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武侠电子书 > 花香魂 >

第3章

花香魂-第3章

小说: 花香魂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的剑法可大可小,可以用来杀人,还可以用来救人。
  他的名声能够这么好,剑招一定更善于救人。
  他就静静游走于世间,游走于尘世的边缘,早已没有人能说出他是何时开始在江湖闯荡,能活下来的人本就不多,而知道他身秘密的人,除了还在世的几个绝顶高手外,就只有那些死在他剑下的亡魂。
  他,就是喝神泉山下水长大,龙家山庄的三少爷——龙迎风。
  比起龙迎风这个名字,他更喜欢人们叫他龙三少。
  【七】
  白玉儒袍血眼通红地望着面前这个比他更俊俏的蓝衣公子。
  白玉儒袍身上的白衣此刻已经染成了红衣,即使衣服上染着自己的血液,他也恨不得立刻换掉这件衣服。血粘着皮肤的感觉太难受,特别是血液干涸后,感觉特别难受。
  白玉儒袍对这那位蓝衣公子狠声道:“你是谁,为何会来这里搅我好事?”
  蓝衣公子,面无表情地在擦拭着手中的一支带血的木棍,并不想回答他的任何问题。
  他的孤傲,就仿佛当眼前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他见过这样的俗人太多。
  沾染血红的土地上,徐飞鸿感激地望着蓝衣公子,方才就是这个人救了他。他早已麻木,早已看淡,早已无话可说,只有用眼神表示自己的尊敬。
  “放了这个人,你就可以离开了。”蓝衣公子淡声道:“以后都不准再回来。”
  白玉儒袍一舔干涩的嘴唇,表情诡异地道:“在我走之前,你能告诉我你是谁吗?”一顿,又道:“如今世间,能在两招打败我的人数不出第三个!”
  蓝衣公子淡淡地回道:“我就是那第四个。”他轻轻一笑,棍再次出手,道:“好了,你可以离开了。”
  白玉儒袍怒不可言地望着蓝衣公子,可是头上还在流淌的温血却叫他不得不低下骄傲的头颅。
  他重重一哼气,转身就走……可,待他刚走了两步,身后那个蓝衣公子却又发话了。那个蓝衣公子淡声道:“把你的这把假玉扇也一起带走,我看不惯这种做工无可挑剔的赝品。”
  白玉儒袍哑口无言,也只能悻悻地快步离去,他没有死在这里绝对是一种幸运。
  在他离开前的那个眼神,好可怕,就仿佛来自地底幽冥的炙热岩浆。
  若是岩浆能够冲出地壳,是千年寒冰也难以熄灭。
  【四】
  “谢……谢谢,你!”徐飞鸿结巴地拱拳,谢道:“我方才差点被他打死。”
  蓝衣公子依旧一副不在乎地模样,没有回答,或许他遇见这样的事情太多,已经没心情去在乎。
  他转身,拿出腰间的一把散香的檀木扇,轻轻扇着,这种檀木香味能够提神醒脑,经常使用还能延年益寿。迈着轻步离开,他动作之间潇洒无比,就如一束风中的青丝被吹散,飘向远方。
  走了约三步半后,忽然回头,他坚硬地声音道:“徐飞鸿,你知道你的妻子女儿在等你吗?”
  “知道。”徐飞鸿表情痛苦的将头转向一边,泪水已经在眼眶聚集。
  蓝衣公子笑道:“你若是知道,那又为何躲在这里不敢回去呢?”
  “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徐飞鸿反问道,“你若是我,你会回去吗?”
  “我没有牵挂,所以不能回答你这个问题。”蓝衣公子讪然一笑。
  徐飞鸿哀叹一声,又道:“正因为你不能回答我这个问题,所以你才不会明白我心中的苦楚。”
  “那我收回刚才那句话。”蓝衣公子笑得好像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孩。
  徐飞鸿也苦笑道:“你笑起来很迷人,幸好我是男人,不然一定会被你的笑给迷住。”
  笑容转变为自嘲,蓝衣公子道:“我一生没有什么烦恼,可我的笑却时常给我带来麻烦。〃
  遗忘,就是常常开心的最好办法。
  常常笑,会带来好运。
  蓝衣公子却把好运当成麻烦。
  无语的徐飞鸿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闭嘴。
  眼前这人太独孤,行事太干净利落。
  【五】
  酒,最初来源于战争,伴随着争斗流传,有酒的地方就有争斗,与别人争斗,与自己争斗。
  酒虽然不能把忧愁全部驱逐,但它可以让人暂时忘记烦恼。孤独是种伤疤,酒能麻木感觉,减少伤痛,在没有找到解药时,只有酒能缓解病痛,解除烦恼。
  没有了烦恼,人还记得什么是痛苦吗?
