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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风华是一指流砂:张爱玲文传-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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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即便成年了,她也是没有自由的。她被迫嫁给了遗少张廷重。这个男人初看时,还是好的,温文尔雅,又有学识。但他身上带着她讨厌的陈腐的味道,让她感到窒息。
    有人说,嫁到夫家,最难处的是婆媳关系与姑嫂关系。对于黄逸梵来说,却并非如此。婆婆早就去世了,小姑张茂渊,却和她非常投契。张茂渊是个活泼而有见地的女子,她的生长环境,也比黄逸梵要自由许多,这让黄逸梵非常羡慕。她尤其羡慕的是,张茂渊能够去学校里读书。
    张爱玲后来回忆自己母亲时,这样说:“她是个学校迷。我看茅盾的小说《虹》中三个成年的女性入学读书就想起她,不过在她纯是梦想与羡慕别人。后来在欧洲进美术学校,太自由散漫不算。一九四八年她在马来亚侨校教过半年书,都很过瘾。”(摘自安徽文艺出版社。《张爱玲文集》)对黄逸梵来说,也许她并不是真的有那么强烈的求知欲,她只是想走到外面的世界去,想要自由。家庭是温暖的,是一个保护巢,但她厌倦了家里如一团死水一般的生活,她想要行走,想要去看这个巨大的、不可思议的世界。
    她一直在酝酿,直到生了两个孩子………张爱玲与张子静,她还是没有放弃。许多希望外出闯荡的女人,在有了孩子之后,都会静下心来,将自己整个投入家庭当中。但向往自由的黄逸梵却并没有这样。她如同一阵风,一阵无情的风。对于自己的孩子,她没有太深的感情,她自我,她最急迫的事情,就是去呼吸外面世界的新鲜空气。
    在张爱玲的记忆里,母亲总是郁郁寡欢的:“我记得每天早上女佣把我抱到她床上去,是铜床,我爬在方格子青锦被上,跟着她不知所云地背唐诗。她才醒过来总是不甚快乐的,和我玩了许久方才高兴起来。我开始认字块,就是伏在床边上,每天下午认两个字之后,可以吃两块绿豆糕。”(摘自安徽文艺出版社。《张爱玲文集》)家庭生活不是她的全部,她属于更广阔的世界。
    很快,机会就来了。小姑张茂渊要外出留学,这让黄逸梵也一起激动起来。她不想自己的年华在幽深寂静的院落里腐坏,她要跟着张茂渊一起走。这样的想法,在那个年代毫无疑问是惊世骇俗的。但黄逸梵坚持着,她也有自己的借口:小姑外出留学,她要做她的监护人,照顾她。
    任何艰难险阻,都不能让一个坚定的女人放弃她的理想。黄逸梵就这样把她的家庭远远地抛在身后了。迎接她的,是一个全新的、未知的世界。黄逸梵的人生之门,这才算刚刚开启。
    在国外,她看到了这个世界有多大。她学习油画,参加各种新式的活动。很快,她就成为一个新派的人。
    当她和张茂渊再次回国时,曾经那个身上还能看到些传统闺秀气质的黄素琼,已经被一个完全西化的黄逸梵所代替。在《对照记》里,存着好多张黄逸梵的照片。真是极美的一个女子,烫着卷发,穿西式的连衣裙与高跟鞋。她的五官长得非常精致而深邃,竟有些欧洲人的意思。在照片上,她带着似有若无的笑容,双眼熠熠地看着镜头,如同一个派对上的女王。
    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张在海船上的照片。黄逸梵站在甲板边缘的栏杆前,侧着身子。她裹着头巾,头发在颈后绾起来。她穿着无袖束腰的连衣裙,逆光让她的身形成一个美好的剪影。
    回到国内的黄逸梵, 不愿自己的女儿也成为一个温顺的闺秀,便坚持要带她去学校,并且教她钢琴与绘画。她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但她的一举一动,都让张爱玲非常羡慕。这样一个如同“女神”
