重新合动,他看到幽暗的密室内,金牙虚弱地仰躺在地,浑身染血,目光无神。

    老头艰难地侧过头,看着高登。双方对视数秒,老头嘴角微微牵动,好像笑了一下。

    “佩服。”老头嘴唇蠕动。

    “彼此。”高登慢慢走过去,一掌切碎了对方的咽喉。

    暗门缓缓关闭,高登摇摇晃晃地坐倒,四周陷入了黑暗。但更黑暗的是接下来的日子,他身受重伤,雀斑彻底暴露,马贼一定会展开最狠辣的报复。

    也不知道雀斑得手了没有?若是没有,情势就会更糟糕。

    半夜一点多的时候,番红花忽然被外面的吵闹声惊醒。他住在酒馆二楼,房间原本是个杂物室,特意挪给他免费入宿。虽然狭小简陋,但番红花喜欢这种感觉。

    窗外,隐约传来人群的呼喊声:“起火了,起火了!”番红花披上外套,起身望去。街道上,一队队士兵匆匆奔走,人们拿着水桶大呼小叫。远处,天际一片红亮,升腾的黑烟像乌云一样涌动。

    忽然间,番红花听到门外木地板上的仓促脚步声,紧接着,隔壁的房门被撞开了。

第三卷 第118章 听我唱这首歌

    “砰!”木地板微微震动,重物倒地的声音清晰可闻。

    难道是小偷趁火打劫?番红花当即蹦起来,拉开门跑出去。酒馆欣赏他的歌艺,免费提供吃住,自己可不能坐视窃贼不管!

    二楼总共只有三个房间,另外两间一是洗衣房,一是酒馆主人的卧室,后者正位于番红花的隔壁。他一跑出去,便看到地板上的斑斑鲜血,不由一愣。顺着血迹延伸的方向,番红花看到卧室的门虚掩着,他想也不想就闯进屋子,大喊:“不管你是谁,立刻出去!”

    黑狒狒手肘支地,正吃力地从地板上爬起来,鲜血从他的大腿、肩膀、后背、胸口汩汩涌出。

    “怎么是你?”番红花吃惊地叫起来,一个箭步冲过去,扶起黑狒狒,“天哪,你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快快,去我的房间,你这么乱闯可不行,别人会以为你是盗贼!”他侧过身,就要去背黑狒狒。

    黑狒狒按住番红花的手臂,喘息着说:“糊涂的小鬼,这可是我自己的房间啊。”

    番红花目瞪口呆:“你是这家酒馆的老板?”

    “你让我先治伤,再回答问题好不好?”黑狒狒苦笑着撑起上身,手臂抖抖索索,去够床头柜的抽屉。

    “哦哦,没问题。来,我来帮你!”番红花自来熟地拉开抽屉,第一层凌乱塞满了金币,闪闪发亮,各个国家的钱币都有。

    “哇,老板你好有钱!”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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