  不会痛苦,人又记得什么是功名利禄吗?
  不会记得功名利禄,人就会时常开心,时常欢笑。
  时常开心,时常欢笑的人才会发觉身边的美好食物。
  龙三少,正是这样的人。###第肆章 花、酒、情
  【一】
  寒野还是个孩子。
  可他的心,却已不是个孩童之心。
  他那短短十几年的经历,虽然短暂,可却远比成人更加能体会到什么是人生悲惨,所以他已不可再被称为孩童。
  可,就如他的凡心一样,他也不可被称作大人。
  他那凡心很幼稚。
  他那凡心正因为幼稚,所以注定只能成为深埋地下的种子。
  种子,如果不能生根发芽,那么就只能彻底溃烂,或者变成化石。
  【二】
  人,是种自作聪明的愚蠢动物。
  作为人中一员的寒野,也同样的自作聪明,而且愚蠢。
  愚蠢的人很可爱,并且最有福气。
  什么都不用去想,什么都不用去关注,在大树的余阴下乘凉快活,享受美好人生,
  如果自作聪明地去多管闲事,就会变得痛苦,并且度日如年。
  【三】
  “周全,你去西街酒坊带两百斤酒回来,还是那几样。快去快回,酒窖里没多少酒了。”
  徐夫人盘着算盘,对正在不远呆愣的寒野说道:“你也跟着去。”
  周全一言不发地小步走到柜台前,接过徐夫人给的一个装满银子的锦囊。无意间,或许是上天注定下,两片肌肤碰触在了一起。
  无言,有时远比千言万语更加有效,至少是在尴尬的时候。在古代,所谓的肌肤之亲不是两片肌肤碰在了一起就算,正因如此,两人的相对无言只是一种过程。
  走出店外的寒野,发现周全脸上的红晕不只是在什么时候悄然消失。
  如今,那张脸上的表情偏定格在了憨笑。
  人见人扁的那种笑。
  寒野从未见过严肃的周全脸上出现过那种笑容。
  【四】
  马车,是古代最好的交通工具、运载工具,在没有机械的时代,马车就是最先进生产力。
  当然,驾马车的前提是有一双会驾马车的手,一个对架马车熟练的脑袋。
  寒野的手很纤长,即时在做了几年乞丐后,那双手上的肌肤同样细嫩光滑。
  这双手,是连女人也嫉妒的手,可惜却用来驾马车,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糟蹋。
  如果这双手用来握剑,用来握世间最好的剑,那么就将是俊男配美女一样的绝配。
  剑的潇洒、仁慈、飘逸,他手的洁净、灵巧、力度。
  但可惜,这双手从未握过剑,也从未碰过任何兵器,干净纯洁的就如个处子。
  若,这双手被沾满鲜血的人看见了,一定会嫉妒无比,并且顿生杀机,只因为它的干净。
  【五】
  “老板,打酒!”还未行到酒坊的周全便大声叫道。
  脸色铁青伙计打开帘布,见店前停着马车,立即笑脸相迎。他对周全笑道:“客官,您要买多少酒?”
  周全几乎脱口而出,道:“米酒一百斤,高粱酒五十斤,绍兴花雕五十斤,杜康酒五十斤,竹叶青五十斤。”
  酒坊伙计听言,道:“客官要五加皮吗?”
  “那不是贡品酒吗?”周全的表情显得很惊讶。
  酒坊伙计道:“只要有银子,别管贡酒了,连宫里的宫女都能娶来当老婆哩!”
  周全不自觉地一笑,谁也看不懂的笑。他道:“这酒怎么个卖法?”
  酒坊伙计将头靠近周全,小声地道:“不瞒你说,这酒只有半斤,还是我从掌柜那里省下的,只要二锭银子就卖给你!”
  “既然是贪的东西,为何要对我说呢?”周全轻轻地嘲笑,道:“还是直接给我喝算了。”
  酒坊伙计愣住了,呆呆的站在哪里,他以为几年的交流他们已经成为朋友,却没想到那家伙会提出这种要求。
  周全止住笑容,道:“我身上只有五钱银子。”
  “五钱银子太少啊。”酒坊伙计不自觉地接话。
  周全表情发狠道:“那你想不想一钱银子也赚不到?”