    一般的母亲啊……见识到世界广大的黄逸梵,当然是不愿意再与抽鸦片、下堂子、娶姨太太的张廷重一起生活了。她果断地和丈夫离了婚,并和小姑张茂渊一起搬了出去。这小姑子张茂渊也非常看不惯哥哥的生活习惯。
    两个留过洋的女人,租了一所漂亮的房子,请了白俄的厨师与司机,过着小资的生活。受到继母与父亲虐待的张爱玲一度与母亲居住在一起,母亲的冷漠与高姿态,西式的“自由”与无情,都让张爱玲又爱又恨。
    当然,对于黄逸梵来说,安定不是她的本性。自由的风,只会在某个地方暂驻,而不会永远停留。不久之后,她又出国了。
    与多年前那个和小姑一起第一次来到国外,对一切都感到无比生疏而惊讶的女子相比,这一次的黄逸梵,是一个熟门熟路的旅行者,是一个生命的书写者。她的旅行经历,简直可以用传奇来形容。
    她去过许多国家,多年后,女儿张爱玲继承了她惯用的行李箱。那箱子上满满地贴着各国轮船的标签,这是一个旅行者得到的徽章。
    在张爱玲的记录中,黄逸梵在国外的生活,时刻都充满了趣味,当然也免不了危险。张爱玲在她的文字中记录道:“她画油画,跟徐悲鸿、蒋碧薇、常书鸿都熟识。”
    “珍珠港事变后她从新加坡逃难到印尼,曾经做尼赫鲁的两个姐姐的秘书。一九五一年在英国又一度下厂做女工制皮包。连我姑姑在大连收到信都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向我悄悄笑道:‘这要是在国内,还说是爱国,破除阶级意识………’”
    “她信上说想学会裁制皮革,自己做手袋销售。早在一九六三年她绕道埃及与东南亚回国, 就在马来亚买了一洋巷碧绿的蛇皮,预备做皮包皮鞋。上海成了孤岛后她去了新加坡,丢下没带走。我姑姑和我经常拿到屋顶阳台上去暴晒防霉烂,视为苦事,虽然那一张张狭长的蕉叶似的柔软的薄蛇皮夹实在可爱。她战后回国才又带走了。”
    ……“她总是说湖南人最勇敢。”(摘自安徽文艺出版社。《张爱玲文集》)黄逸梵如同一个小说里的人物,自由,肆意,活得似凡高的向日葵,热情四溢,几乎燃烧起来。
    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张爱玲的心情很复杂。母亲曾经努力让她上了新式的学校,也教她怎样生活得有情调,教她怎样生活才是有趣味的。但母亲到底是自私的,没有尽到一个做母亲的义务。在《小团圆》里,影射黄逸梵的蕊秋,甚至将女儿的奖学金拿走打麻将。女儿在学校过着拮据的生活,依靠这奖学金度日,母亲却住在豪华的浅水湾酒店。
    总觉黄逸梵与玛格丽特·杜拉斯有相似之处。同样是追逐爱情与自由,从不停留如卡门一般的女子。在异国他乡辗转,黄逸梵与女儿的联系越发少了。她带着自己的身家,几箱子古董,永不停止地冒险。她爱过许多人,无一例外,都是外国男人。大概是彼时的中国男人让她感到乏味而陈腐吧。
    多年以后,张爱玲到美国定居,与赖雅结婚。这时候,已经苍老的黄逸梵漂泊到英国。婚后不久,张爱玲生活拮据,黄逸梵到底还是挂念着这个不幸的女儿,便为她寄来了一箱子古董。可在张爱玲婚后第二年,黄逸梵就病逝了。
    得知这个消息的张爱玲,心中非常痛苦。她是爱着她的母亲的,她崇拜着她。处于极度痛苦中的张爱玲,大病了两个月。
    对于黄逸梵来说,在异国他乡孤单地病逝,也许并不如旁人眼中那样来得凄凉。回望自己的一生,她一定未曾后悔出来闯荡。这多年的冒险,让她风一样的生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
    自由,才是风的意义所在。若是老死在家中的床榻上,即便儿女满堂,有人照顾,又有什么意义呢? 死去元知万事空。多少年在一所房子里徘徊,每天见到的都是相同的人,做的都是相同的梦,这样重复相同的生活,还不如来一场短暂却终生难忘的冒险。说到底,人不过活一世,区区几十年太短暂,如白驹过隙。人说青青镜中发,忽忽成白首,若不依着自己的愿过一辈子,岂不是太委屈、太不甘心?
