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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把日子过成段子-第6章

小说: 把日子过成段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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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彤是个很真诚的人,说话没遮没拦,她的文章跟人一样,很少有过多的修饰。《左手握右手》里的一些文章我是熟悉的,她爱“骂人”,但人家那是俏骂,嘴角带点儿笑意,得谁骂谁,得谁拍谁,劈头盖脸,铺天盖地,让你根本躲闪不及。我不惹她,因为我心里清楚我的反映没她快。陈彤骂得智慧,没粗话,不伤人,斜刺里冷不丁扎你一刀,总是致命的,让人很疼。大概很多个夜晚,她开着昏暗的台灯左手右手一起挠键盘解构我们的生活,小智慧就在指尖和电脑的摩擦中冒出了火花,她躲在暗处自己美。
  陈彤将女人的友谊比成冰激凌,虽然让人觉得非常脆弱,但吃进去感觉良好。男人的友谊就不然,她把男人的友谊比成烈酒,喝顺了的时候倍爽,喝不顺的时候就惨了,她说:“我不是不相信友谊,我是不喜欢以友谊的名义来要求朋友为生意无条件买单。我讨厌被考验的友谊。”
  其实陈彤这个人比她的文章哏儿多了,认识她先从她的书开始吧。
  一招鲜 吃遍天
  我的耳朵已经死去了。
  今天,我们对于音乐的梦想不会幼稚地出现在音乐排行榜里,没人需要那些所谓原创音乐的启蒙,曾经疯狂地用双卡录音机翻录出的TDK还在抽屉里,但因为太长时间没有去听,里面的音乐已经成了呻吟。我庆幸自己在最青春的时候没能成为一名摇滚青年,我的耳朵就已经死去了。现在的人习惯把垃圾的东西叫成“商业”,于是美丽包装下的音乐成了棒棒糖,很多人用自己单纯的唾液摩擦着舌头以及一些泛着甜味的色素,以为那就叫甜蜜。
  因为对摇滚乐和中国原创音乐并不感兴趣,所以我不知道王小峰是谁,看了一本被很多媒体把马屁拍得哒哒响的《不是我点的火》,才知道那人原来是写乐评的,大概很有名,因为在书的作者介绍里说王小峰“十多年来,凡是叫媒体的地方都做过”,这牛吹得难免有些弱智,不过想想凡是敢大着胆子放言者都能被一些人推崇,那叫个性,所谓“一招鲜,吃遍天”,要的就是虚张声势的劲儿。
  这是一本乐评的合集,其中收录了作者多年来对音乐的感触,《不是我点的火》改自比利。乔尔1989年的一首歌曲《不是我们点的火》,王小峰说这首歌是从事新闻行业的人必听之作,“因为他把从1949年到1989年这40年间世界发生的大事串在一起,共涉及到102个时间,60多个人物,像一本微缩的历史书。”当然,就在王小峰自己的乐评集里也出现了不少人物、事件和历史背景,从中不难看出他确实一直在关注耳畔的音乐世界。
  也许是因为写作时间不同,他的观点也经常自相矛盾,上一篇文章刚把格莱美贬得一无是处,下两篇提到一个音乐人的成就,标准就是得了几个格莱美提名;刚刚因为音乐逐渐依附在视觉上而悲哀,在谈到MTV的风行一文时却说“MTV使我们看到了音乐的声音”……什么才是音乐的审美标准,是王小峰?是格莱美?还是我们自己?