  惊,酒坊伙计就如被雷劈上了一般,那副表情说多精彩就有多精彩。
  周全依旧媚笑道:“几年前这酒就是这个价钱,别忽悠我。”
  酒坊伙计怒道:“我从没见过你这么贪得无厌的人。”
  周全道:“不就一瓶酒,值得看那么重吗?”
  酒坊伙计思索片刻,才默不作声地把酒给了周全,周全也很厚道地给了五钱银子。
  寒野从头看到尾,愣是一句话也没听懂。
  【六】
  世间有种组合很特别。
  香花梨,五加皮。
  喝酒时吃赏香,必定是种仙境般的享受。
  虽然人做不成神仙,却可以享受神仙逍遥自在的生活,又何必非要寻仙问道?
  【七】
  回到酒店,周全依旧是寻常表情,他衣兜里的五加皮,没有交给掌柜徐夫人。
  寒野刚进门,徐秋便后脚进门,手里拿着一盆香花梨。
  望着,寒野深深地望着那盆花,眼中闪过万千。
  “看什么看,你看得懂花吗?”徐秋哼着,转头而去,只留下一脸思索的寒野呆立在那里。
  见情景,徐夫人赶忙走上前来,解释道:“寒野,别跟这丫头一般见识,我昨天骂了她,她现在还在气头上呢。”
  点头,寒野笑道:“的确,乞丐看不懂花,乞丐的眼中只有食物。”话毕,寒野寻常表情转身而去,看不出有一丝不悦。他经历过此种痛苦太多,早已看淡。
  摇头,徐夫人轻叹,也没将此事放在心上。她眼中看见的只有柜台上的账本,她见过此种事情也太多。
  【八】
  酒店外,是从未有过的热闹场景。
  人最喜欢看热闹,有热闹的地方就一定有便宜捡,特别是贼。
  人山人海的地方,必定有少见之事发生。少见的事情太多了,可绝不会有如此场景——几乎全城人都来到了这里,把狭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没有得到消息的人还以为有人在此派放雪花银呢。
  乞丐都聚集的地方,难到不稀奇,不引人围观吗?
  【九】
  那骏马上骄傲、冷峻的是今年的武状元。
  很少人知道他在成为武状元之前,是一个地痞无赖。
  状元郎衣锦还乡,首先去的地方却不是地方官府、不是寺庙,而是红楼坊。
  这更加耐人寻味。
  很多乡下人甚至不知道那个地方。
  【十】
  状元郎,这是一个多么威风的称号,全联盟三十万年轻战士中脱颖而出,几千勇士决斗至殿前比试,在天承神赐皇帝眼前胜出,由天承神赐皇帝亲自披袍、挂帅、赐封。
  有人问,那不是东村那个泼皮无赖,怎么今年的武状元会是他?
  不知道,也没人想知道,从此他们脑袋中只会剩下威武不凡的武状元,不会有人再记得东村那个自小泼皮无赖的人是谁。
  站这里的人,只是想目睹那状元郎的威风。
  【十一】
  不知谁叫了那么一声,“状元郎来了!”
  接着,人海冲垮了人山,每个人都想看看状元郎长什么样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戚。
  万众瞩目中,那个骑着高头大马的红衣铁甲,高昂着头,冷峻地迎着艳羡、嫉妒的目光——由座下战马缓步走过士兵严守的街道中央,连他的战马都是那样骄傲。
  白马上是红衣,红衣里是纯黑色盔甲,盔甲上刻印着一个应龙标志。
  应龙,是传说中的龙灵之一,曾辅佐过神灵,辅佐过开疆化土大帝,被后世列为武状元标志。
  当今大土国,此标志总共流传不到百枚,可见其之珍贵,得到此标志绝对是荣耀的巅峰。
  【十二】
  红衣看着马下疯狂的人们,他忍俊不禁,能混到他这种地步程度忍俊不禁已经寻常。
  仿佛狼王正在检阅他的狼群。
  这是他多年的梦想,却发现真到了这个时候是样的从容,仿佛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冷漠,只有这种伪装才是他的气质,他的光环。兵士,看见他的冷漠,就已随着他的步调行动。
  【十三】
  看着马上那个冷到极致的人,这人嘴边泛着冷冷的阴笑,这种装酷的人他见得太多了,手上沾的血也太多了。
  他的手,握着内衣兜里的寒冷暗器,只要他一动作,在一秒内就可以发动数次致命攻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