    而对于张爱玲来说,这个几乎没有尽到母亲义务的女人,是她遥望的,追逐的一朵花。她绽放得肆意而又热烈,在自己能够看到,却无法触摸的彼岸。
    绿蜡春犹卷,红楼梦未完近几年《红楼梦》忽又热起来,出书考据的、在电视上做讲演的,那一百二十回的故事,总能演绎出许多新东西。而在《红楼梦》研究史上,张爱玲这个名字,是不得不提的。就连红学家周汝昌也说:“只有张爱玲,才堪称曹雪芹知己。”
    其实,张爱玲与曹雪芹,应当是有共鸣的吧。同是生在显赫之家,不,是没落的显赫之家,总有些相通的地方。
    张爱玲与《红楼梦》,是很有渊源的。她第一次读《红楼梦》时,不过八岁。那时候,一家子住在天津。彼时,母亲黄逸梵已经出国,家中只剩下三人。父亲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张爱玲与弟弟张子静只能待在寂静的大宅子里,读读书,或在花园子里玩耍。就在那时候,《红楼梦》走入了她的生活。
    堪称中国古代最杰出小说的《红楼梦》,的确精彩;但让一个年仅八岁的小孩子去看,未免有些难了。但张爱玲毕竟是张爱玲,是能够写出“声如羯鼓催花发”的天才。这部书给她带来的乐趣,远胜于任何游戏。
    有时,父亲有空,也会为她讲一两段。父女二人一同读书,在张爱玲灰色的童年里,尤其难得。父亲张廷重也非常喜欢《红楼梦》,他甚至算得上是张爱玲读《红楼梦》的启蒙老师。
    她第一次读那部书时,只见厚厚的大部头,带着好奇,也为“红楼梦”三个虚渺又旖旎的字所吸引,便读了去。不想这翻开了第一页,一生都对它爱不释手了。
    《红楼梦》中人物众多,关系复杂,伏笔也不少,成人要看懂也够呛,但张爱玲竟在十二三岁时,便入了《红楼梦》之门:这部共有一百二十回的小说,前八十回,看起来是光风霁月,转到后四十回,瞬间便觉“天日无光,百般无味”,能分辨出前后两部分的差别,对于这样一个小孩子来说,真是十分难得。
    众所周知,关于《红楼梦》后四十回,真个是众说纷纭。大部分人认为,此乃高鹗续书,于是,对于曹雪芹原本安排的结局的猜测,也有不少。当时,张爱玲看了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内有一段话,说有一个旧版本的《红楼梦》,结局是荣宁二府败落,宝玉沦落成了打更人。后来,宝玉与湘云重逢,白头偕老。见到这样的结局,张爱玲的反应,竟然是“石破天惊,云海垂立”。年幼的女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文学功底真不是一般的深厚。
    张爱玲对《红楼梦》有着特殊的偏爱。到了十四岁时,她执笔写下一篇《摩登红楼梦》,将红楼中的人物都放到了民国背景里。父亲张廷重心血来潮,还为她这部小说拟了章节的名字。
    这篇共有六回的短篇小说,内容非常有趣。在故事的开头,秦钟与智能儿私奔,结婚了。这里看起来,有些孩子气:幼小的张爱玲,大抵是希望两个人在一起,才编出这样的情节吧? 但张爱玲终究是不落俗套的。在故事的后来,这一对私奔的爱侣,过得并不好。原因很简单:因为没有钱。这是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桥段,不脱离现实,也有合理的幻想,但更像是她在自我宽慰:看,即便他们能够在一起,结果也不会太好。那么,在原着里,秦钟病死的遗憾,也就不那么重了吧。
    张爱玲对于《红楼梦》的爱好,终其一生也没有改变。而《红楼梦》对她的影响,也显而易见。在张爱玲的小说里,许多细节描写,都能见到《红楼梦》的影子。《红楼梦》偏好对景物与器物、服饰的描写。
    那些器物与服饰,都有长长的名字,十分考究,描写得非常细腻。而曹雪芹对颜色也十分偏爱,整部《红楼梦》里,可见他不厌其烦地对各种颜色进行描写。这一点,在张爱玲的小说里也能见到。如这样的段落:“七巧翻箱子取出几件新款尺头送与她嫂子,又是一副四两重的金镯子,一对披霞莲蓬簪,一床丝绵被胎,侄女们每人一只金挖耳,侄儿们或是一只金锞子,或是一顶貂皮暖帽,另送了她哥哥一只玦琅金蝉打簧表,她哥嫂道谢不迭。”
    而一些情节的铺垫,人物关系,对话与人物情态描写,也有许多借鉴之处。比如,《金锁记》里下面这段:“小双道:‘告诉你,你可别告诉我们小姐去!咱们二奶奶家里是开麻油店的。’凤萧呦了一声道:‘开麻油店!打哪儿想起的?像你们大奶奶,也是公侯人家小姐,我们那一位虽比不上大奶奶,也还不是低三下四的人。’小双道:‘这里头自然有个缘故。咱们二爷你也见过了,是个残废。作官人家的女儿谁肯嫁给他?老太太没奈何,打算替二爷置一房姨奶奶,做媒的给找了这曹家的,是七月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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