  如今我们的胃里充满了太多的欲望,而所有的欲望都还来不及消化,于是我们不得不让自己臃肿的身体在等待发酵中获取简单的麻醉,这样的麻醉让我们更加迷恋一个自我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我们自以为无所不能。无论是摇滚乐还是王小峰都犯了同样的错误。
  王小峰在文字里并不掩饰自己的好恶,他绝不吝啬溢美之词,正如他找准时机也会毫不客气地冷嘲热讽一下,他说“摇滚明星用酷、时髦的东西来包装他们的虚伪、欺骗和贫乏,用音乐上的才华来为他们不良言行作辩解,掩饰他们的虚伪,他们知道弱智的歌迷最吃这一套。”这是我认为书中非常爽的一句话。
  《不是我点的火》的作者王小峰据说早年有一个绰号“愤怒乐评人”,他确实与一般的乐评人不同,至少他有自己的观点,哪怕偏激哪怕肉麻,他想到的就一定会说,我想他一定不是那种拿了音像公司宣传费就手软的人。“一招鲜,吃遍天”,如果真能这么坚持着就算虚张声势一点又有什么呢。
  我最欣赏王小峰在后记中的一段话:“我喜欢音乐带给我的那份自由,尽管这种自由在片刻间就远去,但我还是期待它的再一次出现。”我想,曾经埋藏在年轻时光里的岁月就是这样被音乐包裹着,让心飞翔,只是随着我们逐渐长大,那些听歌的人开始远离音乐,其实,无论是今天王小峰的文字还是昨天抽屉里满满的TDK磁带,都让我们觉得,在音乐里,我们都一样,孤寂且自由。
  一只不快乐的萤火虫
  草地里很暗,你一直在哭。
  我不喜欢你哭的样子,你的嘴一扁一扁像人一样,而我最讨厌人了。
  它们总喜欢把我们装在瓶子里,上个月,我一个人躺在蜂树叶子上乘凉,刚和肉虫子说几句掏心的话,我就被一只湿乎乎的手从树叶上提起来,我都没怎么挣扎,就被扔进一个玻璃瓶里,我知道,又成了别人的照明物。
  那里闷热而且嘈杂,我的身体总是要和别人的挤在一起,而那种姿势,让我恶心。


  可有什么办法呢,在快要窒息的时候,一些脏西西的手会拧开瓶子盖,把我们全都到在地上。我们再各自回家,后来我听见那些人说起一些名字:男人、女人、大人孩子什么的。
  我就得了忧郁症,你一直在抱怨我晚上不亮了,我去看过心理医生,他们说,不快乐的萤火虫是不发光的。
  所以,你哭的时候我比较恨你,你让我害怕夜晚。
  “我真想扇你俩大嘴巴子!”你抓着我的毛巾抽过来。
  我的翅膀抬了一下:“别伤着自己。”
  窗帘一鼓一鼓,有风。我走近你身边,你身上很香,让我想打喷嚏。
  “我们还是睡吧”,我用暧昧的动作不停摩擦你的翅膀,连旁边的草都在唰唰响。在你暴怒的时候我只能这样安慰你,你越失态我就越窝囊,你就慢慢崩溃,我就逐渐胜利。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总要求我要发光,你以为那些发光的萤火虫很牛逼吗,秋天的风铃会拿他们给往事无言照亮,他们的命运会跟我一样。
  影子很黑的萤火虫都是被它们糟蹋过的,你觉得我丢脸,可谁最后的命运不是这样?
  你突然哈哈大笑,声音大得有些吓人。
  我从摇床上掉到地上,脸都脏了。
  那么巨大的声音就在我们头顶上——“你还闲暗啊,那我再给你逮几只。”
  我听出来了,是秋天的风铃在说话。
  我也认识那只鞋,是女人的,她的鞋带儿永远跟迷宫似的,可我还是要拼命地往上爬。
  “这虫子挺多的,我裤腿上也有,真恶心。”
  晃动。
  我在黑暗里拼命想抓住什么,但还是被重重摔在地上。我又看见了那个肮脏的瓶子。
  那是漫长的一分钟,我看见你的亮光在男人手里一闪。你张着嘴,我从口型上分辨不出来你在喊“救命”、“混蛋”、“操”还是“我爱你”。我还是拼命往上爬,想去你要去的地方。
  这时候我才愤恨自己为什么不会发光!
  “我也是一只萤火虫!我也是一只萤火虫!”
  连肉虫子都听见了,我看见她正往这边爬。
  可是女人没有听见。
  “怎么草里这么多虫子,差不多了,咱们回去吧。这只讨厌的硬壳虫把它踩死算了,总往我裤子上爬。”
  我从来没听见过这么大的响声,在我的头上。
  晃动,比先前更强烈的晃动。
  我用十只手扒在陌生的纺织品上,我的眼睛看着瓶子,可你在哪呢?我只是想看你一眼,想告诉你,下辈子我一定当个快乐的萤火虫,至少这样我们可以在一起。
  我想抓住什么,可实在太累了。
  有东西重重打在我身上,手折了,我的脖子好象也断了。
  当我使劲睁开眼的时候,我看见了你。只有一瞬间。
  突然,所有的光亮消失了,碎裂,之后那么安静。
  我破烂的翅膀挂在女人的鞋底,我残存的绿色体液溅脏了它的裤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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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了,因为我最终还是跟着你走了,我知道你会到哪里停下,看着你被倒在地上,看你找路自己回家。可是我再也听不见你的骂声了,无法在你暴怒的时候和你摩擦翅膀,我们的一切结束了。
  真的就这样结束了。
  ……
  撑起的雨伞
  总是在下雨的时候,我开始一遍一遍看自己手里的盗版光盘——那些被有品位的人骂成是垃圾的港台片。“手里没有烟那就划一根火柴吧,去抽你的无奈”,电影里说燃烧生命不过半支烟时间,我手里没烟没火柴只有一只塑料的打火机。我看见他们起舞,那一刻,一半是青春倒流的洁白,一半是苍老至此的现在,打火机在我手里“啪啪”作响,我在电影里幻想。
  后来抬了一下手里的遥控器,很安静,我又回到生活里。冰箱是空的,最近的超市要坐两站地的车。日子七零八落地过着,常常不知道每一天都有什么不同。
  习惯性地上网,我在网络里查着自己不同的ID,在eyou里,一个没署名的人发来邮件说:你是一个挺逗的人,交个朋友吧。我对着那句话笑了笑;在sina里,我的朋友发来了3个搞笑的网络段子,我以前都看过,但我还是觉得很温暖;在163里,一个朋友用DV做了个小片头,把我的脸贴在了猫食罐头上还扭来扭去;QQ里的陌生人问:你是地球人吗,是就聊聊;我的MSN也亮了……真是一个繁忙的下午。
  一到网上我就开始展转身形用不同的口气和我熟悉的名字交谈,没什么新闻,没什么感动人的文章的时候,我就以这种方式告诉别人我存在的状态。其实下线后我就不再知道自己都说了什么,他们和我一样,都在用宽带和拨号彼此维系。我们像几把撑起的雨伞,相遇的时候就碰一下伞尖以示问候,当然我们也不可能走得更近。
  调侃有错吗,没人能说清,我见过几个在网上很闹的网友,见面时却都绅士异常,他们不喝酒,多看美女一会儿会脸红,他们没有车,他们不在外面过夜,他们从不午夜在街头狂奔,他们偶尔忧郁,他们的拘谨让谈话都有些无趣,我呢,也一样,所有的幽默感似乎只能爆发在指尖。我更像一个伪影迷,经常摆出一副文学青年的样子跟别人谈谈卡夫卡以及《黑暗的舞者》,我们站在时光里看着落缨缤纷,用文学开始另一种人生。
  在网上,很多雨伞互相碰撞着伞尖,不同的颜色不同的姿势让这个雨天变得丰满,如果你的伞尖挂了我的衣领或戳了我的眼睛,我不会在意,我固执地认为那是一种难得的缘分。
  哥们,用钱说话
  打着好好的乒乓球突然听见短信的疾响,那是种特恶心的声音,因为每天都有很多条垃圾信息往我手机里挤,不是交话费赠报纸就是有什么新险种特实惠,反正都是些小恩小惠,它们除了让我反感地使劲按删除键再勾不起我任何阅读的好奇。
  可是这次短信发送的频率有点怪,一条紧跟着一条,我用脏手翻了一下,是我熟悉的一个手机号。看信息的时候我身上的汗在慢慢冷却,那个哥们说家里人出事了,他马上就要上火车。很多忧伤的情绪隐藏在简短的语言里,我想我能明白。我给他打电话他没有再接,他说他不需要安慰。
  我飞快地给他发了条短信“哥们,用钱说话”,这是我惟一能说也最想说的话。因为他任何一个细微的情绪都让我想起自己那些不需要别人安慰的日子。
  那是非常难挨的一年,父亲因为心脏病三次抢救,五一、十一、元旦、春节都是在医院过的,那时候医院比家更让我熟悉。也是在那时候,我第一次懂得钱有多重要,因为它是维持生命的惟一线索。每次大夫递给母亲催款单的同时都要严肃地附加一句“赶快补钱,要不就要换药或停药了”。抢救时一针就要7000元,之后是家里的存款单一张一张从银行周转到住院部。那长长的昏暗的楼道经常传出令我惊恐的哭声,在病痛中,才明白金钱原来是我们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我回避了很多关心我的朋友,把那时我惟一还值点钱的电脑卖了,然后就是到处借钱。我知道自己不需要安慰,我需要钱。
  一个久没联系的同学打来电话说“我已经攒了一万块钱了,你要急用就拿去。”我没要,但我看见自己的眼泪一滴一滴砸在半旧的牛仔裤上。那个冬天,我和当时的男朋友走出医院的时候,他说“我们以后一定要摆脱贫穷,哪怕让我用10年的寿命去换。”后来我们一直沉默着,再后来,我们结婚了,他去了北京,为了给我们的未来寻找安全感。
  我的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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